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鸫神奇而神秘的故事
——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探析*

2014-07-31 07:06
关键词:首诗张力意象

胡 健

(淮阴师范学院 文学院,江苏 淮安 223001)

沃莱士·斯蒂文斯是美国著名的现代诗人。斯蒂文斯曾就读于哈佛大学,受到桑塔耶那关于诗歌与宗教理论的影响。1955年,斯蒂文斯因《诗选》获普利策诗歌奖。他与弗罗斯特、庞德、艾略特等诗人一样,崛起于一次大战之前,也和他们一样,对美国诗坛的影响一直延续到二次大战以后。但与他们相比,斯蒂文斯诗作的特点是很明显的。他在创作中始终关注人的想象力,善于把严肃与荒诞结合起来,探讨玄奥的生命主题,善于用简洁优美与寓言深厚的意象,表现含混不清的内在情绪与无意识,但却没有艾略特等人的伤感与悲叹。在手法上,他喜欢精雕细刻,用词突兀。受法国象征派影响,他的诗充满光线、音响和颜色的交错,近于达达主义与超现实主义的特点。斯蒂文斯的诗作不算太多,《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是他的代表作之一。

在对《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进行细读之前,先看这首诗的题目。这首诗为什么叫《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呢?“乌鸫”意指什么?“十三”有何意味?“乌鸫”译自原诗中的“blackbird”。根据斯蒂文森的创作特点,说“blackbird”有点像神秘的命运之鸟,不是全无依据的。诗中“乌鸫”与人的不可分离而又难以理喻的种种关系,是否是以“乌鸫”来暗示现代人的某些命运呢?诗与命运一样,原本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全诗共分十三节,意味着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为什么不是“十二种”或“十四种”,这与西方文化中的“恐数字13症”有无关系呢?基督教传说中的耶稣有“十三个弟子”,而这十三个弟子中的犹大出卖了耶稣,这里的十三关涉命运,暗含不吉。北欧神话中火神洛基的故事,说洛基害死了诸神中的二位兄弟,却成为葬礼上的第13位吊唁者。此后西方就有迷信:如果葬礼中有13个人出席,那么其中一人会在第二年死去。斯蒂文斯选取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其中是否有文化上的寓意呢?有的译者评说这首诗表现了诗人“某些孤独、落漠的情绪与思考”,这或许不是全无道理的。诗人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上帝死了”的时代,艾略特曾把它形容成“荒原”,荒诞是这个时代人们生存的特点,敏感的诗人是不是在想借《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来诗意地探索与暗示现代人某种难以把握的命运的荒诞感或社会无意识呢?

新批评认为,诗歌的目的是要恢复感受与了解那个“复杂难制”的世界,它是一种本体上的特殊知识,是无法用科学论文的方法来处理的。他们认为诗歌的语言是充满“张力”的语言,诗歌的意义就是指它的张力。他们把张力理解为在诗歌中所发现的全部内展与外包的有机整体。在他们看来,诗歌中的语言是一种字典意义与延伸意义的一种特殊的平衡。字面意义与隐喻意义同时存在并处于矛盾状态,过于重字典意义,诗歌没有诗味,过于重隐喻意义,诗歌会晦涩难懂。好的诗歌应该在这两者的相互约束与相互限制中,使两者尽可能在可以理解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使字面意义尽可能在暗示的范围内保持其意义的一致性,从而使诗内含丰富而又耐人寻味。他们还认为,对诗歌张力的追求,也使得诗歌的语言具有“含混”的特征,这种含混是指诗歌的语义不是单一的明晰的,而是多义的含蓄的,这不是诗歌的缺点而是它的优点。他们还把诗歌语言的“含混”具体地分为比喻的含混、位置关系的含混、意义的含混、逻辑的含混等类型。新批评的这些理论,对理解《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是很有帮助的。

《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一共分为十三小节,暗合着“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下面逐节地来细读一下这首诗。《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有一些不同的译本,下面对具体译文采取择善而从的方法。

