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刊6月號《構建人才培養長效機制的核心是健全人才選拔任用機制》一文,指出“人才選拔任用的標準要體現機會均等的理念,真正做到不唯學歷,不唯質曆,不拘一格地選拔任用人才,將‘唯才是舉真正落實到具體行動中去”,對此,本人深表認同且與之共鳴。
人才培養、選拔、任用,要體現“機會均等”,“唯才是舉”,道理簡單,說來容易,做起來,看背景,講關係,論資歷,為整個中國用人方面的潛規,“公平、競爭”不過是晉升制度的標簽。按說澳門體制有別於內地,公平民主競爭是資本主義制度的核心價值,哪有人情關係重荷可負?然而不幸的是,澳門社會一方面繼承了葡治時期的陳舊人事管理體系,一方面把中國傳統的“任人唯親”發揚光大,以致於外界看來,“澳門冇人才”。而其實,正如譚志強博士直言,“實質上這種現存體制根本不會吸收不是親友的人才,或者說不會任用有能力但無親友關係的人士。”可見本澳非“冇人才”,而是階層固化,撬動之難如上蜀道。
當然,不可否認,現時澳門職場晉升隨著本澳經濟發展態勢,機會要比過去好多了。為鼓勵人才向上流動,幾年來,政府加大資金投放力度,建立不少激勵機制。反觀人才培養搖籃,肩負人才培養基礎教育的學校,政府資源投放似未如理想。教育法律法規也嚴重滯後,現行高等教育法律已頒佈二十年,早已不適應澳門社會和高等院校的發展,有關法律修訂數年,仍未見出臺,嚴重影響人才培養的連貫性。須知學校教育在人才培養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政府任何顧此失彼或厚此薄彼的做法,都令人懷疑其人才觀是否有問題。
而人才培養不僅需要靠基礎教育,而且需要個競爭的環境,人才只有在競爭中,才能快速成長。也唯有創造一個起點公平,機會均等的向上流動機制與競爭舞臺,方可消除家庭出身,個人背景等傳統落後思想對人才的不利影響,從而充分激發出每個人的才華和鬥志,在提升自己,成就卓越同時,改變自我和家庭命運。故而堅持公平公正,打破階層固化堅冰,是人才培養和向上流動過程中的基本價值,政府在中間肩負著責無旁貸的責任。
(澳門/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