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乙肝梦魇

2014-08-25 04:30
当代工人 2014年6期
关键词:携带者贩子知情权

□来电实录:

迷惑的妈妈 51岁

我和我的女儿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从求学到就业,这么多年来受的歧视不知有多少。其它我都可以不在意,毕竟,那些坎儿我们都走过来了,可我最愁的是这病影响了女儿的婚事。女儿上一段恋情本来很美满,门当户对、两情相悦,就要谈婚论嫁了,女儿犹豫再三,决定告诉男友她携带乙肝病毒的事。她的男友倒是没说什么,可男孩家里却坚决不同意,说他们家族里也有乙肝患者,担心他们将来的孩子也会得乙肝。两人因此分手,女儿伤心了很久。我心疼女儿日渐消瘦,更担心将来女儿会不会变成老姑娘。我和女儿心里都在画问号:下一次,还要不要在婚前坦白自己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身份呢?作为母亲我很迷茫,因为从小我便教育孩子要真诚,可在人生大事这件事上,到底能不能说实话?是说实话还是保护自己?我犯了嘀咕。

【专家回复】

我能理解人母的爱女之心,可我想,你应该也能换位思考,理解女儿前男友的父母。也许在他们看来,你们全家怀揣着秘密,直到瞒不住时才告诉他们,让他们的儿子耗费了青春,甚至蒙受了染病的风险……

人类的行为,涉及选择,多少都带有偏好。如果一个单位以乙肝为由,拒绝招录你的女儿,那这种“偏好”是错误的,需要舆论带领风气,破除它;但有些偏好,特别是爱情中的偏好无关对错。甚至可以说,爱情中的选择,许多都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也就是说,爱情并不是一个纯粹理性的举动。

有的男人偏好貌美的姑娘,有的女孩偏好富有的绅士。这或许可算是虚荣,或许不能被社会道德表彰,但不能上纲上线说他们“政治不正确”。凡属这类偏好,他的“偏好权”就该被保护。如果你质问他,为何你不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你歧视我?反而是你在行使暴政了。

绕了这么一大圈,你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既然要给予对方自由选择的权利,就应先给予对方知情权,在恋爱前就告诉他:女儿的确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但咱们可以讲究沟通的方式方法。

首先,我相信每个不了解乙肝的人初听这两个字都会有些害怕,这是未知带来的恐惧。毕竟在这片神州大地上,除了一小部分良心媒体不刊载乙肝广告外,其它报刊都成为医药贩子的马前卒,这些医药贩子可是“乙肝恐怖论”的散布者。所以做一下科普工作就好了,如果他不信你们说的,带他去听听医生的专业意见。相信医生会告诉他:乙肝的传播途径有4条:血液传播,母婴传播,性传播和生活密切接触传播。其次,成人的免疫功能如正常,感染乙肝病毒后90%以上的人都能产生对病毒的抗体,而不会得乙肝。再说,现在已经有了可以预防乙型肝炎的疫苗。

其次,别听到我说要让男方有知情权,就夸张到告诉对方乙肝病的种种恶劣后果,比如肝癌什么的。要知道,明天会发生怎样不幸的事谁也说不清,没有乙肝的人也有可能得癌症,所以没必要杞人忧天。绝不要自己嫌弃自己,比如整天一副唉声叹气的模样;或者摆出我有病,我就只能伏低做小的姿态;或者自己对治疗没有信心……即使你没生病,也不会有男人对这样一个女人感兴趣的。

最后,我想告诉你,不要觉得是自己将命运的抉择双手奉送给了男方,“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其实在你让渡权利的同时,自己也有了选择权。如果你告诉男方,女儿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男方还愿意接受,这一定是个开明的人,开明的家庭,更重要的是——这一定是真爱!至少你该庆幸,自己的女儿没选择那个对婚姻不能自主,完全听父母话的男孩!

本期专家:中级心理咨询师 杨扬

责编/王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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