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规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日期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将不允许进口。
宁波市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说,这些规定确保了市场在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全部为原装进口,以后消费者购买到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只要生产日期为2014年4月1日后的,外包装上就应该是国外直接印制的中文标签,而非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在外包装上再另外加贴上的纸质中文标签,否则即为非正规渠道进入国内。
同时,境外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企业必须向我国注册,这样,检验检疫部门可以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源头监管。
宁波市检验检疫局统计,2013年,宁波口岸共检验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22批,货值547.2万美元,主要来自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