一周围二十座雪山,惟一动弹的,是乌鸫的眼睛。

“雪”的“白”与“乌鸫”的“黑”,“二十座”与“惟一”,体积巨大的雪山的“静止”与“乌鸫眼睛”的“动弹”,这些都构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反差,充满了一种神奇的张力,乌鸫神秘的“动弹”的“眼睛”在这里被突出地强调出来了,让人惊异。乌鸫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二我有三种思想,像一棵树上栖着三只乌鸫。

“思想”原本是抽象的,“三种”让它具体化了。而它又转化为“三只乌鸫”,这就更加具体化了,而且栖在一棵树上,不但具体化,而且美而神奇。由此可见,我就像一棵“树”,而我的“三种思想”就是栖在树上的“三只乌鸫”,这样一种似是而非的隐喻使诗句充满了张力,这其实就是比喻含混的佳例,张力与含混使诗的意象充满了象征意味,而且,就这节的意象本身而言,它的构成也显得那么洁而美!

三乌鸫在秋风阵中疾旋,它是哑剧的一个细节。

说是乌鸫的故事,却没有情节,只有一个个意象的片断的闪现,即“观察方法”。这节便是其中的一个片断:你看,因为乌鸫在秋风阵中疾旋是“无声”的,诗人竟说它是“哑剧中的一个细节”。人们会问,难道秋天也是无声的吗?否则它怎么是“哑剧”?“乌鸫”的“疾旋”虽然“细小”,却是这出“哑剧”中非常引人注意的细节。“乌鸫”作为“哑剧”中的一个“细节”它意味着什么呢?没有答案,却又自然地唤起读者神奇而神秘的联想。这里也是利用比喻含混来展开诗的张力。诗的意象简洁而奇特。

四一个男人,一个女人是一个整体。一个男人,一个女人,一只乌鸫也是一个整体。

说男女一体这可以理解,如“亚当”与“夏娃”结成一体,以及许多类似人类始祖的故事。说一男一女一只乌鸫也是“一个整体”则让人惊异,但惊异之后也能接受。或许,“一男一女”加上“一只乌鸫”,作为“一个整体”它要比前者更为完满,因为人不可能单独地在生活,那么,“乌鸫”又意指什么样呢?是大地?天空?自然?是上帝?是理想?谁又能只说明“乌鸫”就是这些或其它呢?或许,“乌鸫”只是“乌鸫”,不是任何其它事物,它只是一个神秘的虚构之物,或一个虚构的神秘之物。说一男一女一只乌鸫成为“一个整体”,是说人们只有加上这虚构之物或神秘之物才会生活得更合理更完美吗?这节诗利用了逻辑的含混形成了它的诗的张力。诗有些像谜,它让人去猜想,但诗毕竟不是谜,它更像是一种“言在此而意在彼”的象征。“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其实,读者只要真切地感受到了诗歌意象之美,并产生一定的联想,感受到了诗歌象征的意味,那又何必再去硬做“郑笺”呢?有“郑笺”吗?譬如对这节诗中的这只“乌鸫”。

五我不知道选择哪个能更好是回肠荡气还是藏而不露是乌鸫的婉转啼鸣还是它的袅袅余音

这一节写乌鸫的鸣叫之声。但它却不像浪漫派诗人笔下的鸟(如雪莱的云雀、济慈的夜莺)鸣叫声那么夸张煽情,而是显得十分节制并且充满着戏剧性。它只点出了鸟鸣的四种状态“回肠荡气”、“藏而不露”、“婉转啼鸣”、“袅袅余音”,但是让人惊奇的是,它却是从“我”的角度去写的,“我”应该选择或爱这四种状态的哪一种呢?这四种状态在“我”看来竟是有着那么重大的区别,否则“我”对四种状态的选择为什么会充满犹豫与困惑呢。这四种状态的区别真的那样大吗?诗人为何竟这么犹豫与困惑呢?这节诗通过诗人设置的意义的含混形成了诗的内在张力,因而这节诗句好像平淡无奇,但却充满了一种内在的戏剧性与神秘感。那种语调的犹豫与困惑,甚至让人联想到哈姆雷特“to be or not to be”的犹豫与困惑。西方文论家论诗强调“陈述的声音”或“语调”,此节可作一例。

