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斧头剁了自己的柄》(王手)——《蟠虺》(刘醒龙)——《耶路撒冷》(徐则臣)——《革命时代的士大夫——汪曾祺闲录》(孙郁)——《老闺蜜》(须一瓜)——《1966年》(王小妮)——《岁暮》(张惠雯)——]
我们这次的话题,将从王手一部旨在透视、表现当下这样一个经济时代的社会不公,从而大声疾呼社会正义的中篇小说《斧头剁了自己的柄》(载《收获》杂志2014年第3期)起始。倘若以邓小平1992年南巡讲话拉开所谓市场经济的帷幕为标志,中国之由传统政治社会进入现代经济社会,差不多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中国社会业已形成了诸多迥异于既往时代的新特征。一方面,是市场经济的日益向纵深伸进,但在另一方面,由于我们的政治与法律等一干因素尚且停留在前现代状况,一个现代公民社会的成形,看起来还是相当遥远的一件事情。因是之故,二者之间实际上就处于一种尖锐激烈的矛盾之中。据我的观察,当下时代诸多社会乱象的生成,皆与此种社会矛盾状态密切相关。王手《斧头剁了自己的柄》故事的起因,就是这诸多乱象中的一种——赊账与赖账。“在热州做生意其他都好,就是有一样不好——赊账。没钱的赊,有钱的也赊,没有规矩,这就注定了生意难做。”小老板陈胜遇到的,正是这样一桩特别令人苦恼的赖账事件。飞达鞋业一直在陈胜这里赊账拿货,赊账款达到三十万的时候,麻烦来了,飞达老板明显地表露出了一副赖账的样子。“陈胜想过许多办法,想把这件事了结掉,请朋友讲过情,也特意请过吃,也准备一次性打个折,亏就亏吧,别鲠在心里难受,但飞达的老板滴水不进,半步不退,还甩过来一句铁硬的话,要钱没有,要鞋有一堆,你要你自己搬鞋去。”关键在于,飞达老板龙海生对于自己的赖账,也还对张国粮讲出了一番振振有词的道理:“不是他不愿意还债,实在是大家都是这样的,好欠就欠,能赖则赖,拖一天是一天。”“我以前也是定期付的,后来我也被别人欠了,我为什么就不能欠别人呢。”由此可见,最起码在热州,赊账与赖账是生意圈内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如此一种经济乱象的生成,究其实质,正是我们前面所谓社会的政治与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的缘故。现在的问题是,对于陈胜这样的小老板来说,三十万货款的被赖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他的生意发展。既然如此,采用什么样的有效方式才能够把这三十万从龙海生那里讨要回来,就成为陈胜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
唯其因为通过正当的路径肯定解决不了问题,万般无奈之下,陈胜方才被迫策划了一个通过“绑架”的方式威慑龙海生以迫其还款的方案。为此,他费尽心力,亲自跑到江西乐安去找前几年曾给自己打过工的农民张国粮,让张国粮乔装打扮之后去执行这个“绑架”索款的方案。面对陈胜提出的要求和开出的利益分成条件,张国粮在经过了一番利弊权衡之后,答应了下来。促使他答应的理由是“条件越恶劣,回报越丰厚。难度越大,成功就显得尤为刺激”。协议达成后,马上就进入实施阶段。在认真窥视了龙海生所住的嘉年华小区两天之后,张国粮在一天傍晚伪装成送外卖的不仅顺利进入嘉年华小区,而且也如愿闯入到龙海生所居住的A区3号。按照预定方案,张国粮在把龙海生的双手反绑起来的同时,也把他老婆的手绑在了前面。至于“小孩和保姆,张国粮想了想,一个小孩,一个同类人,他心一软,就把他们给免了”。在控制了局面之后,张国粮又要求龙海生他们把自己的手机全部交出来,然后都泡在了水里。也就是在这个收缴手机的过程中,张国粮犯下了第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对于小孩手机的疏忽。生性淳朴且一直生活艰难的张国粮根本想不到,对于龙海生这样的豪富家庭来说,给小孩配手机是过于简单的一件事情。有了这个疏忽,就给龙海生家人接下来的偷偷报案留下了可乘之机。疏忽手机之外,张国粮所犯的第二个致命错误,就是在拿到了龙海生放在家里的六万元现金之后,并不甘心就此收手,而是守在龙海生家里一直等到了第二天天亮之后,期望能够等到朋友在电话里答应借给龙海生的其余款项。有了以上两方面的致命疏忽,张国粮最后的悲惨结局也就无法幸免了。这里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接到报警后的公安方面对于局面所做出的基本判断。正因为已经把张国粮预判为入室打劫的凶恶歹徒,公安方面才会把情况估计到最严重的地步。他们之所以要派出所谓的“三人小组”来对付张国粮,就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到最后,“张国粮还没明白是怎么一回事,门口的‘三人小组已冲了进来,子弹同步地钻进了张国粮的脑袋。‘三人小组用的不是‘六四,为了不扰民,他们用的是准度更高、可以消音的比利时勃朗宁A1910……”就这样,本来只是想要以一种威慑的方式索要欠款的普通农民张国粮,在毫无反应的情况下,就以歹徒的面目倒在了血泊之中。
小说被作家命名为“斧头剁了自己的柄”,我们寻常所谓的“赔了夫人又折兵”“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所强调的,其实也正是这样一种状况。一个不容忽略的问题是,通过这样一个故事的讲述,王手意欲达至怎样的一种意图?在我看来,虽然这很难被归类于当下时代所流行的“底层叙事”之中,但一种意在揭示社会不公的思想意旨的存在,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龙海生一家与张国粮之间生存状态的巨大区别,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先来看龙海生的优越生活:“陈胜说,你看见那个保姆了吗?手里拎着个篮盒,这种篮盒你们乡下有吗?没有,只有我们城里有,城里也只有殷实的人家才有,里面是一格格的屉子,放了许多吃货,牛奶、糕点、鸡蛋、水果什么的,你看多么的养尊处优啊。他们现在装模作样的要去锻炼,或意思意思地伸腰踢腿,其实他们哪里是在锻炼呢,他们是在家里待腻了,想换个地方透透空气,他们等会儿会在凉亭里摆开那些吃货,享用东西也享用风景。”尽管说陈胜的这一番话带有明显的煽动意味,但他所描述的这种情形却也从一个方面展示出了龙海生们日常生活的优越与滋润。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可思议的是,正是如同龙海生这样一种生活优越的富豪,却偏偏要赖陈胜他们这些小老板的账。又或者,这些富豪们的财富,也正是通过诸如赖账这样一些上不得台面的手段巧夺豪取而来也未可知。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张国粮,只要看一看张国粮在闯入龙海生家里之后的所作所为,他那么轻信龙海生,同时对小孩和保姆网开一面,你就不难判定,张国粮的内心不仅非常善良老实,而且也还充满着悲悯的意味。从根本上说,张国粮之所以不惜失手被擒也要铤而走险,也要帮着陈胜以如此一种违反法律的方式去索要欠款,正因为他家境过于贫穷的缘故。道理说来其实非常简单,但有三分奈何,任谁都不会铤而走险以身犯法的。那个时候的张国粮与陈胜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料想到,到最后,张国粮居然会为这次索要欠款的行为而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
“陈胜的这趟远行也是神秘的,不管他的计划成功或是失败,他都要绝对的保密,不能有半点的差错。”“当下的条件,最容易暴露信息的就是手机。这个,陈胜一开始就注意到了。自从他准备去找张国粮,他就没有动用过手机,他情愿多花点时间,麻烦一点,事必躬亲,身体力行。”非常明显,颇有心计的小老板陈胜,之所以要为这次冒险行为进行可谓是煞费苦心的周密安排,根本意图正是为了在事情万一失败之后,也能很好地实现对于自己的保护。然而,陈胜虽然想到了事情可能会败露,但却没想到张国粮居然会为此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在事后产生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要是人没有死,要是人只是伤,陈胜也许还可以站出来,作为一个同谋者,来分担一点张国粮的责任。但现在,说什么都已经迟了。”现在的问题就是,面对着张国粮意外的惨死,作为事件始作俑者的陈胜,到底该怎么办呢?在确证张国粮被击毙的消息之后,陈胜顿时便陷入到了一种恍兮惚兮的精神状态之中。按照预先的设定,无论张国粮的行为失败与否,陈胜都可以确保自己不会受到任何牵连,现在张国粮意外身亡,正可谓死无对证,陈胜完全可以如同龙海生那样心安理得地继续自己的生活。但陈胜性格构成中的某种复杂性也就在这个时候表现了出来。面对张国粮因为自己而导致的惨死场景,陈胜的心灵世界无论如何都无法平复下来:“是啊,张国粮死了,他还活着,但他怎么可能会安心啊,他每天想着张国粮,安心吗?他甚至会莫名其妙地叫着‘大大,热州人叫父亲不叫‘大大,他仿佛是‘鬼魂附体了。但是话又说回来,他是不可能‘以死谢罪啊,他为什么要死啊,现在死有什么意义啊,现在死能救活张国粮吗?现在死了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了?当然,他在想着这件事,他不能只停留在看望和帮忙上,他还要做点什么,他真的很难受很难受,自己心里都过不去,他尽管还活着,其实已经是行尸走肉,煎熬着,挣扎着。”是的,陈胜的以上种种表现,实际上也就是俗话所谓的天良未泯。唯其因为是“绑架”威慑索款事件的始作俑者,所以在张国粮身亡之后,陈胜才倍觉自己罪孽深重,才千方百计想方设法要通过自己的行为来实现一种灵魂的超度与人性的救赎。这样,也就有了陈胜的又一次乐安之行。这一次,他跪在了张国粮的老父亲面前,坦承自身的罪孽:“是我把张国粮带到热州的,是我把张国粮弄没了……”为了最终求得张国粮老父亲的原谅,他决心长住乐安,在乐安开一个超市:“有空的时候,陈胜也会到张国粮的菇棚看看,那是他来乐安找到张国粮的地方;他也会在他家门口坐上半天,他就是从这里带走张国粮的。他想,他好好地做,好好地表现,张国粮的老爸会慢慢接纳他的。”尤其不能忽视的是,为了住在乐安守护张国粮的老父亲,陈胜自己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一是父亲得知真相后很快病逝,二是自己的妻子和他签订了离婚协议。尽管如此,陈胜却依然不改初衷,依然固执于自己的人性救赎行动。究其实质,王手这部中篇小说《斧头剁了自己的柄》的不同凡响之处,就在于既能够充分地揭示、批判经济时代所存在的极其严重的社会不公现象并因此而大声疾呼一种社会正义的存在,又能够在一种灵魂救赎的意义上塑造出陈胜这样一位颇具人性深度的人物形象来。
