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中关村创新集群发展的对策

2014-08-15 00:49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董微微
中国商论 2014年22期
关键词:中关村集群创新能力

天津社会科学院城市经济研究所 董微微

中关村科技园区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集聚了高新技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的各种创新资源,各类创新主体之间建立了良性的协同、互动机制,彼此之间形成了以知识共享、技术交流、人力资源流动的创新网络,有效整合各主体的创新能力和创新优势,实现创新成果的大量涌现,推动科技园区创新能力的提升,内生创新动力机制的形成标志着中关村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已经形成了中关村创新集群。

中关村创新集群的形成与发展过程具有显著的网络形态特征。集群中的个体组织如企业、科研机构、高校、政府、中介组织等可视为网络的节点,组织之间的联系、互动表示网络的连线(边),则这个网络具有复杂网络的基本特征。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拥有大量的网络节点,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达2万多家,每年新创企业3000多家[1],同时,中关村集聚了大量的大学、科研机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等组织,这些节点之间存在着错综复杂的多种网络联系。每年中关村都有大量企业创生和退出,使得中关村创新网络处于一种动态的时空演化过程中[2]。

对中关村创新集群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归纳与总结,为提升中关村创新集群的创新能力和发展动力制定相应的管理策略。

1 中关村创新集群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外部环境、网络节点、节点之间的联系、创新网络、风险预警、体制机制等层面剖析中关村创新集群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一,创新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政府在营造中关村创新创业环境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和尝试,给予企业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但仍有企业表示目前政府机构和政策的完善还远远不够,政府注重引进跨国公司和大企业入驻园区,使得整个园区的发展动力主要依赖于迁入企业的外溢非核心技术,对创新型中小企业重视不够,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获得税收优惠政策,阻碍了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3]。

第二,网络中的创新源节点的类型、数量和规模需要优化。在中关村集群创新网络中,网络节点类型多样化,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政府、中介组织等。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是网络中集散节点,大量中小企业构成网络中非核心节点。各个节点所具有的资源与能力存在着差异,从企业层面看,集群中各成员的技术能力参差不齐,大量中小企业的自主创新动力不足,倾向于模仿创新,这种创新惰性在网络中的传播和扩散,会导致整个集群的风险不断积累。

第三,中介组织的桥梁作用尚未显现。中介组织对于集群网络的形成与发展具有桥梁作用。目前,中关村创新集群中仍有很多企业与中介机构之间没有建立良性沟通机制,大多数企业认为中关村现有中介机构掌握的信息技术不足,且信息不及时,无法满足企业对技术创新、引进外部科技成果、科技人才和科技管理咨询等服务的需求。

第四,网络的风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在中关村创新集群网络的平均路径、度分布和聚集系数等网络统计指标的影响下,整个网络呈现出小世界效应、无标度特征以及群落特性。网络结构容易形成路径依赖,导致创新锁定和创新惰性,从而限制了集群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使中关村创新集群陷入风险运行状态。而目前,中关村创新集群尚未建立创新衰退的风险预警机制,无法辨识网络参数的动态变化,以及网络结构导致的创新风险。

第五,创新集群稳定发展的保障制度尚不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状况不好,信用评级机构的服务质量不高,政府部门掌握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不高。这对创新资源的配置、创新收益分配均产生影响,社会信用体系是推动创新协同的基础。由于我国知识产业保护制度建立时间不长,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为薄弱,集群内创新活动就无法开展,集群创新能力也就得不到提升,这无疑对中关村企业集群创新网络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4]。

2 完善中关村创新集群网络的对策建议

第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环境,强化各主体的创新动力。改善交通、通讯、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来营造创新网络发展的硬环境;建设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制度环境、人才环境、文化氛围等软环境,健全信用机制,降低网络行为主体的交易成本,增强社会资本积累能力[5]。进一步从创新主体的市场需求出发,打造更有利于企业创新和发展的环境,搭建有利于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进行沟通与合作的平台,扶持中介机构平台的运行和发展,建立完善的创新中介服务平台。在政策方面,针对中关村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特点,制定更具有普适性意义的政策,考虑到政策的公平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扫清障碍[3]。

第二,优化网络节点的构成与结构,强化各主体的结网意识。一方面,优化集散节点与非集散节点的构成。中关村创新集群内的中小企业仍具有同质化倾向,因此,应强化主体的自主创新意识,建立起优胜劣汰的选择机制,推动整个网络的创新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强化集群内各主体的结网意识。受传统思想文化束缚和保守心理的影响,大多数企业满足于现有的技术产品,对于开展外部合作创新具有一定的排斥心理。因此,应提高各类创新活动参与主体之间的合作意识,加强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强化集群内各主体的结网意识,推动创新集群的形成和发展[3]。

第三,适当调整网络结构,降低中关村创新集群风险。一方面,分散集散节点的资源和社会连接,提高集群抗风险能力。降低中关村创新集群脆弱性的关键就是要引入竞争机制,使整个网络的节点度的不均匀程度降低。引入或培育具有创新能力和经济基础的网络节点,淘汰创新能力不足的网络节点,整体上提高集群的竞争能力[6]。另一方面,促进中关村创新集群与国内外其他企业的联合,遏制集群内部网络的锁定效应。加强中关村创新集群与国内外其他地区集群的联合,获取创新发展的前沿信息和发展方向,降低集聚系数导致的网络锁定。同时,吸纳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主体加入到集群中,以提升整个集群的创新能力[5]。

第四,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机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创新集群作为一种新型创新组织方式,需要对其进行有目的、有意识的培育,创新体制机制,以维持其可持续性的创新涌现。其一,借鉴国外创新集群的成功经验,构建有利于中关村创新集群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其二,立足于长远发展目标,制定中关村创新集群发展的技术路线图,实现由单一主体创新到集群创新的跨越[3]。其三,对中关村创新集群的网络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构建创新网络的参数阈值,一旦创新集群的网络结构达到了风险阈值,则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进行策略调整,以保障中关村创新集群的可持续发展[2]。

第五,推动中介机构的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其一,推动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为创新活动和创新集群的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其二,完善创新各环节的中介服务机构,搭建有利于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进行有效信息沟通、技术交流和成果转化的平台。其三,强化技术市场和成果转化机构的功能,促进创新主体有效转化成果、获取创新利润进而缩短创新周期[7]。其四,不断强化创新参与主体的信用意识和信用观念,制定完善的信用管理法规,完善政府的信用监督和管理体系。其五,满足创新集群内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对于创新成果的产权分配和利益分配的要求,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规范,加强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文献利用工作[3]。

[1]中关村科技园区:引领战略新兴产业发展[J].硅谷,2011(1).

[2]龚玉环,卜琳华,孟庆伟.复杂网络结构视角下中关村产业集群创新能力分析[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9(5).

[3]郭万超,朱天博.中关村创新力提升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途径——基于企业集群创新网络视角的分析[J].城市问题,2012(03).

[4]董微微,李北伟.从创新到创新集群的经济学思考[J].工业技术经济,2014(3).

[5]王辉,陈通.社会资本视角下的产业网络培育研究[J].中国农机化,2009(4).

[6]孟瑞丽.基于复杂网络的江苏船舶产业集群研究[D].江苏科技大学硕士论文,2012(5).

[7]周超,刘璇华.高技术企业集群创新网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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