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神信仰与乡村秩序——以广西博白坡头客家为例

2014-08-15 00:47:10宋永忠
贵州民族研究 2014年3期
关键词:习俗信仰土地

宋永忠

(玉林师范学院发展规划处,广西·玉林537000)

社神信仰遍及华夏,是中国乡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培育了强烈的地域认同和浓厚的乡族情感,而且在抵御外来宗教文化的同化中,也曾发挥积极的作用。面对全球性文化浪潮,在保护和传承民族文化过程中,极具草根性的民间信仰以顽强的生命力营造着维系民族文化的缓冲地带。近年来,学界关于社神信仰的研究已有不少,不过,这些研究多侧重对社神信仰源流、[1-5]事象[6-10]的梳理和分析,而探讨社神信仰与社会互动关系则相对较少,[11-13]尤其对边陲客家聚居区域社神信仰变迁及其与乡村秩序建构关系的研究则更待加强,开展更多区域的个案研究,将有助于我们对社神信仰的整体把握。鉴此,选取广西博白县南端一典型客家村落作为考察对象,以期抛砖引玉。

一、日常与同庆:坡头社祭习俗素描

桂东南博白县,总人口约178万人,其中客家人达140多万。县中社坛(又称“伯公”)林立,每个村屯少则一个,多则五六个,祭祀每年至少两次,多则十二次,远盛于玉林市境内及全国其他地区。为了深入了解和剖析博白客家社祭习俗,我们对龙潭镇坡头客家做了深入调查。

坡头村位于龙潭镇西北部,距镇政府所在地2.5公里,由36个自然村组成。村中有李、程、陈、曹等17个姓氏,多属明清时期从江西、福建等地迁入,共计1990户,7568人。[14](P413)至今仍保留着完整的传统习俗,其中又以社祭习俗为盛,分为日常“敬社”和社日“担社”。

“敬社”,是指日常祭拜,呈现零散性、个体化等特征。在村民看来,伯公掌管着村民的生老病死、安康祸福。所以,每逢过年过节、添丁及远出行商务工等,村民均按惯习到社坛前祭拜,或祈福、还愿。如中秋“敬社”,“以新芋酒肴荐先,乡社亦如之”[15]。

“担社”,是指社日由“社头”组织集资,物色“社猪”屠宰、烧煮进行集体祭祀,称为“担社”。其称谓蕴含着共同分担、共同参与和共同分享的思想。坡头村“社头”的选定与其他地方不同,既非轮流担任,亦非由公众选定,而是在社日前由各户男主人一起抽签,中者为“社头”。坡头客家一年社祭六次,分别为二月初二、三月初二、四月初二、八月初二、冬至、十一月择日,故又称“六贵社”,其中,以二月初二“春社”和八月初二“秋社”最为隆重。

社祭吉时,一般在中午十二时左右。“担社”从清晨开始,由“社头”组织社丁,在社坛前宰杀“社猪”,待祭祀结束,则把猪血、猪下水等一并煮成粥,备分社粥。与“敬社”相比,“担社”则具有节庆性、全民性、开放性等特征。坡头村“担社”,以行政区划为纽带,由36个自然村的17个姓氏农户及邻近城镇居民、教师参与,俨然形成了一个地域民俗共同体。

二、调适与创新:“担社”习俗演变

马林诺夫斯基(Malinowsk)i指出:“文化即在满足人类的需要当中,创造新的需要。”[16](P99)马氏对文化功能的阐释,深刻地说明文化生产随社会发展不断更替。而坡头客家社祭习俗,正是由内外因素推动,不断地调适与革新。

(一)从“田头社王”到“福德正神”。坡头村社神初名“田头社王”,意指掌管田头雨水的土地神灵。但在西方宗教势力与民族文化内在发展的合力下,“社坛”名称经历了由“田头社王”到“福德正神”的历史进程。

