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体视域内的“中国梦”

2014-08-15 00:43谢丽威
党政论坛 2014年3期
关键词:中国梦共同体中华民族

○谢丽威

中国梦”融合了当今时代全球普遍交往的基本特点和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归依特质,具有十分丰富而深厚的共同体意蕴,是我们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进程中保持民族认同感、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达致中华民族文化自觉的重要话语资源和思想体系。

一、“中国梦”的全球视野与本土情怀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不是对于过去时代——秦皇汉武、唐宗宋祖、康乾盛世等——我们这个民族曾经拥有的辉煌的迷恋与憧憬,而是在整个世界多元化和谐发展的当今时代对占世界四分之一人口的中国未来发展做出的规划与蓝图。在这里,理想主义的热情与现实主义的审慎和谐交融,开放大国的包容胸怀与民族文化的本真保持相得益彰,全球化时代国家、民族与个人休戚与共的和谐关联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第一,“中国梦”贯穿了现代化进程中的理想精神与现实态度。“中国梦”是在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我国社会发展客观现状的清醒认识的基础上对我们未来的国家存在状态、社会发展道路、人民生活境遇的深情期许与战略勾划。现代化征程并非坦途一片,需要我们在理想筹划与现实观照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既不能沉浸在对宏图伟业的自我臆想中沾沾自喜,又不能困守于对严峻形势的空自叹息中畏首畏尾。“中国梦”寄托了我们的现代化理想,也融聚了我们对自身历史进程与现实境况的理智认知。

第二,“中国梦”展现了积极融入世界的大国开放胸怀。“中国梦”不是自我封闭、自说自话、闭门造车,而是要以一种开放的大国胸怀积极融入这样一个日益多元、包容、丰富多彩的世界。在这样一个联系日益密切、交往日益普遍的全球化时代,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来自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的积极承认与大力支持,放弃对立思维,积极接纳和肯定他者,确立共赢意识,才是和谐世界的发展之道,也才是中国这样一个对世界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大国所应有的气度与风范。

第三,“中国梦”表达了自我本真文化延续的坚定守护。“中国梦”的底色是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这是我们维系民族存在的血脉和保证民族未来的根基。文化是割不断的生命共同体延续,坚定守护好民族本真文化,我们才能有所归依,有所创造,有所期待。必须要承认,“中国梦”是中国人民的现代化之梦,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繁荣昌盛之梦。“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一以贯之的富强、民主、文明的共同理想,更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在历经坎坷与磨难后开始踏上科学和谐发展的康庄大道时传递出的实现文化自觉与自信的迫切心声。

第四,“中国梦”是基于共同体的视角对全球化时代国家、民族与个人关系的重新诠释。“中国梦”是我们现代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对国家、民族与个人三者之间关系的反思性诠释,为我们实现真正和谐、有序、幸福的共同体生活提供了重要的思想纽带。如何有效避免和化解个体本位意识和极端自我观念,是我们在当前的科学和谐发展进程中必须要理智面对的。“中国梦”作为一种实现共同体生活的思想纽带,为我们很好地诠释了国家强盛、民族共融、个人发展之间的和谐关联:国家强盛是民族共融和个人发展的政治前提,民族共融是国家强盛和个人发展的社会基础,个人发展是国家强盛和民族共融的价值实现。

二、国家强盛:政治共同体的富强之梦

“中国梦”内涵着国家强盛这一政治共同体的富强之梦。近代以来的积贫积弱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和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渐行渐远,进一步增强我们的综合国力,在世界政治舞台上发出铿锵有力的中国声音,做一个敢担当、负责任的政治大国,已经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在实现伟大复兴的道路上的必然选择。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核心领导地位。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不断加强执政党的自身建设,我们才能在实现“中国梦”的道路上获得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才能在不至于发生大的偏差和脱节的前提下不断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辉事业。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是我们全面推进现代化进程的政治核心,尽管在新形势下我们党的发展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但是必须要坚信这些都是发展中的情况与问题,我们党有信心也有能力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下实现自我完善与提高,并带领全国人民在社会和谐转型和科学发展的道路上取得新的进步。

第二,夯实社会主义民主的深厚群众根基。只有有序推进民主建设,不断提升群众素质,我们才能获得实现“中国梦”的巨大现实力量和深厚群众根基。社会主义民主形式的不断完善、民主内容的不断充实、民主程序的不断健全,是真正实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客观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随着我们政治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对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群关系的水乳交融,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迫切现实问题。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彻底治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与支持,也才能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完善的道路上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

