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警舆情处置原则及对策

2014-08-15 00:54:54
传播与版权 2014年3期
关键词:边防负面公安

□ 万 里

一、涉警舆情的主要特点

以2013年为例,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就先后成功处置突发网络舆情16次。从中我们大致可以看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涉警舆情呈现出主题集中性、类别多样性、影响广泛性、主体多元性、聚焦持续性、信息偏差性等明显特征。归纳总结近年来影响全国的重大涉警舆情,还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传播速度快。据统计,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5.64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2.1%。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大有一股“天下媒体一网收,上天入地遍全球”的神通,一网打尽所有媒体间信息传递的壁垒,实现信息资源整合的最大化。互联网正在深刻改变着社会政治生态,它已经成为“个人编发、公众阅听、大众评论、集体交流”的舆论巨型广场,已经具有“网上参政、网上问责、网上反腐、网上表达”的强大社会功能。互联网是千里眼、顺风耳,突破了信息发布的前置过程,改变了主观意志的限制,一般在突发事件2小时左右,网上会出现文字或视频;6小时左右就可能被多家网站转载;24小时左右网上跟帖就会达到顶峰。二是具有一定偏差性和盲目性。贵州“瓮安”、海南“感城”等重大涉警舆情,无论起因如何,由于公安机关职能的特殊性,最终均形成舆论对公安机关和民警不实的负面报道。三是社会影响大。在当前服务型政府转型期的特定社会环境下,民警容易成为新闻爆料和炒作热点,处于舆情的风口浪尖。

二、正确看待舆论监督,保持互动宽松的警媒合作关系

谈及涉警舆情处置,我们首先需要解决好这样一个问题:边防部队驻守沿边沿海一线,历来是各级媒体挖掘新闻素材的“富矿”,但我们与媒体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平日里互动良性沟通顺畅,一遇事反而全然“不给面子”?为什么明明提供了百分百的正面信息,媒体报道有时还会出现负面解读;有时市民不经意释放的信息,媒体反而“妙笔生花”?对涉及边防部队的“负面”新闻反而更加关注,报道版面更大?

长久以来,我们已经习惯了对媒体“报喜不报忧”的传统“宣传”模式,媒体出现任何质疑就觉得“刺耳”,这也就是为什么面对媒体记者的追问采访,甚至出现“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这样的“雷人之语”。

这里就存在一个已经在我们脑海里根深蒂固的“正面报道为主”认识误区,似乎揭露问题就是负面曝光,颂扬成绩才是弘扬主旋律,批评报道就是添乱和发出不和谐音。

在新的历史时期,公安边防部队作为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职能机构,作为一线执法部门,我们并不享有不被监督的特权。并且,这种监督不会随着一届政府的卸任而终结,而是与日俱增,我们必须学会在聚光灯下,在媒体、群众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警媒之间只有保持宽松的合作空间,才能有效引导舆论。此外,应当承认,媒体比我们更大胆、更尖锐,更懂得百姓心理和传播规律,从而善于将循规蹈矩的官样文章换成抢眼、给力的话语表达。这种画龙点睛之笔,既具有可读性,又有利于边防部队形象的塑造。

三、涉警舆情的处置原则及对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不断完善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市民群众利用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体渠道发布信息、反映民意、参与执法监督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面对不期而至的社会舆论监督,应秉承“只可重视而不能忽视,只可接受而不能排斥,只可引导而不能压制”的积极处置态度,明确相关责任部门,规范处置程序,最大可能地降低负面舆情的影响力。

