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胤 张文革
【摘 要】尹文子,稷下学宫代表人物之一,与宋钘齐名并称为宋尹学派。长期以来,学界基于其著作《尹文子》,将尹文子归为名家,并认为他的思想上承邓析、孔子、墨子,下启公孙龙、荀子,具有继往开来的巨大意义。而其带有道家黄老派痕迹的思想并未受到学界足够的重视,文章以对“道产生名”的讨论作为开端,引出研究的核心——“形名”思想,力图还原一个完整的尹文子名实观。
【关键词】道;名;法;尹文子;名实观
尹文子,姓尹、名文,战国时代齐人,约生于公元前362年,死于公元前293。大约与惠施、庄子、宋钘同时,而略早于公孙龙子。与田骈、慎到、彭蒙、宋钘、荀子等同为稷下先生。 尹文子的思想核心是他独特的“形名”思想,本文立足《尹文子》、《白心》文本,试图还原一个完整的“形名”。
一、“名”的形上根据及产生过程
作为道家黄老派的尹文子,其思想是以“道”为本位的。尹文子首先论述了道的特性。他说:“视则不见,听则不闻。灑乎天下不满,不见其塞,集于颜色,知于肌肤。责其往来,莫知其时。薄乎其方也,淳乎其圜也,淳淳乎莫得其门。”这里是在描述道是不能被人的感官所能闻见,但是道却又无处不在地表现在人的表情、肌肤等身体征貌上进而,他论述了道对万物的化生作用以及名的由来。“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大道是无形无名的,它化生了万物,然后才有了名。“原始计实,本其所生。知其象则索其形,缘其理则知其情,索其端则知其名。”道产生万物的象,通过观察所呈现的貌象,得以索知事物的形态;而由原察事物发生之端绪,则能赋予事物应有之名号。通过分析文本我们可以看到,名的意义是道赋予的,其中介是万物,尹文子为自己的“形名”确立了形而上的终极依据。
那么名具体是怎么产生的呢?《尹文子》中对其有详细的论述:“大道无形,称器有名。”“大道不称,众有必名。生于不称,则群形自得其方圆。名生于方圆,则众名得其所称也。”也就是说名是由形产生的,先有物后有形再有名。尹文子接着说:“上圣之人,口无虚习也,手无虚指也,物至而命之耳。发于名声,凝于体色,此其可谕者也。不发于名声,不凝于体色,此其不可谕者也。”上古圣人手指着被命名的物,发出声音而“命之”。这种声音叫做“名声”。“名声”可以使人联想到被命之物的形,所谓的名声就是名的声音,即口语的名。另一种书面语的名,则是圣人根据已经伴随物而来的“形名”对物进行分类。由此名由形生的过程得以成立。
二、形与名的关系
上一部分中,我们已经分析了“名由形生”的形名关系。除此之外,尹文子还强调了两种形名关系。首先是形名的相互依赖关系,尹文子认为,“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名”是“形”之“名”,“名”是对“形”的称谓,没有可称呼之“形”,“名”就缺乏了生成依据,“名”就不能成其为“名”了。同样,“形”也依赖于“名”,没有“名”,即万物无名,那么事物就没有分辨的标志。如此,“名”与“形”互为对方确立存在的意义。其次是严格区分了“形”与“名”。“然形非正名也,名非正形也。则形之与名居然别矣。”这里是说形不是名,名不是形,这是一般人的常识。但是在大多数交流的过程中,人们只是使用名,而不是研究名。人们用名谈论事物的时候,所注意的是名的对象,当人们专注讨论名的对象的时候,他们甚至意识不到名的存在。在很多时候,这种情况并没有太大的影响。但是,当名作为辨析对象的时候,就必须把名和名的对象即形严格区分开来。这就是尹文子的目的所在。
三、名的分类
以上我们讨论的都是具体事物的“形名”,但是如果从形来看,不能单纯的只看到有形的具体事物。尹文子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他说:“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圆白黑之实。名而不可不寻名以检其差。”在这里尹文子按照事物的有形与无形,把名分为有形之名与无形之名,从此对名的讨论分为形名(有形之名)与事名(无形之名)。接下来,尹文子进一步细化了名的分类,他说:“名有三科,法有四呈。一曰命物之名,方圆白黑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所谓的“命物之名”是由事物的形确立的名,这种名的对象物必须是人的感官所能把握的具体有形之器物;“毁誉之名”是由对象而来的主观评价所定之名。其对象常常识抽象无形之事态,并不是具体有形的器物;“况谓之名”是由对象而来与之对应的观感或相对态度。值得注意的是,“毁誉之名”与“况谓之名”的界限并不是很明晰,二者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以等同。我们依照上边的形名(有形之名)与事名(无形之名)的划分可以看出,“命物之名”显然属于“形名”,而“毁誉之名”和“况谓之名”则属于事名。之前已经讨论了“形名”,接下来尹文子将论述的中心转移到了“事名”。
尹文子对“事名”的论述实际上依然是对名进行再一次的分类,他把事名又分为了“彼之名”与“我之分”。“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我之与彼,又复一名,名之察者也。名贤不肖为亲疏,名善恶为赏罚,合彼我之一称而不别之,名之混者也。”依照上段中对名的划分,贤、不肖、善、恶当属于“毁誉之名”,亲疏赏罚当属于“况谓之名”。尹文子认为贤不肖善恶“在彼”,亲疏赏罚“属我”,并且强调二者是区分的,不可混淆。那么怎么具体地区分二者?尹文子接着说:“五色、五声、五臭、五味,凡四类,自然存焉天地之间,而不期为人用。人必用之,终身各有好恶,而不能辨其名分。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这样看来,在彼的“名”是指客观事物的名称,属我的“分”是指人对事物的态度的名称。“彼之名”与“我之分”是两种不同的事名,必须区分开来。例如宋、尹的“见侮不辱”思想,其中“侮”是他人的行为,属“彼之名”。“辱”是自己对“侮”的态度,属“我之分”。人们争斗的原因是他们以“侮”为“辱”,面对别人的“侮”自己不“辱”才是正确的。值得注意的是,尹文子进一步发展了“名分”思想,他说“全治而无阙者,大小、多少,各当其分;农商工仕,不易其业。” “庆赏刑罚,君事也;守职效能,臣业也。君料功黜陟,故有庆赏刑罚;臣各慎所任,故有守职效能。君不可与臣业,臣不可侵君事。上下不相侵与,谓之名正。”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名分”成为一个人在尊卑贵贱的等级序列中所居的特定位置以及由此确定的权力和义务范围,尹文子逐渐地将对名的讨论转向对帝王治术的讨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