第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强有力保障。只有完善法律制度体系,深入普及法治教育,我们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和保障“中国梦”的实现。对于我国的法治建设而言,最为重要的已经不再是频繁地制订和出台紧跟现实问题的带有修补意味的各种各样的法律、规章、制度,而是要更为深入地普及法治教育,形成深厚的法治文化,让最为普通的社会民众树立起真正的自我法权意识,使其摆脱传统陈旧的依附心理和无原则的顺从观念,真正对社会不合理甚至违法犯罪等丑恶现象保持一贯而坚定的批判作风。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中国梦”的不断推进创造稳定而有序的社会环境。

第四,塑造和平共处外交的良好国际形象。只有秉持开放、包容、尊重、对话的基本原则,才能在国际舞台上发展出真正的中国声音和中国力量,也才能在这样一个全球化时代为“中国梦”的实现赢得良好的国际环境。中国历来是维护世界和平的重要力量,从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到和谐世界的基本理念,中国一直都在传递和平与正义的正能量。然而,当今世界多元化发展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开放程度进一步加深,我们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也在与日俱增,既要坚定地捍卫我国的国家利益,又不能在国际争端与摩擦中扩大冲突与纠纷,还要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中维护一个大国应有的形象与担当,如何保持外交关系处理中的有理、有利、有节对我们的外交实践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民族共融:社会共同体的振兴之梦

“中国梦”是整个中华民族在漫长历史演变进程中所形成的各民族共在、共融、共荣关系的时代延续,也是各个民族在交流互补、和谐发展进程中形成的共同心理指向。

第一,中华民族休戚与共的命运联系,是“中国梦”能够逐渐形成和不断推进的深厚存在根基。综观中国多民族交融发展的历史,虽然时有摩擦与冲突,但和谐交流无疑是其中的主流,包括汉族在内的各个民族正是在互通有无、交往互动中实现了协同进步和共同发展,也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结成了休戚与共、不离不弃的命运共同体。尤其是在民族危亡的重要关头,更是显示出了空前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是中华民族在实现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能够不断克服困难并以更加昂扬的姿态迎接未来挑战的根基所在。中国多民族协调发展的历史表明,中华民族在自身发展中所呈现出来的巨大包容性、互补性和自我调整修补能力,将成为“中国梦”孕育形成和完善实现的重要根基所在。

第二,多民族文化差异性的充分尊重,是“中国梦”保持自身生命力的不竭发展动力。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化传统的形成,得益于包括汉族在内的各个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成果,汉文化与各少数民族文化的交相辉映才成就了中华民族文化的绚烂多彩。尊重各个民族独特的文化生态,促进形态各异、纷繁多样的民族文化形态,才能保证各种民族文化相得益彰、共同繁荣。”“中国梦”的实现依赖于作为不同民族生活积淀的文化样式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取长补短、优化组合,“中国梦”要保证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必须要放弃同一化、标准化的文化发展模式,充分承认并尊重各个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差异性。只有在比较、鉴别、借鉴、融合中,才能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文化繁盛局面,“中国梦”也才能获得实现其不断优化完善的文化支撑。

第三,各民族和谐交流的不断深化,是“中国梦”得以不断展开的广阔社会空间。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政治和宪法上的统一为多民族共同生活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在我国生活方式的多样性问题异常突出,观念差异性也尤其明显,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特别需要加强民族之间的交往互动,只有在社会交往的普遍化和深入化之中才能凝聚共识、超越分歧、形成合力。随着我们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各民族之间的经济往来日益频繁,与之相伴的各种社会交往也在与日俱增,这为“中国梦”的展开与推进提供了广阔的社会空间。随着我国在国家和地区层面各项法律制度的完善,民族之间的和谐交流获得了更加稳定而有序的保障,这也必将成为“中国梦”在全国范围内获得普遍认同的重要促成因素。

