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亮
(福建省水利厅水利经济管理中心,350001,福州)
福建省农村供水工程点多面广,共有75.93万处,散落于福建省9个设区市85个县 (市、 区)928个乡(镇)14 420个村;供水人口多,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2 267万人;工程形式多样,有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两种,集中式供水有城镇管网延伸工程、联村工程、单村工程等形式,分散式供水包括分散供水井、引泉供水、雨水集蓄供水(水窖、水柜等集雨设施)和无设施供水(直接从河、坝、湖、池塘、溪取水或从其他水源拉水)等形式;取水水源多样,有地下水和地表水两类,地下水水源包括潜水、承压水、泉水等,地表水水源包括山溪、江河、湖泊、水库、坑塘等地表水体;工程个体规模差异大,规模大的年供水量达几千万立方米,供水人口几十万人,规模小的仅供单门独户。
福建省200m3/d(2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共1765处,受益行政村有4925个;设计供水人口1324万人,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1006万人;设计供水规模284万m3/d,2011年实际供水量65947万m3,其中生活供水量37792万m3(人均38m3)、生产供水量28155万m3。这部分农村供水工程情况如表1。
该规模的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12 680处,供水工程水厂所在村9072个;设计供水人口736万人,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564万人;设计供水规模89万m3/d,2011年实际供水量22565万m3。该规模农村供水工程情况如表2。
该规模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19591处,2011年实际供水人口137万人,2011年实际供水量5 538万m3。
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分为分散供水井工程、引泉供水工程、雨水集蓄供水工程和无设施供水四类,福建省的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情况见表3。
表1 200 m3/d(2 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情况表
表2 200m3/d(2000人)>设计供水规模≥20m3/d(200人)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情况表
表3 福建省分散式农村供水工程情况
农村供水工程有效运行需要水厂管理、管网维护、水质检测、净水处理、水费计收等日常运行管理,本次水利普查对供水规模200m3/d(2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较详细的普查,以下介绍这部分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情况。
福建省 200m3/d(2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中,2011年在建32处,设计供水规模3.8万m3/d,设计供水人口17.7万人,入户前管网长度182 km,配套功率134kW;已建1733处。
福建省1765个200m3/d(2 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中,由县级水利部门负责管理的有56处,乡镇政府或乡镇水利工作站负责管理的有440处,由村集体管理的有974处,由企业管理的有166处,由用水合作组织管理的有57处,通过其他组织管理的有72处。
福建省1 765个200 m3/d(2 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中(水库水源462处),有取水许可证的337处,占19.1%,有卫生许可证的249处,占14.1%。有水质检测仪器的303处,占17.2%。水质检测方式:自检143处占8.1%,送检1 497处占84.8%,不检测125处占7.1%。
进厂水质特征:氟超标39处,氟超标、其他2处,氟超标、污染水1处,砷超标 0处,苦咸水 1处,苦咸水、其他2处,污染水11处,污染水、其他 3处,血吸虫 0处,其他(包括铁、锰超标,放射性指标和重金属指标超标等)1706处。
净水方式:常规处理(对一般浊度的原水进行混凝、沉淀澄清、过滤、消毒等净水处理)1 169处,仅过滤421处,仅消毒53处,特殊水处理(对铁、锰、氟、砷超标的原水或苦咸水进行常规以外的水处理,对高浊水、污染水在常规处理的基础上增加预处理或深度处理)6处,未处理116处。
收费形式:计量收费1 418处,固定收费62处,计量加固定14处,不收费271处。
计量收费1418处,2011年供水量62 439万 m3,2011年实收水费48 719万元(平均每立方米实收0.78元),平均水价1.12元/m3。
固定收费62处,2011年供水量652万 m3,2011年实收水费 1 991万元(平均每立方米实收3.05元),平均9.95元/(户·月)。
计量收费加固定收费351处,2011年供水量 351万 m3,2011年实收水费113万元(平均每立方米实收0.32元),平均水价0.81元/m3,平均6.23元/(户·月)。
不收费 271处,2011年供水量2505 万 m3。
从以上统计可见,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数量占4.5%,供水人口占75%,工程规模越大越便于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越能保障供水安全。分散式供水工程数量上占95.5%,供水人口占25%,点多,规模小,不易管理。因此,应鼓励发展规模尽可能大的集中式农村供水,对于在人口较集中的地区应建设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发展规模较大的供水工程,在规划中应打破村、镇、农场行政区域界线,发展联片联村集中供水,并鼓励、推动组建区域性、专业化供水组织机构对农村供水实行统一的运行管理。
做好水源保护工作,首先,每个农村供水工程应相应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告知保护范围及禁止事项。其次,严格实施水源保护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水源保护监管执法,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应坚决搬迁或关闭,严禁新建、扩建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建设项目。最后应注意水源的涵养,在水源补充范围内植树种草涵养水源。
解决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和净水处理问题,应着力构建农村供水服务体系,组建区域水质检测中心和净水技术服务机构。建议福建省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建立农村供水水质检测中心。由检测中心负责组织检测,分配各监测站点的检测责任区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监测站点巡检、供水单位自行送检或以镇为单位集中送检等;搭建信息平台,集中各检测站点责任区内供水工程的水质检测结果,监控整体水质情况。
福建省农村供水工程形式多样,规模不一,加强和规范运行管理应按规模分类规范引导,重点落实管理人员和水费计收。从普查结果看,200 m3/d(2 000人)及以上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基本上设有管理机构,大多数收取水费(不收水费的有271处,占15.4%),对这类较大规模的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宜推行专业化管理和股份制管理模式。对规模较小的集中式农村供水,应推行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对分散式供水工程,一般以受益农户轮流或推选委托一户管理。
[1]李仰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水利,2009(1).
[2]刘子维,董国华,孙晓茵.福建省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研究[J].中国水利,2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