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比较分歧与融合

2014-07-30 16:15刘清海
商业经济研究 2014年21期
关键词:比较研究

刘清海

内容摘要:企业产权理论是从产权角度研究企业本质的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范式之一。本文通过比较研究了以德姆塞茨为代表的“旧”企业产权理论与以哈特为代表的“新”企业产权理论,主要分析框架及其分歧与融合,梳理了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与应用研究进展,便于更好地理解现代企业产权理论的发展脉络,吸收和借鉴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产权理论。

关键词:企业理论 产权理论 比较研究 分歧与融合

引言

产权,即财产权利,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包括财产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的权利束。产权理论形成了马克思经济学产权理论和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两大体系,张泽一(2008)对这两大产权理论体系进行了比较研究。企业产权是建立在企业财产基础上的各种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经营权以及收益权等。其中,最重要的两种权利是剩余索取权(residual claim rights)和剩余控制权(residual control rights)。企业产权理论就是从产权角度研究企业本质问题以及企业产权的不同安排对企业效率影响的理论,包括企业与市场的边界、企业权威与授权、科层设计、企业融资等问题,企业产权理论是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和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范式之一。

自从企业的本质(科斯,1935)一文发表后,经济学家逐步从产权的定义和配置角度理解企业问题,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并且企业产权理论仍然在不断发展完善中。康芒斯较早提出经济分析的基本单位应该是交易,而不是产品或服务,并通过揭示经济活动当事人之间的冲突与和谐,明确提出界定企业产权的必要性。科斯(1935)继承发展了康芒斯关于产权的思想,认为交易费用是企业存在的原因,企业是价格机制的替代物。由于该文对交易费用的概念没有进行严格的定义,而且交易费用、企业产权和经济运行的逻辑关系尚不清楚。该文自发表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并未得到学术界的注意。直到科斯(1960)的《社会成本问题》一文发表后,以及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其他经济学家的努力,通过对交易费用概念的完善以及产权作用的深入论述,逐步建立了产权分析的基本框架,并开始应用于经济问题特别是企业理论的研究。

根据对产权的不同理解和契约性质的不同认识,可将企业产权理论区分为旧产权理论(OPRT)和新产权理论(NPRT),OPRT强调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契约特征为完全契约,主要以阿尔奇安、德姆塞茨等为代表;NPRT强调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契约特征为不完全契约,以哈特、莫尔为代表。本文通过比较研究“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分析框架及其分歧与融合,梳理了企业产权理论的主要观点与应用,以此来把握现代企业产权理论的发展脉络。

“旧”企业产权理论(OPRT)

(一)对产权的理解

以德姆塞茨(Demsetz)、阿尔奇安(Alchian)等为代表的旧企业产权理论将产权定义为使自己或他人受益或受损的权利,是附着于实物或劳务上面的权利束,产权的价值是与交易联系在一起的,权利束的价值决定了被交换的实物或服务的价值。产权配置资源的功能是引导实现更大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激励。知识的变化导致了生产函数、市场价值以及人的期望值的变化,互相影响的人们会根据新的成本和收益,而产生调整自己行为的愿望,与此相应就形成了新的产权。并通过土地所有权的变化比较分析了公共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和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外部性和效率决定了所有权的变化。企业所有者拥有的权利束包括:作为剩余索取者的权利、观察投入行为的权利、作为各种投入合同公认的中心的权利、增减团队成员的权利、出售这些用于界定古典的企业所有权的权利(哈罗德·德姆塞茨,1999)。

(二)企业的本质:团队生产

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质疑科斯关于企业是一种用权威和指令替代价格机制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的观点,认为企业内部契约与市场契约没有本质区别,企业的本质是团队生产。团队生产符合专业化分工原则,生产率高于独自生产时的生产率,但是需要解决团队生产中要素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的测度和计量问题。如果监督成本不为0,团队成员存在偷懒或搭便车等投机行为,减少投机行为的办法是指派一些监督者,负责检查团队成员的投入行为。监督者的职能包括测量产出行为、分配报酬、观察投入者的生产行为以及查明或估计其边际生产率,作出关于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指令等。谁来实施对监督者的监督?一种方式是引入市场竞争,但这种方式并不完全有效。有效的方式是给予监督者剩余收益的权利。如果团队生产的产出大于团队成员独自生产之和,并能消化掉组织及监督成本,则企业就会出现。企业这种组织形式的出现,比那种松散的契约结构能更好地解决团队生产中的投机信息问题,监督成本更低。

