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情况调查分析

2014-08-15 00:47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王林松
湖北农机化 2014年3期
关键词: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

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 王林松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农机监理推广中心 盛太喜 刘洪菊 梁祥国

湖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情况调查分析

湖北省农机安全监理(推广)总站 王林松

十堰市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农机监理推广中心 盛太喜 刘洪菊 梁祥国

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是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业技术集成应用的重要力量。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开展技术培训和咨询,提高农民素质,组织农机为农服务,提供农机维修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自2005年我省实施“以钱养事”新机制以来,湖北省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发生了巨大变化,有喜有忧。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完善和加强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湖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整体概况

全省农机推广机构813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17个、县(市、区)级76个、乡镇级668个(独立站258个、区域站15个、综合站395个);在编农机推广人员2 142人。其中省级26人,市(州)级218人、县级492人、乡镇级1 406人(独立站563个、区域站41个、综合站802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58人。其中省级4人、市(州)级24人、县级15人、乡镇级1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情况:省农机推广与省农机监理两站合署办公、随州市农机推广中心与市农机办合署办公(均属参公单位)。

1.2 乡镇基层农机推广机构情况

自2005年我省实施“以钱养事”新机制以来,我省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喜忧参半。

1.2.1 湖北省乡镇农机推广机构改革的基本情况

(1)改革模式。改革后,全省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存在3种模式,分别是派出制、委托制和招聘制。据调查全省90个农业县市区,其中:实行派出制模式的有17个县(市、区),占18.89%,分别是:江夏区、宣恩县、利川市、英山县、阳新县、江陵县、松滋市、监利县、潜江市、郧西县、广水市、天门市、仙桃市、谷城县、保康县、宜都市、五峰县;实行招聘制模式的有33个县(市、区),占35.67%,分别是:洪山区、黄州区、团风县、红安县、麻城市、罗田县、武穴市、黄梅县、石首市、洪湖、竹山、曾都区、随县、宜城市、老河口市、咸安、赤壁、通城、崇阳、通山、远安、秭归、钟祥、京山、沙洋县、东宝区、掇刀区、鄂州市直、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葛店开发区;实行委托制模式的有38个县(市、区),占42.22%,分别是蔡甸区、新洲区、汉南区、黄陂区、恩施市、鹤峰县、咸丰县、建始县、巴东县、来凤县、浠水县、蕲春县、大冶市、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郧县、丹江、房县、竹溪、枣阳市、南漳县、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嘉鱼、孝南区、孝昌县、大悟县、云梦县、应城市、汉川市、安陆市、枝江市、当阳市、兴山县、长阳市、夷陵区;另外:神农架林区和东西湖区等2个县(市、区)改革后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已不存在,占2.22%。

(2)改革前后推广机构人员及资金变化情况。改革前后人数对比。改革前全省乡镇农机管理人员共计4 375人,其中:武汉市258人、恩施州594人、黄冈市571人、黄石市110人、荆州市365人、潜江市43人、十堰市199人、随州市116人、天门市26人、仙桃市0人、襄阳市906人、咸宁市147人、孝感市391人、宜昌市212人、荆门市363人、鄂州市68人、神农架林区6人。改革后全省从事乡镇农机管理工作的人员共计2 162人,较改革前减少了2 213人。其中:武汉市189人、减少69人,恩施州564人、减少30人,黄冈市187人、减少384人,黄石市90人、减少20人,荆州市118人、减少247人,潜江市43人、没有减少人数,十堰市119人、减少80人,随州市86人、减少30人,天门市22人、减少4人,仙桃市20人、增加20人,襄阳市335人、减少571人,咸宁市53人、减少94人,孝感市120人、减少271人,宜昌市112人、减少100人,荆门市72人、减少291人,鄂州市32人、减少36人,神农架林区0人、减少6人。

(3)公益性服务人员参加保险情况。全省各乡镇参加养老保险购买总人数为2 609人、医疗保险购买总人数为2 314人,其中各市州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人数分别是:武汉市均为210人;恩施州均为564人;黄冈市分别为238人和126人;黄石市均为90人;荆州市均为131人;潜江市分别为4人和41人;十堰市均为148人;随州市分别为72人和50人;天门市均为22人;仙桃市均为20人;襄阳市分别为721人和523人;咸宁市均为53人;孝感市均为120人;宜昌市均为112人;荆门市均为72人;鄂州市均为32人;神农架林区均为0人。

(4)改革后资金落实情况。以2010年为例,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农机行业共落实省县两级资金共计5 157.42万元,人平年均资金额度为2.39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以钱养事”补助资金实际到位数3 717.6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为1 439.80万元。其中各市州省级财政“以钱养事”补助资金实际到位数、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和人平年均数分别是:

