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宇,曾长秋
(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价值范畴在经济学中的地位相当于细胞在生物学中的地位,不同的价值概念意味着不同的价值理论。近年来,随着劳动价值论研究的深入,学术界出现了各种价值理论争鸣的现象,出现了许多不同的价值定义。
有的学者试图把哲学涵义上的价值,与经济学范畴里的价值相融合。例如:许有伦认为,商品的价值就是商品(客体)对于人(主体)所具有的意义[1];王海平认为,价值是商品的关系属性,是商品中固有的一般社会生产力与人的需求、欲望、目的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属性[2];晏智杰认为,商品价值应该是一个“关系”概念,即商品的效用同人的需要之间的“关系”[3]。
有的学者试图通过重新诠释价值的定义,来解决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在价值理论上的分歧。例如:钱伯海认为,劳动价值表现为理论价值与实际价值,理论价值指以社会必要劳动计量的时间价值,实际价值则是指以劳动成果计量的实物价值[4];巩建华认为,商品价值具有“二重”性,要从商品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两个维度去规定价值的概念,从两个维度去构建“系统价值论”[5];邹平座给价值下了一个涵盖全部的定义:价值是一种对人的有用性,其本质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关系[6]。
有的学者认为以劳动为本位的价值概念存在缺陷,应该对其进行重新定义。例如:周德海认为,应该以生产概念为基础重建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概念[7];张昆仑认为,传统的价值定义只概括了劳动的稀缺现象,而没有概括“稀缺”的所有现象(如不可再生的资源的稀缺现象),价值应该是对稀缺使用价值进行占有及消费的有偿属性[8]。
有的学者推崇恩格斯的价值概念,认为价值是调节价格运动的一般规律,是由平均比较利益率决定的[9];甚至还有的学者认为价值的实质是货币而不是抽象劳动,单位商品价值就是它所值的货币数额,而不能是它所消耗的劳动[10]。
定义是理论形成的基础,对同一事物或范畴的定义不同,必然会得出不同的研究结果。以上形形色色关于价值的定义,引申出各种不同的价值思想,如晏智杰的效用价值思想、钱伯海的物化劳动价值思想、蔡继明的广义价值思想等,给我们正确地认识和科学的坚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带来了一定的困扰。准确地把握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定义,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础。
每一个科学的定义,都有特定内容和严密的规定性,马克思的价值定义也是如此。国内大多数教科书和辞典都将经济学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抽象人类劳动,如商务印书馆辞书研究中心编印的新华词典等。[11]470我认为,这种简单地把价值等同于劳动的作法并不符合马克思的原意。马克思是从商品开始研究价值范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单个的商品表现为这种财富的元素形式。因此,我们的研究就从分析商品开始。”[12]47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社会经济关系理论而不是价格形成理论,马克思价值理论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对价值定义的深入分析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基础,是剖析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钥匙”。完整的价值定义应该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价值是在商品的交换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是人和人之间被掩盖的社会关系。
马克思是从对商品的交换价值的分析入手,在本质的层次上抽象出价值范畴。他写道:“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12]55。因为,“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12]74不同商品之间之所以能够进行交换,说明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质,没有共同的质,商品之间就不能进行比较,就不能交换。“不论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件上衣,或=x件上衣,也就是说,不论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个这样的比例总是包含这样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为价值量是同一单位的表现,是同一性质的物”。[12]64“亚里士多德在商品的价值表现中发现了等同关系,正是在这里闪耀出他的天才的光辉。”[12]75
他还写道:“1夸特小麦=a英担铁。这个等式说明什么呢?它说明在两种不同的物里面,即在1夸特小麦和a英担铁里面,有一种等量的共同的东西。因而这二者都等于第三种东西,后者本身既不是第一种物,也不是第二种物。这样,二者中的每一个只要是交换价值,就必定能化为这第三种东西。”[12]49-50也就是说,“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12]51
这“共同的东西”是什么呢?马克思把它称为价值实体。“‘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这一等式的前提是:1件上衣和20码麻布正好包含同样多的价值实体。”[12]68它不是商品的天然属性。“这种东西不可能是商品的几何的、物理的、化学的或其他的天然属性。商品的物体属性只是就它们使商品有用,从而使商品成为使用价值来说,才加以考虑。”[12]50它也不是使用价值。“作为使用价值,商品首先有质的差别;作为交换价值,商品只能有量的差别,因而不包含任何一个使用价值的原子。”[12]50
马克思认为这种“共同的东西”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12]50-51“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12]51“价值实体不外是而且始终不外是已经耗费的劳动力——劳动,即和这种劳动的特殊的有用性质无关的劳动,——而价值生产不外就是这种耗费的过程。”[13]428
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商品交换实际上交换的是商品生产者各自的劳动。在社会分工和私有制条件下,商品生产者的劳动是私人劳动,生产商品的劳动只有通过商品交换,才能转化为社会劳动。“生产者只有通过交换他们的劳动产品才发生社会接触,所以,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独特的社会性质也只有在这种交换中才表现出来。换句话说,私人劳动在事实上证实为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只是由于交换使劳动产品之间、从而使生产者之间发生了关系。”[12]90“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12]97商品之间的交换是以价值物来互相对待的,价值表现着人与人的关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相互交换其劳动的社会关系。