他们认为由于不同类型的团队生产的监督成本大小不同,形成了不同的组织形式:一是利润分享制企业基本上是合伙企业,如果团队的规模较小,对生产投入实行专人管理的成本又大于团队生产所能提高的生产率,这时就应实行利润分享制度,以激励人们努力工作,避免投机。二是对于全体雇员所有的社会主义企业由于监督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为了避免经营者的“过分”投机行为,普遍设立有工人委员会,对经营者有任免建议,但如果没有政治限制,最终会改为工资制,而放弃利润分享制。三是现代公司的产权制度中,有限责任制度的出现是为了保证公司获得的大量股份资本合理利用,保护众多股东免受更大的损失,解决大批股东之间因分享剩余而产生的投机问题。公司的决策权交由董事会来行使,公司全体股东则保留更换经营者集体成员的权利,以及公司改组或解体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而股东自由退出机制、经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是对经营者的有效约束。

(三)理论拓展与应用

詹森、梅克林及法马在德姆塞茨的产权理论和团队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了企业“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企业资本结构的问题及契约治理等问题,形成了一个独立学派—代理理论(陈郁,2007)。本质上,代理理论认识到了现代公司中产权所包含的权利束中的部分权利如索取权与控制权的分离有其合理性。他们的企业产权结构理论重点关注企业内部组织及企业内部各参与者之间的代理关系,该理论给予了有关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最优安排,以及企业代理成本与激励效应的优化问题的委托代理理论分析框架。张维迎(1995、1996)系统论述了企业所有权的最优分配问题,即资本家与劳动者之间谁应该成为企业所有者,提出了一个关于企业的企业家理论。这一理论尤其对现代大型企业组织的内部治理关系分析中有重要应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endprint

团队生产理论与代理理论仍然没有解释企业的边界问题,另一条拓展路线是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探讨企业边界问题,形成了以威廉姆森为代表的交易费用经济学。该理论重点研究市场与企业的关系,通过从交易成本的结构和纬度来决定交易契约的选择,交易契约的选择决定了企业组织的不同形式。

“新”企业产权理论

(一)对产权的理解

不同于旧企业产权理论中强调从剩余索取权角度理解产权的逻辑,以哈特、格罗斯曼等为代表的新产权理论,强调不完全契约的经济意义和非人力资产的控制权在分析企业的本质和边界问题中的作用,认为产权是指实物或非人力资本等资产的所有权,资产拥有者所拥有的权利是他能排他的使用资产的权利。非人力资产可能是如机器、存货和建筑物之类的“硬”资产,也可能是如专利、客户名单、档案、现有合同以及企业的声誉等“软”资产。企业的非人力资产,代表把企业联结在一起的“粘结物”,对非人力资产的控制,将导致对人力资产的控制。他们认为,在完全契约下产权配置对效率没有影响,只有在不完全契约下,产权配置才是重要的。

为什么实物或非人力资产的产权是重要的呢?因为在契约不完全时,所有权是权力的来源。不完全契约总有漏洞、遗漏的条款或模棱两可之处,所以一定会出现未对非人力资产使用的某些方面作出规定的情形,按照产权观点,相关资产的所有者拥有契约未作规定的条款的决策权利,也就是说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该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将拥有剩余控制权作为所有权的定义。这与标准的所有权定义是不一致的:在标准定义中,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收入而不是该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哈特(1995)认为剩余索取权的概念经常面临的问题是,在许多情况中它未得到确切的定义,比如,如果两方达成一个利润分享协议,而且利润是不可证实时,剩余收入将如何分配就不太清楚,而且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并不一定是一一对应地捆绑在一起的。

