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军
近日,漯河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土地和资源保护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大保护耕地力度,规范土地资源管理秩序,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该《意见》从严格耕地保护责任;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用地计划指标管理,保障科学发展用地;转变用地观念,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执法监管,落实共同责任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六个方面,在国家法律范围内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针对性、操作性更强,适用面更广,特别是坚持了“一高一低一大一好”的用地保障原则,即:节约集约程度要高、违法违规比例要低、用地收益要大、社会效益要好。
同时,《意见》规定,漯河市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8%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8%,但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对落实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机制不力的部门,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