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飞,刘祖建,马 勇,李 伟
(德阳市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四川 德阳 618500)
中国是世界上职业病发病人数最多的国家之一,目前,中国约有一千六百万家企业存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受不同程度职业病危害的人数超过2500万以上,中国接触职业危害人数,职业病患者累积案例数均居世界首位。如此庞大的数量与对职业病预防的不重视和职业病有极强的隐藏性有密切关系,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让劳动者得到应有的职业卫生保健;也为了符合安全生产方针中“以人为本”的思想,职业病预防工作已刻不容缓。
(1)通过对职业病的预防可减少职业病发生,从而减少经济损失和人体损伤,也就减少了工伤赔付。企业可以将更多的资金用于支持工伤事故预防项目的建设,减少工伤发生率,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2)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可保护职工免遭职业病的威胁,为职工创造安全舒适的生产环境,从而使职工安心工作,提高工作效率。(3)成功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减少了社会整体资源的破坏,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安定社会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同时,可树立企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
中国职业病防治工作起步很早,建国初期,在放射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劳动卫生这“五大卫生”里,劳动卫生最受重视、发展最快。
近几年,中央财政先后投入六亿多元人民币用于加强化学中毒、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等。目前,中国共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2 259家,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89家,形成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但与此同时,一些省份一半以上的县还没有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机构,全国还有六十多个地市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甚至在个别省,全省范围内只有一家职业病诊断机构,目前,独立存在的省级职业病防治机构只有12家,专业人员严重缺失。
中国工业基础薄弱,生产工艺落后,卫生防护设施差,工作场所普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随着西部大开发的实施,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乡镇企业、私人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崛起,劳动用工制度的变化,新兴产业的发展与技术的引进,各种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大量出现,职业病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式颇为严峻。
中国职业病危害因素广泛。从传统工业到新兴产业,以及第三产业,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人群数以亿计,职业病患者累积数量,死亡数量以及新发病数量都居世界首位。
中国职业病危害主要以粉尘为主。职业病人以尘肺病为主,约占全部职业病的71%,中毒约占20%,二者约占全部职业病的90%。尘肺病又以煤工尘肺、矽肺最为严重,尘肺病患者中有半数以上为煤工尘肺。
根据有关部门的粗略估计,每年中国因职业病、工伤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 00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2 000亿元。职业病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
职业性疾患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所波及的后果往往导致恶劣的社会影响。
对中国职业卫生投入的调查表明,1999年起,各级政府职业卫生投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但由于基数低,人均职业卫生投入明显不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适应,造成职业卫生监督与技术服务得不到保证。
有数据表明,经过十余年的累积,“隐性”职业危害已经开始“显现”化。最近,群体性的职业病案例大量出现,在一些集中外出打工地区,甚至出现了“尘肺村”、“中毒村”。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目录》,职业病有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共10类。劳动者通过与以下因素接触、积累从而引发身体的病变。
粉尘类主要包括矽尘、煤尘、石墨尘、炭黑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长期吸入这些生产类粉尘,并在肺内滞留会导致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尘肺病。在生产劳动中吸入无机粉尘所导致的尘肺,称为无机尘肺;吸入有机粉尘所导致的尘肺称为有机尘肺。尘肺大部分为无机尘肺,如矽肺。化学化工制造业等行业的劳动者是其主要受害人员。
肺尘病人应立即调离粉尘作业,并根据病情需要进行综合治疗,积极预防和治疗肺结核和其他并发症,以期减轻症状、延缓病情进展、延长病人寿命、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有害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三废、化肥农药、环境污染等,另外自然环境的高本底,食物链富集,食品加工中的污染等也会加重其危害。金属中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有汞等5种。这些重金属在水中不能被分解,与水中的其他毒素集合生成毒性更大的有机物,还能抑制人体酶的活性。汞甲基化后,人对其吸收率大于90%。金属矿采冶炼人员、加工使用有害金属的工人最易受到相关职业病损害。
刺激性气体是指眼睛、呼吸道粘膜与皮肤具有刺激作用的一类有害气体。常见的有氯气、氯氧化物、氨气、氟化氢等。它们对人体的损害以局部为主,仅在刺激作用过强时,引起全身反应,如常见的成人窘迫综合症,严重可导致中毒性肺水肿。窒息性气体是指吸入而直接引起窒息作用的气体。常见的有一氧化碳、硫化氢等。主要致病环节均是可引起机体缺氧,对脑的损伤极大。
有机化工原料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业等是相关职业疾病高发行业。制造业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与中毒死亡事件,常见的有害有机溶剂为苯、四氧化碳等。高分子化合物对劳动者的影响主要存在于制造化工原料、合成单体的影响,如氯乙烯、丙烯晴;生产中助剂的影响,如含铅助剂,氯化汞;加工受热时产生的有害因素等。高分子化合物的裂解气和烟雾毒性比较大,高分子化合物燃烧时产生的有毒气体可导致劳动者的粉尘还会使肺纤维化,如聚氯乙烯,还会对呼吸道粘膜有刺激或致敏作用,如酶醛树脂,环氧树脂。
