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智芳
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了新的重大战略部署,这为下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并描绘了中国文化改革发展未来的宏伟蓝图。湖南省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是从2006年开始试点、摸索前进,2008年开始逐步铺开、由点到面,2011年全面推进、深入改制,目前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并向改革“深水区”和“攻坚区”挺进。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形成改革发展的共识
过去,国有文艺院团是一潭池水中的大鱼,不屑与小鱼竞争,现在,当转制改企完成后,小鱼迅速成长并与大鱼争地盘,大鱼也开始活跃起来。对于我们已经习惯自称为“事业单位”的文艺院团来说,我们的院团领导和全体演职员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
第一,我们要清醒认识政府的态度。转企改制不是国家甩包袱,而是充分释放社会活力,在繁荣的市场经济下将我们“扶上马,送一程”。由“养人头”变为“养作品”,由编制拨款变为采购作品,激发创作动力。
第二,我们要清醒认识身份的置换。文艺院团的演员,好多都是十几岁进团,对自己的职业感情深、期望高。但转企改制就必须核销事业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实行全员聘用制,完完全全由“事业人”变成“企业人”。这既是中央的要求,也是文化事业单位的出路所在。这份工作虽不再是“铁饭碗”,但更多的成功先例表明,它有可能成为“银饭碗”甚至“金饭碗”。
第三,我们要清醒认识市场的规律。我们文艺院团要在市场竞争中做大做强,仅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在更大的范围内配置资源,纵观全国率先组建的几家大型演艺集团公司,都是通过对本地优势资源的整合,推动演艺行业向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有效提高了新剧目的策划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营销能力。
二、盘活机制,不断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目前,我省文化体制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争取把文化体制改革彻底落到实处是当前第一要务,只有加快改革,我们的文艺院团才能做大做强。
改革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各院团要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统筹协调,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和保障作用,以政策的落实推动改革的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核心是要增强文化队伍活力。要着重转变部分院团“干好干坏、干多干少一个样”、“文化队伍不死不活”的现状,积极探索文化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广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各院团在深化改革的同时要认真开展组织结构优化、岗位制度设计、职位竞聘、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实现人事管理和收入分配凭业绩、看贡献、重能力,绩效工资所占比例大幅度提升,一线职工收入有明显提高。这样才能视为一次成功的转型和改革。
三、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演职员积极性
建设文化强省,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队伍是根本,人才是关键。院团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要坚持贯彻以人为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给艺术人才创造好的学习、生活和工作环境,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组织专业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现有艺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文化素质。二是强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年度业务考核考评机制,开展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大练兵、大比拼活动,着力促进年轻人才的茁壮成长。三是创造发展平台,着力打造艺术家。精心培养现有中青年艺术人才,提升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他们成为各个艺术门类有代表性的领军人物,重点培养、扶持获得国家级奖项的中青年艺术人才,使之成为名家大师,成为全国知名的艺术家。四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拘一格降人才。充分发挥湖南的资源优势和创业优势,以宽广的胸怀和开阔的视野吸纳各地各类优秀人才,制订吸收优秀文化人才的优惠政策,积极主动、想方设法地吸纳人才,凝聚人才。五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强化改革,不断完善用人机制,实行主要艺术骨干年度领衔制和剧目主演制,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帮助他们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四、加大政策扶持,稳步推进文艺院团体制改革
第一,政策保障是推动改革的根本前提。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深化改革的政策环境日趋完善。从中央层面政策看,是资金上“扶上马”、政策上“送一程”。中宣部、文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快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通知》(文政法发[2011]22号),在国办发[2008]114号文和文政法发[2009]25号文的基础上,在解决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政府采购制度等问题上,实现新的政策突破。如在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上,《通知》提出,“国有文艺院团转制前由各级财政安排的正常事业经费,转制后在一定期限内继续拨付。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渠道,对转制文艺院团重点产业发展项目予以支持”。从地方层面政策看,各地积极贯彻中央有关政策,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一系列更加优惠、更具操作性的政策。如安徽省规定,每年安排2000万元用于省属转制院团设施更新、剧目创作。重庆市政府决定,市级国有文艺院团离退休人员比照重庆市全额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执行绩效工资相关政策,在职演职人员按照人均每月3000元的标准提供财政性补贴。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区财政每年购买公益性演出不低于800场次,补助标准由原来每场2000元提高到5000元。我省的演艺惠民演出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场7000元提高到2万元。我们欣喜地看到,在深化改革的进程中,从中央到地方,都在积极出台优惠政策支持改革、推进改革,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的政策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第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由于院团的改革发展不可避免的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发生重大的变革,变革之前和过程中,就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作为成本进行支撑,而这笔改革的成本需要政府来支付,由政府按照文艺院团改革发展的要求,解决历史欠帐问题,补足艺术院团的艺术生产资本金,更新演出设备设施,进行人员分流安置和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全国院团改革试点的成功也在于此,我省只有加大财政投入的力度,才能确保改革的稳步推进,增强院团的创新能力,保障其长期可持续发展。endprint
第三,不断完善调演、比赛和评奖机制。举办高层次的艺术节,发展先进文化、创作艺术精品、保护传承民族民间文化是政府的责任,而这些责任是通过文艺院团来实现和完成的,把文艺院团改革发展战略与国家的目标统一起来,艺术生产与公共需求统一起来,是政府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管理转变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目前条件下,投入、调演、比赛、评奖仍然是政府调控艺术生产、出精品、出人才的主要手段,国家有“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精品工程奖”、“梅花奖”,上海有“白玉兰奖”等专业艺术奖项。湖南要多设立自己高档次的专业艺术奖项,并围绕“创新内容形式、打造艺术精品”的指导原则不断地加以改进完善,使之逐步形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品牌,促进湖南文艺的繁荣发展。与此同时,借鉴国外的做法,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提高“湖南艺术节”的举办层次,还要尝试举办不同类型的专门艺术节,尤其是举办全国或国际性的专项艺术节,普及传统文化,锻炼演出队伍,推动院团创新,拉动旅游经济,打造城市名片。
五、完善市场竞争机制,创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今年,文化部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对今后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进行了部署和安排。文化部今后将逐步健全和完善现代演艺市场体系,市场体系是关系到文化体制改革成败至关重要的关键性因素。
第一,大力发展演艺产品市场和演艺市场,尤其是演艺市场过去非常薄弱。因此,我们要建立健全演艺的中介机构、行业组织,鼓励发展演出院线、票务连锁等现代的演艺流通的组织形式。
第二,大力发展相关演艺产业。比如说灯光音像、服装道具、舞美等等相关的演艺产业的发展可以延伸和拉长我们的演艺产业链,使这个市场在全线上都得到发展。
第三,积极搭建完善演艺企业的投融资平台,拓宽投融资渠道,为我们的演艺团体获得更多的社会资金,铺设更宽阔的道路。尤其是文艺院团跟其它的文化企业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文艺院团总体来说包括现在已经建立的一些集团,它的整个资金规模相对比较小,要做大做强还面临着一个资金瓶颈的问题,所以这个投融资的平台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还要想办法使得演艺院团的无形资产得到正确的评估和认识,使演艺院团可以通过自己的无形资产作为质押从而获得贷款以及投资。为了做好这一点,要着重努力推动文化资产评估机构和产权交易。另外按照中央的安排,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改革是一个永恒的课题,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省国有文艺院团未来发展面临着严峻挑战,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做好改革的后续工作,不断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为打造演艺湘军,为建设文化强省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晓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