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慧敏
(江西省上高县水利局,336400,上高)
上高县地处赣西北部,县域面积1350km2,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 669 mm,4—6月降雨集中,占全年降雨量的47%以上;多年平均年蒸发量1 453 mm,以7—9月蒸发最大,占多年平均蒸发量的43%。按照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及 2005年《宜春市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评估》,核定上高县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04 200人,占当时农村人口的38.77%。据2010年 《上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增至131 200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分突出。造成饮水安全问题的原因:一是境内地貌不同,地质、土壤及植被条件不一,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各地水资源占有量不均,全县存在程度不一的长年区域性缺水、季节性缺水和工程性缺水;二是农村生活污水任意排放、生活垃圾无序堆放、农药化肥超量施用和养殖污染等,破坏水环境,直接影响当地村民的身体健康。
为有效解决饮水安全问题,上高县紧紧抓住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的良好机遇,加快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步伐,相继建设了泗溪、徐家渡、翰堂等一批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基本形成了以乡镇为供水范围的集中供水网络,为实现城乡一体化创造了有利条件。截至2012年年底,集中解决了7个乡镇场约7万人的饮水问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推动了上高县新农村建设,极大地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发挥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2013年《上高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2010—2020)》,将通过新建和扩建县城自来水工程、田墨徐三镇自来水工程和镇渡自来水工程,实行管网延伸、加压等措施,解决剩余饮水安全问题,提高农村供水标准和自来水普及率,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推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配置,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早期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集中式和分散式,工程规模小而分散,覆盖范围有限,水源水质和水量难以保证,工程管理和维护不便,很难发挥工程效益。据不完全统计,有的水源选择不合理,枯水季节水源枯竭;有的管道布局不合理或损毁;有的无净化、消毒处理设施,水质指标超标,60%以上不能正常工作。在认真总结工程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深入剖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存在的问题,同时在省、市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安全供水和供安全水为目标,以维持工程长效运行为核心,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用水户参与”的运作思路,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程规划以集镇集中供水为重点,水源科学论证,水量、水质、水源保护认真研究、合理设计,确保供水安全,有效降低工程建设、运行和管理成本,使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泗溪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设计净水设施12 000 m3/d,供水范围覆盖泗溪集镇及周边6个行政村、38个自然村,解决20 515人的饮用水及泗溪周边企业用水困难。下一步规划引马岗水库(中型)水至水厂,实现全镇覆盖,并与县城自来水工程衔接,形成多厂一网的城镇供水格局。
墨山垦殖场集镇集中供水工程设计供水能力为10000m3/d,供水范围覆盖墨山垦殖场,解决农村居民8 283人、师生682人饮水及墨山垦殖场周边企业用水困难。2012年已实施一期规模5 000 t/d,2013年实施二期规模5 000 t/d向田心镇供水,下一步规划扩建水厂,总规模达到20 000 t/d,组成覆盖墨山、田心、徐家渡等3个乡镇场39个行政村的西部供水网络。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集镇集中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1)严把项目设计关
为提高工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深入现场反复论证,确定建设设计方案。请水利或市政丙级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确保设计质量。
(2)严把程序到位关
对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工程招标、集中采购、社会公示、用户建卡、工程监理和管理责任制等相关制度,确保从项目招标投标到工程竣工验收每个程序到位。同时,对一些关系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由县水利局组织、设计、监理及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监管。全县所有的集中供水工程所用管材由县政府实施集中采购或招标投标,所需产品必须是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中心列入的产品。
(3)严把技术指标关
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指标、施工程序、技术要点等逐一细化明确,强化施工监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确定的技术指标和施工程序施工。所需PE管材由水管站和项目点人员实地测量后,提出实际用量,提供项目部办公室核准才允许出库。
(1)设计有效管理
工程管理从建设开始成立乡镇自来水厂,给水管网安装由乡镇自来水厂负责,安装费用按实际销售管材管件价格的17%~23%计算,涉及水泥路开挖按140元/m结算,过桥用钢管安装,费用按钢管价格的25%计算。根据各地经济承受能力确定当地新增用户初装费,用户缴纳初装费后自来水厂安装人员及时服务。管材安装为水厂攒下第一桶金,同时职工参与工程建设,熟悉掌握主干支管铺设线路和控制分水检查井的位置,培训了业务,提高了管理水平。
(2)落实管护责任
《上高县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供水工程建后产权统一交由项目单位。乡镇水厂作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和责任主体,负责集镇集中供水工程。县物价局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成本分析,根据供水方式合理确定供水水价。水厂提取并统一管理工程大修费、折旧费,专户储存,实行企业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形成以水养水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泗溪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2010年建成,交由泗溪自来水厂管理。物价部门核定,居民生活用水1.1元/t,工业用水1.2元/t,县卫生部门对水质每季检测1次,实行“企业管理、滚动发展”的办法,3年来运行正常。
(3)制定管理制度
制定和完善责任合同、出勤考核、水厂管理、管道维护、水费计收和厂长、财务、机电、净化消毒各岗位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绩效与报酬挂钩的薪酬激励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工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增强其工作责任感。
上高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以集镇集中供水工程为重点,合理规划、规范程序、完善措施,以供定需、以水养水、自我维持、自我发展,较好地解决了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饮水工程长效发挥效益,并逐步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建设“一县一网、一乡一网、多乡一网”等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城乡一体化供水发展格局,优化农村供水调度和配置,提高供水能力和供水保障程度,最终达到农村自来水全覆盖。
[1]江西省上高县农村自来水工程规划报告(2010—2020 年)[R].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