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媛
摘 要:戏园是中国传统的娱乐空间,是普通市民接受传统教育的重要场所,但是民国时期随着西方文化的盛行、精英阶层的批判和政府管制的不断深入,戏园遭到前所未有批判。本文对20世纪三、四十年代北京戏园娱乐管制法规进行研究,从中发现政府管制对戏园剧目和空间的影响,以及戏园娱乐业在这一时期面临的生存挑战。
关键词:20世纪三、四十年代 北京戏园 娱乐管制法规
对戏园娱乐进行管制并不是哪个时期独有,可以说戏园娱乐管制的历史与戏园产生的历史一样久远。戏曲具有的“讽喻”功能,使历代统治阶级对戏园的娱乐活动高度警惕和重视。晚清时期,西方文化渐侵,对戏园的管制逐渐受到西方文化的影响。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清政府颁布了《内城巡警管理戏园规则》,规则的内容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西化倾向,对于戏园从建筑到观戏都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开园条件、建筑规格、禁演内容、文明看戏的准则及违反规定的处罚。①这份《内城巡警管理戏园规则》可以看作对戏园娱乐进行西化倾向管制的开端。此后整个民国时期的娱乐管制也都试图将中国传统剧场改造成以西方“文明”为标准的剧场,政府逐渐加强了对戏园等娱乐场所的管理,各种规定越来越严格细化。20世纪三、四十年代,对于戏园娱乐管制除了有明确的规定外,更加强了日常的监督,管理更加严格,政府管制的触角日益延伸到民众的日常娱乐生活。
一、戏园管制概况
20世纪三、四十年代对北京娱乐业的监管包括戏班的开班条件、稽查警对于戏园的日常视察、戏剧审查、取缔小贩叫卖、取缔手巾把、限制营业时间及限定票价。这一时期政府尤其加强了对剧目内容的审查和日常监管,规定了审查剧目的准则,颁布了禁演剧目,新编的剧目需报送社会局、警察局审查许可后才可以排演。 1938年《北京市警察局取缔戏班规则》中规定凡新编戏曲需先将情节曲词报经社会局、警察局审查许可后才能排演,核准戏曲在排演时不得添设词句。有下列各种情形之戏剧不准排演,1.有辱国体者。2.有伤风化及妨害公安者。3.提倡迷信邪说。②但戏园为了不影响生意而上演禁戏、排演新戏事先不申请审核,是十分普遍的现象,从一些训令中可以看出一些戏园对娱乐管制的规定“视而不见”。此外,大量警察局训令对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演剧内容都有严格的规定,禁止剧场内的小贩叫卖及手巾把③。1947年《北平市警察局关于影戏院各分会做到应注意事项九点、制定行业公认调查表及协助填进晨报北平分社成立的训令》规定自1947年元旦起,戏园等娱乐场所做到下列九点:1.工役一律穿着白色长袍式号衣,左胸前以红线绣明各该戏影院名称及号码。2.场内及门前,禁止摊贩摆设,并有各场所负责驱逐。3.演戏中间之休息一律先用木制黑牌上书“休息”二字,不得附加广告。4.剧场剧目牌先用木质黑牌,上书正楷白字,木牌大小须一致,悬挂须整齐,书目不得过多,杂色纸牌禁止贴用。5.场内墙壁,不得悬挂不合规定之传单。6.座位走道,不得加座。7.在冬防期间散场戏时间,不得超过11时。8.场内除水外,其余食品,一律需在贩卖部售卖,并须在贩卖部使用,贩卖部之设置另有规定,不合规定者,一律禁售食品。9.座位地面厕所均须随时保持清洁。④娱乐场所每天都有稽查警对戏园的娱乐活动及经营进行监管,这些稽查警要携带稽查执照,佩戴臂章,到娱乐场所视察并填写稽查报告。1939年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颁布了《稽查弹压剧场电影院及书馆杂技场规则》,规定稽查警察除于固定处所坐立外还要分班在场内来往巡视,负责监管剧场内秩序,剧场外的交通,无论有无事故,都要登簿报告,这使娱乐管制的触角日益延伸到戏园的日常娱乐活动。1941年《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⑤中说长安戏院等剧场内有小贩在场内叫卖,妨碍观众看戏,要严格取缔。此时的北京戏园无论是新式戏园还是旧式戏园,仍然是一边吃东西喝茶,一边看戏,叫好声、说话声、吃喝声响成一片,表现出北京对革新的较强的抵制能力。⑥
