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8月开始实施新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
记者从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获悉,工商总局已经签署公布了修订后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将于今年8月份正式施行。2003年4月17日公布的规定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规定共21条:首先明确了立法依据、驰名商标定义、认定主体和认定原则;其次,从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当事人角度出发,对不同类型案件中认定保护请求的提出以及证据材料的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并从规范驰名商标案件处理程序和认定标准两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明确了包括加强驰名商标的日常重点保护和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适用等内容。
与此前的规定相比,此次修订突出了案件处理需要的法律性质,方便了当事人把握证据材料要求,明确了当事人和工商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了对驰名商标案件有关问题的处理等。(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