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

2014-08-15 00:54杨立雄
残疾人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助残残疾人政府

本期专题研究特邀主持人:杨立雄

社会学博士,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11~2015周期“实施儿童纲要”项目专家,中国社会福利协会社会政策专家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会员,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访问学者。在残疾人社会保障领域独有建树,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出版专著6部,主编《中国残疾人事业典型案例》等3部,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超过20项。2011年和2012年分别获得中国残联举办的中国残疾人事业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

专题点评: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不断强化,原有行政体系直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弊端也日渐显现,公共服务手段的单一化与需求多样性的矛盾更加突出。从本世纪初我国开始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借鉴国外做法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广东、上海、江苏、山东等10多个省市出台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制定了指导性目录。残疾人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地政府推行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期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开展研讨,旨在推进这一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各地政府和残联组织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如北京市注重购买服务流程的规范、评价体系的建立和检查监督制度的完善,保证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公正和公平;上海市强调完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制,强化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探索多种购买助残服务模式;武汉、广州两地的政府购买残疾孤儿社会工作服务各有特色。关于外包制与残联转变角色的理论探讨以及澳门模式的分析也可为大家提供借鉴与启发。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等6部门关于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2020年应在全国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机制。今后,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除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指导思想外,还应重点解决“谁来买”“向谁买”“买什么”“怎么买”的问题,以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工作,提升残疾人福利水平,这也应当为广大理论工作者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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