(二)NPRT的基本分析框架

新产权理论是以格鲁斯曼、哈特(1986)和哈特、莫尔(1990)两篇论文为开端的,基于上述对产权的定义和契约的不完全性特征的认识,他们通过建立正式理论模型(简称GHM模型)分析了不完全契约理论下的敲竹杠问题(Holdup problem),形成了新产权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即合作关系中的缔约双方,事前需要作出关系专用性投资,由于契约是不完全的,事后对剩余分配的再谈判不可避免,投资方的部分投资收益会被对方攫取,事前预见到对方事后的机会主义行为,会降低关系专用性投资水平。非人力资产的产权安排影响到事后谈判力的大小,从而影响到剩余分配,最终影响到事前关系专用投资激励。

本文简单描述GHM模型的分析逻辑与结论。假设风险中性的买方和卖方要交易一个商品。为了实现交易,双方需要作出关系专用性投资,由于自然状态和商品的性质在投资之前是不可预见的,因此双方只能缔结一份不完全契约,当投资完成和自然状态被双方观察后,为了实现有效率的交易,双方会对商品交易契约进行再谈判,由于投资的专系专用性特征,事后投资方将面临被对方敲竹杠(Holdup)的风险,只能获得部分投资收益,因此会扭曲事前投资激励而降低总产出。双方事后再谈判时的谈判力影响到事后剩余分配从而影响到事前投资激励,事后谈判力来源于对物质资产的剩余控制权,这种权利由资产的所有者拥有。GHM模型解释了企业的边界问题,企业边界取决于一体化后成本与收益的权衡,关注的焦点在于事前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企业产权配置受到投资决策、人力资本及非人力资产等的影响。在均衡状态最大化时总剩余的产权结构将被采用。根据投资决策有无弹性、投资生产力高低、资产独立还是互补、人力资本是否不可或缺等因素,来决定谁应该拥有资产、什么样的资产应该置于共同所有、一体化和非一体化的条件等问题。如果某一方的投资决策对激励不敏感,那么将所有权给予该方就是没有意义的,即将所有权给予投资是不重要的那一方,是没有意义的。互补性资产应该由同一个人所有,因为分开拥有时,双方担心事后会被对方敲竹杠而导致事前投资不足;独立资产应该被单独拥有,因为合并会造成相当大的成本,但几乎没有任何利益。资产的联合所有权是次佳的。资产所有者集中在拥有重要人力资本的人的手中的额外利益,是工人的激励将得到加强。

与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企业边界时只考虑了交易成本相比,经典的GHM模型提出的产权分析方法同时考虑了一体化的成本和收益,但是该理论主要解释所有者管理公司的边界问题,而不能解释大型公司的边界问题。根据GHM模型,所有权的改变主要影响那些拥有或者失去所有权的人;然而,在两个大公司的并购中,并购的关键决策者(比如公司的CEO)在兼并前后的实际所有权没有变化。而且,作出关系专用性投资是由个人而不是公司;GHM模型方法预想了一个“自给自足”的情境,在这个环境下,相关方事后就合作剩余进行谈判时,唯一关心的问题是谁有权带走资产,模型中没有其他的决策。因此,模型就没有“组织结构”、“科层”或者“授权”的概念。

针对上述不足,哈特和霍姆斯特朗(2002)对GHM模型进行了拓展,将没有资产的经理纳入企业组织结构的分析框架中,假设企业的边界不是由物质资产的范围决定,而是由当事人从事的活动范围决定。并将活动分为不可在技术上分割的生产单位,每个单位的决策是不可缔约的,但能通过所有权转移。经营者拥有不可转移的私人收益,而所有者可以转移企业利润。模型考虑了企业的边界是基于对经理的私人收益和协调收益的权衡,一体化下所有者的决策将关注更大的协调收益但会无视经理的私人收益,它的基本模型解释了合并的协同效应,它的扩展模型解释了外包和产业整合。

