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雷怡安
新环保法 关乎你我
●本刊记者/雷怡安
现状: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
进入5月,成都的天空再次变得灰蒙蒙,许多市民在呼吸时,总有咽喉肿痛的感觉。据成都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数据显示,市区南部的双流县、新津县国控点以及中心城区南部三瓦窑站都达到重度污染或严重污染级别。这些现象的发生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焚烧秸秆。
5月进入油菜丰收季,成都周边地区农民又开始偷偷焚烧秸秆。一位农民告诉记者:“年年都在查焚烧秸秆,但有什么办法呢,不烧不知道怎么处理。”
对于焚烧秸秆的危害,专家指出:焚烧秸秆时产生的滚滚浓烟含有大量的二氧化碳,并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三项污染指数明显升高,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既然焚烧秸秆会给环境和人体带来危害,那么处罚措施是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川省眉山市白马镇每个村都张贴了政府的通告,任何时间都禁烧秸秆。镇上组织了22人的秸秆禁烧巡逻灭火队,每个村也都由村支书、村主任代表签了《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如被发现,每一处火堆扣100元,并扣减目标考核分1分,重点敏感时期发现的加倍处罚。
然而,就算有这些条款和措施,依然没能禁止住周边农民焚烧秸秆的行为。
现状:环保意识薄弱,环保知识欠缺
事例二:垃圾分类依然没有落实到位
如今在成都街头,分类垃圾箱已经不是新鲜事物了。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的标志清晰地印在垃圾箱上,让人们一眼就能辨别出来。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能清楚地说出两者的区别,甚至绝大多数人还一头雾水。
王芳住在市区的某商品房小区里。小区的环境和楼盘品质都属于中等偏上,在这个小区住了将近三年的王芳对小区各方面都比较熟悉,唯一不熟悉的就是小区里的几个分类垃圾箱。“没有专业人员告诉我如何分类,所以扔垃圾时从没分过”。
而相对于完全不清楚如何垃圾分类的王芳,李洪量对于分类垃圾有更多的无奈。由于在大学里学的是环境科学,所以李洪量对于垃圾分类有一定的认识。当看到街上越来越多分类垃圾箱出现时,他特别兴奋,“这代表我们社会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了”。然而,这股子兴奋劲儿没过多久就消失了,因为李洪量发现就算自己将垃圾分类扔掉后,当垃圾车来时,这些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又被倒在一起,没有被区分放置。
新环保法的出台,加重了对不规范垃圾分类的处理,以后不进行垃圾分类的行为将涉及违法。对这条说明,李洪量喜忧参半,国家对于环境保护的看重毋庸置疑,但如何界定垃圾的分类以及如何监督公众对垃圾的分类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
记者观察:
环境保护似乎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但每次一旦有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必然会在社会上引起不小的关注。这种关注说明了整个社会对环境保护的认知度越来越高。
事实上,如今的环保工作已经明显优于从前,每个城市都出台了相关的环境保护办法。针对烧秸秆现象,四川通过卫星来监控燃烧秸秆情况,做到严查监管。2014年被四川省环保厅确定为“环保执法检查年”,省环保厅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规范环境行政管理行为。同时四川还成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确立了229家重点污染监控企业,设置了排查水源安全隐患监控室等。
但是,比起整个环保事业,从国家到社会再到个人,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据2010年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全国18个重点流域工业园区的调查结果显示:100%有水污染问题,78%涉及大气污染,17%存在固体废弃物污染。2014年,绿色和平组织公布的74座城市里,接近92%的城市空气PM2.5年均浓度达不到国家标准,其中32座城市的PM2.5年均浓度是国家标准的2倍以上,而排行前十名的城市PM2.5年均浓度几乎是国家标准的3倍以上。从4月到5月短短一个月内,就有兰州、武汉、靖江三个城市遭遇水源污染。
这一串串触目惊心的数据表明,环保的任务还很艰巨。而4月底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着重就企业和个人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作了特别的说明,加重了对环保违法的严厉打击。环保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也不是出台一个法律就能解决所有环保的事,环保需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完成,不仅涉及到规范每一个公民的行为,更涉及到强化每一个公民的环保素质。
环保法的修订,再次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我国公民在保护环境上的意识还比较欠缺,一些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环保意识也较弱。在生产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废弃物,如何不让废弃物变成污染物,如何通过深加工进行循环利用,这是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并将成为一个长久被讨论的话题。(责编:彭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