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陳明金在《澳門月刊》(210期)撰文說,“一些面向公眾的諮詢,當局選定的諮詢對象往往只是一些特定的群體或社團,不少政策或法律草案諮詢過後,往往石沉大海,外界對諮詢結果不得而知,當局諮詢對象及方式的甄選上都乏善可陳。遍覽報章媒體,耳聞坊間聲音,近年來對政府諮詢工作,各界批評如潮。歸納起來,大致與陳明金所言不相上下,而且此屆政府如此,上屆諮詢流弊也無出左右,幾成怪圈,何以至此?要弄清這個問題,就得跳出這個怪圈,審視政府管治澳門的模式。
澳門的管治源於殖民時代,舊政府吸收民意,把大社團領袖吸納到諮詢會,立法會以及各級諮詢組織中來,以培植親政府勢力。回歸後,特別是賭權開放以來,特區政府財政收入暴漲,在審批經費時對傳統社團特別關照,以擴展親政府勢力,弱化反對聲音,穩定社會秩序。而傳統社團領袖往往由社團高層以協商方式產生,公開選舉只是形式,並不代表社團成員就授權給領袖向政府反映意見。但在過去公民意識薄弱,市民只求有社團領袖為他們出頭,解決切身的民生問題就心滿意足了,對參與社會事務,他們能力有限,興趣不大。因此在當時,這種吸納民意的方式頗為有效。
如今時過境遷,隨著經濟發展,市民教育水平提高,公民意識覺醒,這種吸納方式逐漸失效。互聯網興起,市民再無需透過社團代理,通過網絡就可動員志同道合的朋友掌握信息,參與共同關注的社會事務。即使是社團成員,也不一定樂意“被代表”。“離補法案”事件中,有專業團體領導公開支持政府,團體成員則公開澄清,指領導的意見只代表他個人,與團體無關。出於選舉上的考慮,即使親政府的社團,也顧及民意而“轉汰”,為反對而反對,使政府孤立無援。
由此看來,政府諮詢僅依賴幾個傳統社團或“特定團體”來吸收民意,顯然靠不住。不如重點放在立法會選舉中得票最多的候選人身上,以及背後支持他們的社團方面。這些人士及社團出於選票的考慮,對民意較為敏感,有強烈動機在發表意見時反映市民意見,令政府聽到真話、實話,而非假話、空話和大話。至於那些傳統社團的積年流弊,尤其選舉制度,也是到了非整改不可的地步了。
其實政府就重大政策、項目和措施出臺,面向本澳大社團和團體進行諮詢本無錯,澳門是社團政治,社團功能就是參與政治選舉和政府決策諮詢。全澳大小社團數千個,政府諮詢只能選擇幾個具代表性的團體來以點帶面。可由於領袖非經真正民主選舉上來,整合民意的廣泛性便大打折扣,共識就更談不上,導致“政府時常要跳過這些傳統社團領袖,去直接諮詢市民的真正民意所在”(譚志強語)。誤時費事還輒以賣力不討好,如輕軌、置安居等類似政策、工程;教訓也很深刻,如“離補法案”風潮。甚而因其選舉不透明,連帶立法會議員選舉,及至最後行政長官選舉的民意代表性、公信力,嚴重下降,誠如“多米諾骨牌”效應。此現象若長期得不到扭轉,社團選舉不入民主健康軌道,恐終成澳門之亂源,加上政府本身施政能力缺失,香港今日風起雲湧的“真普選”浪潮和“公投”之現象,就是澳門明天的真實寫照。這絕非危言聳聽,澳門日前不是有團體宣稱發起“民間公投”,以測試本澳人心民意嗎?!(澳門/岑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