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穆棱市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与思考

2014-08-15 00:51白长江
中国农业信息 2014年2期
关键词:领办农场主体

白长江

(黑龙江穆棱市农业委员会,157500)

为进一步加快穆棱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在全省 “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中抢得先机,2013年10月15~25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农委组织调研组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和土地流转机制建设进行专题调研。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及特点

1.1 发展现状

截止2013年10月,全市共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704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92个;家庭农场457个(其中:粮食种植业家庭农场358个、养殖业家庭农场87个、食用菌家庭农场9个、蔬菜种植家庭农场1个、加工业家庭农场2个);专业大户28个,其中种植业大户12个,养殖业大户9个,食用菌大户7个;农业企业17个、农业庄园10个。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吸纳家庭人口6803人,劳动力6440人,整合配备使用农业机械653台套,户均1.3台套。实现总收入59925.6万元,纯收入1.5916亿元,人均纯收入2.3396万元。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5160人,其中农民成员5097人,带动农户5098户。

1.2 主要特点

1.2.1 创办主体多元,活力明显增强

根据调查,穆棱市家庭农场主要是由村干部、返乡农民、致富能人、大学生回乡务农等多种主体创办,其中村干部和返乡农民占总数60%以上。八面通镇太和村村书记黄士发于2013年6月注册创办的穆棱市农乐家庭农场,主要从事粮食种植、烘干、收购和销售等业务。现投入固定资产300万元,承包耕种土地面积173.3hm2,预计年收入100万元,常年雇工10人,家庭成员7人,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14.3万元。

1.2.2 经营形式多样,效益明显提高

经统计,穆棱市从事种植业的专业大户,绝大多数经营面积20~33hm2,年收入在10万~20万元;从事养殖业的大户,生猪年出栏大多在800头以上,年纯收入在10万~15万元,家禽年出栏大多在5000只以上,年纯收入在13万元;菌类种植大户年种植木耳大多在10万袋以上,年收入在10万元左右。在经济收益上与普通农户相比,平均多收入5万~10万元。穆棱镇三岔村由村民自发组建三岔村马铃薯专业合作社,统一品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村委会积极引导,经销大户加入合作社经营,把三岔村坡度较大、效益低下的山坡地全部集中连片种植马铃薯,现已发展到23.3hm2,仅马铃薯一项农民人均可增收2410元,成为三岔村的支柱产业。

1.2.3 主体迅速膨胀,标准明显提升

从产业分布来看,穆棱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是以种植业为主,涉及六大产业,包括种植业121个、林业5个、畜牧业30个、渔业1个、服务业9个、其他行业26个。从合作社领办人来看,农民牵头领办的143个,占总数的74%;龙头企业领办的3个,占总数的2%;村干部领办的31个,占总数的16%;其他组织和个人领办的15个,占总数的8%。

1.2.4 投入形式多元,规模逐步扩大

以个体投入为主的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增加明显。个体投入主要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家庭农场面积在20hm2以下的有448个,20hm2以上的9个,分别占家庭农场的98%和2%。养殖业家庭农场中,养牛家庭农场11个,养猪家庭农场41个,养羊家庭农场20个,养鸡家庭农场15个,分别占养殖家庭农场的13%、47%、23%和17%。专业大户现已发展到28家,种植面积271hm2,多以种植大豆、玉米、两烟、菌为主,养殖大户多以养猪、羊、鸡为主。

1.2.5 产业覆盖面广,带动能力增强

从调查的情况看,家庭农场在产业上覆盖面比较广。有种植业、养殖业、林果业、种养业结合,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苗木花卉业等综合型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示范效应好,不仅带动了周围农民发家致富,也激发了其他农户创办经营主体的激情。

1.2.6 区域发展主导产业明显集中

随着市场经济和现代农业的发展,规模效应不断体现,政策扶持环境不断趋优,经营主体发展积聚速度逐步加快。土地流转条件好、产业发展基础好的地方经营主体发展较快,后劲十足。近两年来,河西镇养殖业发展迅速,家禽养殖主要以雷锋村为中心,有17户,存栏户均3000只以上,养殖大户谷传海鸡存栏2万只。生猪养殖主要以新兴村为中心,有39户,其中吴俊艳生猪存栏587头,许凤臣养殖场年出栏生猪1500头。

