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宣奎
目前,浙江省正处在转型发展的重要关口,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新的矛盾、新的问题不断涌现,这也是事故易发多发的特殊阶段。
鉴于此,2014年2月25日,浙江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站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以实现全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以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改革为动力,勾画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浙江省安全发展的总体蓝图。
《意见》共分5大部分,24条内容,分别从全面把握加强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安全治理能力5个方面,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浙江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意见》实现了较多的突破和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10个方面。
在立意上发生了重大改变。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从“安全发展理念”到“安全发展战略”,体现了浙江省委省政府对科学发展观认识的不断深化,以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的科学总结,体现了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运行的现实要求。
在工作目标上更加突出“生命至上”的理念。《意见》提出了实现“三个持续下降”和“一防一制”的工作目标,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实现持续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在责任制考核上加大了对影响人民生命安全事项的考核权重。《意见》中首次提出了“较大恶性事故”的概念,并加大对较大恶性事故的考核权重。
强化了党委对安全发展的领导。《意见》突出党政齐抓共管,明确提出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健全完善党委、政府的工作领导责任。
进一步厘清了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见》提出要完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理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行业管理、行政许可和社会管理等职能和职责的部门直接监管责任。
强化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见》从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等方面,对现有法律法规作了补充和完善,促进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由被动接受安全监管向主动开展安全管理转变。
充分体现了浙江特色。《意见》将安全生产工作融入“平安浙江”建设平台,并与“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三改一拆”(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和拆除违法建筑)、“腾笼换鸟”(把现有的传统制造业从目前的产业基地“转移出去”,再把“先进生产力”转移进来)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
充分体现了近年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探索和创新管理。《意见》将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诚信机制融合,并把网格化管理、事故防范创新体系、综合整治、科技兴安等走在全国前列的各项工作纳入其中。
体现了“政社分开”的思想。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构想,逐步放开对安全生产领域社会组织的控制,解放和充分发挥社会活力,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的社会治理。
强化了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绩效考核。《意见》将安全发展纳入对各级党委、政府及部门领导班子履职情况考察的内容,坚持过程和结果并重,考察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干部业绩、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评先评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同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等制度,激发和保护领导干部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编辑 杨 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