这种关系不是直接地表现出来,而是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即物和物的关系表现出来。“商品形式的奥秘不过在于:商品形式在人们面前把人们本身劳动的社会性质反映成劳动产品本身的物的性质,反映成这些物的天然的社会属性,从而把生产者同总劳动的社会关系反映成存在于生产者之外的物与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2]89“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的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说,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2]90在社会分工条件下,商品之间互相交换的物的关系掩盖了生产者交换劳动的关系或人类劳动的等同性,而人类劳动的等同性又掩盖了生产者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关系。“当加利阿尼说价值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关系时,他还应当补充一句:这是被物的外壳掩盖着的关系”[12]91。
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范畴与哲学上的或日常生活中的价值范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哲学上的价值是指客体对主体的效用或意义。一个事物的某种属性能够满足某个主体的需要,或者对某个主体具有积极意义,对这个主体来说,这个事物就是有价值的,否则就是没有价值的。日常生活中的价值大体也这个意思,我们说某个事物有价值,也就是说它有用或有意义。可见,哲学的价值概念和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概念是不同的,哲学上的价值概念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关系。马克思经济学上的价值概念则是实体,是人类抽象劳动的凝结,它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体到商品这个问题上,哲学上的价值概念恰好与商品的使用价值这个概念相一致,因为商品的使用价值就是指商品对人的有用性。我们不能用哲学的价值概念去代替马克思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否则就会造成理论上的混乱。
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概念和西方经济学中的价值概念存在根本差异。要素价值论认为,价值与财富(使用价值)是同生共存的东西,价值的基础是使用价值,那么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资本、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便自然地成为价值的源泉。效用价值论认为,商品的价值并非实体,价值无非是表示人的欲望同物品满足这种欲望的能力之间的关系,价值量的大小取决于人们对物品的主观评价。均衡价值论将价值范畴直接定义为交换价值或市场价格,用对价格的分析代替了对价值的分析,认为生产费用决定供给,边际效用决定需求,供给和需求共同决定价值。可见,马克思经济学所讨论的“价值”并不是西方经济学所讨论的“价值”;而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价值”也绝对不是马克思劳动价值思想中的“价值”,不同的价值定义显然不可能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理论。
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换劳动的社会关系,是商品特有的属性,马克思的价值范畴总是指商品的价值,非商品的劳动产品是没有价值的。“劳动产品只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12]90,“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或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14]720“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12]61由此可见,并非在任何时候抽象劳动都形成价值,在生产非商品的劳动产品时,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不形成价值的,因为它不具有价值对象性,只有在生产商品时,抽象劳动才形成价值。
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只存在于商品经济社会。劳动产品只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上,才转变成为商品。“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劳动产品都是使用物品,但只是历史上一定的发展时代,也就是使生产一个使用物所耗费的劳动表现为该物的‘对象的’属性即它的价值的时代,才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12]77在封建领主的自然经济中,在农民自给自足的家族经济中,在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中,都不存在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也就不存在商品价值范畴。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以后,但社会生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价值决定仍会在下述意义上起支配作用。劳动时间的调节和社会劳动在各类不同生产之间的分配,最后,与此有关的簿记,将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重要。”[14]965
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科学地区分了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是由商品的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结构所决定的属性,是商品和劳动产品的共同属性。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只有在社会关系中通过外部其它商品表现出来。马克思的价值定义正确分析了价值实体,科学的回答了价值的源泉问题,即什么劳动形成价值的问题,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是由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创造的。在商品经济社会,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决定了产品交换的必要性,只有把各种不同质的具体劳动还原为同质的抽象劳动,各种商品作为凝结抽象劳动的价值物才得以互相比较,彼此进行交换。在这里又可以进一步看到,价值体现着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马克思的价值定义,是马克思政治经济理论的基础,将价值定义为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就能推导出资产阶级无偿占有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结论,证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为无产阶级的解放提供思想武器。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深化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其主要目的是在揭示资本剥削秘密的同时探讨如何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准确理解、完整把握马克思经济学的价值定义,对我们正确把握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思想,遵循马克思的价值研究思路,探讨当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规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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