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克 □杨迎迎 □王光英(河南省白沙水库管理局)
白沙灌区分为东、南、北和新北干四条干渠,其中南干、北干和新北干三条干渠为砌石护砌,东干渠为土渠。干渠以下支斗渠多为土渠。灌区自20世纪50年代建成运行至今,主要工程及建筑物已老化失修,渠道输水跑、冒、渗、漏严重,输水能力明显下降,灌区有效灌溉面积逐年下降。
随着近几年国家对农田灌溉水利工程的重视和政策性支持投入,白沙灌区自2009年正式启动灌区节水改造和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经过几年的实施,骨干渠道和主要建筑工程面貌焕然一新,灌排条件明显改善,渠系水利用率明显提高,减淤和输水效益明显体现。
主要表现为:一是清单设计工程量与实际完成量相差悬殊,在设计清单项目中土方开挖及回填量为13.12万m3,而工程完工后,实际土方开挖及回填量为22.40万m3;二是设计断面与实际断面不符,南干渠桩号2+080~2+540段实际断面为矩形断面,设计图却按照梯形断面设计;三是工程量清单漏项,在建筑物生产桥拆除重建中,图纸设计量为2座生产桥,而清单拆除重建量是1座;四是现场勘测少、闭门造车多,设计单位在设计中多采用建管单位提供的一些老图纸和数据,作为设计的参考和依据,缺少实地勘测,致使设计数据和标注与实际出入较大。以上种种问题的出现,给施工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工程的进度和造成工程资金的浪费,导致施工期间出现较多工程变更,给工程项目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一是灌区渠道工程多从村庄穿过,沿线村舍众多,一些村民私自在渠堤上垦荒种地、栽植树木;二是一些地方闲散人员,甚至个别村官施工时为一己私利,利用各种理由设置种种障碍阻挠施工;三是部分渠段两岸养殖户和村民,向渠中偷排、偷倒大量生产污水和垃圾,加大了施工难度,增加了施工成本。
随着国家对水利建设投入不断加大,全省各地都进入了工程建设高潮期,致使专业施工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相对匮乏。为了降低人员成本、攫取更大经济利益,个别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同时违规负责多个工程项目,在多个施工场地来回流动,给项目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带来一定的隐患。
一是一些施工标段负责人为了追求工程进度,忽视了工程资料的编制,待工程支付或验收时仓促补报施工资料;二是个别资料员仓促上阵,对规范不熟悉,经常出现填报数据前后逻辑混乱、套用表格错误等情况;三是个别施工资料签字手续不全。
一是混凝土防渗面板表面粗糙、不平整;二是立模不规范,拆模后渠道压顶及渠坡与渠底交线不直,常出现跑模、涨模、错台等问题;三是个别工人质量意识淡薄,由于混凝土级配不合理和振捣不密实,局部出现了麻面蜂窝;四是基础面处理不到位或养护条件不够,局部混凝土面板出现裂缝。
一是参建管理人员对规范和建设程序不熟悉、业务能力不高,不能完全按要求完成分内工作;二是参建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对施工工序和技术质量规范不清楚,如不加强监督,易出现质量隐患。
一是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沿村渠段出现大量生活垃圾,如不及时清理,将拥塞渠道,影响正常灌溉;二是部分渠段渠堤两侧杂草、枯树未能及时清理,有碍灌区工程形象;三是人员居住密集区渠段,警示标志不够,渠道衬砌后渠坡变光、变滑,极易发生儿童溺水事件;四是破堤垦荒现象有所抬头。
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是项目实施阶段的第一个环节,作为整个项目的基础,它的作用至关重要,初设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工程的投资和施工进度。
根据以上存在问题建管局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建管局全程参与方案设计,由建管局指派总工程师和熟悉灌区情况的基层人员全程配合设计方;二是加强施工图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河南省水利厅豫水建〔2006〕23号文执行,由建管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专家按程序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备案,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阶段出现设计变更;三是严格执行设计技术交底制度,由建管局组织,设计方负责对设计意图和重要部位的设计内容、技术要求以及质量指标等向参建各方作出详细说明,避免流于形式或走过场;四是建管局在合同中明确设计方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及时沟通处理施工期间涉及的技术问题。
一是选择那些业绩好、信誉度高、尤其是熟悉灌区工程,且施工的技术、力量好的队伍。二是分标段成立“一对一”帮扶工作小组,解决现场实际问题。充分发挥项目法人的组织、协调、监督等职能,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把“一对一”帮扶贯穿于项目实施阶段的始终。三是由专人负责外部施工环境协调。组织当地村长和村干部,由公安机关配合,向当地群众做好水法、水规的宣传,坚决遏制在施工期间为了不当得利的恶意阻工现象。四是制定《施工现场人员管理办法》。由工地现场监理在施工期内每天对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出勤考核后,依据合同的奖惩条款处罚。五是强化项目法人和建立的监督职责,利用建设资金中间支付的管理,保证施工资料和工程进度同步进行。如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必须把已完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资料完整齐全的上报监理和业主,待审查准确无误签字后,方可进行工程价款的支付。六是定期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强化参建各方人员工作职能。通报工程项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备案。
一是加强学习。由建管局组织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观看影像资料,提升参建人员整体质量责任意识,让各个岗位人员都明白该干什么、怎么干,怎样避免不按规范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设置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并对施工质量负责。三是从源头抓质量。对进场的每一批原材料,必须有产品出厂合格证明、检测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及监理签发的原材进场报验单,方可使用。四是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不能流于形式。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评定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一单元(工序)施工。监理单位除平常的巡视和平行抽检外,对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必须有监理和建管局技术人员旁站监督实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覆盖。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和执法力度,提高沿渠群众对破堤垦荒、倾倒垃圾是违法行为的认识,对一意孤行、不听劝阻的群众,除了继续教育外,由水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惩处;二是制定实施了《灌区骨干工程治理办法》,明确了一线管理人员对其所分管渠段的治理标准、治理内容、奖惩办法等;三是增设重要地点、地段警示标语数量,加强日常渠道巡视,尤其是灌溉放水期间的巡视力度,提醒和制止一些无关人员在渠坡上停留或玩耍;四是堵疏并重,管理局通过走访调查,在沿渠人口密集居住区设置部分垃圾池,避免群众向渠中倾倒垃圾。
上级部门对有工期时限要求的项目(如2011年灌区节水改造与续建配套项目工期限定为一个月),怎样规避招投标阶段时间过长对工期和质量造成的影响,建议可采用法律法规允许的时间短、环节少的其他招投标形式,或者是应明文规定减少招投标阶段的某些程序和环节,并明确具体怎么操作。
随着近几年骨干渠道的节水治理,渠道的输水和节水能力明显提高,但干支渠以下渠系老化损毁更加严重,成为制约灌区效益发挥的瓶颈。建议加大对干支渠以下斗、农、毛三级渠道的资金投入。
考虑到渠道在汛期还要承担排洪任务,冬季气温较低不利于混凝土衬砌施工。建议上级部门下达项目任务时,尽量避开这个季节,以春秋两季为宜。
灌区不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命脉,近几年来还担负着城市和工业供水的任务,尽管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但只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完善总结、吸取借鉴经验教训,一定会为今后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