王手的关注点在于对经济时代社会不公现象的透视与表现,而茅奖得主刘醒龙在长篇小说《蟠虺》(载《人民文学》杂志2014年第4期)中,则把自己的关注视野投向了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一个楚学院。在这部可以被归类于知识分子题材的长篇小说中,刘醒龙一方面通过悬疑艺术手段的有效征用,另一方面通过艺术结构的精心营造,所最终抵达的艺术目标,却是对于学术界腐败问题的直面批判,是对于知识分子精神世界的深度勘探与表现。倘若仅仅只是从小说题材的角度来说,刘醒龙的《蟠虺》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部旨在透视表现学术领域学者众生相的知识分子小说。尽管说进入新世纪以来,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表现对象的知识分子题材在长篇小说领域并不鲜见,但严格说来,把艺术聚焦点对准学术界的,的确还是相当罕见。除了刘醒龙的这部《蟠虺》之外,一时之间真还想不起来有其他的同类题材作品存在。别的且不说,单只是题材的选择,《蟠虺》就有着不容小觑的意义和价值。更何况,在其中,刘醒龙也还有着对于当下时代学术界腐败现象的尖锐揭露与批判。这一点,集中体现在曾经的楚学院院长、后任文化厅副厅长与青铜重器学会会长的郑雄对于学术研究资源的垄断上:“易品梅这篇从根本上否定失蜡法的论文,前几年就公开发表了。马跃之知道较晚,并非仅仅只是没有研究青铜重器,还在于楚学院资料室订阅的各种专业报刊,必须由当院长的郑雄一一过目才能上架借阅。凡是刊载有反对失蜡法或者对失蜡法表示质疑文章的报纸和杂志,都被郑雄先行借走,用不再归还的方法拦截下来。至于一些专业会议与活动,要么由郑雄陪着曾本之参加,要么是郑雄独自参加。郑雄调任文化厅副厅长之后,对楚学院的日常事务有些鞭长莫及,马跃之才从新来的报刊中了解到,被奉为青铜重器之神的曾本之,其不败金身已经被雾霾所笼罩。”尽管从表面上看起来,身为曾本之大弟子的郑雄一向对于曾本之毕恭毕敬,以至于连外出参加学术会议都要坚持陪侍在侧,但明眼人一眼即可看穿,郑雄的行为实质上其实很有一些“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意味。究其实质,郑雄就是试图借助于手中的行政权力彻底垄断关于曾侯乙尊盘的学术研究。从根本上说,他所欲控制的,不仅仅是那些反对曾本之的学术界同仁,而且更是曾本之自己。郑雄非常清楚,自己与曾本之是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只有维持住了曾本之在楚学界的学术泰斗地位,他自己在学术界的根本利益方才不会受到影响和威胁。正因为郑雄早已经习惯了对于曾本之的暗中控制,所以,一旦得知曾本之居然要甩开自己去宁波参加一个专业会议,他的即时反应才会特别失态:“‘这么重要的事,事先怎么也不和我说一声?郑雄一定是急了,在一旁情不自禁地叫起来,话一出口又觉得言重了,马上补一句,‘就算再忙,我也要请假陪您去呀!”很大程度上,因为我们置身于一种特定社会体制的缘故,长期困扰中国学术研究界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恐怕就是越来越明目张胆了的学术政治化现象。来自于市场经济的消费意识形态影响之外,政治对于学术研究工作的强势介入与干预,毫无疑问是制约、影响学术研究向纵深处发展的主要原因。刘醒龙在《蟠虺》中所详尽描写出的老省长与郑雄他们对于以曾侯乙尊盘为代表的青铜重器研究工作的越界干扰和控制,就可以被视为学术政治化的一种突出表现。在这种艺术描写的背后,我们所强烈感觉到的,正是刘醒龙对于不合理的学术政治化现象的有力揭示与批判。
但小说终归是一种关于人性的艺术,如何运用恰切的艺术表现形式把人性的真实状态尽可能生动形象地展示在读者面前,是衡量所有小说作品的一个重要标准之所在。我们发现,在一部体量相对庞大的长篇小说中,作家对于人性深度的挖掘表现,往往会集中体现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人物形象的塑造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作家总体创造能力综合体现的一种结果。一个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既深刻地映现着一个作家对于客观世界的认识与把握能力,也有力地表现着一个作家对于深邃人性世界的体验与勘探能力,同时更考验着一个作家是否具有足够的可以把自己对于世界的认识与对于人性的把捉凝聚体现到某一人物形象身上的艺术构型能力。一句话,人物形象的成功塑造与否,乃是衡量某一作家尤其是长篇小说作家总体艺术创造能力的最合适的艺术试金石之一。”①我们之所以认定刘醒龙这部旨在描写表现当下时代学术生态的《蟠虺》是一部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大程度上也正因为作家凭借其突出的艺术构型能力成功地塑造了若干位具有相当人性深度的人物形象。一部学术小说,知识分子自然会成为人物形象的一种主体构成。因是之故,作家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过程,实际上也是在对知识分子的真实精神世界进行着深入的挖掘与勘探。这其中,最不容忽视的两个人物形象,就是曾本之和郑雄。
作为楚学院研究曾侯乙尊盘的学术泰斗,曾本之实际上长期处于某种难以排解的思想矛盾状态之中。虽然他的这种心理矛盾状态一直到自己所钟爱的弟子郝文章出狱前后方才集中爆发,但其内心围绕曾侯乙尊盘所发生的纠结却已经延续很长时间了。在这里,我们首先须得注意到刘醒龙关于小说叙事时间的特别处理。刘醒龙《蟠虺》的叙事时间处理,事实上有三个时间节点不容忽略。其一,是主体故事发生的当下时间,从曾本之在老鼠尾收到那封莫名其妙的甲骨文来信起始,一直到春节后故事的终结,前后约略差不多一年的时间。其二,是郝文章因企图“盗窃”曾侯乙尊盘并因此而锒铛入狱的八年之前。其三,则是更其遥远的那个郝嘉跳楼自杀的一九八九年夏天。虽然前者绝对构成了叙事主体,但在小说的叙事过程中你却不难发现,叙述者的视点实际上总是会回溯到前两个时间节点去。这样,三重的叙事时间实际上就一直处在一种不断叠加并置的状态之中。而作家对于几代知识分子命运的审视与表现,也正是在这样一种叙事时间不断叠加并置的过程中得以最终完成的。严格说来,曾本之关于曾侯乙尊盘的内心纠结,早在郝嘉跳楼自杀的一九八九年就已经开始了。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曾本之那个时候的心理纠结,还只是集中在曾侯乙尊盘的真伪问题上:“他心里早就有了基本思路,曾侯乙尊盘的丢失,肯定发生在一九八九年夏天学潮闹得最猛烈的那一天,事先安排好将曾侯乙尊盘送到楚学院检修,国宝送来后,突然传来天安门广场的消息,激愤之下,郝嘉将楚学院的人全部带到长江大桥。等到安保人员想起来,赶回楚学院时,曾侯乙尊盘已经被别有用心的人用足以乱真的伪器替换了。”伴随着故事的不断推进,我们后来才搞明白,原来这个别有用心的人不是别人,正是特别擅长于铸造各种青铜重器的青铜大盗老三口。自打发现曾侯乙尊盘被掉包之后,如何才能够找到原初的真品,就成为了曾本之无法释怀的心病。他之所以总是会长时间盯着家里的曾侯乙尊盘照片发愣,根本原因显然在此:“与之对坐时,别人看到的是一个老男人对既往辉煌的留恋,看不到他那胸膛深处涌动的心潮,比龙王庙下面,长江和汉水交汇时形成的暗流还要汹涌。”更进一步说,曾本之弟子郝文章的自愿锒铛入狱,其实也与他对于伪器的发现有关。唯其意欲结识青铜大盗老三口以便彻底澄清曾侯乙尊盘一事的真相,郝文章才不惜做出代价如此惨重的自我牺牲。
曾侯乙尊盘的真伪之外,令曾本之无法释怀的另外一个精神情结,就是青铜时代的曾侯乙尊盘究竟是用失蜡法还是用范铸法方才得以铸造成功的问题。曾本之之所以能够成为楚学界关于曾侯乙尊盘研究的学术泰斗,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对早已失传的青铜重器铸造工艺的研究。“多年前,曾本之在青铜重器学界,石破天惊地指出,曾侯乙尊盘是用失蜡法工艺制造的。曾本之还通过一系列相关研究证明,最早使用失蜡法制造青铜重器的人是楚庄王的儿子楚共王,为中国青铜史写上全新的一页。”从根本上说,曾本之的学术地位,正是由对于失蜡法的坚决主张而奠定的。以至于,“无论如何,作为青铜重器研究的关键成果,曾本之就是失蜡法,失蜡法就是曾本之,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然而,在此后渐次深入的研究过程中,曾本之却逐渐地意识到自己对于失蜡法的学术主张极有可能是错误的。他之所以要在宁波会议上刻意地汇聚几位国内对失蜡法持强烈质疑态度的青年学者,所透露出的正是这样的一种学术信息。然而,数十年的学术研究经历告诉曾本之,如果由自己出面否定失蜡法,毫无疑问将会引起一场楚学界的大地震:“曾本之的判断一旦被公开,可以想到的后果,首先是自身学术高度的崩塌,就像一九九八年夏天簰洲垸长江大堤的溃口,区区一个小小的管涌便造成万劫不复。其次是青铜重器同行们的愤怒,那些已经将自身与中国青铜时代辉煌高度紧密相连的同行,决无可能接受曾侯乙尊盘不是用失蜡法工艺制造而成的观点,这样的否定太事关重大了。”正因为早已经充分认识到曾本之自我否定的震动效应,所以在他的好友马跃之看来:“以曾本之在青铜重器学界一言九鼎的地位,青铜时代中国的制造工艺不存在失蜡法的判断一旦公开,其效果简直就是学术大屠杀。所伤及的不仅是众多同行同道,连研究丝绸与漆器的人都会被波及,未来是被腰斩,还是五马分尸,甚至被口水淹死现在都不得而知。”虽然马跃之对于能够断然自我否定的曾本之做出了高度的评价,但设身处地地想来,如同曾本之这样一位学术泰斗的自我否定,其实是极端痛苦的一件事情:“自从将自己多年前力主曾侯乙尊盘是用失蜡法铸造的观点否定之后,曾本之忽然觉得楚学院变得十分陌生,有两次都走到附近了,又转头折返回来。在家里他也是这样,以往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书房里,现在为了不去面对挂在墙上的曾侯乙尊盘黑白照片,他不得不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陪安静看那比生活本身还要无聊的电视剧。实在无法安妥自己的心情时,曾本之试着去了一趟徐东古玩市场。”毫无疑问,一向把学术研究视为自己生命的曾本之如此表现失常,正是其内心精神痛苦的自然流露。