四、个人发展:生活共同体的幸福之梦

随着我国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私人领域的兴起,个人发展的问题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与重视。带有明显现代化旨趣的“中国梦”必然将个人发展纳入其中,然而这种个人发展不是将他者完全屏蔽和忽视而奉行极端的个人主义价值观念和实践准则,而是要将他者视为自我的积极构成者,在共同构筑生活共同体的和谐交往中彼此关照、相互平等、协作促进,实现共同幸福。因而,作为生活共同体幸福之梦的个人发展把新型的社会平等承认关系融入其中,致力于在自我与他者的和谐交往中重新定位个人发展和自我实现问题,这必将在“中国梦”的整体构思与规划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第一,经济富足中的慈善行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总量的不断提升,人民的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质量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对于幸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此同时,社会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现象也日益严重,社会弱势群体问题日趋明显,中国传统的不患寡而患不均的理念表现突出,基于财富比较而产生的社会不满情绪也在不断增长,这已经成为我们促进社会和谐转型发展乃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阻滞力。“在过去的改革中,我国建立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推动下,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增长。但在同时,理应与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种种利益均衡机制却没有相应建立起来,结果就是社会利益格局的严重失衡以及由于利益格局失衡引致的各种社会矛盾的大量出现。”在此种状况下,社会慈善的力量显得尤为重要。真正的慈善不是工具性的行为策略,而是基于个体良知和悲悯之情对于不幸他者的切实关爱和真挚付出。慈善不是简单的物质帮助或者经济救济,而是容涵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平等人格的尊重和独立创造能力的认可。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处于变动和分化的社会转型时期,积极培育慈善文化,大力促进慈善行动,协调推进慈善事业,将既有助于缓解日益严重的社会对立情绪,又能在深层次上完善个人发展的根本意义。

第二,政治民主中的平等参与。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说,人天生是一种政治动物,必定要过政治生活。这充分肯定了政治参与对于个人发展乃至自我实现的重要意义,我们在此积极倡导的“中国梦”也必然要把个体在民主政治中的积极参与考虑其中。作为个体的自我只有在参与公共政治生活中才能真正实现自我对于他者乃至整个共同体的意义,也才能把自我的价值发挥到最大化。长期以来,我国重整体、轻个人的传统文化观念对普通民众的社会民主参与意识形成了极大的禁锢和束缚。所幸的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确定为个人的政治实现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和广阔的空间,作为个体自我而言要勇于突破狭隘封闭的个人观念,不断强化自我权利意识和民主参与观念,积极投身社会公共政治生活之中,在民主投票、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我们在实现个人发展之梦的进程中推进实现“中国梦”的客观需要。

第三,文化繁荣中的普遍共享。“中国梦”内涵着文化惠民梦,当前我们正在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在这个过程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实现文化发展成果真正地惠及民生,让普通的社会民众感受到文化的熏陶,切实地提高文化素养,全面提升个体存在与发展的价值与意义。我们要坚持文化发展中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积极传播文化正能量,使社会主义文化成为触动心灵、感召灵魂、孕育善行、塑造完满的力量源泉。文化发展要突破和超越简单的市场规则,真正实现文化的道德担当和育人使命,打破精英文化的垄断,实现平民文化的普及,尚有许多的工作要做。真正实现文化繁荣的普遍共享,就必须实现文化产业观念向文化事业观念的转念,文化培育与传播不能只顾眼前经济利益,要放眼未来,在历史传承和人文延续的宏大视野中来看待和寻求文化的发展之道。

第四,社会和谐中的相互尊重。“中国梦”内涵着人民生活的和谐之梦,和谐不是绝对同一和标准化,而是优势互补、协同进步,是对简单对立关系的超越,容纳了共存各方彼此之间的差异但又保持了彼此之间的相互承认与尊重。在和谐中达成的尊重,不是在对金钱与权力的屈从中完全泯灭自我以彻底隶属于对方,而是要在笃定的人格独立中对对方保持积极的开放态度和接纳意识,尊重的前提是平等与独立。“构建和谐社会就意味着要从过去对人格的忽视和否定转变为对每个人人格的尊重。不论是领导人还是普通百姓,不论是城里人还是乡下人,不论是富人还是穷人,不论是有地位的人还是社会的底层,不论是公民还是罪犯,每一个人的人格都应该受到平等的尊重。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伦理基础。”当前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存在诸多不和谐的现象,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市场经济发展滋生了消极的拜金情绪,在金钱以及更广泛意义上的物质刺激面前,人格遭到自我的贬低和萎缩,其实这对于交往的双方而言,都是一种真正尊重的丧失,而这正是马克思所极力批判的商品拜物教的社会体现。“中国梦”所追求的个人发展突破了简单的物质依附关系,实现了个人独立意义上的真正尊重,而这也正是社会能够达成和谐状态的社会心理学基础。