2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措施建议

2.1 存在问题

2.1.1 土地流转难度大

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条件是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规模大小,流转机制是否健全,是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前提条件。当前影响和制约穆棱市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土地流转信心不足。多数农民担心流转出土地后将来会出现经营权属不清,甚至丧失经营权,地界不清,权属纠纷等出现问题后难以处理,引发不必要的麻烦,主观上不愿意流转,宁可薄收也不愿意流转。二是流转期限短。转入方从降低交易成本、改良土壤或连片规模经营的角度出发,想延长土地承包期 (签订5~10年甚至更长的承包合同),但转出方考虑租期涨了价定低了自己吃亏,要求一年一签订合同,流入方与流出方分歧较大,很难达成共识。三是流转信息闭塞。想转入的找不到转出方,而想转出方又找不到承租方,交易很难实现。四是土地难以集中连片。流转的土地,往往交通不便、农田基础条件较差,农民转出土地的意见不一致,造成土地零碎分散。五是流转价格波动。受市场和效益影响,土地流转价格波动很大。目前,流转价格普遍在每年200~500元/667m2左右,流转价格影响对经营主体特别是从事种植业主体带来成本压力,阻滞了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

2.1.2 资金瓶颈难以打破

调研中所有经营主体都提出了一个共同面临的难题—贷款融资难。经营主体想要扩大规模、增加设备,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状况,必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通过农村资产抵押评估价值低,贷款额度小,杯水车薪,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贷款途径狭窄,渠道单一,特别是在年末和春季高投入季节,贷款回收和贷款紧缩,严重影响了经营主体的快速扩张。贷款融资手续繁琐,时间漫长,等办理好贷款融资手续,已经过了投资最佳时期。缺少信贷融资平台与经营主体的有机对接,金融扶持服务断档,大大制约了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2.1.3 经营主体能力亟待提高

当前该市经营主体规模相对较小,领办人的文化技术和管理水平低,组织、协调、带动能力明显不强,在生产、管理、销售等各个方面还处于低端水平。尽管大部分经营主体业主多年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经验丰富,但毕竟受学历、理念等因素影响,难以有效承载现代农业发展重任,亟须进一步提高。

2.1.4 经营主体亟须规范

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自身来看,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运作不规范,发展活力不强,缺乏竞争力、吸引力、带动力。龙头企业规模较小,实力较弱,创新能力不足,产品附加值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竞争力不强、辐射面不广。穆棱市南部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相对较高,北部区域较差,农产品初加工多,深加工少,初级生产居多,粮食、畜禽加工能力仅限于一般水平,水产、蔬菜、水果及其它特殊产品等产业加工能力较弱。

2.1.5 农业基础设施薄弱

调研中不难看到,穆棱市农业基础设施还很薄弱,难以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由于农业经营主体把有限的农业机械和投入整合起来,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有了明显的变化,但由于流转的土地条件差,地块分散又严重制约了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我市农田水利设施普遍老化落后,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很低,靠天吃饭现象普遍,对经营主体发展产生消极影响。

2.1.6 农村人才严重缺乏

农村的年轻人在外打工者居多,从事农业生产的都是年龄偏大、知识老化,难以承担创新经营主体的发展重任。多数经营主体领办人都是村干部或者是在农村已经创办了产业的少量能人。农村后备人才培养机制缺乏,人才队伍明显萎缩,能够领办、创办经营主体的人才更是少之又少。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大的养殖户是半路出家,没有养殖方面的技术和养殖经验,手中有资金,看到近几年养殖业比较挣钱,就在这方面投资。如河西镇某养猪专业户,2012年投资200万元,由于没有养殖经验防疫没有跟上,当年秋天死了40多头猪,经济损失10多万元。

