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晨
刘家坤由一个“勤廉兼优干部”沦为与情人合伙受贿的罪犯,究其原因,在于他的所谓“底线”观。
被认为“做事很有底线”的刘家坤,遵守的是什么样的“底线”呢?他给情人划定的底线是:“咱俩好归好,但无论谁送钱你都不能收,一次也不行。”
看上去,刘家坤很“正义”、很“廉洁”,可他忘记了一个大前提:自己是党员领导干部,包养情妇本身就已经触犯了党纪国法,在大的原则问题上早已突破了“底线”。如此一来,在余下的细节问题上还有什么“底线”可保呢!正如一个窃贼,穿门入户偷盗钱物后,再怎么将现场收拾得“干净整洁”“井井有条”,也丝毫不会改变他的窃贼本色。
所谓底线,就是最低线。而道德的底线,也就是道德的最低线。有人曾给道德底线下过这样的定义:就是守卫人的最基本的尊严、良知的最低防线,也就是使人不至于堕落为禽兽的那条最后防线。笔者理解,设定这条道德底线的初衷肯定是出于“防止人的集体性道德犯罪与无意识全面堕落”的好意。但尽管如此,还是让人难以认同。笔者10年前在《模糊的底线》一文中曾经对“道德底线说”予以否定。其原因,一是“道德底线”太模糊,无法遵循;二是“底线”标准太低——“不违法”的道德底线与违法犯罪也就是一步之遥。把“不违法”当作道德的底线标准,与把不当罪犯当作道德底线,还有多大的区别呢!
说到底,所谓“底线”,是一条降低对自己要求的线;是一条不求进取、放纵自己的线;是授人以柄、将自己的“短板”“软肋”暴露无遗的线。所以,它并不是一条护人、救人的线,而是一条坑人、害人的线。
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按要求本该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焉能降格以求,搞什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