(三)理论拓展与应用

新产权理论不仅应用于企业边界的研究,而且通过对基本模型的拓展广泛的应用于企业问题研究,如企业财务融资中的控制权问题(Aghion and Bolton,1993),企业正式权威和真实权威问题(Aghion and Tirole,1997),政府、国有企业的服务边界问题(Hart and Shleifer,1997),公众公司的资本结构决策及投票权结构问题(Hart,1995)。哈特(2008,2009)将契约的概念和可缔约性质进一步拓展,假设在不完全契约背景下,事后交易的契约只是部分可缔约的,事前契约为缔约方的交易关系提供了参照点,将契约绩效区分可缔约的敷衍绩效和不可缔约的尽善绩效,并引入了行为因素,当契约中的权利受到损害时将实施报复导致绩效损失,契约和产权结构设计考虑的核心问题从对事前投资激励的关注转变为事后绩效损失的影响上,Hart(2010)在此基础上讨论了授权与协调问题,重新解释了企业边界问题,完善了Hart(2002)的观点,进一步发展了不完全契约和产权理论模型。endprint

“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评价:分歧与融合

在对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进行介绍后,本文对其作一个简单的对比(见表1),然后讨论今后的发展问题。新旧企业产权理论均是从所有者管理企业开始研究企业的本质问题,然后拓展到其他类型企业的研究,并逐步将研究问题深入到企业内部的组织层面。从表1可以看出,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均是以交易为研究对象,将企业视为契约的联结,两者均持资本强权观,强调物质资本所有权的重要性。但是在产权和契约的理解、研究重点与方法等方面,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区别

旧企业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契约的联结,企业的本质是团队生产,由于计量投入要素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的困难,监督成本不为0,团队成员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此需要监督者的监督。该理论认为产权是重要的,需要明确产权,强调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给团队生产中的监督者,而对控制权的作用并未作明确分析,并假设契约是完全的,特别是在旧产权理论的拓展—研究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分离的代理理论的文献中,通常是设计一份激励契约来激励代理人做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尽管代理人的行为是不可缔约的,但是存在一些与代理人行为相关联的可观察和可证实的变量,委托代理双方可以据此缔结激励契约,因此是一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在大型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有较广泛的应用,但该理论的缺陷在于未能用产权解释企业内部雇主的权威来源、企业边界、科层设计等问题,而且缺乏正式理论模型分析。在交易费用经济学中,考虑了契约的不完全性,但是只是假设契约的不完全性对交易成本存在影响,而对契约的不完全性与产权分配的关系也不是很清楚,而且在考虑企业边界问题时,只考虑了交易成本因素。新企业产权理论就是在对上述问题的质疑和完善中建立和发展的。

以哈特为代表的新企业产权理论认为只有契约是不完全的情况下,产权才是重要的。在不完全契约背景下,资产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并将剩余控制权等于所有权,将企业的本质看作非人力资产的资产集。非人力资产产权是权力的来源,不完全契约背景下事后再谈判不可避免。通过构建正式理论模型进行研究,理论逻辑更清晰。论证了产权不仅是重要的,而且需要配置给特定的一方,均衡状态下,最大化总剩余的产权结构将被采用,企业边界受事前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的影响。该基本理论及拓展模型可以解释企业边界、内部权威来源及科层设计等问题。新产权理论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其分析方法将现代契约理论从完全契约理论范式引入不完全契约理论时代,成为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热点和主要理论方法。

(二)“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共同点

尽管二者的核心观点存在较大分歧,但是二者均是秉承企业是投入要素产权主体交易产权的一种契约组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虽然二者对产权的强调点不同,但二者均是持资本强权观,隐含假设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匹配才能实现最佳效率。而且二者的研究拓展又进一步融合在不 完全契约理论的统一分析框架下,在产权属性上也逐步放松对资本强权观的强调,考虑了人力资本也是权力的一种重要来源。GHM模型忽略了团队理论中专业化分工的比较收益的观点,只关注到事前投资激励问题,有一定的局限性,学者逐步放松理论假设条件进行研究,丰富了现代产权理论。在企业理论的应用研究上也从企业本质的探讨,逐步拓展到对企业内部权威起源、科层结构、资本结构等问题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泽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08(5)