第五,自我实现中的他者承认。自我实现是个人发展的最高境界,“中国梦”作为一种理想信念,必然将真正的自我实现融入其中。社会心理学家马斯洛将自我实现作为其需求层次理论的最高点,这充分表明了人对于物质存在状态的超越以及对于精神崇高意义的人文追求。我们在何种意义上才真正达成了自我实现,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但毫无疑问的一点是,评价个人自我实现离不开与自我共处于同一生活共同体之中的积极他者。市场经济以及由此而推动的社会现代化进程,在很大程度上突出了个体自我的开拓意识和创造能力,对于自我具有重要构成意义的积极他者却有所忽视,“我”从“我们”中脱离出来并成为自我世界里评判一切的标准,而这也正是在最深层意义上导致现代人精神困顿和价值虚无的根源所在。“中国梦”拒绝一切的精神迷茫和价值虚无主义,因而必然将自我实现中的他者意识和他者承认予以高度肯认。自我的完善发展需要他者的积极承认,社会的和谐发展需要个体相互之间的包容与接纳,“中国梦”的最终实现需要我们这些貌似独立的个体确立起健康的他者意识。“中国梦”要实现的个人发展,是每一个独立个体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每一个现实的人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中通过与积极他者的和谐交往而实现。

五、“中国梦”:共同体意识的时代彰显

“中国梦”的提出,为我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全面推进中确立了一条坚定而有力的精神纽带,这是我们在社会个体化发展趋势日趋明显的情况下增强社会凝聚力与向心力的价值纽带。

第一,坚定而理智的爱国意识。“中国梦”表达了每一位中国公民所应具有的爱国意识,这是对于自身生活于其中并对之加以依系和归属的祖国的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忠诚感,自觉将自身命运与整个国家的命运相联系,将自身的价值实现与整个国家的发展相联系。国家这一现代政治生活共同体的强盛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国民是否能够在日常的生活实践中养成坚定而理智的爱国意识,并将这种意识自觉展现于具体的行动之中。真正的爱国意识是在心底深处自发形成的对于祖国的拥护、支持和捍卫,这种发自内心的情感不是盲目而冲动的,而是基于对祖国历史与现状的切身体认以及对于祖国未来发展的审慎展望做出的心理情绪表达。“中国梦”在历史、现实与未来之间所呈现出来的实践张力充分展现了这种坚定而理智的爱国意识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第二,厚重而博大的民族意识。“中国梦”所需要的民族意识是对狭隘民族观念的突破与扬弃,大汉族主义与少数民族自我封闭主义同样是不可取的。民族之间的文化对话、协调互补、交流融合,并不会造成民族特色的泯灭以及简单而机械的标准化、同一化,而是能够形成强大的民族合力,成为助推“中国梦”实现的重要力量。中华民族是一个统一的大家庭,在其中每一个民族共同体都可以保持自身民族的生活特色和文化传承,但同时又不能违背国家的宪法框架和强硬干涉其他民族的特有生活方式,在开放、包容中保持民族本真又能对其他民族保持自觉的学习意识,才是我们应有的民族意识。“中国梦”囊括了包括汉族在内的每一个民族的振兴梦,众多民族的振兴梦和谐融会才能凝聚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中国梦”。

第三,超越狭隘个人的集体意识。“中国梦”拒绝由于极端个人主义所引发的社会碎片化问题,强调独立生活的个体所应具有的“大我”集体意识。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个人确立独立的法权意识,但这是在自我与他者之间对一种边界意识的自觉肯认,而非对于他者冷漠排斥和完全拒绝的自我中心意识。“自我与他人的无中心状态将是一种每一个自我都把自己放置到合作共同体之中去的状况,每一个人都将通过合作行动去成就他人和实现自我。……总之,今天人类走向未来的道路取决于对自我与他人关系的重新认识,取决于对自我的重新定义。”面对社会联系日益密切的基本趋势,每一个生活于现代社会中的现实的个人都处于与他者的普遍交往之中,基于此我们在肯定和维护自我权利的同时必须要超越狭隘的个人主义情绪,重塑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体系,自觉将“小我”放大到集体“大我”之中加以实现。这种现代集体意识并不是消解个体,而是站在新的时代高度对于原有封闭自我观念的批判性反思,同时也是对于现代化进程中的新型人际关系的自觉构思。“中国梦”作为一种积极的共同体意识,需要不同层次的大我意识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得到生动而真实的体现。

(责任编辑 矫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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