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转型之我见

2014-08-01 08:50胡星斗
银行家 2014年6期
关键词:宪政户籍制度社会转型

胡星斗

要社会转型就必须承认和保护私有财产

在未来经济改革方面,中国需要做的主要应该是:政府退出对市场的干预,减少行政管制、审批、许可。因为管制越多,权力寻租就越多,腐败就越严重。中国要从根本上解决腐败的问题,那就要减少管制,政府要从市场经济中退出。特别是对国有企业应当进行彻底的改革,废除垄断,开展全面的、真正的竞争。

当然,也可以实行所有制的多元化,国有可能也是一个选择,但是应该把国有局限在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在其他的领域,应该完全是其他所有制的存在。可以私有制,可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或者是合作社等各种方式。

过度的国有制,对中国造成的损害是极大的。它不仅是没效率,最糟糕的是它造成了不公平,滋生了腐败,破坏了国家的法治环境。

可见,现代法治建立在对私有财产保护的基础之上。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国王的军队不能进”的故事,即是保护私产的典型案例。

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有财产时,每个人才会有独立的人格,这样才会建立起现代道德。否则只有文革期间那种所谓的无产阶级道德,那种个人崇拜的作假的道德。而我们提倡的道德是尼采所说的——主人的道德,不是奴隶的道德。这种主人的道德就是建立在财产独立的基础之上的,财产独立才能人格独立,人格独立才会形成真正的合作,而这种真正的合作才会形成现代道德。

所以,中国未来的改革应该主要是对国有制的改革、对国有企业的改革。我们看到这次三中全会已经决定进行一种实质性的改革。三中全会的公报一出来,大家好像很失望,但是,综观此后的三中全会“决定”和政府的一些做法,我们仔细分析,政府并非拒绝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其实它对国有企业在实行一种围歼式的、围魏救赵式的、侧面的、包围式的一种改革,当然,它还必须说那些“公有制为主体”等等传统话语,但是那些话已经不重要了,关键看他们后面所做的一些实质性的事情,包括政府提到要打破行政性垄断、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降低门槛让民营企业参与竞争等等。实际上国有企业正在进行实质性的改革。

在建立市场经济方面的最重要的第二个改革就是财政改革。这次三中全会也谈到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提法,什么是现代财政制度?这个词也可能我提得最早,因为我提出过一系列制度诸如“现代财政制度、现代金融制度、现代政治制度”等等说法。现代财政制度就是一种公共财政制度,也就是英国从1215年宪章运动以后所建立起来的由民众代表和国会审核、公开透明的带有一种民主博弈色彩的财政制度。宪政实际上是建立在现代财政制度基础上的,有了现代财政制度,有了公共财政,这个国家必然就通向了宪政。

故而,这次三中全会提出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非常大的意义,可以说如果能够实现,它绝对决定了中国的转型之路。经济领域当然还有其他重要的改革,如金融改革,以后再谈。

社会转型应该先法治后民主

中国的第二个方面的转型,那就是政治改革,就是要建立民主宪政制度,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我非常赞成中国应该搞县级选举,但我不主张中国在目前搞全国性的选举。我主张中国应该是法治优先。先法治,后民主。有人說法治能离开民主吗?的确,不可能长时间地离开,但是在一段时间内,法治可以优先于民主。中国如果没有真正的法治,如果没有真正的宪政、落实宪法,国家一旦动乱,那真是万劫不复。那种结果就是中国会非常惨。

先法治后民主,这或许是中国政治改革的一条可行的道路。像新加坡,它没有多少民主,当然也有一点点,不是太多。但它法治方面做得非常好,中国就需要走这种道路。

当然,我也不反对基层特别是乡镇和县一级实行真正的选举。村一级的选举必然会造成家庭势力、黑社会势力操纵选举的现象。因为它范围太小,但是到乡镇一级的选举有人想操纵就比较难了,到县一级,黑社会、家庭势力想操纵就更难。所以说村一级选举必然是搞不好,而且有人也没有想把它搞好,那么大的事情连个规则——选举法都没有。我们曾在十几年前就呼吁制定村民自治选举法,应该制定一个选举法,现在人大有人大代表选举法,但村民自治选举却没有选举法。

