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十项规定。
整风精神。
市、县(市、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为民务实清廉。
作风建设。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领导带头、层层示范,聚焦“四风”、解决问题,敞开大门、群众参与,分类指导、有序推进,上下协力、衔接带动,严格要求、真督实导。
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2014年1月开始,2014年9月基本完成。参加单位主要是:市、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基层组织,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省属企业、高等学校以及部分省直部门直属单位。具体到每个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
坚持认真精神,正面教育为主,讲求实效。坚持问题导向,教育实践并重,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统筹协调、灵活安排时间进度。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