民国时期,戏园逐渐开始先买票后听戏和对号入座,北京一些大的高档戏园如吉祥戏院、新新戏院,由于靠近士绅名流,都是预售票。这种改变直接影响了戏园的建筑空间,20世纪三、四十年代北京戏园开始出现售票处,建筑中有了前厅。正门与观众出入口之间设置前厅,进入主门购票后由出入口进入观众席,这是借鉴了西方剧场的样式进行的“文明”改造,而“文明”的代价是牺牲了一部分观众席的空间,并剥夺了那些站在门外“蹭戏”的老戏迷们看戏的权利。《北平市警察局关于华北戏院情形的报告》可以帮助我们了解20世纪四十年代北京戏园的建筑情况⑦,从华北戏院的建筑图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时期北京戏园在空间上已经与清末的戏园有了明显的区别,戏院内设置了门廊,取消了舞台的台柱,并增加了厕所。这些都是效法西式剧场的空间布置,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这一时期的一些戏园内观众仍然是围桌而坐,北京的老戏迷们仍然喜欢一边喝茶一边听戏,他们丝毫不介意歪着脖子看戏,或许在他们看来戏是“听”的而不是“看”的。虽然政府训令一再强调取缔小贩叫卖,引导观众学习西方剧场的观戏习惯,在北京戏迷的眼里一边看戏一边喝茶吃瓜子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见“积习”是多么难改。
二、戏园剧目
自从戏剧诞生以来,就有了禁戏。“诲淫”、“诲盗”是悬在戏剧头上的两把剑,意思是“戏”可以引诱看戏的人犯罪,去做奸淫盗窃之类的恶事。戏剧的内容稍有逾越,就可能成为禁戏。早在战国时期,戏剧的俳优、角抵阶段,士大夫们就意识到戏剧的“讽喻”功能。宋代的南戏阶段,戏剧表演形式基本成型,戏剧中经常出现“讹语影带、插科打诨”,以及“戏儒刺奸、讥时揭弊”的内容,引起统治阶级的高度警惕和重视。元代以立法的形式对戏剧进行强制管理,明代对于戏剧演出的禁毁律令,也屡屡出现在各种谕旨、国法之中。清代同治时期《永禁淫戏目单》⑧中禁止在舞台上演的戏目有80出。可见,戏剧的历史有多久远,禁戏的历史就有多漫长。20世纪三十年代北京成立了“戏剧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所有剧团在京演出的剧目。⑨按照规定各戏园不得上演禁剧,上演新戏前需事先上报,经批准后才能上演,但戏园往往将旧剧更名,新剧不上报审查即上演,从其他城市关于民国娱乐控制的研究可以看出,这是娱乐业对政府管制进行抵抗,维护行业利益使用的一种手段。笔者对民国南昌娱乐场所的研究中,发现改头换面表演禁剧在南昌亦十分普遍,可见民国时期旧剧更名上演可能是一个具有全国普遍性的现象。当政府的管制损害了戏园的利益,影响到普通艺人的生计时,他们就会采取办法进行抵制。1941年北京警察局发布训令称一些戏园将旧戏加以改编,不呈报,甚至更有甚者,在报纸上刊登上演禁剧的广告。
20世纪三、四十年代,“禁止宣扬鬼神”是民国戏曲审查的标准之一,在这个标准之下很多演鬼的戏和带有鬼魂表演段落的戏都被加以禁止或删除部分段落才能演出。1939年在北京市社会局警察局布告中将《双钉记》、《杀子报》等16部剧列为禁演剧目⑩,但这些禁演的剧目并没有因为禁演而从舞台上消失。{11}1939年开明等戏园仍上演《杀子报》遭到处罚。{12}清政府时代《杀子报》就已被列为“淫”戏,下令禁演,并由官方已布告的形式在《申报》刊布。但是,政府只能禁止一时,民国以后,该剧自动解禁,而且,越演越烈。评剧、湘剧、汉剧、河北梆子都争演此剧。这一有失人伦的凶杀戏是发生在光绪初年北京郊区通州的一件真实事情,后被编成戏上演,十分轰动,此戏一演,莫不满堂。《立言画刊》第338期载有《民元北京竞演<杀子报>》一文写道:“国体初变,彼时北京最普通流行之戏剧为《杀子报》”。俞振庭主文明园,亦排演此剧。地方上对此剧也多次禁演,包括北京、上海、天津、武汉市,国民市政府也都三令五申禁演此剧。1934年和1945年,北京特别市政府社会局曾两次发文,“禁演表情猥亵有碍风化的戏剧”,“令演剧须守规范,不得任意形露致伤风化”。令梨园公会、话剧公会、评剧公会须知自爱,不得再有上述情事发生,自兹之后,本局当随时派员严密查察,一经查实,定当严行惩处,决不姑宽。”但是,禁归禁,演归演,禁之难绝。{13}对于有些禁戏,也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认为有些戏曲被禁演实在可惜,《戏剧报》曾刊登一篇文章《禁戏我见》{14},作者认为《打城隍》、《尼姑思凡》两部剧禁演实在可惜,站在爱护戏剧的立场上,为这两部戏的禁演扼腕叹息。但像这些维护传统文化独特性的声音渐渐地被“西化”、“文明”、“爱国”的文化话语淹没。
20世纪四十年代,平、津、沪等大城市的戏曲舞台上《纺棉花》一剧风靡一时,京剧坤伶皆以演《纺棉花》招揽生意。当时上海报刊曾发表文章,以“歌场新咏”为题,写梨园打油诗六首,其中一首是《纺棉花》,“棉花纺得软绵绵,究竟坤伶玩艺鲜。还有劈馆拿手戏,斧头劈出大洋钱”。{15}《纺棉花》受到欢迎是因为此剧吸收了当时的流行音乐,结合了传统的戏曲样式,女演员身穿时装,演戏过程中穿插演唱当时的流行歌曲,如《买糖歌》、《戒烟歌》、《何日君再来》等,迎合小市民阶层的审美趣味。1941年由于此剧“无聊”而被禁演,1941年8月14日李金秋在三庆戏院演《纺棉花》,警察局认为该剧内容戏情本属无稽之谈,其所唱词句多是流行歌曲及学唱各名伶所演之戏剧,自令到之日起以后关于纺棉花戏剧无论何人不得演唱。{16}这出结合流行音乐与传统戏曲样式的戏,宣扬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忠贞、惩恶向善,同时女演员着装大胆,满足了观众时尚猎奇的观赏心态。新中国成立后,《纺棉花》被列为“毒”戏之列,而明令禁演。