六冰柱,为长窗,增添了犬牙交错的玻璃。乌鸫的影子在上面来回飞掠心情在掠动的影子中依稀看出难以辩认的缘由。

这一节的场景也很特别,冰柱交织在玻璃窗上犬牙交错,似乎是一种影子,乌鸫似乎不是在真正的冰柱的犬牙交错中飞掠,而是在玻璃上的犬牙交错中飞掠,这好神秘呀!“乌鸫”到底意谓着什么呢?怎么能在这么神奇的场景中来回飞掠,而且诗人的情绪为何与它有着某种说不清的关联呢?“乌鸫”到底是什么?它与“我”是什么样关系呢?位置关系的含混使这节诗充满了张力。

七哈丹镇的细瘦爷儿们,为何要想象金色的鸟?难道你们没看到那乌鸫绕行于你们周围女人的脚?

乌鸫的故事还在发展。在这节诗中出现了“哈丹镇”,这使诗的背景“社会化”了,更丰富了。在这节中,诗人设想的问题很是奇特的:细瘦爷儿们为何要想象金色的鸟,而此时他们周围女人的脚边却绕行着乌鸫。男人与想象中的“金色的鸟”与周围女人的脚边绕行着黑鸟之间形成了一种位置的含混,并形成一种有趣的比照:男人与女人的比照,“金鸟”与“黑鸟”的比照,理想与现实的对照,在这种比照之间形成了奇特的诗的张力,就好像是一幅充满现代意味的现代派的绘画,如蒙克的《生命之舞》和马蒂斯的《舞蹈》。

八我识得高贵的声调以及逃脱不去的明晰节奏;但我也知道,那乌鸫关涉我所知的一切。

为什么“乌鸫”关涉着“我所知的一切”?“那乌鸫关涉,我所知的一切”,这句神秘的话可以说是诗中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句话!就像我无法逃脱那声调明晰的节奏一样。“关涉我所知的一切”的“乌鸫”到底指什么呢?莫非它是我们的命运之鸟?有命运之鸟吗?把“乌鸫”与我的关系与声调与节奏的关系相对照作暗喻,出人意外,也更增强了一种摆脱不了的神秘感。“乌鸫”为何?难道它象征着诗人感受到的一种时代的情绪?

九瞥见数只乌鸫飞在绿光中,甚至莺舌百转的鸨母也都会尖厉地叫。

这节诗同样因为奇特的逻辑的含混,而充满了内在意义上的神秘张力,乌鸫飞在“绿光”中时,为什么“莺舌百转的鸨母”因之而尖厉地叫呢?“绿光”意指什么呢?

十当乌鸫飞出视野,它便划定一个边际,为许多圆圈之一。

鸟是会飞的,乌鸫同样会飞。当乌鸫飞出了诗人视野的边际时,它会成为一个圆圈。在这节诗中,诗人展示了与乌鸫的另一种特殊关系,这也是他观察黑的十三种方式之一。这种方式显然与人们平时观察飞鸟的经验有关,但这节诗却又超越了日常经验,给了人一种超验的哲理的美。

十一他乘着玻璃马车驶过康省。曾有一时,恐惧穿心,误以为他的车马之影就是乌鸫。

“乌鸫”的故事在发展着,这一节有着明显的叙事成分,主要表现在前五行,而第六行“就是乌鸫”的出现,又让叙事变得充满了象征意味。为什么“乌鸫”让“我”“恐惧穿心”呢?甚至在旅程中。“乌鸫”的神秘性可以说在这一节中又一次被强化与强调。另外,“玻璃马车”不也是一种象征吗?

