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2月11日宣布,2014年国家继续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政策。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2008年以来,针对粮食生产成本上升较快的情况,国家连续6年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幅度分别为92%、57%。
四川农业科技2014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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