这次三中全会在法治方面有很大进步。据我所知,习近平的思想是优先推行法治的。三中全会的进步在于:提出了改革审判制度,设立跨地区法院,还有司法垂直到省一级。垂直到省一级这是第一步,后面还有第二步,那就是司法垂直到中央。当然也有人说在目前这种条件下,垂直可能情况更坏,可能造成中央政府某些法官的专横,法官完全不受地方的制约。但我认为情况不会更坏,因为中国目前的司法不公突破了社会底线,司法不公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地方的干预造成的。当然,垂直管理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但它是通向司法独立、走渐进之路的一个步骤。这是政治方面的转型。

社会转型的关键是废除户籍制度

社会方面的转型,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废除户籍制度,建立一个公民国家。我这里没有说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离我们还远。我比较早地提出过废除户籍制度,曾经有个报纸说我是废除派的代表。我在十年前就写过《就户籍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我主张废除的当然是二元户籍制度,不是废除人口登记,是废除二元、隔离的户籍制度。有人说你的观点太激进了,应该是逐渐地改革,你不是主张渐进改革吗?怎么在户籍制度上这样激进呢?

必须这样认识问题:要看这种制度是否符合现代文明潮流和中国发展趋势,如果它不符合人类文明发展潮流和中国发展的趋势,那就应该废除而不是改革。就像当年西藏废除农奴制度、南非废除种族隔离制度,你还能说要改革而不应该那么激进地废除吗?

中国的户籍制度,在很多方面甚至可以类比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我看过一个资料,在20世纪60年代的某一年,南非政府在街上拦截黑人,检查工作证和类似于暂住证之类,那一年共收容了60多万黑人。中国的户籍制度在2003年之前也一样,收容遣送的何止60多万人,光北京市一年就有好几十万人。

现在户籍制度造成的问题仍然非常多。它完全是违背了市场经济理念、市场经济的规律,违背了中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违背了联合国人权宣言等等,所以中国社会转型的关键就是要废除户籍制度。

中国社会转型需要走渐进道路

中国第一次转型在春秋战国时期,用了五百五十年时间,并且那次转型是相当失败的。那是中国从一种比较开明的封建体制——真正的封建体制——分封制,变成独裁的极权制度,也就是秦始皇的专制制度。分封制是一种比较接近民主的体制,它是诸侯制度,相当于后世的地方自治体制。

中国的第二次转型从1840年开始,到现在已经将近一百七十余年。花了将近二百年的时间,我们还走在路上,也可以说我们只走了一小步。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转型只转了一半或是一小半,经济中最主要的问题——产权的问题、所有制的问题,都还没有解决。政治转型还基本上没有开始。社会转型也还处于某种初始的阶段,公民社会正在成长,社会转型已经开始。

中国的转型的确异常艰难,在世界上某些中东的国家、那些宗教的国家,他们的转型也非常之难。在大国中,中国的转型是最难的了,马克思把中国叫做东方专制主义,是一种顽固的绝对专制。现在中国未来向哪里转,社会上有争论,争论者分为左派、右派。至于说向哪个方向转,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向左转,那实际上是大倒退。人们应该有一种更开阔的思路,应该转向一种宪政民主之路,因为中国民智还需要进一步开启。当然了,转向民主宪政之路应该是一个逐渐的过程,不能急于求成。在这个过渡阶段,我主张应该建设宪政社会主义。既要照顾到某种左的主张公平的思想即社会主义,注意这不是斯大林的社會主义,是追求公平的社会主义。

所幸的是,我们现在的领导层,越来越意识到这样一种现代文明的概念、现代文明制度的重要性。前几天我看到中共中央发布了一个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件,其中谈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就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法治、公平正义、诚信爱国等等,在这些表述中既有我们中国的一些东西,又有普世价值、普世文明的东西。特别是这个文件抛弃了我们传统所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就是集体主义的说法,大家知道,集体主义这些词非常诱惑人、欺骗人,但恰如哈耶克所说的“集体主义是一条通向奴役的道路”,最终就是人民被奴役。也就是事情总是走向相反方向,老子说“反者道之动”。集体主义的结果是必然走向自私自利的社会。这就是社会运动的辩证法,事物总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这次中共中央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件,非常好,包括这次三中全会,我们可以解读出巨大的进步。我在《参考消息》上称赞我们的领导人反腐败有勇气,有人就批评我,说我歌功颂德,我说我不是这样的。我希望推动中国走上一条渐进的过渡到宪政民主的道路。这个道路也可以叫“宪政社会主义”,也可以叫“可控民主”,通过一项一项具体制度的变革,来达到社会转型的目的。长期以来我一直批评劳教制度、户籍制度等等,我希望通过进行一条一条制度的变革,逐渐地改变我们的社会。

(作者单位:北京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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