以上两方面之外,曾本之所需要面对的还有院士的评选问题。身为一位以学术研究为终身志业的学者,能够成为院士自然是一种极具诱惑力的愿望。正因为对于曾本之的这种心理有着敏锐的洞察,所以郑雄他们才会把院士评选一事作为制衡曾本之的一种筹码。面对着院士的巨大荣誉,曾本之的确曾经一度处于难以轻易平复的矛盾纠结状态:“他很想让自己确认,申报院士之事就是那杀死齐国三位勇士的两颗桃子。每到需要做出决定时,曾本之便发现,要割舍那些披着‘院士外衣的与名利紧密相关的东西,自己还少了一些力量。”设身处地地想一想,曾本之能够有今天举足轻重的学术地位,实际上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这里,曾本之其实面临着一个类似于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毁灭”的到底是要真理还是要名利的两难选择问题。如果要名利,那曾本之什么都不需要做,只需要顺水推舟,一切自会有谙熟于各种规则潜规则的郑雄去替他打理。但如果要真理,则不仅申报院士无望,而且也还面临着学术泰斗地位的崩塌问题。到底该如何选择呢?真正难能可贵的是,在经过了一番格外痛苦的自我精神搏斗之后,曾本之毅然选择的,却还是对于学术真理的认同:“过去人还不太老时,我太在乎像‘院士这样的所谓荣誉,以为很荣耀,也很得意,等到突然发现自己人老体衰时,才意识到实际上是吃了大亏。如果实事求是去做,或许还能做一些更有意义的事情。现在明白过来,只怕来不及了。”就这样,尽管已经年过七十,但曾本之却依然实现了一种非常不容易的衰年变法,完成了化蛹为蝶的艰难精神蜕变过程。某种意义上,曾本之的精神选择,完全可以让我们联想到小说开头处曾本之自己写下的那两句话:“识时务者为俊杰”与“不识时务者为圣贤”。从曾本之所做出的最终人生选择来看,他毫无疑问是一位逆潮流而动的不识时务者。识时务容易,不识时务难。但也唯其能够不识时务,所以,他的精神境界方才得到了强有力的提升,方才成为我们这个时代实际上已经非常少见了的具有突出理想主义情怀的知识分子“圣贤”形象。
曾本之之外,另外一位给读者留下难忘印象的人物形象,就是与曾本之形成鲜明对照的郑雄。假若说曾本之是一位不识时务的“圣贤”,那么,郑雄就显然是一位识时务的“俊杰”。与曾本之的理想主义情怀相比较,郑雄身上最突出的特点,恐怕就是一种特别善于算计筹划的市侩现实主义品相,用知之甚深的曾小安的话来说,就叫做“他不管做什么事,都要用三十六计,一条一条地算计几遍才作决定的”。倘若说曾本之、马跃之他们都是学术真理的坚持与维护者,在以自己的现实言行努力抵制对抗着学术政治化的痼疾,那么,郑雄就可以被看作是一位学术上的投机主义和利己主义者。对于郑雄来说,所谓学术真理的存在与否根本与我无关,在这个官本位的学术严重政治化的氛围中,如何获取政治利益的最大化方才称得上是郑雄的根本诉求所在。正如同前面已经指出过的,为了获取足够大的学术和政治利益,他既可以利用院长的权力垄断学术研究资源,拼命地打压学术研究界的另类异己,也可以对老省长、对曾本之一干人等卑躬屈膝、委曲求全,极尽讨好之能事。惟其如此,他才会不无肉麻地当面对曾本之说:“从我开始,您门下的弟子早就达成共识,这辈子最重要的研究,就是反击那些不相信楚学真理的谬论,让青铜重器成为当代重器。”在学术研究领域,到底是吾爱吾师,还是吾更爱真理,是一个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的命题。强调这一点,在当下时代,更有其积极的针对性。但郑雄摆出的,却毫无疑问是一副学术无赖或者说学术泼皮的架势。对于郑雄的这种精神实质,马跃之自然有着一针见血的清醒认识:“曾小安说郑雄很伪娘是有几分道理,像我们这样纯粹搞研究,只对历史真相负责。自打当上副厅长,郑雄就不能再对历史真相负责,首先得对管着他的高官负责。所以,但凡当官的,或多或少都有些伪娘。就像昨天下午的会上,郑雄恭维庄省长是二十一世纪的楚庄王,就是一种伪娘。只不过这种伪娘,三分之一是潘金莲,三分之一是王熙凤,剩下的三分之一是盘丝洞里的蜘蛛精。”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郑雄真的可以说是什么事都能够做得出来。这一方面,最令人惊讶的,恐怕就是他与曾小安之间长达八年之久的假夫妻事件。为了获取曾本之充分的信任,为了谋取最大化的学术和政治利益,尽管与曾小安之间毫无感情可言,但郑雄却硬是假扮了八年曾本之的“乘龙快婿”。正所谓八年辛苦不寻常,就连中国的那场对日全面抗战,所持续的时间也不过只有八年时间。在这个意义上,郑雄的隐忍行为,的确可以让我们联想到历史上的韩信与勾践来。所幸在于,对于郑雄这种隐忍行为背后的狼子野心,曾本之后来有着犀利的洞察:“他没有受一天罪,因为他娶的本来就不是小安!他娶的是糟老头曾本之,娶的是那糟老头既要名誉又要地位的私心杂念,他娶的是用学术作为跳板的春秋大梦!”一位从事学术研究的知识分子,却居然能够如同韩信、勾践般不择手段,细细想来,着实让人心寒齿冷。在这个层面上,郑雄这一形象的生成,与中国当下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所存在的内在关联,就的确应该引起我们的深入思考。必须注意到,在谈到“蟠虺”时,曾本之曾经讲过这样一番意味深长的话:“卿本佳人,奈何做贼!这就像对蟠虺看法,有人说是小龙,有人却要说成是蛇。龙蛇虽属同科,却非同类。”刘醒龙的“蟠虺”这一小说标题有着突出的象征意义,曾本之这里所尖锐道出的,就是“蟠虺”真切深刻的象征内涵之所在。非常明显,假若说曾本之、马跃之、郝嘉、郝文章他们可以被看作是“小龙”式的“蟠虺”的话,那么,如同郑雄这样的知识分子也就只能够是“蛇”一样的“蟠虺”了。刘醒龙之所以非得要用“蟠虺”来做小说标题,其最深刻的良苦用心显然落脚于此。
自然,阅读《蟠虺》,饶有趣味的一点,还有作家关于自己笔下的这些学者与那些与“楚”相关的成语的巧妙关联。曾本之是“楚弓楚得”,马跃之是“楚才晋用”,郝嘉是“楚璧隋珍”,郝文章是“楚乙越凫”,郑雄是“楚越之急”,所有这些成语与人物之间的内在联系,那样一种深层象征意味的存在,是一目了然的事情。但在结束此话题之前,无论如何都不能不提及的是郝嘉之死与一九八九年夏天之间的内在关联。对此,小说中曾经有过多处令人过目不忘的真切描写:“郝嘉是好人,也是真正的男人,他将所有的事情都全揽在自己身上,近百人去长江大桥静坐,还打着楚学院的红旗,可他硬说自己是主持工作的副院长,是他下命令让所有人去长江大桥的,天大的责任由他一肩扛起来。”在这里,知识分子郝嘉所一力扛起的,其实是对一个重要历史事件的责任担当,是一个民族的未来希望。正因为如此,所以也才会有刘醒龙如下一种动情描述的最终生成:“那红红的方块,一会儿像血的颜色,一会儿又变成早霞的色彩。一九八九年夏天的那个早晨,孤独地趴在混凝土地面上的郝嘉,正是在这两种颜色中既轰轰烈烈,又悄无声息地去往生命的终点。悄无声息是对公共社会而言,轰轰烈烈则是在许多人心里。”是啊,怎么能够忘记呢?忘记历史就意味着背叛,我们必须活下去并且要永远地牢记。在这个意义上,刘醒龙能够在一部挖掘表现知识分子精神世界的学术小说中,内在而坚决地书写历史的创伤和隐痛,无论如何都应该赢得我们发自内心的充分尊重。
倘若从代际的角度来说,刘醒龙是所谓的“50后”作家,而写出了厚重长篇小说《耶路撒冷》(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14年3月版)的徐则臣,则毫无疑问是正在迅速崛起过程中的“70后”一代作家中的翘楚之一。《耶路撒冷》通过对于小说形式格式塔的精心营造,意欲达至的根本艺术目标,就是要对“70后”这一代人进行一种深度的精神分析。在一篇文章中,我曾经做出过这样一种论断:“观察20世纪以来的文学发展趋势,尤其是小说创作领域,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事实,就是举凡那些真正一流的小说作品,其中肯定既具有存在主义的意味,也具有精神分析学的意味。应该注意到,虽然20世纪以来,曾经先后出现了许多种哲学思潮,产生过很多殊为不同的哲学理念,但是,真正地渗透到了文学艺术之中,并对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着实质性影响的,恐怕却只有存在主义与精神分析学两种。究其原因,或者正是在于这两种哲学思潮与文学艺术之间,存在着过于相契的内在亲和力的缘故。”②对于我的这种看法,张志忠在他的一篇书评中也给出过一种补充性的说法:“我愿意补充说,这种‘过于相契的内在亲和力,有着深刻的世纪文化语境:上帝死了,人们只有靠自己内心的强大去对抗孤独软弱的无助感;上帝死了,人们无法与上帝交流,就只能返回自己的内心,审视内心的恐惧和邪恶的深渊并且使之合理化。前者产生了存在主义,后者产生了精神分析学。两者都是适应多灾多难的二十世纪人们的生存需要而产生,也对这个产生了两次世界大战和长期冷战的苦难世纪的人们的生存发挥了重大作用。它们是人的精神世界的产物(它们无法在客观世界得到验证,弗洛伊德学说在文学中比在医学界受到更大的欢迎,与其说它是医学心理学的,不如说它是文化学的),又作用于人们的精神世界。”③有了张志忠的补充,我的说法自然显得更有说服力。之所以要讨论这个问题,原因在于徐则臣的《耶路撒冷》从根本上说正是一部关于“70后”一代人的彻头彻尾的“精神分析”之书。