2.1.7 扶持政策缺乏导向

在调查中,经营主体业主普遍反映,近几年国家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很好,但落实很难,如农机具补贴实行摇号办法,只有中号的才能享受到国家农机具补贴政策,但真正需要农机具的经营主体不一定能摇到号,即使是摇到号,补贴的农机具不是马力大就是马力小,大多数不适合穆棱市这样区域条件,不能满足需要。普遍认为国家投资项目透明度低、针对性不强,资金投入导向不合理。

2.1.8 社会化服务水平低

创新经营主体发展需要各方面的支持,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但就目前情况看,很难适应创新农业经济主体工作需求。在农业技术、经营管理、良种、农机、植保,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都需要各个部门的指导服务。但现在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完善,经管部门担负着全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流转以及即将开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等工作任务,但全市经管系统普遍存在着人员编制少 (专业人员人员更少)、经费不足等问题,很难支撑创新农业经营主体大量的工作任务。

2.2 措施建议

2.2.1 加强宣传引导,抓好 “三个提高”

一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二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要通过宣传引导,使广大干部群众提高创新意识,真正理解创新在发展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要意义,发挥领导干部和专业人才的才能,推动全市创新农业经营主体的进程。三是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农业经营主体的认识,要在发展创新和管理水平上有新突破。通过组织参观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提高经营主体领办人的思想认识、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经营主体管理水平。

2.2.2 狠抓经营主体,提高发展层次

加强合作经营是今后穆棱市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在重点培育的专业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等各种形式的经营主体上,要积极引入股份合作机制,尝试以土地入股、资金、技术、资产入股的各种经营模式,把农民领办、创办、入股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奠定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坚实基础。

2.2.3 加大支持力度,增强发展动力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建议市委市政府尽快制定扶持和奖励政策实行以奖代补政策,积极调动经营主体创新的积极性,重点是进一步明确税收、用地、水电、人才、资金、科技服务、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优惠政策。同时,营造良好政策运行环境、社会舆论环境、创业就业环境,支持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发展。二是加大财政扶持,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技术体系、加工流通体系、基础设施体系、生产组织体系和支持保护体系“六大体系”,增强对社会各类资本投入农业的吸引力。三要改变扶持办法,无论是投入资金还是调入设备实行参股机制,在科学评定的基础上,政府将投资折成股份入股,为体现国家扶持政策,充分调动经营主体积极性,可制定3年或5年投资股不参与分红的政策,将这部分资金管理好,不仅使扶持资金真正发挥作用,3~5年后还可以获得分红,将这部分红利再投入到新经营主体中去,形成良性循环。四是项目要整合。要发挥项目资金的带动作用,尤其是农业、林业、畜牧等职能部门在项目安排上,要重点向家庭农场倾斜,优先给予安排。五是信贷支持。各级金融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为家庭农场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可授予一定信贷额度。同时,建议市政府成立 “政府信拖公司”,对农村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用设施等不动产实行政府经营模式的抵押贷款。六是夯实农业发展基础。

2.2.4 优化服务指导,提升发展实力

一是创新土地流转。开展土地确权颁证,强化农民对承包土地财产权的物权保护;建立市乡 (镇)二级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搭建交易平台,促进土地规范流转,探索建立土地流转价格协调机制、利益联结机制和纠纷调解机制,引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向家庭农场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二是强化指导服务。各级涉农部门要积极主动地为创新经营主体单位和个人提供优质服务,在新技术推广应用、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以及农产品加工、储运、销售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实行人才战略,将优秀专业人才下派到重点创新经营主体试点单位,制定奖惩政策,挂职人员的升迁与经济利益与包扶单位效益直接挂钩,让包扶人员融入到所包扶的单位中去,与被包扶单位同呼吸共命运,让出力干实事的人真正得到实惠,想干事能干事的人不吃亏,让大家看到市委市政府的决心,不是瞎忽悠, “画饼充饥”。加强人才培养。建议市政府将创新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训纳入新型农民培训,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外出考察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素质,培育一批有文化、懂经营、善管理的创新型经营主体。让经营主体业主素质得到提高,让经营主体业主认识到,花钱去学习比花钱买教训要经济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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