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褚福灵
褚福灵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是指城乡居民个人不缴费,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个别地区在2014年度尝试实行免缴费的参保办法,这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仍然处在各自为政的探索阶段,另一方面也说明亟待从理论上、政策上进一步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体系。
我国实行的是基于个人缴费的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个人不缴费、所需资金全部由政府补贴的参保办法须慎重实行。我国仍然处在并将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众多,发展很不平衡,实行居民个人不缴费的医疗福利制度尚不具备条件。在财政支付能力总体有限,医保待遇刚性,个人对医疗的需求不断攀升的情况下,这种免费参保的居民医保办法将难以持续。为了确保医保基金可持续,体现个人在医保中的责任,应当坚持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医疗保险筹资原则,并随着居民收入增长缴费水平提高而不断提高医保待遇水平。
个别地区探索建立个人不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能源于多种原因。一是可能对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体系的改革目标不明确,不自觉中将医疗保险变成了医疗福利;二是可能认为居民医保费的征缴成本偏高,比如收20元钱要付出10元的成本,感觉不经济,政府便将这部分钱直接补贴给居民;三是可能为了建立政绩工程,认为增加民生投入更容易形成政绩等。
针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一是通过加大理论研究力度与政策设计力度,尽快建立与完善城乡一体的医保制度,以指导各地医保工作的有序开展;二是提高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征缴效率,通过职工为家庭成员代缴、协议收缴、银行代扣、网络缴纳等方式降低征缴成本;三是建立全面综合的政绩考核体系,将长远考核目标与近期考核目标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