具体来说,能够成为徐则臣精神分析对象的,首先是初平阳、杨杰、易长安、秦福小这四位主要人物形象。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这四位人物形象,都有着双重的精神情结。一方面是他们共同的情感记忆,另一方面却又是各自不同的精神创伤。我们且先来看过他们各自不同的精神创伤。首先自然是带有明显视角意味的书写者初平阳。初平阳的精神创伤,来自于他的恋人舒袖。两人不但真心相爱,而且为了初平阳,舒袖还曾经毅然辞去教职,陪着他住到北京去复习考博。但最终的结果却是有情人难成眷属,却是无可奈何的劳燕分飞各西东:“上完那学年最后的二十三天课,初平阳递交了辞职信。舒袖也辞掉了实验中学的教职。八月初,两人一起去了北京。一年零四个月后,舒袖返回淮海;回到故乡,基本上意味着两人分手了。”什么样的原因导致爱情悲剧的形成呢?首先是来自于舒袖父母的压力:“已经宣布跟她断绝关系的父亲决定给她最后一次机会,就当送他亲生女儿的新年礼物:回来一起过年,还是一家人。母亲一天打十七个电话,发二十四条短信,求她,如果不回来,以后就‘没年可过了。”但更重要的,恐怕却还是舒袖自身无法排除的焦虑:“初平阳初试未卜的焦虑,找不到合适工作的焦虑,无法融入初平阳的学术圈子的焦虑,低矮贫困的生活的焦虑,冬天冷得像冰窖、夏天热得如烤箱的住房的焦虑,无所事事的焦虑,焦虑本身的焦虑。”正是在这一大片焦虑中,舒袖最终选择了退缩:“她在实践中发现,‘世界不仅是‘我们的,还是‘他们的,而首先是‘他们的,这给她的漂泊感中突然注入了无力感,她觉得生活在某种程度上正在失控,而且可能越来越失控。”此外,初平阳自己的坚持不够,也是爱情悲剧的成因之一:“他也相信,事关分手的重大,她不会轻易做出决定,而一旦决定了,那就是深思熟虑的结果,是终点。”正因为初平阳已经彻底绝望,所以自觉理亏的他才没有再坚持。但舒袖事后的说法却是:“你只要给我打两个电话,跟我说想我,大年初一我也会回去。”尽管已经分手了,尽管舒袖已为人母,但他们两人内心深处却还一直真心相爱着。因为相爱,才会痛苦。因为相爱,舒袖的存在,自然也就成为了初平阳永远都无法解开的一种心结。
其次是杨杰。水晶石老板杨杰难以纾解的情结,与他的母亲李老师紧密联系在一起。李老师曾经是当年的插队知青。自打出现在鹤顶的时候开始,李老师就是一副“北京人”的形象。然而,李老师尽管自称北京人,而且也还坚持给北京寄信,但据知情人说,信封里装着的永远都是白纸。李老师同时也还几次回北京探亲,但她的探亲最后却都变成了周游世界。那么,李老师到底是不是北京人呢?如果不是北京人,她又会是哪里人呢?虽然关于李老师的来历小说自始至终未做明确交代,但她内心深处北京情结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事情。正因为存在着这种情结,所以她才对自己的儿子充满希望:“从杨杰懂事开始,她就把杨杰叫到一边,说:‘儿子,你叫杰出。妈靠你了,别给北京人丢脸。”她本来希望杨杰能够如愿考入北京大学,但杨杰的学习成绩却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杨杰之所以要拼命地在北京打拼,并且一定要找一个北京姑娘做媳妇,根本原因正在于此:“后来他和崔晓萱领了结婚证,从民政局出来给家里打电话,李老师在千里之外突然就哭了。杨杰听出母亲克制之后的哽咽。李老师说,妈也不知道值还是不值。这句话的复杂程度,除了杨杰没人明白。‘北京是他们一家人心尖上的肿瘤,是历史遗留问题。”“杨杰一直很想弄清楚,但站在民政局门口,他忽然发现了真相的无意义。或者说,假如必要找一个真相,那真相是现在这个:他娶了一个北京姑娘,将长远地待在北京,代替母亲成为一个真正的北京人。”非常明显,杨杰之所以一定要找一个北京姑娘做媳妇,正是一种代偿心理充分发挥作用的结果。
接下来是制假贩假的易长安。易长安无法释怀的情结,与他父母之间的矛盾纠葛,存在着难以剥离的内在联系。易长安的母亲,为生计所迫曾经一度是花街的妓女。因为自己的父亲参加“文革”,在武斗中被打成重度残疾,她被迫依靠出卖自己的肉体为生:“这个家没有第三口人,他活一天,她就得伺候他一天,他是她父亲;她年轻,没有力气,缺少靠山和帮助,她的身体是她负担这个家的唯一方法。”因为实在不愿意成为女儿的负担,易长安的外公最终吃鼠药自杀。之后,他的母亲就嫁给了曾经做过自己嫖客的易培卿。虽然易培卿的选择曾经遭到过家人的反对,但易培卿自己的态度,却是我行我素不管不顾:“两个哥哥反对他娶这样一个女人,大家都知道的。易培卿嫌他们庸俗,‘审美的一辈子才值得过。另外,一想到他把一个姑娘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他就激动,觉得自己英雄救美,很是那么回事,充满了道义上的成就感。结了婚,独独属于自己了,易培卿开始不舒服,老婆固然是漂亮,可她的漂亮被很多人用过。”心里不舒服,易培卿就会酗酒。酒喝大了,就会翻老婆的旧账,到最后便忍不住要动手打老婆,恶性循环愈演愈烈,成了易家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喝酒、打人也还罢了,更其严重的是,易培卿还开始乱搞女人了。成长在这样一个家庭中,易长安叛逆性格的养成,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多年来易长安像反对暴君和敌人一样反对父亲,几乎到了凡是易培卿反对的他都接受、凡是易培卿接受的他都反对的地步;他愿意做一切能让易培卿跳起来的事情。当年,易培卿让他学理,他学了文;易培卿让他到城里教书,他去了乡下;易培卿让他考公务员当国家干部,他跑到北京当了个做假证的;易培卿让他守着老婆好好过日子,他用鼻子笑了一声,说:‘你也配跟我说这个!他把经手的每一个女人的照片都寄回家给他看。”尤其是在搞女人这一点上,易长安的报复心理极其鲜明。但关键问题在于,易长安是否因此就摆脱了父亲的阴影存在呢?答案是否定的。易长安不仅没有能够凭此摆脱父亲的阴影,而且他还不无沮丧地发现,自己越是努力挣脱就越是证明着父亲的阴魂不散:“他以为他强大了,已经摆脱了父亲,但在最隐秘的事情上,父亲其实还在对他行使着暴力。他自以为是的报复、受虐和赎罪,不过是从相反的方向上证明了父亲的暴力阴魂不散。”
最后是曾经游走全国的秦福小。秦福小的精神情结,牢牢地维系在吕冬身上。秦福小十七岁时的离家出走,与弟弟景天赐的自杀有直接关系。当时,和她相约一起出走的,就是吕冬:“他们是同班同学,同桌,但只在同学看不见的地方好。‘好有个隆重的名字叫‘早恋。”没想到,事到临头,生性懦弱的吕冬,居然毁约,没有能够按时出现在码头。吕冬毁约,失望之极的秦福小只好一个人开始了她在中国版图上游走打工的经历。这么多年来,因为内心一种强烈怨恨心理的存在,秦福小以为自己早已把吕冬抛在了一边。但在重新返回花街之后,她才不无惊讶地发现,实际的情形恰好相反:“她从他的自行车上摔下来,摔折了尾椎,现在它还歪着。他抱着她的手一直在抖。那个十六年前因为胆怯迟到了的少年,和现在这个装成羊还打算放羊的男人,是同一个人,他叫吕冬;多少年前她就决定放下,多少年后她发现,还是没有放下。”不能够放下,就充分说明吕冬构成了秦福小内心中一种隐秘的精神情结。
然而,在强调这四位“70后”人各自精神隐秘的同时,我们却更得注意到他们一种共同精神情结的存在。我们之所以认定《耶路撒冷》是一部拥有深厚历史感的长篇小说,与徐则臣对这一精神情结的设定存在着不可剥离的直接关系。这一共同的精神情结,就是景天赐与秦奶奶。“景天赐”章节在小说文本中位置特殊而重要,根本原因就在于它实际上牵系着一代人共同的情感与精神记忆。最关键处,当然还是景天赐的自杀,作为景天赐的同代朋友,他们四位都觉得自己与天赐之死存在着一定关系,自己应该为天赐之死承担某种必要的罪责。景天赐的自杀,与他遭到雷击后的精神异常关系紧密。在易长安看来,景天赐之所以会遭到雷击,与自己不遗余力的一种怂恿撺掇脱不开干系。眼看着雷鸣电闪天气恶劣,景天赐还要在运河中比赛游泳,完全是因为受到伙伴易长安嘲笑刺激的缘故。但对于这一切,其他人均一无所知,只有易长安自己心知肚明:“没有人怪罪易长安,他当时正在撒尿。尽管时候不大对,但谁能算好了时间才撒尿?他还和两个伙伴把天赐从水里救上来。救人的人永远是恩人,秦家感谢他。至于撺掇比赛,谁都没有认真提及此事,天赐和两个伙伴也许都忘了。”别人可以忘记,易长安自己却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忘记。无法释怀的最终结果,自然就使得景天赐之死成为了易长安的一种难解心结。
杨杰之所以认定景天赐之死与自己关系密切,是因为他曾经送给景天赐一把锋利无比的手术刀。但也正是这把手术刀,最后竟然成为了景天赐的自杀工具。明明知道景天赐遭到雷击后已然精神异常,明明知道自己不应该把手术刀送给景天赐,但为了兑现自己曾经的诺言,为了体现自己的男子汉风度,杨杰最终还是把手术刀送给了景天赐。手术刀本是用来救死扶伤的,没想到,景天赐却用它割断了自己左手的静脉。虽然说如果不使用这把手术刀,景天赐实际上也可以采用其他的手段自杀,但由于感情真切的缘故,在杨杰内心深处,却一直把自己送手术刀的行为和景天赐的自杀联系在一起,一直被一种浓得化不开的负罪感抑制着自己的身心。
相比较而言,初平阳的负罪感显然要更严重一些。关键原因在于,初平阳曾经出现在景天赐自杀的现场,目睹了天赐自杀的惨烈场景。那一个夏天的午后,初平阳到秦家去玩,没想到居然会亲眼目睹景天赐的自杀情形。割断了左手静脉的“天赐一定把自己当成天使了,他的胳膊翻飞起舞,他对你笑,希望得到你的赞叹,或者别的,比如断喝、制止、救助,他希望你发出声音,希望你有所行动;但是你只是捂紧了自己的嘴巴,像长在了原地一动不动;你什么都没做,看着他血一直流,直到惨白的笑爬到他的嘴边,直到他的眼神像煤油灯即将熄灭,直到他将缓慢地倒在地上,你转身撒腿就跑;再回到你站立的地方,天赐已经死了,变成一个再也不会笑的冰凉的小尸体。”“你的心里充满恐惧,乱糟糟的像长满了荒草,但你依然一动不动。度秒如年,必须精确到秒来算,天赐的小身板里没有那么多血可流。现在回头想,你觉得此生从没经历过那么久的时间。”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要好朋友自杀身亡而自己却毫无阻止的作为,自然会在初平阳的内心深处形成无法摆脱的巨大心理阴影,以至于他居然总是会深陷于某种梦境中难以自拔:“你有一阵子老梦见天赐问你:想看我流血吗?你一定喜欢看我割自己,那好,我再给你演示一遍。天赐重复了那个下午他看到的场景。刀刃明亮,血腥残暴,天赐的自杀很快就和影视、小说里的场景混为一谈,以致很多年里,直至现在,你都见不得文字和影像里的自杀场面,一看就后背发毛,觉得拿刀的那只手是自己的。”归根到底,初平阳之所以一直无法摆脱景天赐自杀场景的缠绕,正是因为他目睹了天赐自杀而无所作为的缘故。尽管说,初平阳的作为与否,实际上根本就不可能改变景天赐必然的自戕命运。