十九世纪中后期,随着北海、西江开埠通商,越来越多的西方人进入广西腹地传教。由于博白坡头客家,素有祀奉祖先、祭拜土地神的习俗,家家户户设有祖先牌位,村村设有社坛。逢年过节祭拜,以示对先人的敬仰思念或祈求和感恩土地神的保佑。西方传教士却将其视为异端,严令教徒拆掉家中的祖先牌位和村中社坛。洋教的一元性和排他性,显然不符合中国文化传统和民族情感,加之传教士骄纵横行,使得民、教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反洋教运动时有发生。坡头村民除运用武力反洋教外,还扩修宗祠和社坛,并把“社坛”名称从“田头社王”改为“福德正神”,以强调敬奉土地神的正统性、全能性来对抗洋教万能的上帝。

当然,“社坛”适时更名,也是坡头客家的心理需求向更深层次发展的必然结果。因祖居日久,家业渐隆,各家多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田头社王”专司雨水功能,已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文化需求。正是内外因素作用下,坡头社神实现了由“专业神”向“万能神”转化——总理一方、凡事具细,这无疑是民间智慧的一次成功创举。

(二)社祭仪式的调适与革新。社祭仪式包括祭祀、会饮、散胙三个环节。传统社祭仪式是:以宗教职业者太保先生为赞礼人,由太保领众人行礼,首唱“请符官”请神;次由太保唱“锣鼓书”、“说因果”、“封神榜”、“说唐”、“说岳”等;复次太保唱“送神歌”,焚化纸锭,致辞,祭祀结束。但如今,太保先生并不全是宗教职业者,且其中说书、唱送神歌等仪式,由于太过繁琐渐被今人舍弃,大致分四个步骤:先由村中长老(相当于太保先生)摆上供品;再点燃香烛,建立与神灵的联系,引领民众献祭、念祷;再而燃烧金银纸钱,表示对神灵的谢意和分离;最后燃放鞭炮,宣告祭祀仪式结束。

社日会饮为中国传统习俗,至今依旧,“社酒”为“治聋酒”由传说变为实践,坡头村民如果有老人或小孩耳朵不太灵便者,就会讨喝“社酒”,至于是否真能治好耳聋,则不得而知。此外,还有常例,就是新添男丁的家庭,要贡献一坛自制的糯米酒与社员们共饮庆祝,向社神表达谢意,也内含祝小孩健康成长的心愿。

“散胙”环节,除分社肉(又称“伯公肉”)外,还加分社粥。约在下午四时左右,男女老少纷纷到伯公坛前,将样式各异的桶、盆整齐摆放,长达数十米,由“社头”分发“社粥”、“社肉”。“社粥”按村社成员每人一碗,在四周席地而喝,称为与社神“血食”。若家里有人没来,则用大碗装回去与家人同食,而“社肉”按照“社份”户主分发,带回家与家人分食,以寓全家每人都能得到社神的庇佑、吉祥如意。分“社肉”时,遵循平均原则,且需肥瘦搭配均匀,这显然是客家人对平等、公平、公正思想的追求和自觉实践。

(三)祭祀供品的传承与变化。猪肉是祭祀最重要的物品,因此,“社头”在社祭前几日便去村里物色毛色亮泽、比较活泛的“社猪”,以期用鲜美肉质博取社神欢心。“社猪”的大小多少,按事先约好的社户数决定,一般在春、秋两季宰杀“社猪”最多,达十余头。此外,各社户在集资的同时,每户还要交一斤米,为祭祀后的聚餐准备。传统的祭品还要有两只公鸡,俗传是因为公鸡有报晓的特性,能唤起熟睡的社神。“社祭”的供品为:一头整猪、两只公鸡、一条鱼、三碗饭、三双筷、三杯酒、金银纸钱、一块红纱(放在社神牌位上),供品的摆放位置是:香最靠近神位,酒、饭次之,荤菜最远,蜡烛在两旁。然而,随着社会变迁,祭品种类日渐丰富,除去传统祭祀必用的肉食,还会添加一些时令水果、糖饼、糕点等,这既反映了乡民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水平,也寓含了乡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憧憬。

三、认同与互助:社祭习俗与和谐建构

坡头村社祭习俗经过长期历史累积,是客家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互动的产物,传承至今,已不完全局限于满足祈福消灾的心理需要,而是日趋向自律性、联谊性和娱乐性发展。