2.Ronald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J].Economica,1937(4)

3.哈罗德·德姆塞茨著.段毅才译.所有权、控制与企业:论经济活动的组织[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陈郁.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1995

6.张维迎.所有制、治理机构及委托代理关系[J].经济研究,1996(9)

7.哈特著.费方域译.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endprint

“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评价:分歧与融合

在对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进行介绍后,本文对其作一个简单的对比(见表1),然后讨论今后的发展问题。新旧企业产权理论均是从所有者管理企业开始研究企业的本质问题,然后拓展到其他类型企业的研究,并逐步将研究问题深入到企业内部的组织层面。从表1可以看出,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均是以交易为研究对象,将企业视为契约的联结,两者均持资本强权观,强调物质资本所有权的重要性。但是在产权和契约的理解、研究重点与方法等方面,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区别

旧企业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契约的联结,企业的本质是团队生产,由于计量投入要素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的困难,监督成本不为0,团队成员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此需要监督者的监督。该理论认为产权是重要的,需要明确产权,强调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给团队生产中的监督者,而对控制权的作用并未作明确分析,并假设契约是完全的,特别是在旧产权理论的拓展—研究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分离的代理理论的文献中,通常是设计一份激励契约来激励代理人做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尽管代理人的行为是不可缔约的,但是存在一些与代理人行为相关联的可观察和可证实的变量,委托代理双方可以据此缔结激励契约,因此是一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在大型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有较广泛的应用,但该理论的缺陷在于未能用产权解释企业内部雇主的权威来源、企业边界、科层设计等问题,而且缺乏正式理论模型分析。在交易费用经济学中,考虑了契约的不完全性,但是只是假设契约的不完全性对交易成本存在影响,而对契约的不完全性与产权分配的关系也不是很清楚,而且在考虑企业边界问题时,只考虑了交易成本因素。新企业产权理论就是在对上述问题的质疑和完善中建立和发展的。

以哈特为代表的新企业产权理论认为只有契约是不完全的情况下,产权才是重要的。在不完全契约背景下,资产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并将剩余控制权等于所有权,将企业的本质看作非人力资产的资产集。非人力资产产权是权力的来源,不完全契约背景下事后再谈判不可避免。通过构建正式理论模型进行研究,理论逻辑更清晰。论证了产权不仅是重要的,而且需要配置给特定的一方,均衡状态下,最大化总剩余的产权结构将被采用,企业边界受事前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的影响。该基本理论及拓展模型可以解释企业边界、内部权威来源及科层设计等问题。新产权理论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其分析方法将现代契约理论从完全契约理论范式引入不完全契约理论时代,成为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热点和主要理论方法。

(二)“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共同点

尽管二者的核心观点存在较大分歧,但是二者均是秉承企业是投入要素产权主体交易产权的一种契约组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虽然二者对产权的强调点不同,但二者均是持资本强权观,隐含假设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匹配才能实现最佳效率。而且二者的研究拓展又进一步融合在不 完全契约理论的统一分析框架下,在产权属性上也逐步放松对资本强权观的强调,考虑了人力资本也是权力的一种重要来源。GHM模型忽略了团队理论中专业化分工的比较收益的观点,只关注到事前投资激励问题,有一定的局限性,学者逐步放松理论假设条件进行研究,丰富了现代产权理论。在企业理论的应用研究上也从企业本质的探讨,逐步拓展到对企业内部权威起源、科层结构、资本结构等问题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泽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08(5)

2.Ronald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J].Economica,1937(4)

3.哈罗德·德姆塞茨著.段毅才译.所有权、控制与企业:论经济活动的组织[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陈郁.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1995

6.张维迎.所有制、治理机构及委托代理关系[J].经济研究,1996(9)