武汉市分别为369.60万元、816.18万元和4.32万元;恩施州分别为398.93万元、131万元和0.89万元;黄冈市分别为482.89万元、67.30万元和2.94万元;黄石市分别为184.79万元、60.30万元和2.72万元;荆州市分别为330.36万元、64.35万元和3.35万元;潜江市分别为54.63万元、107.30万元和3.77万元;十堰市分别为157.23万元、127.85万元和2.40万元;随州市分别为231.32万元、66.10万元和3.46万元;天门市分别为50万元、0万元和2.27万元;仙桃市分别为72万元、6万元和3.90万元;襄阳市分别为615.58万元、127.77万元和2.22万元;咸宁市分别为109.28万元、0万元和2.06万元;孝感市分别153.90万元、10万元和1.37万元;宜昌市分别为187.68万元、195.03万元和3.42万元;荆门市分别为246.33万元、15.60万元和3.64万元;鄂州市分别为73.09万元、14.62万元和2.74万元;神农架林区共落实省县两级资金共计0万元。

1.2.2 管理与考核情况

据调查,我省乡镇农机推广机构存在的3种模式,在考核与管理方式上有所不同。分别如下:

(1)实行派出制的考核方式:即“管理在县,服务在基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根据需要设置一定的服务岗位,定岗不定人,从原乡镇农机推广机构人员中公开招考、竞争上岗、择优录用工作人员,签订一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派出乡镇或区域专门从事公益性服务。服务项目由乡镇政府提出,乡镇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共同对派出人员进行考核,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在考核比重上,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一般占50%左右,乡镇和村组分别各占25%左右。

(2)实行委托制的考核方式:即原乡镇农机管理站转制为企业或服务组织后,既承担乡镇政府委托的公益性职能,又从事经营性服务。乡镇政府提出公益性服务项目,与企业或服务组织签订合同,明确经费数额和考核方式。企业或服务组织接受委托后,组织工作人员完成合同规定的公益性服务项目。实行委托服务制模式一般实行双重管理,工资和工作关系由乡镇管理,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对业务进行指导,实行双层、双目标的管理模式。在考核比重上,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一般占30%左右,乡镇和村组分别各占35%左右。

(3)实行招聘制的考核方式:即乡镇设置一定的服务岗位,定岗不定人,由乡镇政府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从事公益性服务资质的人员,从事公益性服务。对招聘人员实行“三卡”管理,即农民签字卡、村干部签字卡、乡镇签字卡管理。乡镇农机推广机构人员的考核与管理一般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在考核比重上,村民和村干部分别各占30%左右,乡镇政府占40%左右。

1.3 存在的主要问题

1.3.1 体制变革,导致推广机构队伍不稳定,人员结构出现断层

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基层农机推广机构变动很大,目前共有乡镇级农机推广机构668个。由行政管理关系变为业务指导关系,农机管理职能被弱化。由于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编制和经费得不到充分保障,县乡业务关系淡化,人心涣散,致使基层农机推广工作十分被动,原有的农机推广体系结构出现断层。从年龄结构来看,县、乡两级从事农机的技术干部中,45岁以上占70%,出现了“人才荒”。另外,对基层农机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素质培养缺乏规划。长期以来,他们只能“凭经验、靠老本”干事,长期“窝居”基层,对新形势、新信息、新事物、新技术缺乏了解,无法适应当前的新形势。

1.3.2 经费投入不足,严重制约了农机推广工作的开展

一是人员经费不足,无法调动推广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乡级农机推广机构在2006年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实行“以钱养事”,人员采用聘用制,聘用人员劳务报酬与合同做事挂钩,聘用人员按合同做事,缺少主动性、开拓性,致使基层农机推广工作队伍人心浮躁,出现农机推广没人干、甚至无法干的情况。在很多财力比较弱的县市乡镇,从事农机推广的同志在扣除“五金”后,每月现金收入不到800元。如恩施州乡镇农机推广人员人平年均只有0.89万元,平均每月仅为742元。另外,没有工作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使得基层农机机构陷入了“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局面。农机“以钱养事”工作经费紧缺的现实与农口其他行业相比显得尤为突出,仅占整个农业系统的5%左右。多数乡镇的工作经费都是由个人垫付,然后乡级财政给予年终一次性报账维持全年工作的运转,挫伤了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从而影响了农机化推广工作的有序开展。作为处于最基层的工作人员,由于政策的不稳定性、身份的不确定性、待遇的无保障性,使他们心态浮躁、人心不定,无法安心农机工作岗位,稍有机会便会“走人”;二是专项业务经费缺乏,基层农机推广工作乏力。大多数农机推广机构人员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无法有效保障,更有甚者单位靠贷款维持人员的基本工资开支,更谈不上专项业务经费了。虽然《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农机化促进法》对推广工作的经费保障有明确的规定,但财政部门除拨给基层农机推广机构“以钱养事”经费外,没有其他任何推广专项经费,乡级农机推广站虽然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但普遍没有事业拨款和专项推广工作经费。