当然了,身为景天赐的亲姐姐,因为存在着血缘关系的缘故,对于景天赐的自杀,最无法释怀的,无论如何都只能是秦福小。作为亲姐弟,秦福小与景天赐之所以一个姓景,一个姓秦,只因为他们父母两人的婚姻是男人入赘的模式。秦福小的母亲姓秦,父亲姓景,按照婚前的约定,儿子姓景,女儿姓秦。于是,也就自然有了这样一种颇显怪异的姐弟异姓现实的形成。由于景父一直期盼着能够有一个儿子传宗接代的缘故,一种偏心眼的存在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尽管秦福小对此长期隐忍不发,但潜意识中一种心理不平衡的存在却毫无疑问。她的这种潜意识,在目睹景天赐自杀的过程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天赐手持刀片,不许过来!她站住了,她突然想,也许这样更好。你伤害自己,从此知道伤害别人的痛苦;从此你可能再也不会痛苦,再也不会让别人痛苦;如果你解脱,也解脱别人,再不必半夜为你忧愁。”“她也在想,让你横;让全家人围着你转;让你一个人姓景;让你把所有都占据了。那好,去死!”在这里,徐则臣对于秦福小内心的阴暗面进行了可谓是淋漓尽致的尖锐揭示。虽然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身为姐姐的福小一直在自我压抑,在拼命扮演着好姐姐的角色,但在目睹天赐自杀的这个特定场景,那种长期的隐忍与压抑一下子便获得了激烈爆发的机会。秦福小面对天赐自杀时的“冷酷无情”,实际上正是其精神世界长期遭受压抑后被严重扭曲的一种必然结果。此种心理爆发的结果,就是那四秒钟的时间停滞:“福小站在那里四秒钟,却像十四年那么漫长,看不见的时钟的秒针在动,每走一格都地动山摇。”仿佛真的窥破了福小的心理隐秘一样,当秦福小在四秒钟的迟滞之后,终于奔向倒在血泊中的弟弟抱起他的时候:“福小听到天赐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姐,我把景给你。声音断断续续。福小号啕大哭,悲痛和恐惧瞬间贯穿了全身:原来死真的会来。”秦福小之所以要在高三的那一年离家出走,正是因为她实在难以承受由天赐之死所致的巨大犯罪感强劲压迫的缘故。不仅仅是离家出走,秦福小后来执意收养景天送的行为,也可以被看作是她试图实现某种精神救赎的积极努力。景天送“大眼睛里那种与生俱来的忧郁让福小的肠胃骤然扭结了一下;这疼痛只有在她想到死去的弟弟天赐的时候才会有,二十年来,只要天赐的名字和嘴角上翘的笑脸出现在她头脑里,肠胃就要扭结”。
实际上,也只有在充分了解初平阳他们关于景天赐自杀的共同情结之后,我们也才能够明白,初平阳、杨杰与易长安他们三位为什么总是要那么小心翼翼地忍让、呵护着秦福小:“只要一提起秦福小和景天赐,杨杰那沉痛和游移的眼神就让她不舒服。除了有点娴静和坚定的姿色,她就没看出这个十几年来漂泊全国各地、干过无数匪夷所思工作的女人究竟有什么好,让杨杰、易长安和初平阳言谈举止中都小心翼翼地护卫着。”更进一步说,小说的被命名为“耶路撒冷”,与初平阳他们这种共同的精神情结,与他们内心中强烈的罪感意识关系密切。这一点,最集中不过地体现在初平阳身上。身为社会学博士的初平阳,之所以在结识了来自于以色列的犹太人教授塞缪尔之后,便执意要远赴耶路撒冷学习深造,与他和“耶路撒冷”这四个汉字之间的缘分息息相关:“从来没有哪个地方像耶路撒冷一样,在我对它一无所知时就追着我不放。”“耶路撒冷。作为一个音译外来词,作为四个汉字的发音,十几年前就纠缠着你。”而这一切,均是拜秦奶奶与景天赐所赐的结果。秦奶奶本命秦环,年轻时曾经做过妓女。因为这样一段特别的经历,她在“文革”中的不断被批斗就是无法避免的一种命运:“闹了‘文化大革命,上头下了硬指标,花街上必须揪出来四个人。秦环算一个,没文化,但却是没落文化的代表,又做皮肉生意又搞洋迷信。”但同样是被批斗,与其他被批斗者的一味顺从不同,秦环却是一位坚决的抗争者:“你祖父和那一对男女都快把脑袋低到裤裆里了,秦环挺着腰杆硬邦邦地站着。她的手被绑在背后,不能指着观众,她用下巴点,下巴对着人群里一个个批她骂她的人点。”而秦环,之所以能够如此,一方面固然缘于她的生性刚烈,另一方面则显然与她和教堂中沙教士的交往有关:“你奶奶顶着阴阳头回来,把我叫到饭桌前,说她感谢沙教士,是因为沙教士当年跟她说过一句话:当过妓女不可怕,被人骂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不敢正视,自己放不下。沙教士跟你奶奶讲了耶稣宽恕妓女的故事。”正是因为从沙教士那里得到过充分的精神抚慰与精神支撑,所以秦环方才在1976年决定要把耶稣基督作为自己的精神信仰,斜教堂中那个脚穿解放鞋的耶稣雕像的出现,正是秦环努力的结果。为什么要让耶稣穿上解放鞋呢?“‘他可以脱掉,但我必须让他穿。曲木匠说,‘有了这双解放鞋,我就不是在帮外国人干活儿。谁敢帮洋鬼子干活儿啊?”一方面,斜教堂与穿解放鞋的耶稣的描写,很可能是一种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但与此同时,我们却必须注意到这两个物象所具有的突出象征意味。教堂也罢,耶稣也罢,他们当然都是精神信仰的一种标志,但教堂是“斜”的,耶稣被穿上了“解放鞋”,徐则臣的如此一种描写,明显地赋予了这两个精神信仰物象一种革命的中国的特征。某种意义上说,置身于当代中国社会文化语境之中的教堂不可能不“斜”,耶稣也只能够乖乖地被穿上“解放鞋”。这样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信仰物象在徐则臣笔端的出现,显然在很大程度上隐喻说明着革命的极端世俗化的中国对人类精神信仰的一种肆意扭曲。
真正应该被看作严格意义上的学术研究的,是孙郁一部带有鲜明随笔化色彩的研究专著《革命时代的士大夫——汪曾祺闲录》(三联书店2014年1月版)。细察孙郁的这部《革命时代的士大夫》,既非汪曾祺的个人传记,亦非高头讲章式的学术论著,而是一部以汪曾祺为聚焦点,进而将自己的研究视野扩展至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种文学传统进行细致深入考察辨析的学术著作。之所以强调此作并非“高头讲章”,乃是因为尽管整部著作的书写表达特别感性特别平易近人,迹近漂亮精致的美文,但其所应具有的学术深度却丝毫未减。关于此作的源起,孙郁在后记中有着明确的交代:“我在教书之余,陆续用了两年时间写作此书,总算告一段落了。编出目录后,才发现与预期的样子有别,然而,生出来的孩子也只能如此。这本书,是对自己年轻时期的记忆的一次回溯,自然也有内心的寄托在。但要说有什么意义,却有些茫然,自己也理不清的。我只是想通过汪曾祺,来写一群人,沈从文、闻一多、朱自清、浦江清、朱德熙、李健吾、黄裳、黄永玉、赵树理、老舍、邵燕祥、林斤澜、贾平凹、张爱玲……在革命的时代,他们有着挫折的体验,不都那么冲动,还有士大夫的遗传在。这些文人数目不多,在五十年代已经溃不成军,但其余绪却奇迹般保留下来。我们的文化没有被无情的动荡完全摧毁,大概和他们的存在大有关系。”按照孙郁的说法,此作的书写重心有二,一是汪曾祺,二是包括沈从文等十多位作家在内的一个作家群体。但从基本结构上看,汪曾祺的中心位置显然不容忽略。以汪曾祺为圆心人物,不断地从汪曾祺出发而抵达其他作家,然后又从其他作家那里再返回到汪曾祺,乃是构成孙郁这部《革命时代的士大夫》的基本叙事语法。全书共由三十一章组成,依据书写内容,约略可以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类别。一类是结合汪曾祺的人生背景旨在探讨作家为什么会发展成为“革命时代的士大夫”。此类章节主要包括有“一个儒者”“在昆明”“诗人教授”“拍曲”“午门上”“大众之音”“安之若命”“样板戏”“美国之行”。另一类更多地从汪曾祺的文本出发探究他文学写作诸多特质的形成。此类章节主要包括“文道”“革命话语”“乡土气”“人间世”“梨园内”“文人画”“杂学”“聊斋新义”“狂放之舞”“食与色”“墨痕内”。第三类则是在与其他同类作家比较的意义层面上凸显汪曾祺的思想艺术个性。以上所列章节之外的其他章节,所集中探讨的,便是这一方面的问题。但必须强调的一点是,正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无论以上所列的哪一种类别,所围绕的中心话题都是“革命时代的士大夫”。
我们首先来看第一类章节。比如“一个儒者”,在对汪曾祺做出总体定位的同时,更主要是从汪曾祺的家庭出身与其家乡的人文地理特色来探究作家士大夫精神的成因。“汪曾祺谈到自己的家谱多少还是有些自豪的。他的爷爷是清末的‘拔贡,自然有文墨;父亲则是地方的文人,琴棋书画都会一些,士大夫的喜好也带在身上。”到了汪曾祺自己,虽然琴来不了,但笛子却是可以吹一吹的,倘若以笛代琴,那么,说汪曾祺如同他的父亲一样琴棋书画样样来得,也还是能够说得通的。而所谓的“琴棋书画”者,最起码也是士大夫在形式层面上应该具备的特质。然后是家乡的人文地理特色:“汪曾祺的故乡江苏高邮,是个有古风的地方。他在为《高邮风物》写序时,说家乡的文化有两个特点:一是多半和水有关;二是许多景物都有浪漫主义特征。那些神异的传说和建筑、古老的诗文搅在一起,成了他后来创作的底色。他属于典型的江南才子式的人物,故土的历史遗迹,那么强地刻在躯体里。”尽管我们并非简单的文化地理决定论者,但汪曾祺最后的精神定型与其故乡人文地理方面的内在联系却无论如何都不容忽视:“汪曾祺在理论上没有什么天赋,但在审美的感觉里,提供了诸多文化人类学的谈资。许多人类学家感兴趣的存在,从他的文章里都能够找到。而且,庄子和孔子的传统,在那些有趣的文字里也有,只是诗文里的韵致是现代的,受过西洋文明的沐浴。这个交错的现象,在‘五四前后存在过,汪曾祺把它们单纯化了。而我相信,故土的那些经验,也是他无法切割士大夫传统联系的根由。”或许正是源于如此一种家庭出身与故乡特色,汪曾祺注定只能够成为一位革命时代的士大夫:“汪曾祺总体来说是个儒者,马克思主义懂的不多,要说懂,也是皮毛,不足深论。而儒家的不偏不倚、君子忧道不忧贫、敬鬼神而远之等理念,在他的骨髓深处存着,使其在最革命的年代,依然未能忘情其间,真真是处乱世而不改其颜的中行之人。马克思的思想要进入体内,似乎不及孔老夫子那么容易。这也是他在八十年代脱颖而出的原因。复古的热情拯救了小说,他身边的人,很难意识到此点的。”