十二河水,正在流淌。乌鸫,必定在飞翔。

“河水”是“长流”的。长流的河水常常被人们视作一种永久性的象征。诗人这里写到河水:“河水,正在流淌。”紧接着说“乌鸫,必定在飞翔”,为什么是“必定”呢?“河水流淌”与“乌鸫飞翔”之间有什么逻辑联系吗?如果说乌鸫飞翔在河上或天空是一种常态,那么加上了“必定”,诗就变得神秘起来,河水是长流的,乌鸫也会永远在飞翔吗?这不能不让人感到一种震惊,乌鸫难道是一只神鸟吗?这一节诗的张力,显然是因逻辑关系的含混而产生。

十三整个下午如同黄昏。一直在下雪,过后还要下雪。那只乌鸫栖息在雪松的枝上。

诗的开头,是乌鸫与白雪在一起,诗的结尾,乌鸫又与白雪在一起,在结构上是一种响应。不过这节背景不再是静止的雪山,而是动态的落雪,“整个下午如同黄昏。一直在下雪,过后还要下雪”。这是一个动态的背景,而乌鸫也不同于开首动态的“动弹”,而是静态地在雪松枝上“栖息”。乌鸫的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如果我们以乌鸫为中心,我们可以说诗的开首是以雪山的“静”来衬托乌鸫的“动”,而现在却是以下雪的“动”来衬托着栖息于雪松枝上的乌鸫的“静”。或许,经过一联串展开的活动或故事,乌鸫也需要休息了,于是诗人就以这样一幅以“动”衬“静”的有点怪异的画面结束了全诗。如果说诗的开首,意象让人吃惊而被吸引,那么,诗结尾的这个意象不但让人吃惊,而且更让人感到意味无穷。“栖息”是“静”的,然而“静”中不也同样孕育着神秘的“动”吗?

以上对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作了逐节细读,应该说这是一首难以解说的诗。下面,就这首诗的整体作些探讨。

首先,这首诗的意象是形式型意象。意象是诗歌的基本生命,西方现代诗人特别讲究诗的意象。诗歌的意象可分为三类:一是再现型意象,如里尔克的《豹》,诗虽然是象征的诗,但就其意象类型而言,它却是再现性的,它通过对豹描绘(再现)来创造意象,这类意象因为与生活形态相近而容易为人所理解的。还有一类是表现型意象,如庞德的《我的爱人是红火焰》,它用一些奇特的比喻、奇特的想象来表现“爱人难寻”的抽象情感。还有一种是形式型意象,如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它更重视诗的内在形式,重视诗的内在张力的运动,从而通过它们来象征暗示出一些难以言传的超验的意味。如上分析的,在斯蒂文斯的诗中,意味象征更多是通过乌鸫这一意象与其它意象的充满张力的具有运动感的关系来表达的。如果说,再现型意象像现实主义或后斯印象派的绘画,表现型意象像浪漫主义的绘画,那么,形式型意象就有些像达达派的绘画。但尽管如此,斯蒂文斯诗中的意象还是不失其具体性的。诗人并不在乌鸫的形象本身下功夫,而主要在乌鸫的意象与其它意象,如“雪山”、“树”、“秋风”、“河流”的关系上下功夫。这或许就是诗人所谓的“观察方法”,以显示出一种由意象之间的关联性而形成的具有抽象性的诗意张力,并由此让乌鸫的意象具有了暗示性或象征性,从而能让人产生一种形而上的意味与联想。相对来说,形式型意象的诗是比较少的,成功的更是不多,因而《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这样的诗的出现是难能可贵的。这首诗的意象很好体现了斯蒂文斯诗作中的意象明亮优美而又寓意浓厚的个人特点。

