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伟强 □张玉珍 □黄喜良
(1河南省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站;2西平县水利局)
小型农田水利是促进农作物稳定生长的关键环节,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投入是实现农业增效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国家加大农田水利投入力度,形成了多部门治水的繁荣局面,有力地促进了小型农田水利的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资金渠道、投资部门、支持环节不同,其工程形式和工程规模差异较大,不但浪费资金,而且给建设及后期管护带来诸多问题,亟待出台统一标准,规范工程规划设计和投资标准,促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规范化建设,发挥资金效益和工程效益。
由水利部门实施的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土地出让金项目等,按照《灌溉与排水设计规范》、《节水灌溉技术规范》、《机井技术规范》、《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界定的技术标准执行。投资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条文的通知”执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内容及标准包括:塘坝容积<10万m3、引水堰闸流量<1m3/s、小型灌溉泵站装机<1000 kW、灌溉机电井、雨水集蓄利用工程容积<500m3、大型灌区和0.33~2万hm2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流量<1m3/s、0.33万hm2以下灌区的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小型排水泵站装机容量<1000 kW、控制面积0.20万hm2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必要的机耕道路、生产桥、必要的量测水设施等。
按照国土资源部部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内容及标准为容积10万m3以下的水库、塘坝,<150m的水井,10 kV以下的配电设施,田间机耕道路面宽度以3~6m为宜,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的田间道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具有农产品运输和生产生活功能的田间道路面宜硬化,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3m以下。在大型机械化作业区的生产路路面宽度可适当放宽,生产路宜采用砂石、泥结石类路面、素土路面。
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规定:总库容在1000万m3以下的小型水库、塘坝及拦河坝的改建、扩建、加固、新建;总装机容量在5000 kW以下的机电排灌站的改造、续建、新建及其配套的35 kV以下输变电设备;新打、修复机电井及配套的机、泵和10 kV以下的输变电设备;灌排渠道开挖、疏浚、衬砌及配套建筑物;发展节水灌溉所需的建材、管材及喷滴灌设备;控制灌溉面积0.33~2万hm2的中型灌区及配套设施。
按照《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电力配套支持10 kV以下的输变电设备;控制灌溉面积0.33~2万hm2的中型灌区及配套设施。田间机耕道路面宽度以3~6m为宜,生产路路面宽度宜为3 m以下。0.07万hm2允许建设10 km机耕道路。
按照《现代烟草农业基地单元建设规范(试行)》,机耕道路每公里覆盖26.67 hm2以上烟田,主干道≤4.50m,分支路不超过2.50m,人行便道不超过1m。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服务于田间灌溉,其工程形式和规模一般较小。生产道路和生产桥涵依据《公路桥涵通用设计规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生产道路一般指田间机耕道路,以能满足当地常用农业机具进出田间作业为标准,宽度3.50~5m,等级为4级。
生产桥是指渠道或排水沟穿机耕路时的通行桥梁和入地跨沟渠桥梁,穿路生产桥宽度与路面宽度相适应,入地生产桥以能满足当地常用农业机具进出田间作业为标准,宽度3.50~5m,跨度<8m,设计荷载标准采用农桥—I级,即公路—Ⅱ级车道荷载效应乘以0.80的折减系数,车辆荷载效应乘以0.70的折减系数。
按照《机井工程技术手册》对机井的划分,井深<60m为浅井,井深60~150m为中井,井深>150m为深井;为严格控制对地下水的开采,同时考虑提水灌溉成本,用于农田灌溉的机井深度应控制在120m以内;井管根据井深应采用混凝土管或钢筋混凝土管;水泵使用潜水泵,型号根据出水量和扬程进行选择。
低压电力配套依据《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河南省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典型设计》等规程规范设计,按照台区布置,以45m井深为例,32m3/h出水量,水泵轴功率 5.50 kW,无功补偿按25%考虑,以100 kV·A变压器配置,以350m为半径的优化设计方案,每个低压配电台区满足12眼机井同时作业;单井配置地埋线长度控制在400m以内,铜质导线截面积16mm2,铝质导线截面积25mm2;变压器房采用电力部门通用的分散计量式配电房,砖混结构,尺寸为4m×4m,面积16m2。
小泵站包括灌溉和排涝泵站以及灌排泵站,其总装机功率应<1000 kW,设置泵房,配置单独的变压器;考虑提水成本,设计扬程应在200m以内。
按水库等级划分≥10万m3<100万m3库容的为小(2)型水库,小塘坝主要用于农田灌溉,不承担防洪任务,容积应<10万m3,建成后应在明显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小型灌溉渠道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斗农渠,建设规模按流量进行控制,渠道流量以及其渠首引水堰闸流量均应<1m3/s。为节约用水,渠道应进行全断面衬砌,根据当地材料价格,采用混凝土或者浆砌石进行衬砌。考虑过水条件和渠道断面大小,斗渠易采用梯形断面,农渠断面可采用矩形或U型断面。
小型排涝沟道主要用于排除田间积水,避免涝灾的发生。其汇流是由农沟—斗沟—支沟—干沟—河道,其每一级别均需保持畅通,一般干沟会列入当地中小型河道治理中。因此,治理的小型排涝沟道级别应至支沟一级,规模按流量进行控制,其过闸流量应在2m3/s以内,不需进行硬化,易采用梯形断面。
按照《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规划》,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0.53亿hm2,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00亿kg。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需构建“规划标准统一、资金渠道不变、相互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推进整合、共同完成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则,构建与粮食生产相适应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目前,高标准农田建设涉及多个部门和各级地方,各相关部门都有各自的行业标准,许多地方也制定了地方标准。因此,编制科学合理、实用可行的通用性、基础性国家标准,指导各相关部门和各地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有利于从国家层面规范各项相关建设工作,做好各部门、上下的衔接协调和同口径统计,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式的有效落实。随着国家对涉水项目整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配套设施的投资标准进一步走向融合,规范化的趋势不可阻挡,在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建设中,实现优势互补、节约资金,有利于后期管理和维护,有利于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的效益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