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日前下发的 《关于进一步提高本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2020年上海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范围目标内,并适度留出发展空间。此外,按照国家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和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要求,对新增建设用地实行“稳中有降、逐年递减”。
《意见》提出“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的土地管理思路,稳定土地市场供应量,并以土地利用结构优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功能完善。
据介绍,上海此前设定的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目标为3 226平方公里,接近全市陆域面积的48%。业内人士分析,建设用地总规模“零增长”,意味着上海已将“3 226平方公里”作为未来建设用地的“终极规模”予以锁定。按此计算,在2013年基础上,全市到2020年的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应控制在150平方公里以内。
上海还将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推动郊野地区土地综合整治和中心城区城市更新,促进存量低效建设用地盘活利用和再次开发。在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基础上,《意见》提出实施土地利用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缩短建设用地流转周期,实现“不增土地增效应”。在土地利用质量方面,上海提出适度降低工业用地比重,提高公共绿地和公共服务用地比重,着力实施土地综合利用和复合利用。
《意见》还提出,“将项目建设、运行质量和综合效益等相关要素纳入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实施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一般工业项目用地出让年期为20年”,“工业用地出让价格不低于所在区域基准地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