其次,关于这首诗所暗示或象征的是什么?没人能把它说清楚,好在诗原本就是“在可解与不可解之间”。这首诗中的乌鸫确实很神秘,它显然不是现实的乌鸫,而是一个主观心理建构的乌鸫,一个象征性的乌鸫,它明显具有一定的超验的神秘意味。维特根斯坦说过:“神秘的不是世界是怎样,而是在于世界竟是这样!”[1]这也就是说世界是有神秘性的。诺贝尔奖获得者诗人特朗斯特罗姆也说:“诗最重要的任务是塑造精神生活,揭示神秘。”[2]斯蒂文斯的这首诗中把乌鸫表现得那么神奇,暗示得那么神秘,确实表现了诗人“某些孤独、落漠的情绪与思考”,命运的荒诞感与惊惧感,以及某种在可解与不可解的内在的神秘情绪与经验。是的,诗歌如果完全不可解就没有诗了,同样,诗歌如果完全可解也没有诗歌。好的诗往往就在这种可解与不可解之间。正如我国清代诗论家叶燮所说:“要之作诗者,实写理事情,可以言言,可以解解,即为俗儒之作。惟不可名言之理,不可施见之事,不可径达之情,则幽渺以为理,想象以为事,惝恍以为情,方为理至事至情至之语。”[3]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达到了这样的境界。斯蒂文斯的这首诗虽然寓意神秘难解,但却又极为感性而有美感。这首诗表现出了诗人对他生活的时代的某些特殊的内在体验与情绪,或许就像“乌鸫”这个意象与“十三(种方式)”这个数字多少暗示的那样。但是,是不是只有表现优美与崇高的诗才有审美价值?不是这样的。我们习惯于诗歌的优美与崇高了,其实诗歌表现的情感绝不止于此,诗歌探索与表现的是人类的情感经验,人类的情感经验是多样的,它们只要真实,就会具有审美价值。西方的现代诗及现代派作品就证明了这一点。作为一般的诗歌读者,能欣赏各种类型的诗,其实也意味着审美心胸的开阔。

说是“乌鸫的故事”,其实并没有故事,有的只是诗人观察到的有关乌鸫的十三个不同的神奇片断,或者说由这十三个不同片断剪接而成的蒙太奇。话又说回来,诗歌是可以表达超验的东西,可以富有哲理,但诗歌毕竟不是哲学,它一定要以象出意,用意象说话,就像谈唐诗时所说“专求意象”,作为现代诗人的斯蒂文斯是深谙此道的。在整个“乌鸫”的故事里,诗人虽然惜墨如金,却又是紧扣着“乌鸫”的特点的,如“眼睛的动弹”“飞翔”“鸣叫”“栖息”“影子”,并把它与其它的事物,如雪山、河流、绿光、雪松等含混地联系起来,构成一幅幅生动神奇与神秘的画面,不断形成诗的内在张力,从而让人既惊叹于诗之“象”的新奇,又让人感到诗之“意”味的无穷。如果我们把这首诗与雪莱的《云雀》、济慈的《夜莺》相比,我们就很容易感受到现代诗人在经营意象时所具有的那种简洁之美与节制之美,那种画面与哲理的相交相融之美。现代诗的这些特点,在斯蒂文斯的这首诗中体现得非常突出。可以说,诗人通过“乌鸫的故事”,乌鸫的意象,艺术地表现了潜伏在现代人内心的某些难以言传的神秘的情绪意趣,因而它才能普遍地受到人们的喜爱与接受。这就如诗人艾略特所说:“一个造出新节奏的人,就是一个拓展了我们感性并使它更为高明的人。”宗白华认为:“创造一种形式并不是仅仅发明一种格式、一种韵律和节奏,而也是这种韵律或节奏的整个合式的内容的发觉。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并不仅是如此这般的一种格式或图形,而是一种恰是如此思想情感的方式。”[4]斯蒂文斯的《观察乌鸫的十三种方式》不同样也是如此吗?一些评论家把斯蒂文斯称为“哲学家诗人”,应该说是实至名归的。

【参考文献】

[1] 张法.从四句哲学家名言看西方哲学的特质[J].新华文摘,2013(22):42.

[2] 胡国宏.走进诺贝尔奖获得者托马曼·特郎罗特罗默[N].金华日报,2011-10-09(2).

[3] 陈良运.中国历代诗学论著选[M].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919.

[4] 宗白华.艺境[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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