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齐云
(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保卫处,安徽 合肥230601)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的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从中西部流向东南沿海,流动人口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城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也给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1]。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流动人口的权益保障问题相继已经成为近年来人们的关注焦点,如何在保障城市流动人口权益的基础上使城市的运行和管理更加有效,也成为了当下有关各方面的研究重点。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进一步深入,农村人口越来越多的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涌入,这对社会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具有重要积极意义,一方面使得农村大量的过剩劳动力问题得以解决,另一方面也使得城市劳动力需求量缺口得以弥补。城市作为人口流入地,在获得大量劳动力资源的时候,能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保障了了流出地劳动力个人收入的稳定,这在客观上减小了城市和农村的贫富差距。
人口流动同样有利于市场经济的运作和发展,足量的流动人口,是社会化大生产的重要标志,也是经济发展过程中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表现,它避免了不必要的人力资源的浪费,也为急需劳动力的行业和地域提供了劳动力,对形成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具有重大的促进作用。农村劳动力在流入城市中,不断完善自己的个人素质,在提高个人收入的同时,也创造和实现了更多社会价值,提高了自己的个人地位。
人口流动也加快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转变进程。“二元化”户籍制度[2]对我国户籍制度的改革中产生重大阻碍,人口的快速和频繁的流动,对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等造成了很大的挑战,只有加快创新人口户籍管理制度的改革,才能使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就业得到合法的保护,整个社会才能更快更稳定地发展。
在建国初期,受当时户籍政策等制度的影响,除了由于政治目的的强制性人口流动 (如上山下乡运行等),人口自由流动的规模相当小,但是随着国家经济的持续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由农村地区向城市转移、由经济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向经济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转移[3].大量劳动力的迁移虽然会造成如上一节所提到的各种积极影响,但同时也造成了城市人口的快速膨胀,过度加重了城市的管理负担,对城市的交通、环境、住房及公共服务的要求提出了巨大挑战。
目前针对各自城市流动人口的管理,每个城市均有自己的实行办法。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同时是流动人口最密集的城市之一。根据相关调查结果显示,北京市的流动人口证件办理的情况并不十分理想,以身份证和暂住证为例,作为最基本的人口身份证明,暂住证的持有者占流动人口总数的84.14%,与身份证持有率97.13%相比,还远不能符合政府的管理要求,而在2005年之前依然作为流动人口就业必须的就业证、健康证等更是远低于要求。按照调查结果计算,仅北京市目前的“无证人员”都有数十万之众,由此可见,试图通过以证件管理为基础妥善管理好社会流动人口,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广州是改革开放后流动人口才大量涌入的城市中的典型。广州市通过对出租屋的管理来管理流动人口,但是由于城市中各式各样的出租屋星罗棋布,虽然政府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是效果却不甚如人意,庞大的财政投入却与所收效益不相对称,事实上,这已经表露出了政府对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力不从心[4-5]。
各个大城市虽然都针对自己城市流动人口的特点,实施了不同的管理办法,但是收效却并不尽如人意,上文以北京和广州为例,已足以窥测到目前我国在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理念和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例如管理理念过于陈旧,管理方法过于生硬,相关的政策支持也不够完善。因此加快进行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措施的改革、提高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水平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要把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做得更好、更让人满意,不仅要把握流动人口的客观规律,还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本身的主体作用和首创意识。当然,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至臻至善的,要从管理理念、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方式等全面协调、多管齐下才能达到目的。
首先,要时刻树立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共同参与的管理理念。在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过程中,要时刻把流动人口的合法利益放在首位,不歧视、不特别对待,使管理的过程更人性化。另外,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过程中,管理者要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要把管理和服务做到有机结合,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应当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服务贯穿于管理始末。再次,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做到多方参与、共同支持,政府要投入更多财力支持,各社会组织也要充分发挥各自作用。
其次,还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指引和教育等功能。在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过程中,除了必要的行政手段、道德约束之外,还要注重法律法规的合理运用。大力宣扬法制教育,一方面,管理人员要依法管理,不得侵害流动人员的合法权益,另一反面,流动人员也要知法懂法,不违法但也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补充和完善,不合时宜的法规或制度要及时的废止或修改,新的、更加科学的政策及其实施方法和细则要及时出台,真正的做到使流动人口的管理有法可依,有理可循。有了科学的法规,就要更加严格的施行,社区管理人员和城市管理人员要做到有机结合,加大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执法效率,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
最后,还要改善流动人口的管理方式。摒除刚性管理方式,多进行换位思考,除了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之外,尽量多的运用思想教育、道德约束、法律规范等方法,实行科学、人性化管理。还要鼓励和引导流动人口的自我管理和约束,自己给自己把好关,切实响应政策的规定。在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的集中和整合期间,充分发挥基层民众,如社区民警、居委会等方面的力量,提高各部门和片区的流动人口信息兼容性,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共享。要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就要加大向基层投入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基层政府的服务性能。最好的管理方式就是把管理当作服务,只有为流动人口提供足够高质量的公共服务设施,才会切实解决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
[1]宋健,何蕾.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低效的原因与对策分析[J].人口学刊,2008(5):13-17.
[2]王光海.关于当前深化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几点思考:21世纪以来中国城镇化进程中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研究之二[J].理论学刊,2009(06):88-95.
[3]黄晨熹.我国城市外来流动人口政策进展、问题与对策[J].2014(3):4-10.
[4]宣学柱.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及问题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09(19):44-45.
[5]谢棋君,杨燕,莫佩珊.新公共服务视角下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优化[J].2014(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