它们包括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噪音、振动;电离辐射和非电离辐射等。如高温作业会导致不同程度的中暑,打乱热平衡,使水盐平衡代谢紊乱,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障碍,严重可导致热痉挛、热衰竭。长期接触噪音,可损害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音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会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1)根据各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识别、确定职业危害种类,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2)在确定的职业危害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
(3)在地下室等封闭的作业场所进行作业时,要采取强制性通风措施,配备通风设备进行通风,并有专人巡视。
(4)对从事高危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应严格控制工作时间,并有正确的急救措施。
(1)从管理上明确职能部门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实行多级责任问责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2)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职业病危害教育,定期组织举行培训教育,提高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了解其危害,掌握职业病的防治方法。
(3)施工现场做封闭式施工,用高度不低于2 m的围栏将施工现场围挡。
(4)接触粉尘作业的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应注意施工作业环境中的通风或设置局部排烟设备,使作业场所空气中的有害物质浓度控制在国家卫生标准之下,在难以改善通风作业条件的作业环境中操作时,必须佩戴有效的防毒面具和防毒口罩。
(5)进行噪音较大的施工作业时,施工人员要正确佩戴防护耳罩,并减少噪音作业的时间。如因进行强噪音作业导致头晕、耳鸣等症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其他人员进行治疗,症状严重者,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劳动者还当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
(6)科学使用施工中的加工设备。清运垃圾必须喷洒后,方可用提升机或封闭专用垃圾道运输,严禁从窗口倾倒垃圾。细散颗粒材料的装卸运输必须要遮盖,现场专用道路要经常洒水,把粉尘污染降低到最小限度。长期在高密度粉尘环境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防护口罩、发帽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吸入有毒飞尘。
(7)长期从事高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减少工作时间,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的饮用水,并佩带好专门的防护用品。
(1)依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职业卫生管理体制和信息决策机制、完善的职业病工伤保险机制和稳定的、多渠道职业卫生投入机制,以市场机制合理配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源。
(2)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对象,调整中国职业卫生标准体系;按照入世要求,通过采用国际标准尽可能使我国的职业卫生标准与国际接轨;进一步提高职业卫生标准的可操作性及其可应用性,建立适于中国职业病防治实际工作需要的职业卫生标准体系。
(3)将现有职业病防治信息网络重新整合,整体规划、进一步完善职业病监测体系;统一职业病、工作相关疾病统计口径,并与国际接轨及互认。建立系统的职业卫生信息与职业病防治评估体系,通过科学分析信息,加强职业中毒事故的预测、预警,及时、准确评估职业病防治效果,为职业病防治决策提供准确、科学的依据,全面提升急性职业中毒控制信息水平。
(4)有针对性地开展以尘肺病防治、职业中毒检测检验、诊断、救治、控制、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科学管理为中心的科学研究工作,力争突破束缚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颈口,提高中国的职业病防治水平。
(3)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要求,建设以国家中毒救治为中心,辐射各级地方的重大职业中毒救治体系,做好各种重大职业中毒的预防和应急救治工作。
(6)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工作和卫生场所健康促进体系,通过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用人单位遵法、守法的法律意识,切实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作业环境;发挥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推动用人单位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普及职业卫生知识,加强劳动者的自我防范意识。
(1)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2)建立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
(3)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尽快制定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社会经济防治计划,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促进经济发展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发展。
(4)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悉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5)通过各种渠道,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让更多的劳动者了解职业病防治常识,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劳动者自我防范意识。
随着中国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职业病已成为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因素,也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的一个严重障碍。为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幸福,为了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性发展,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应当受到企业、政府的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不仅是政府部门要监管和工会参与,还需从源头上抓起。关键在于扭转高污染、高能耗的粗放型发展模式,减少劳动者和高污染、高危害的技术、材料的接触,健全劳动合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