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一场6.5级地震,截至8月6日已导致589人遇难,108.84万人受灾,让僻处滇东北崇山峻岭的小县鲁甸,成为全国人民牵挂的焦点。
鲁甸地震是近两年来我国遭遇的最严重自然灾害,也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场考试。
2008年以来,中国相继经历了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害、芦山地震等灾害考验,积累了丰富的抗灾救援和危机管理经验。舆论注意到,这次鲁甸地震,抗灾救援行动更专业,运作更有序。
从第一时间调动一切必要资源,到政府、军队与社会力量无缝衔接,呈现出较之以前更为成熟的救援流程与更加高效的协同模式,这正是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进步、提升的体现。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及执行力的集中体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说到底是为了更好地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并将其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包括应对自然灾害的效能。
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鲁甸震后,在党中央、国务院指挥下,各级政府部门和军队以及社会力量第一时间紧急投入救援,与死神赛跑、抢救生命。所有这一切,都表明应急救援的高效、有序,表明中国处置重大灾害事故已有了更多的经验和更强的能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新课题,也是中国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
以此视角审视鲁甸救灾,我们会发现,无论解放军应急救援队官兵第一时间携带生命探测仪、照明和挖掘等应急救援装备驰援灾区,还是武警部队首次运用四旋翼无人机等高科技装备救灾;无论交通运输部门迅速实行道路管制,打通物资运输的生命线,保障专业救援队伍以最快的速度进入灾区,还是红十字蓝天救援队等社会力量在第一时间前往灾区;无论全国各地的救援物资、捐助钱款迅速有序地向灾区聚拢,还是政府更加注重信息及时发布,新闻媒体有效引导舆论,“谣言少了,正能量多了”,都得益于灾难应急响应的未雨绸缪,更深层次上则得益于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进步。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需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完成的课题。正因如此,通过鲁甸抗震救灾的考验,发现短板是必然的,也是正常的。
比如,建筑物,尤其是农房的抗震能力问题,提升基层特别是地震多发区自救能力问题,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储备问题,灾后迅速抢通道路、通讯、自来水问题,都表明国家必须加快发展步伐。尤其是西部农村,作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软肋,不仅房屋抗震抗灾能力差,而且就近、专业的救援队伍缺乏,救援物资储备不足,都应有针对性地补上短板。
另一方面,这次鲁甸地震与汶川地震以来发生在西部地区的几次重大自然灾害一样,也暴露了国家发展进程中的区域经济失衡问题。
鲁甸抗震救灾大考之后,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交出合格的答卷,因为,这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