1.3.3 基础设施薄弱,农机推广工作缺乏必要的条件,服务功能降低

多年来由于经费严重不足,农机推广机构队伍必备的基础设施设备不能到位,必备的仪器装备购置资金无着落,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严重滞后,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自主开展科技活动的实力不强,致使农机推广机构的职能难以正常发挥,推广工作十分被动,服务功能降低。

1.3.4 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结构老化,后备力量不足,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建设滞后

县、乡农机推广机构作为农机化技术推广的前沿,是技术性较强、素质较高、科技人才相对集中的地方,是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促进家庭经营向采用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的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的主力军。但受体制、机制以及待遇等问题的影响,我省基层农机推广队伍建设滞后,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农机化技术推广工作的需要。一是专业人员比例偏低;二是年龄结构老化;三是后备力量不足。受乡镇机构改革的冲击和编制的限制,我省农机推广机构队伍自2003年以来,新进大专以上毕业生仅为36人,农机化技术推广事业严重缺乏必要的高学历、优秀人才来补充,技术推广人员传帮带断层,青黄不接,推广队伍缺乏生机和活力。

2 湖北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发展的建议和对策

针对我省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队伍目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巩固和完善。

2.1 稳定机构,理顺管理体制,全面巩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公益职能

当前,要从立足于发挥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公益性职能出发,科学合理地设置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确保人员编制,保持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的稳定性,尽快理顺以市(州)、县、乡级为主的农机推广机构的管理体制,建议恢复所有乡镇农机推广站机构设置,规模较小的乡镇可合建区域站。全部推行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派出制,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统筹管理人财物,乡镇政府参与事权管理和考核。同时,按照“农机推广体系是国家设在基层的公益性农业事业单位”的原则,在每个乡镇设置农机推广站,明确其为公益性服务职能的国家事业单位,并按照工作职能设立相应的工作岗位。全面落实工作生活待遇,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从周边省市和我省的部分县市实际运作情况来看,实行派出制确实能很好地实现政府“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的改革目标,同时也能较好地解决目前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和矛盾。

2.2 确保经费,增加财政投入,有效发挥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服务功能

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农业机械促进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中的有关条款为依据,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视和支持,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农机推广机构和人员的经费,加强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以保证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服务功能的有效发挥。增加项目资金的投入,建立农机化新技术发展基金,保证农机化新技术推广成果的转化与发展。推广机构建设要按照“服务‘三农’,效率优先”的原则,逐步建立激励竞争机制,完善对农机推广人员工作绩效的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具体的考核评价指标及其量化标准,以此作为其获取报酬、评奖评先、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要从严落实工资待遇与绩效挂钩制度,奖勤罚懒、优胜劣汰,从而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2.3 优化队伍,提高人员素质,大力促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健康发展

建议安排专项经费,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农机推广人员知识更新,不断增强农机推广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同时适当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现有乡镇农机服务队伍,通过现有服务人员的传帮带,让他们尽快适应基层推广工作,并制定相应激励机制留住人、用好人。建立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定期培训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同时,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可选派管理干部和技术骨干到农机化发达地区考察、学习或到高校深造,进行知识更新;另一方面聘请外地知名学者和技术专家来传授先进经验和技术。

2.4 提高认识,创新推广机制,不断增强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自身活力

推进农机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要按照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构建以国家农机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机服务组织为基础,农机科研、教育等单位和农机生产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多元化的农机推广体系。一是要坚持制度创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激励考核机制,充分激发和调动广大农机科技推广人员将农机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积极性;二是要坚持组织创新,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机技术推广,确保农机新技术的不断引进和应用,形成强大的农机技术链。农机推广机构要坚持“扶持、引导、规范、服务”的方针,重点培植农机大户,培育壮大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要坚持科技创新,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机科技项目的储备和项目实施工作,以项目促单位发展。

2.5 重构职能,加强手段建设,为农机推广事业全面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一要理顺与县乡两级农机推广机构的关系,明确各自推广工作任务的分工与相互业务职责,进一步疏通农机化新技术传播渠道,提高新技术的推广普及效果;二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高标准的试验示范基地与园区;三要充分发挥农机大户的示范带头作用,加强与农机大户的联系与信息沟通,培育项目带动型的农机推广联合体,延伸触角,增强农机新技术向广大农民的辐射功能;四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机新技术的教育培训职能,搞好农机新技术的中介服务工作;五要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力度,适时改进农艺,使其适应农机要求。

2014-05-18)

猜你喜欢
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
沃得农机
春来好时节 农机备耕忙
智能制造技术推广服务与实践
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技术推广
《贵州农机化》征稿启事
不一样的农机展
《贵州农机化》征稿启事
《贵州农机化》2018年征稿启事
《贵州农机化》征稿启事
农田水利技术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