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国家旅游局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有关工作。计划2014年在全国择优创建35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0个示范点,进一步探索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规律,理清发展思路,树立发展典型,优化发展环境,引领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创建提出了具体要求。创建的示范县应该有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资源禀赋、区位优势、产业特色和人文历史,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是发展县域经济的主导产业,而且规划编制科学、扶持政策完善、工作体系健全、行业管理规范、基础条件完备、产业优势突出、发展成效显著,年接待游客100万人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