7.哈特著.费方域译.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endprint

“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评价:分歧与融合

在对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基本理论框架进行介绍后,本文对其作一个简单的对比(见表1),然后讨论今后的发展问题。新旧企业产权理论均是从所有者管理企业开始研究企业的本质问题,然后拓展到其他类型企业的研究,并逐步将研究问题深入到企业内部的组织层面。从表1可以看出,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逻辑起点均是以交易为研究对象,将企业视为契约的联结,两者均持资本强权观,强调物质资本所有权的重要性。但是在产权和契约的理解、研究重点与方法等方面,新旧企业产权理论还是存在很大的区别。

(一)“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区别

旧企业产权理论认为企业是契约的联结,企业的本质是团队生产,由于计量投入要素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的困难,监督成本不为0,团队成员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因此需要监督者的监督。该理论认为产权是重要的,需要明确产权,强调物质资产的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剩余索取权应该赋予给团队生产中的监督者,而对控制权的作用并未作明确分析,并假设契约是完全的,特别是在旧产权理论的拓展—研究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分离的代理理论的文献中,通常是设计一份激励契约来激励代理人做出符合委托人利益的行为,尽管代理人的行为是不可缔约的,但是存在一些与代理人行为相关联的可观察和可证实的变量,委托代理双方可以据此缔结激励契约,因此是一种完全契约理论。该理论在大型公司治理机制方面有较广泛的应用,但该理论的缺陷在于未能用产权解释企业内部雇主的权威来源、企业边界、科层设计等问题,而且缺乏正式理论模型分析。在交易费用经济学中,考虑了契约的不完全性,但是只是假设契约的不完全性对交易成本存在影响,而对契约的不完全性与产权分配的关系也不是很清楚,而且在考虑企业边界问题时,只考虑了交易成本因素。新企业产权理论就是在对上述问题的质疑和完善中建立和发展的。

以哈特为代表的新企业产权理论认为只有契约是不完全的情况下,产权才是重要的。在不完全契约背景下,资产所有者拥有资产的剩余控制权,并将剩余控制权等于所有权,将企业的本质看作非人力资产的资产集。非人力资产产权是权力的来源,不完全契约背景下事后再谈判不可避免。通过构建正式理论模型进行研究,理论逻辑更清晰。论证了产权不仅是重要的,而且需要配置给特定的一方,均衡状态下,最大化总剩余的产权结构将被采用,企业边界受事前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的影响。该基本理论及拓展模型可以解释企业边界、内部权威来源及科层设计等问题。新产权理论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其分析方法将现代契约理论从完全契约理论范式引入不完全契约理论时代,成为近年来现代企业理论的研究热点和主要理论方法。

(二)“新”“旧”企业产权理论的共同点

尽管二者的核心观点存在较大分歧,但是二者均是秉承企业是投入要素产权主体交易产权的一种契约组织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框架。虽然二者对产权的强调点不同,但二者均是持资本强权观,隐含假设剩余索取权与剩余控制权相匹配才能实现最佳效率。而且二者的研究拓展又进一步融合在不 完全契约理论的统一分析框架下,在产权属性上也逐步放松对资本强权观的强调,考虑了人力资本也是权力的一种重要来源。GHM模型忽略了团队理论中专业化分工的比较收益的观点,只关注到事前投资激励问题,有一定的局限性,学者逐步放松理论假设条件进行研究,丰富了现代产权理论。在企业理论的应用研究上也从企业本质的探讨,逐步拓展到对企业内部权威起源、科层结构、资本结构等问题的研究。

参考文献:

1.张泽一.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产权理论比较研究[J].经济纵横,2008(5)

2.Ronald Coase.The Nature of the Firm[J].Economica,1937(4)

3.哈罗德·德姆塞茨著.段毅才译.所有权、控制与企业:论经济活动的组织[M].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

4.陈郁.所有权、控制权与激励:代理经济学文选[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5.张维迎.企业的企业家-契约理论[M].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1995

6.张维迎.所有制、治理机构及委托代理关系[J].经济研究,1996(9)

7.哈特著.费方域译.企业、合同与财务结构[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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