广东:“地摊合法”能否冲破“赶”与“被赶”尴尬?

2014-08-26 13:11傅勇涛吴涛周强
决策探索 2014年15期
关键词:摊贩小贩城管

傅勇涛++吴涛++周强

划定区域、划定时间,发放登记卡,让80万小贩有了合法经营的“资格证”……广东近期试水“地摊合法化”,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冲破“赶”与“被赶”尴尬

“80%的时间在注意城管来了没,20%的时间才是做生意。”提起过去在经营早点摊位时被驱赶,广东惠来的张大姐颇有感触。广东省试水“地摊合法化”后,和张大姐一样的摊贩们,不用再提心吊胆地提防城管了。

日前,进入广东省人大审议的《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拟对食品类小贩实行“划区域、划时段”管理,赋予这个群体合法经营权。草案规定,食品摊贩办理登记卡后,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这意味着省内食品小摊贩将进入‘登记合法时代。”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科长窦勇说,通过省级法规,赋予城市食品小摊贩合法牌照,缓解了摊贩与城管人员之间“赶”与“被赶”的尴尬。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广东省共有食品小作坊2万多家,各类食品摊近30万家,二者从业人员共计80多万。这一新规不仅直接涉及80万人的生计,还影响着更大的消费群体。

华南理工大学思政学院吴国林教授表示,广东通过立法允许摆路边摊,法律“含金量”大,较为有效地调和了政府、城管、商贩、百姓四方的利益,这也是对政府公共服务管理智慧和能力的考验。

“城管生态”必须破题

城管与摊贩间的矛盾,一直是城市管理中难解的“结”。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城管部门专项整治摊贩不理想,无奈之下便在路口处密集竖起“梅花桩”,让摊贩无立“摊”之地。“你告诉我去哪摆,不摆摊怎么活?”拎起货物四处逃散,推着滚烫的油锅一路小跑,逃避城管围追堵截的摊贩正是城市中的低收入群体。

不少群众认为,在城市的“面子”和老百姓的“里子”之间,在市容的干净整洁和市民的“养家糊口”之间,部分执法人员没有平衡好,常出现“该作为的不作为,不该作为的乱作为”。“明明是依法处置违章设摊、还路于民,为什么会遭遇这么大阻力?”不少城管人员内心也纠结。

“不能让‘冲突成为城管执法甩不掉的标签,城市管理不是简单的‘城管。”暨南大学教授胡刚表示,由于角色定位、管理规则的混乱以及实际操作的不当,城管在经受角色冲突煎熬的同时,常饱受社会的指责,“城管生态”虽然复杂,但必须破题。

“服务”重于“管制”

为了更加完善城市管理,一些地方开始转换思路,探索用积极力量破解城管困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近期分设25个临时西瓜销售点,城管主动微笑与摊主沟通,帮助摊贩运送西瓜到固定摊点;西安等地推出允许菜农和瓜果小贩进入小区和家属院的政策,建立临时蔬菜水果市场,限时限期经营。对此,海南大学校长李建保说,寓管理于服务以及“公众城管”等新理念,应是城管改革的方向。今后“执法型城管”必须向“服务型城管”转变,坚决杜绝粗暴执法行为。

如何让“地摊经济”在城市中有序经营。吴国林教授表示,社区是个复杂的社会机体,管理思路不能“单打一”。作为行政处罚执行者,要改变管理思路,视“服务”重于“管制”。只有推进用法治、法律的方式来根除治理城市管理中的顽疾,才能形成持久有效的人性化的城市管理模式。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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