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松 孟祥怡 刘月
我知道
你白天有太多的糟
也会厌倦城市喧嚣
你可想
在黑夜迈开沉重的腿
用汗水印渍态度与骄傲
在破晓之前
是时候让黑夜见识你的屌
那一天清晨,那个一直被人认为缺心眼儿的傻子呆坐在自家院子里。昨夜他多年追寻的爱人来到身边,一夜缠绵后又不辞而别,这让他莫名的沮丧和感伤。突然间他神经质地从摇椅上站起来,开始慢跑,跑过自家的草坪,跑过自己小镇的边界,跑上笔直的州际公路。这一跑就是整整三年两个月14天又16个小时,当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追随他的脚步,开始横穿整个北美大陆时,有的人说从他那里看到了希望,有的人说从他那里领悟到了人生。这简直就像是一场伟大的行为艺术。写到这里,你应该猜到了,这个人叫阿甘,福雷斯特.甘。
当阿甘再次跑过密西西比河的时候,一群记者拿着话筒扛着摄像机追他:“Sir,where are you running? Are you doing this for world peace? Are you running for women's rights? Or for the enviroment? Why are you doing this?” 阿甘的回答是:“I just felt like running.”没有原因,“我只是喜欢跑”。 这样无厘头的回答才更有big,就像另一段著名的问答——“你为什么要爬山?”“因为它在那儿。”
装孙子 熬通宵 谨小慎微 陪酒陪笑
对于个人来说,跑步就像是与自己身体的对话,在一呼一吸中,感受最纯粹的自我。喉部的灼热感、肺部的憋闷、腿部的酸软和来自膝盖的冲击,都让你仿佛经历一场与自己的战斗。《挪威的森林》的作者、日本作家村上春树在回忆自己第一次参与马拉松的情景时曾这样写道,“我的脚往前动着,感觉自己的四肢,像抖开的包袱似的七零八落。”这种痛并快乐的感觉会在你不断的坚持中,慢慢从一端转换到另一端,当坚持下去,把跑步变为一种习惯后,它就不仅是身体的事了,也是心灵的一部分。这个行为慢慢改变你的身体和大脑,让你体验到舒展后的愉悦。
村上春树从33岁开始才练习跑步,以后竟然一发不可收地喜爱上这项运动,并坚持了近30年,迄今,已参加马拉松比赛28次,无论到哪儿,身边总少不了一双运动鞋。
对于有一定修为的跑者来说,跑步有类似于禅修的体验,心无杂念,只专注脚的移动,抬脚时吸气,踏脚时呼气,步伐均匀,身体在不断运动,内心却极其宁静。一次次与自我的沟通,不断地精进,进入一种平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