1.正面回应,化被动处置为主动引导。一是及早控制。处置舆论监督热点事情,争取时间极为重要。尤其是一些涉法涉诉类的事件经曝光后,往往会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引来大量的跟贴和热议,网民期待了解真相,如果任其发展,往往会使问题愈加扑朔迷离,更加激起其他网民对真相的渴求,容易引起炒作。为此,应建立起一支由宣传、通讯、指挥中心等各部门牵头,整合各基层辖区内高校、网络公司等优势人才资源组成的“舆情搜索队”,及时收集出现在各级媒体、网络上的舆情信息。各单位也要及时与属地网安等部门建立联系,一旦出现负面舆情信息,就深挖源头,及时掌握谣言散布者信息,为有效控制舆情蔓延赢得时间。二是及时应对。“话语权决定引导权”。在涉警负面舆情处置过程中,“快速、公开、客观”也是涉警舆情成功处置的关键所在。2003年“非典”事件、2005年广东汕尾事件……无数负面舆情处置经验告诉我们,在当前资讯快速流通的时代,面对日益高涨的公民知情权需求,万不可出了事拖住不说,寄希望于时过境迁,关注降温,将大事拖小、小事拖了。不说等于“有鬼”,沉默等于默认;多做善说,说也是在做。当个别民警因执法素质低下出现丑闻后,一味的遮掩封堵,在当前社会情绪的发酵下,很容易由开始的“丑警”揭露,迅速演变成“仇警”的声讨,造成“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信息失衡现象,被称为“黑色马赛克”效应。只有客观坦诚地面对错误,对存在的问题矛盾毫不掩饰地如实反映,公布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理过程,才能最大可能赢得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三是归口管理。公安边防部门应密切关注涉警舆情走势,加大分析研判和预警力度,将舆情处置与事件处理同步推进。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突发、敏感事(案)件现场,了解事件真相,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涉警舆情处置工作应实行统一组织和指挥,主动设置议题,制定化解矛盾策略,同时把涉警舆情处置责任落实到每一级和每一个工作岗位,未经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向媒体提供可能引发舆情的任何稿件,切实增强对新闻舆论的正面导控能力。

2.堵疏结合,确保负面舆情不造成重大影响。综合分析厦门市公安边防支队近年来发生的涉警舆情,其中反映官兵执法执勤、户籍证件服务等内容的占有绝大比重,对于此类问题往往事出有因,民情能不能获得足够的体察,民意能不能得到充分的尊重,是此类舆情危机得以消除的关键所在。在遇到此类事件时,首先要把好“监督关”。对于一些涉及公安边防部门、已经出现严重影响的负面报道,各级纪检督察部门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核查,及时查明真相,化被动处置为主动引导。只有不隐不瞒、实事求是地还原真相,让群众得到真实、透明的信息反馈,介绍公安边防部门的处理情况和整改措施,才能止住不实传言,获得理解和认同,避免对边防部门不利的流言和恶意炒作,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安边防部门的声誉和形象;对经过调查核实,媒体报道失实,也应及时将事实真相通报媒体,根据其所造成的损害程度,要求其公开更正、公开道歉,必要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边防部门合法权益。其次要把好“疏导关”。由于网络客观存在的隐蔽性和随意性,一些过激、不实的言论也不可避免。在严格部队内部执法纪律、完善执法考评问责体系的同时,还要建立涉警舆情反馈机制,培养一支网评员队伍,建立驻地重点网站、活跃论坛的超级用户管理权限,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网言网语引领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要听民声、解民难,真正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化解潜在矛盾,尽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做好当事人的解释沟通工作,如果能协调由当事人主动出面澄清事件,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化危为机,使涉警舆情变成和谐警民关系的“助推器”。

3.加强媒体通联,打好舆论引导协同战。在信息高速发展的传媒时代,社会舆论导向对公安边防部门形象的塑造至关重要。宣传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公安边防部门与媒体之间的关系定位,努力改变以往“一家唱主角”的思维误区,清醒认识媒体对做好边防工作的“扩音器”作用,寻求利益交叉关系上的最佳结合点。首先要建立双向互动机制。公安边防部门一方面应主动向媒体提供线索、素材和资料,为媒体进行宣传提供资源保障;另一方面可以邀请媒体记者深入基层采访报道,随警报道群众喜闻乐见的身边人身边事。通过彼此接触,增进相互了解,让媒体工作充分体验公安工作的艰辛,增加感性认识,自发自觉地引导公众理性看待边防工作。其次要巩固扩大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载体,通过与新闻媒体合办专刊、专栏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正面宣传,站在群众的角度和立场,讲述边防工作的点点滴滴,不断修正其对边防工作不正确、不恰当的思维认知,争取理解支持。再次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驻地报纸、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和网络论坛,是涉警负面舆情发布的主流渠道。宣传部门要与新闻媒体建立良好的合作、信任关系,广交媒体朋友,在新闻媒体中进一步树立边防部门廉洁高效、执法公正的良好形象。一旦发生负面舆情信息,也要确保新闻媒体能尽可能站在我方角度考虑问题,帮助想办法、出点子,尽可能消除社会舆论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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