(一)惩戒与激励:规范行为与培育自信

坡头村土地崇拜的教化功能,除了从祭祀活动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外,还有通过传说故事来发挥作用。如老人教导青少年,往往强调鬼神不允许这样做,否则会遭受惩罚。为此,村民给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某年担社,一社头在整理猪肉时偷偷藏下一个猪脚,等担社结束,众人先后走完,这位社头前去拾取,不料一脚踏空,踩到一根树枝,反弹起来,正好打中一只眼睛,不治而瞎,人们均认为这是社神惩罚其贪心、不诚实的结果。此后,就再也无人敢有非分之想了。

这则传说故事是教育做人要公正无私、诚实无欺,否则会遭神灵惩罚。这种世代相传的惩戒故事,在孩童时代便烙下深刻的记忆,相比简单说教,其约束力更为有效。

“担社”习俗还具有增强自信的作用。希尔(Napoleon Hill)博士认为:“信心是一种心理状态,可以用自我暗示去诱导出来的。”[17](P168)正如村民所说,“求了伯公,我们就觉得心里安稳了,干活更起劲更有信心了。”坡头村客家正是通过社祭“春祈秋报”的心理暗示,来建立生活与创业的自信。坡头客家社神信仰是对土地的崇敬与感恩,是为增强信心、热爱生活,进而激励成功。所以,社祭习俗正逐步演变为大众精神消费、文化娱乐及乡族联动的一种生活方式。

(二)联谊与互动:身份认同与互助互惠

坡头村民众在社祭活动中,易于找到兼具血缘和地缘的身份归属。尤其是通过“担社”活动,证明自己是本社区成员,强化身份认同,从而对权利和义务加以确认,使整个客家社区形成了较为浓厚的“乡族观念”,并约定俗成:“凡我坡头村客家人,须互帮互助,患难相恤。”

在客家民众心中,神灵代表“公平、公正”,除了能祈福驱邪消灾之外,还能明辨是非、秉公执法、调解纠纷、平息争讼。乡民如果因一些事情发生争执,就杀一只公鸡,到社坛前发誓、赌咒,以促成问题的和平解决。显然,坡头村通过社日“担社”活动,不仅可以强化身份认同,而且有益于促进乡民之间联谊互助,甚至兼具“止盗、防盗”的治安功能。如在坡头村流传着一个故事:

某村一社丁有偷窃劣习,在一次担社中,认识一位新迁来的社丁,通过交谈,得知其姓名与住所正是自己不久前“光顾”的对象,连说“对不起,原来都是同一担社的,以后大家互相关照。”此后,遂不再光顾。

可见,坡头村客家人“担社”,是乡族的联谊盛会,有助于增进沟通与交流,化解往日的隔阂,缓解各种潜在的矛盾,更有利于推进和谐新农村文化空间的构建。

四、结果与讨论

博白坡头客家社祭习俗的演变,既表现出乡土社会对传统文化的继承,更体现出客家人的文化创造力和自我表现力,对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借鉴的价值。

首先,土地信仰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所具有的生态智慧,尤为引人注目。在坡头村,树崇拜与社神崇拜合二为一,祭拜的乃是“树神伯公”。坡头村人对土地和树木的感情尤为深厚,认为土地和树木是有神性的,不可妄自取之。对每一寸土地和每一棵树都予以尊重和珍惜,不能随意刀斧相向,注重取之有度,取之有时,这种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对改变全球生态环境日渐恶劣的境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无裨益。

其次,民间信仰虽然没有系统的宗教理论和严密的组织,却有着儒、道、释三位一体的长期实践,对构建良好的乡村文化空间的作用不容低估。一是通过相关传说故事的传播和创新发展,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健康的价值观、道德观、生活观。二是在政府的正确引导下,适时创新,充分发挥社祭习俗中的联谊性、互助性、开放性、娱乐性等积极因素,既有利于丰富大众文化生活,又有助于提高乡民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增强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从而积极推动和谐乡村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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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顾修全.自我创寓学[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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