如同家庭和故乡高邮一样,对汪曾祺未来的精神定型产生着根本影响的,还有他的母校西南联大。能够在战争的背景下坚持办学,并且最终还培养出了很多一流的人才,西南联大的存在,毫无疑问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的一个奇迹。对于西南联大空前成功的原因,曾有亲历者做出过真切的分析和阐释:“学生的素质当然也重要,联大学生水平的确不错,但更重要的还是学术的气氛。‘江山代有才人出,人才永远都有,每个时代,每个国家不会差太多,问题是给不给他以自由发展的条件。我以为,一个所谓好的体制应该是最大限度地允许人的自由。没有求知的自由,没有思想的自由,没有个性的发展,就没有个人的创造力。而个人的独创能力实际上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如果大家都只会念经、背经,开口都说一样的话,那是不可能出任何成果的。当然,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会侵犯到别人,但是在这个范围之内,个人的自由越大越好。”④何兆武所言极是,自由是极重要的一种东西,只有充分保证了自由权利的拥有,方才可能保证个人独创能力的具备。“而个人的独创能力实际上才是真正的第一生产力”。西南联大之所以能够培养出那么多出类拔萃的知识精英,关键原因正在于此。这诸多的知识精英中,汪曾祺自然是不可或缺的一位。汪曾祺的生性本就自由散漫,倘若不是遭逢了西南联大这样一所拥有自由思想传统的大学,假若他的天性遭到了强烈的扭曲,那么,中国文坛最后是否会出现这样一位风致特别的作家,恐怕也还真是一个问题:“我读汪曾祺回忆西南联大的文章,觉得年轻时代的他不是一个好学生,甚至不是个合格的学生。也多亏那时的战乱与校际松散,他得以自由地读书。”更关键的是,汪曾祺之所以能够成为一位革命时代的士大夫式的作家,也与西南联大时期所形成的那样一种精神底色关系密切:“一个人在大学时代有这样的境遇,内心布满古典的记忆也是不足为奇的。西南联大是现代的,也是乡土的。后者的氛围,对青年时期的汪曾祺而言,是诗意的底色。我们有时也能够在其文字里,读到一种昆明微雨的清爽、明快和温润之气,想起来不禁幽思暗涌。”
其次,是第二类也即那些旨在阐明汪曾祺文学写作诸多特质的章节。“文道”关注探讨着汪曾祺最初的那些文学创作:“汪曾祺去世后很久,我才读到他早期的文字。那些都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作品,在风格上完全是现代青年那种唯美的东西。我相信他受到毛姆、纪德的影响,连吴尔芙的影子也是有的。当然,他接触的都是译文体,他从中得到启发,模仿着谈吐,把色彩、韵律变得神秘而无序,文字间是浓厚的现代主义因素。”一方面是现代主义色彩的鲜明具备,另一方面却是对于左翼痕迹的坚决规避,或许与他的社会边缘人位置有关,起步之初的汪曾祺天然地接近于沈从文与废名的那种写作方式:“在汪曾祺早年的几篇文章里,透露出他和废名、沈从文相近的爱好。文字是安静的,即便有焦虑,也是生命内省时的焦虑,那些时髦的观念几乎没有反映。”虽然汪曾祺四十年代的创作还远未成熟,但他的创作之被纳入到沈从文他们的那样一种文学传统之中,却是一开始就已经铸定了的。
研究汪曾祺,他的文学创作与乡土之间的关系,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一篇《受戒》,一篇《大淖记事》,俨然已经是现当代乡土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孙郁在“乡土气”这一章节集中探讨的便是这个问题。虽然有很多作家都在写乡土小说,但要想写出真正优秀的乡土小说来,却殊非易事。但汪曾祺却在这一方面取得了空前的成功:“汪曾祺走进乡土的图景里,不是模仿的文本,而是生命的文本,精神趣味被对象化了。学识和生命体验都在这里,民间有生气的存在历历在目。”通过与沈从文等作家民国年间乡土写作的比较,孙郁颇具说服力地凸显出了汪曾祺乡土小说的特质:“沈从文也写过乡情的美,但没有汪曾祺内在的苦楚和对世俗拒绝时的老辣。汪曾祺其实通世故,故写人的俗气入木三分。可是他点缀江湖的昏暗时又颠覆了昏暗。他的文字里隐隐闪着智性的灯,照着昏暗里的世界,使我们这些在俗气里久泡的人窥见了人性的美,于是眼前清爽了许多,为之击节不已。”“那些描述乡土的文字,渗透着作者缠绵的梦,都很有味。别人写乡土,只有画面和情思,少见学识。他却将明代与民国文人的笔法也移借过来。这大概受到了张岱、周作人的影响。他的老师沈从文描绘乡土时,诗意的成分多,不太言理;汪曾祺则喜欢把素描与谈天也加进来,笔记的成分多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就是汪曾祺这样一位在乡土写作上取得了极大成绩的作家,居然在晚年公开声称自己的作品不属于乡土文学。细究其因,其实与当时刘绍棠对于乡土文学的大声疾呼存在着直接的关系:“那时候刘绍棠在大谈乡土文学,专与年轻的现代派们作对。他所写的乡下生活静谧而有趣,没有冲突,完全沉浸在封闭的环境里自娱。汪曾祺以为这是不好的,乡土文学如果只是对旧文明的礼赞,那与人性的美不仅相去甚远,和今人的追求亦有差异,是不可取的。”既然刘绍棠那样的写作也大张旗鼓地号称乡土文学,那汪曾祺的不屑于和刘绍棠为伍,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与此同时,作为年轻时期曾经接受过现代主义文学滋养的一位作家,汪曾祺实际上也是在通过这样一种特别的方式予以当时那些“年轻的现代派们”积极有力的支持。
乡土之外,对于汪曾祺的文学创作别有见地的理解与阐释,也还见于“文人画”和“杂学”这样的章节之中。既然名之为“文人画”,所集中辨析的,自然就是汪曾祺的字画与文学创作之间的内在关联。“汪曾祺晚年除写小说、随笔外,写字画画是一大乐趣。他的花鸟草虫类的绘画小品,在气韵上和他的随笔、小说类似。”关键在于,“五十年来的小说家里,这样的人很少,他的画与文的存在,似乎和当下的文学没有关系。我们只是在民国以前的作家那里,能够看到类似的景观。”这里,孙郁其实已经敏感地抓住了区别所谓现当代文学的一个重大关节点。表面上在说作家的书法与绘画,实际上却是关系到作家精神气象的阔大抑或还是逼仄的问题。如同汪曾祺这样兼通书画的作家之所以在当代日益稀少,其实对于当代的文学创作产生着负面的制约和影响。关键在于,书画与文学之间,实在是暗通款曲的:“画与文的关系,自古就有人著文笔谈。苏轼、徐渭、陈老莲的遗墨里留下了诸多的感慨。汪曾祺在随笔里多次讲到两者的互动,他自己也受益于此。他关注黄山谷、徐宏道,就有字画间的追索,留意张大千、潘天寿等人,意在摄取内中的养分。他的小说,也像一幅幅画,悠远淡泊。那些关于昆明的回忆文字,在气韵上是像风俗图的。水色、天光、古寨、茶楼,均泡在湿淋淋的记忆里。他用文字画画,以笔墨写诗,如此心绪,我们何能及之?”孙郁之断定汪曾祺是革命时代的士大夫,与他的书画创作亦大有关系:“人们说汪曾祺是士大夫式的人物,可能与他善丹青有关。中国旧式读书人,有此技艺的不可胜数,文人能画,既丰富了绘画,也丰富了诗文,相得益彰。明清的旧式文人,有许多字画诗文都好的,那是环境使然。汪曾祺生活的时代,这样的东西日稀,几乎不见了。在他看来,这是很可惜的事情,也是文学味道越发淡薄的原因之一。”
然后,便是“杂学”。汪曾祺之所以能够超越同侪,很大程度上与他所拥有的“杂学”功夫有关:“他同代的人写文章,都太端着架子,小说像小说,散文像散文,好像被贴了标签。汪曾祺不是这样。他在一定程度上是个杂家,深味文字之趣,精通杂学之道,境界就不同于凡人了。”对于汪曾祺的“杂学”,孙郁的理解是:“晚清后的文人,多通杂学。鲁迅、周作人、郑振铎、阿英等人皆然。五十年代后,大凡文章很妙的,也有类似的特点,如唐弢和黄裳。汪曾祺的杂学,不是研究家的那一套。他缺乏训练,对一些东西的了解也不系统,可以说是蜻蜓点水、浮光掠影。但因为审美的意识含在其间,每每能发现今人会心的妙处,就把古典的杂学激活了。”为了更准确地厘定汪曾祺的杂学对其文学创作的影响,孙郁把他和周氏兄弟进行了比较:“我读这一段话就想起周氏兄弟的爱好,他和这两人尤其是周作人的口味颇为接近。只是他不从学问的角度,而是自趣味入手,自己得到的也是美妙的享受,后来无意间把此也融进了自己的文字中。八十年代,汪曾祺红火的时候,许多人去模仿他,都不太像,原因是不了解其文字后的暗功夫。这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汪曾祺自己也未必注意。我们梳理近代以来读书人的个性,民俗里的杂趣与艺术间的关系太大,不能不注意。”杂学,为什么如此重要呢?孙郁对此也有着自己的思考:“杂学,是精神的代偿,我们可由此知道艺术的深未必是单一的咏叹,往往有杂取种种的提炼。这个现象很值得回味。没有杂识与多维的视野,思想的表达难免过分简单。”正因为杂学对于一位作家是如此重要,所以,那些这一方面的缺失者方才留下了诸多无奈的遗憾:“中国一些作家没有杂学,文字就显得过于简单。比如巴金,是流畅的欧化句式,是青春的写作,优点是没有暮气,缺的是古朴、悠远的乡情与泥土味;茅盾先生是有杂学准备的,可是他把写作和治学分开来,未能深入开掘文字的潜能,只能留下遗憾了。”既然如同巴金和茅盾这样的文学大家也都因为杂学的缺失而留下无奈的遗憾,那就更遑论其他作家了。无论如何,一个有出息的作家,就应该拥有“百科全书”式的各种各样的知识储备,未必精通,但却必须有所了解。只有拥有了这些“百科全书”式的杂学功夫之后,一位写作者方才可能有大的思想艺术精进。这是汪曾祺留给当下时代的作家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