结论:20世纪三、四十年代北京戏园娱乐管制一方面体现了政府对于旧有传统娱乐空间的控制和改造,另一方面政府对戏园的管制也遭到戏园娱乐业的抵制,戏园作为北京城市普通民众娱乐的重要空间,体现出集体选择性,表现出传统文化的持续力,因此对戏园娱乐管制并不是一帆风顺。但是在政府管制的不断深入、精英阶层的强烈批判下,在西方舶来品如电影、留声机、广播的影响力不断扩大的形势下,民国时期戏园娱乐业面临着严峻的生存挑战。
注释:
① 如:规则戏园门前须留八尺,两侧留六尺,以便车马往来。须建一个能容纳三十辆车的停车场。戏园的屋顶材料要使用不易燃的瓦或铝皮为主。门宽六尺以上,厕所要用石头或砖建筑。开始倡导戏园售票,规则中强调“观览票为观众入场之凭证,并将观客须知印于票后。”①关于戏曲内容不可背离劝善惩恶的宗旨和有害风俗,上演新剧须事先上报巡警总厅,得到许可后才能上演。规定派人到戏园监督,随时进行检查。
② 《北京市警察局取缔戏班规则》,《警察日报》1938年1月16日,第1版,北京市档案馆。
③ “送手巾把儿”是北京戏园中的一个特殊行业。老北京观众进了戏园总要不断用热手巾擦脸。戏园中送手巾把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好了的集体,他们之中有人负责烫手巾把儿,有人负责拧,然后分送到站在观众席四角上的专门负责掷手巾的人手中。见李畅:《清代以来的北京剧场》,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8年,第129页。
④《北平市警察局关于影戏院各分会做到应注意事项九点、制定行业公认调查表及协助填进晨报北平分社成立的训令》(J184-2-2533,1947年,北京市档案馆)
⑤ 《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J184-2-29787,1941年,北京市档案馆。
⑥ 么书仪:《晚清戏曲的变革》,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413页。
⑦ 华北戏院共有作为960位,池子58排,东楼散座2排,东廊14排,南楼散座2排,西郎14排,包厢32个,东西小池子共6排,西楼散座2排,室内外普通灯58个,设有售票处、衣帽处、休息室,消火器6架,太平门9个,痰盂带盖5个,女厕2个男厕1个。(《北平市警察局关于华北戏院情形的报告》J181-016-00257,1947年1月1日,北京市档案馆)
⑧李德生:《禁戏》,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5页。余治编纂《得一录》,《翼化堂条约》一章文后附有《永禁淫戏目单》。
⑨ 李德生:《禁戏》,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3-9页。
⑩ 禁演剧目:《双钉计》、《海潮珠》、《也是斋》、《送盒子》、《瑞云奄》、《卖胭脂》、《遗翠花》、《迷人馆》、《狐狸缘》、《送灯》、《葡萄会》、《杀子报》、《拿苍蝇》、《段家荘》、《庙中会》、《送灰面》。见《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J184-2-21061,1939年3月。
{11}1941年平民市场民泉戏园坤伶高桂兰演唱五女哭坟擅自下台,藏于观众席内“装神弄鬼”导致场内秩序大乱,警察局传园主吴占元,其供认不讳,警察局对民泉戏园进行了严厉的处罚。(《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J184-2-1427, 1941年10月31日,北京市档案馆)
{12}《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J184-2-21061,1939年2月11日,北京市档案馆。
{13}李德生:《禁戏》,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第186-187页。
{14}贴金:《禁戏我见》,《戏剧报》1940年3月20日。
{15}周简段:《梨园往事》,北京:新星出版社,2008年,第136-137页。
{16}《北京特别市公署警察局训令》J184-2-1427,1941年8月19日,北京市档案馆。
作者单位:哈尔滨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