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宇
摘 要:近年来,在人口不断增加和经济大规模展开的双重压力下,我国农村生态环境的总体形势非常严峻。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农村将更多地参预国际分工,尤其是新技术革命,改变了农民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恶化的矛盾进一步突出。本文简要探讨了加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对策。
关键词:农村生态环境;对策
生态环境建设是伟大的事业.既可以促进农村生物资源增殖,提高防灾救灾能力,促进农村生态平衡和改善,又可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就业机会,提高社会效益。同时生态环境建设又是一项艰巨的事业,需要有相应的经济条件、制度条件、政策条件和科学技术
条件等与之配套。根据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和特点,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应采取科学对策:
1 以经济发展为基础,提高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必不可少的条件,反过来,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也会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程度。因此要作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就必须大力发展农村生产力,决不能以保护环境为借口,而限制经济增长,那是不切实际的。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这是作好农村环境保护的前提。
1.1 加强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和能力建设
建议在各乡镇设置环保机构,设有负责环境保护的各级乡镇干部,并配备有专业水平的环保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乡镇还要在村里也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环保工作人员;有计划地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要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行政领导负责制。把辖区环境质量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人政绩的重要内容,使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任免升降奖惩紧密挂钩有关职能部门应加强对乡镇环保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关键时应给予适当支持。
1.2 加大对农村环保的投资力度
政府在安排国民经济预算时,要采取一定的倾斜政策和灵活措施,在资金上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管理,监测,科研机构建设;通过对污染大户缴纳税金、罚款,社会捐助,民间集资,企业投资等进行多元化筹资,并且要确保这些
环保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环保资金足额到位。同时,输通渠道,提高农村环保资金的利用效率。
2 以科技开发为支点,推广切实可行的环保技术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十分重视科技的重要作用。只有借助科技手段,才能逐步搞清农村环境(如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的污染)的现状和基本规律,以便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同时,只有依靠科技进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面临的各种环境问题。
1、不断壮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和研究队伍,组建高水平的生态专家队伍。
2、加强环境基础科学研究,为环境保护提供智力支持。要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和保护研究的力度,着力解决水土流失荒漠化问题;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和植被恢复的研究开发和技术推广;加强对经济林业、流域综合治理、多种植物共生、防治病虫害等技术的研究,进一步提高农业防灾抗灾能力;促进农村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组织环境保护最佳实用技术筛选,评价和推广工作, 确保此项技术的切实可行性。众所周知,农村的污染处理技术显然不能同大城市相比,大型的污染设备无论从建设成本方面,还是从运营成本方面考虑,农村都无力承受。因此,要求农村的环境治理设施要规模小,或者集中处理,力求成本小,可操作性强。
4、推广成熟的农业技术,如“畜禽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土壤污染控制技术,农药残留速测技术”等,引导农民科学施肥用药,减少农用化学品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同时推广污染处理技术,如“防治乡镇工业废水、废气新技术、污灌区污染控制的治理技术、生物监测技术、高浓度有机废水烟气脱硫等污染控制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同时降低治理成本,进行废物资源化再生利用,不断提高科技进步在环境保护中的贡献率。
5、科研资源配置应向有利于农村环境保护的适宜技术倾斜,以此提高此项技术的竞争性。同时要加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3 以制度创新为导向,培育农村环保市场
从原则上说,为了实现同一目标,环境资源的配置方式既可以采取计划机制,也可以采取市场机制。究竟采取何种制度或制度组合,主要取决于该种制度或制度组合的效率。或者说取決于总的制度成本(微观成本加上宏观成本)。理论研究和发达国家的实践说明,市场制度可以作到总成本较低和相对公平。据估计,与命令型的国家管制方式相比,以市场为基础的污染控制方法能在实现相同目标的同时,节约30%的支出。在我国传统的环境管理中,较多的方法是采用行政管理。实行市场经济以来,开始使用包括经济杠杆在内的多种手段,使政府干预与市场调节相结合,政府的事业行为与企业的产业行为相结合。实践证明也是行之有效的。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农村环境保护事业产业化,并按照市场化的要求来经营,应该成为我国农村环保制度创新的基本方向。它要求环境保护从其他行业和部门分离出来,成为独立的专业化、企业化和社会化的产业,按照市场法则进行生产、经营、管理和核算。
污染问题作为外部不经济的表现,关键在于环境是一种共享资源,因此,使环境要素成为一种市场商品,并在明确产权关系的基础上恢复其价格机制,是切实可行的。政府通过设计制度,保护产权,并制定适宜的收益分配方案,使环境保护与私人经济主体的利益紧密相连,运用价格与利益机制给经济主体提供充分的激励,将环境保护与企业或公众的利润最大化与效用最大化目标联系起来,使环境保护成为人们的一种自觉行为。政府在其中的作用主要是捍卫产权,如通过环境资源的产权登记制度,严格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和对产权纠纷的解决,使市场有效地发挥资源配置的功能。要发挥市场的力量,就是要通过财政、税收、信贷等经济杠杆进行引导和调节;通过补贴、排污收费、开征可再生资源利用补偿费等市场手段进行鼓励和惩罚;利用价格机制促使环境污染的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通过一系列措施,使乡镇企业排放污染所受惩罚高于控制污染的成本代价,从而使减少污染成为企业的自觉行动。另外,还可以通过消费者,银行和股票持有者的决定对污染企业施加影响,对实施关、停、改、转的污染源乡镇企业给予适当的补偿。同时要确保这些环保政策有相对的稳定性,提高激励机制的兑现率,最大限度地调动环保主体的积极性。
需要指出的是,环境保护制度创新中并不是要全盘否定原有的制度形式,而是对原有制度进行扬弃基础上的一种发展和完善。总的来说,农村环保制度的创新就是要体现“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理念。就是要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责、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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