第三类章节,一方面固然是在通过与其他同类作家的比较有力凸显着汪曾祺的思想艺术个性,但在另一方面我们却更可以把它看作是孙郁对于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一种文学传统的发现、概括与评说。对汪曾祺的文学创作影响最大者,当然是他西南联大时期的老师之一沈从文。汪曾祺之所以要报考西南联大,本就与沈从文有着隐隐约约的关联。由此可见,早在那个时候,汪曾祺就已经对小说创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首先是孙郁对于沈从文一种士大夫层面上的基本理解:“沈从文是念着社会这本大书长大的。他的写作没有受到士大夫那些东西的深扰,一切仿佛天籁。”“沈从文的小说弥漫着水气和草木的清香。协调、自然、有趣,对家乡的风貌的描摹,很有韵味。他的好处是没有中士大夫语言的毒,既不是道德主义者,也非西洋文学理念的俘虏。”孙郁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沈从文的写作“没有受到士大夫那些东西的深扰”“没有中士大夫语言的毒”,是因为他的立论前提早已把沈从文界定为了一位具有士大夫精神气质的作家。在此基础上,孙郁认为沈从文主要从三个方面影响了汪曾祺:“欣赏苦难边上的美丽的谣俗是一个因素”,“另一个因素是远离社会核心地带,与政治保持距离”,“还有一个因素很重要,那就是对内心感受的忠诚”。“这三点,是他们恪守的信条。在现代文学史里,也是稀有的存在。汪曾祺从中体验的要比一般人更多、更深刻。”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在怎样的一种层面上来看待、理解沈从文与汪曾祺他们这样一种文学存在呢?“憎恨的文学自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带来的灰色和无情的怨怼,不能说不是一种社会疾病。人被压迫了,自然要反抗,可是若只有反抗而殊乏温情,或者说没有爱意的反抗,也应该说是一种损失。汪曾祺从自己的老师身上学到的,大概是爱意的挥洒、友善的倾诉。这是京派文学的精神,在革命进入极端化的时代,沈从文、汪曾祺的文字所闪烁的那种暖意,日渐稀少,变得越来越珍贵。八十年代他们一起被人推崇,和多年的仇恨文学的气尽不能说没有关系。”革命导致仇恨,而沈从文和汪曾祺他们的文学却在深切地呼唤表达着友善和爱意,孙郁之所以要把他们归类为革命时代的士大夫,这显然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原因所在。
谈论汪曾祺,他与以周作人为核心的那个苦雨斋知识群体之间的内在精神关联无论如何都不容小觑。对此,孙郁自然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汪曾祺的文字无论从哪个层面讲,和废名都相去甚远。但他儒雅的、平民的眼光,和废名那些人有深切的关联。‘五四高潮过后,文学的社会功用被渐渐放大,独自内省、深入个体盘诘的语体日稀。艺术是要向陌生的领域挺进的,可那时及后来的文学主流,却向无趣的领域延伸。汪曾祺和他的老师沈从文都不喜欢过分载道的文字,趣味与心性的温润的表达,对他们而言意义是重大的。其实细细分析,在思想和审美的姿态上,以周作人为首的‘苦雨斋作者群的写作,是汪曾祺意识的源头之一。汪曾祺经历了‘文革之后,猛然意识到,回到周作人和废名当年的写作状态,是今人的选择之一。在面对传统的时候,他觉得取神与得意,自成一家风格,是重要的事情。”孙郁终于追溯到周作人和他的苦雨斋了。周作人是中国新文学最重要的草创者与开启者之一,由于受到中国社会历史演化发展进程根本制约的缘故,以周作人为其源起的这一更多地传承着中国思想文化传统的一脉,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上始终处于被强力抑制的状态之中。虽然在最初的时候,周作人也大力提倡过为人生的文学,但很快地他就回归到了以个人主义为其坚定本位的文学立场上。细察中国现当代文学的演变过程,你就不难发现,无论是此后的“苦雨斋”文人群落的聚集,抑或还是所谓京派文学的形成,其背后所隐隐约约晃动着的,实际上都是周作人的影子。循此脉络一路下来,连带上1949年之后的黄裳、孙犁、赵树理、老舍、林斤澜,一直到现在依然处于写作高峰期的贾平凹,孙郁在他的这部《革命时代的士大夫》中,以汪曾祺为圆心,所勾勒出的,也正是一种虽然未曾大红大紫地鼓噪一时,但实际上却也一直没有完全中断的文学传统。对于这样的一种文学传统,孙郁名之为“士大夫”。因是之故,这“士大夫”三个字,就既是对于汪曾祺这一作家个体的精神定位,更是对于一种漫延存在长达百年之久的一种文学传统的理解、概括与命名。对于孙郁的这种理解与定位,我个人觉得是非常恰当的。
近期内值得引起注意的另一部中篇小说,是须一瓜的《老闺蜜》(载《收获》杂志2014年第2期)。作为小说中心人物的,是高老太婆与林老太婆这两位年已七旬的女性。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老闺蜜”,原因当在于此。须一瓜能够把这样两位年已七旬的“老闺蜜”本来没有什么故事的小说写得风生水起引人入胜,所见出的,正是作家一种特出的艺术构型与表现能力。那么,这两位女性的来历究竟如何呢?“干部家庭出身的高老太婆,虽然从小到大都不漂亮不苗条,但从来都是很骄傲的人,虽然她也不会读书,除了大嗓门,除了鲁莽大方,没有什么过人之处,但是,她就是很神气。”心性一向颇高的高老太婆,后来嫁给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干部家庭的孩子,吵吵闹闹地过了一辈子。老公去世后,高老太婆一个人孤身生活。一个七旬老太婆,却住在五楼不断地被迫上上下下,其中难言的苦楚自然可想而知:“高老太婆没地方走,虽然儿子女儿都住电梯房,虽然高老太婆最需要电梯,但高老太婆没地方走。”须一瓜只用简简单单的几句话,便道出了高老太婆的内心隐痛。林老太婆出身于一个普通市民家庭,因为美貌,“嫁给了一个城东九市王汉哥,也就是第九菜市场那边的一霸。”没想到,后来赶上严打,九市王被发配到新疆并死在了那边。“同年,他们那个长得比女孩还美貌的十一岁的男孩子,莫名其妙死在河里。所以,林老太婆也算命苦。”同样是孤身生活的林老太婆,虽然有一个叫苏景贵的男人想和她领证在一起生活,但却因为苏景贵子女的反对,而未能如愿。“两个女人,从年轻到老,就经常诉说她俩以外的、所有人的坏话,包括国家领导人、包括张丽芳。”“两个小闺蜜就这样互相精神按摩地厮混到了老闺蜜。”成为老闺蜜之后,她们俩聚在一起的时候,就更是要不由自主地发泄自己对于社会和他人的种种不满。人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这两位“老闺蜜”在一起,虽则只有两个女人,却也往往能够凑成一台热热闹闹的戏。不过这一次,两个“老闺蜜”之所以要聚在红茶餐厅,却是因为第三位女人的缘故。这个女人不是别人,正是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张丽芳。张丽芳是她们俩的同学,上学时经常和她们在一块玩。现在的张丽芳,有儿子孙子在新加坡,“张丽芳去新加坡陪儿子孙子,两年三年一个来回”。这一次,刚刚从新加坡回来的张丽芳,主动提出要聚一聚,“说给她们俩带了礼物”。恰好赶上俩“老闺蜜”约会的日子,于是,她们便相约要在红茶餐厅见面。但不知道什么原因,虽然俩“老闺蜜”早早就赶到了红茶餐厅,张丽芳却未能如期赴约,自始至终都没有露面。倘若从小说艺术的角度来说,张丽芳的存在,其实只是为俩“老闺蜜”的聚头提供了一个契机而已。须一瓜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借助于这个类似于“等待戈多”式的莫须有情节设计,巧妙地展开了对于高老太婆与林老太婆这两位年老女性生存与精神状态的艺术状写。
谁也料想不到,由张丽芳而引起的高老太婆和林老太婆两位“老闺蜜”的一场聚会,最终的走向,居然会是她们俩被带进了“出事辖区的小天青派出所”。好端端地,两位七旬“老闺蜜”为什么会被带到派出所呢?却原来,就在两位“老闺蜜”因为久等张丽芳不至而满腹怨气,而不断地与红茶餐厅的服务生发生不愉快碰撞的过程中,红茶餐厅外边世贸中心九楼的美食城霓虹灯广告牌上,“一个穿蓝钢笔水颜色旧外套的男人站在上面”,摆出了一副要跳楼自杀的姿态。有人要高调自杀,自然会引来公众的围观与警方的介入。公众要看的是新奇,而警方则试图阻止事态的发展。然而,尽管这个男人早早摆出了自杀的样子,但一直到小说结束都没有跳下来。这样一场不断被拖延的自杀场景,引发的是围观者越来越强烈的不满:“没想到等了快一个小时,那个男人还是没有跳……很多围观的人发现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折损了太多的期待,所以,对他只扔外套不扔自己都有点生气了。有一些人走掉了,又有新的人加入。一直不走的人,就是那些很执拗地要看到结果、又没有什么事干的人。”虽然小说没有交代男人自杀的原因,但一个人好好地就要自杀,肯定是因为遭遇到了不平之事。围观者不仅缺少必要的同情心,反而对之冷嘲热讽,一副唯恐天下不乱的样子。须一瓜对于围观者所进行的这种描写,的确可以让我们联想到鲁迅先生的《示众》,想起先生对于“看客心理”的尖锐揭示与批判。从鲁迅时代到当下时代,已经有多少年过去了,但中国人一种根深蒂固的“看客心理”却愈演愈烈,甚至弥漫到了更大的范围之中去,细细想来,不由得要让人悲从中来。令人倍感惊诧处在于,就连高老太婆与林老太婆这两位年已七旬的“老闺蜜”,到最后,居然也莫名其妙地混迹到了这些围观起哄者当中。明眼人即不难看出,两位“老闺蜜”之所以会介入到男人跳楼事件之中,实际上正是她们多年来的生活积怨,以及这一天在路上和红茶餐厅的一系列遭遇,当然也包括对于张丽芳的久候不至,所有这些因素综合在一起总爆发的结果。正因为以上的一系列原因,再加上周围气氛影响感染的缘故,两位走出红茶餐厅之后的“老闺蜜”方才会特别失态以至于不管不顾地大喊大叫。因为她们的大喊大叫引起了警方的高度关注,所以最后被带进派出所,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放眼当下时代的中国,由于一个威权资本主义社会毒素实质上的存在,不公平的贫富悬殊越来越严重。那个无名男人的自杀,显然与此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中国也正在日益进入一个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生存与精神状态,已然成为一个无法被忽视的重要问题。须一瓜的《老闺蜜》能够通过两个看起来并不令人喜欢的老年女性的故事,对于如此严重的社会现实有所发现并对之做出深入的思考,其思想艺术价值自然不容小觑。
