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之剑
“领导干部不许让工作人员拎包、拿茶杯、开车门。”江苏省盱眙县委《关于解决当前党的建设突出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甫一出台,立即引起广泛热议。
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领导干部应有的“常态”。最引人关注的是第六条:在“铁律铁腕整治作风”中,严明“一个不许、五个严禁、三个一律”。对违反者,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调查处理,一律追究领导责任,一律点名通报和公开曝光。这样严苛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严厉的惩戒机制,势必使“四风”中的违规违纪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盱眙县委的新规,既是认真贯彻中央推出的八项规定、切实纠正“四风”的题中应有之义,更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中央八项规定的可贵延伸与细化。
从“八项规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中央开了好头,民间有了奔头,反“四风”有了看头。良好开端化作常态,更需要在制度建设上有作为,有突破。
好的制度能使坏人成为好人,坏的制度则可能使好人变成坏人。“制度上墙”不如“干部上心”。领导干部的示范具有鲜明的引领、导向作用,必须坚持从领导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严起,这样才能模范带动和促进制度的有效落实。从入党宣誓的那一刻起,共产党人就应比普通群众更多一份内心的“坚守”。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领导干部只有以“先于”“高于”“严于”一般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才能形成榜样和示范,发挥引领和导向作用;才有资格教育别人,有底气监督别人,有胆量处罚别人,有能力带好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