王小妮的短篇小说集《1966年》(东方出版社2014年1月版)无论如何都不容忽略。王小妮是一位有代表性的“朦胧诗”诗人,其诗歌成就的突出,自然毋庸置疑。最近几年来,她又涉足散文写作,以《上课记》而名噪一时。但谁知,在诗歌和散文这两种文体之外,她居然还会从事于小说创作。不过,具体到小说创作,《1966年》却不是我第一次见到王小妮的小说作品,早在几年前,我就曾经阅读过她的一部以知青生活为表现对象的长篇小说《方圆四十里》。在当时,王小妮出色的小说写作能力就给我留下过深刻的印象。这一次《1966年》的出版,可以被看作是王小妮出色小说写作能力的再度证明。书名为“1966年”,作者所描写叙述的,自然是“文革”初起那一年发生的故事。对此,王小妮在“前言”中有着明确的交代:“收在《1966年》里的11个短篇,是有关这一年的系列小说,写于1998—1999年间,这是第一次结集出版。”“那一年我11岁,看见很多,听见很多。不知道父母去了什么地方。怕院外木栅栏上的大字报,准备把茉莉花瓣晒成茶叶,一听到喇叭声口号声,就跑到街上去看敲鼓,看演讲,看游街,看批斗,好像生活本来就应该是这样的。”“这11段故事,写的是那一年里一座北方城市中最普遍的人们,写了记忆中1966年特有的气味、声响、色彩,和不同人的心理。”为什么呢?因为“普通人的感受,最不可以被忽略和轻视。任何真实确切的感受,永远是纯个人的,无可替代的和最珍贵的,是可能贯穿影响每一条短促生命的”。惟其如此,所以王小妮“希望这11段故事能留记那一年人世间的最末梢,并依此握有穿越时光的力量”。忍不住要抄下王小妮的这些文字,是因为这些具有极好品质的文字,很有穿透力,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我们进入并理解她的这个书写“文革”的短篇小说集。这里,有两点值得特别注意。一是小说的写作与出版之间的时间差。倘若王小妮所说属实,那么,小说写作和出版的时间差,就长达15年之久。王小妮这一方面所表现出的冷静沉着,与当下时代大多数作家的急不可耐,显然形成了极有趣的对照。同时,这些作品在完成15年后方才正式出版,而且出版后还引起了业界的高度关注,其实说明王小妮的作品已然接受了15年时间的残酷淘洗与检验。
二是王小妮对于当时只有11岁的自己那样一种生存状况所进行的生动真切描述。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说明尽管11个短篇小说讲述着不同的故事,但在这些故事背后,我们却总是能够感觉到有一种童年视角的存在。归根到底,王小妮11岁时的一种真切生存体验,构成了这部短篇小说集的精神底色。说到“文革”,虽然名为“文化大革命”,实则却是在“大革文化命”。对于文化(文明)的毁灭与对于人性的戕害,可以说是“文革”不容开脱的根本罪状所在。而这,也正是王小妮这11个短篇小说集中书写的基本方向。比如首篇《普希金在锅炉里》,讲述的显然就是一个文化(文明)被销毁的故事。一个普通家庭,除了父母之外,还有四个孩子。眼看着寒冷的冬天已经来临,一家人需要烧锅炉来取暖。以往,都是单位派人来给他们烧锅炉,到了1966年,形势急剧变化之后,父亲建议他们家应该自己想方设法学会烧锅炉。没想到,居然有一个年仅21岁的小伙子,主动跑上门来要帮他们家烧锅炉。实际上,小伙子的主动背后竟然潜藏着一个小小的“阴谋”。亏得那个12岁的女孩敏感,很快就在小伙子故意遗落的蓝色书包中发现了一本书,并在其中读到了一些非常烫人的句子:“啊!这就是我曾爱过的人,╱我火热的心曾为她那么紧张。╱你的气息有怎么样的火焰,╱殷殷的目光怀着多少情意。”异常惊讶的女孩,把书拿给父母看,方才知道这居然是一本普希金的诗集(尽管女孩并不知道普希金是谁)。却原来,这本普希金诗集所维系着的是小伙子和一个苏联姑娘之间一段美好的感情联系。因为他们学校与一所苏联中学结为友谊学校,“烧锅炉的年轻人有了这个苏联姑娘的照片和她的五封来信。后来,双方没有再联系,信和照片一直保存在他的硬皮笔记本里。”到了1966年,正因为不知道该把这本普希金如何处理,小伙子才把它以这种形式“转嫁”给了小说中的这家人。这家人自然也不敢把这本诗集保留下来。怎么办呢?最后的处置方式,就是把这一本连同他们家自己藏着的另外一本普希金,一块儿在锅炉中付之一炬:“这回,是自己的书,燃烧速度比刚才快了许多,炉火已经燃起来了,这本书刚进炉膛,只有很短的一小会儿,它坚持保留着一本书的现状。”很显然,小说中的普希金只应该被看作是文化(文明)的一种象征,它的被销毁,就意味着文化(文明)的被毁灭。与此同时,女孩一家人与那个小伙子内心中无法掩藏的那样一种惊惧心理,均在小说中得到了令人印象深刻的艺术表现。
再比如《在烟囱上》一篇,写的是相依为命的母子俩在1966年的故事。这一年,母亲30岁,因为是一个被中国人收留的日本人的孩子,因为这样一种特别的身份,她在1966年自然在劫难逃。此种在劫难逃表现形式有二,一是她总是要出门去被迫接受各种不堪的折磨,她的突然戴上帽子这一细节,所透露出的便是这一方面的确切信息:“母亲的脸可怕极了,男孩没见过母亲是这个样子,还戴着个男式的帽子,她是没有头发了?”二是不仅他们家开了两年的小人书店被迫关张,而且男孩也一直被母亲反锁在家里,不允许随便出门。这其中,一个无论如何都不能被忽略的细节,就是藏在盒子里的那些个珍贵的邮票。大约是考虑到自己丈夫留下来的那些邮票倘若被发现将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的缘故,母亲突然想起来要去销毁那些邮票。没承想这些邮票早已经被男孩子发现并且已然做过“手脚”。做什么“手脚”呢?却原来,由于被关在家里过于孤独寂寞的缘故,男孩一天到晚在家里折腾搜寻,结果就发现了铁盒里的邮票。懵懂无知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是邮票:“男孩把它们都翻出来,一张张看邮票上的图画,他喜欢图画,可是很不喜欢那些齿孔。所以,他忙了好几天,用剪刀剪掉了邮票的齿孔,这工作需要细心,男孩像一只冬眠的青蛙,趴在地上剪哦剪。”男孩对邮票大动“手脚”的结果,自然就是邮票无意之间的被毁灭。邮票是文化(文明)的象征,尽管从表面上看,邮票的被销毁是懵懂无知的男孩所为,但不容忽略的是,男孩的行为,乃是因为运动的发生而无端被关之后的一种极端行为。从这个角度看,作为文化(文明)象征的邮票的被毁灭,就显然是拜1966年“文革”所赐的结果。通过如此一种情节设定,王小妮要传达的,依然是对于“文革”的批判否定与真切反思。
最后我们要提及的,是张惠雯的短篇小说《岁暮》(载《收获》杂志2014年第2期)。如果说王小妮《1966年》中的那些短篇小说,以其突出的留白艺术方式能够让我们联想到海明威的小说,联想到他影响颇大的冰山理论,那么,张惠雯的《岁暮》很显然就是一篇笔法极其细腻的现代心理小说。作家对于人物复杂心理状态那样一种惟妙惟肖的到位描写,的确很容易就可以让我们联想到杜甫的名句“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能够在不动声色之间把人物内心深处那样一种可谓是汹涌澎湃的内心波动呈现在读者面前,乃是张惠雯《岁暮》最根本的艺术特色所在。小说女主人公是一位居住在美国加尔维斯顿港的华人,丈夫已经去世的“她一个人住在丈夫留给她的那栋房子里”。依照惯例,她每年和自己的一些华人朋友相聚在一起度过新年夜。因为小说故事就发生在一个新年夜里,所以标题就叫“岁暮”。这一年的聚会,除了以往的那些熟客外,还增加了一个客人,那就是女主人公的一位年轻漂亮的侄女婷婷。因为婷婷的介入,更因为婷婷与女主人公的男友李医生之间的一系列暧昧言语和举动,她的精神世界无以自控地陷入到了严重失衡的状态之中。她之所以力阻婷婷和李医生一起去海滩上看烟花,正是这种难言的失衡心态作祟的缘故。因为通篇采用的都是女主人公的视角,所以,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是对于聚会场景的叙述的字里行间,所渗透着的,实际上都是她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嫉妒心理:“慢慢地,透过那层在客厅里漂浮移动着的幻象,她看见花园里蜡烛形状的矮灯发出铜黄色的光,那些凋零的或是仍活着的植物就在幽暗中浮现出它们那一团团暗影般的轮廓。她实在听不下去这些话,她难以忍受这种沉闷而又油腻腻的、等死一般的生活!她想走出去,在黑暗里有某种富有深意、神秘而快乐的东西。她嫉妒那两个人……”
那么,女主人公的感情心态为什么会严重失衡呢?关键原因还在于她与李医生之间长期的一种微妙情感联系:“只有一个人,只有一个人会在周末想起她,会在这个各家享受各家欢乐的时候给她打个电话,因为他并没有什么必须要尽的家庭的义务。他每星期六晚上给她打一个小时左右的电话,他在电话里听起来总是温和、快快乐乐,有时还充满机趣。她知道他想让她高兴起来,因此他自己就不得不先高兴起来。”但尽管这样,女主人公却依然对李医生有着很大的保留,即使是在丈夫已经去世之后,她的姿态也一直如此:“她因为自己如今成为孀妇,反而更加谨慎、克制,唯恐任何不恰当的言行会让自己显得轻浮。”有了这种出于情感和面子的顾虑,她自然就会本能地把自己的真实情感世界紧紧地包裹起来。就这样,女主人公一直处于某种情感的矛盾状态之中。她之所以会对婷婷和李医生心生嫉妒,根本原因显然在此。对于她的这种矛盾心态,在婷婷离开之后,李医生有着一针见血的犀利洞穿:“我难道没有对你说过吗?我要你嫁给我,我说我也会让你过得好。算了,都是些废话、傻话……我离开加尔维斯顿的时候,以为再也不会回来。那两年,我过的是什么日子?我还以为你会找我,我每天等着……你没有找我。你喜欢一个男人围着你转,你要他只想着你。可对你来说,他什么都不算。你自己说走就可以走!”看似一种矛盾心态,实则隐于其后的,却是一种情感的冷漠与自私。能够在一个短篇小说中,把这样一种颇为复杂微妙的情感心理状态淋漓尽致地凸显出来,正是张惠雯《岁暮》不容忽视的根本思想艺术价值之所在。
(本文系“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13&ZD122世界性与本土性交汇:莫言文学道路与中国文学的变革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王春林《繁荣中的沉潜与拓展》,载《文艺争鸣》2006年第5期。
②王春林《乡村女性的精神谱系之一种》,见王春林《多声部的文学交响》,北岳文艺出版社2012年8月版。
③张志忠《谁为当下的文学声辩》,载《文艺评论》2013年第9期。
④何兆武口述、文靖撰写《上学记》,第97—98页,三联书店2006年8月版。
责任编辑 李秀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