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媒体的过度解读

2014-07-21 11:34周培源
新闻世界 2014年5期
关键词:新闻价值社会责任

周培源

【摘 要】媒体对个案的追逐已经造成了较为明显的负面影响。个案往往不具备普遍代表性,而对个案的过分解读有悖媒体的社会责任,更容易引发又一轮的媒体示范效应。本文从新闻实务操作、新闻价值扭曲和新闻存在的哲学基础解析了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并从“新闻三态”和认知、符号化以及传播的流程给出建议。

【关键词】新闻价值 社会责任 示范效应

近来因为传播渠道和传播方式的变化,新闻舆论的影响力呈现裂变式的增长,往往能够形成网络舆论风暴,对现实产生重要的影响。面对这样巨大的舆论影响力,新闻工作者必须高度警惕,只有担起社会责任,正确研判舆论走势,才能防止被舆论所误导。这其中,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对个案的过度关注,导致媒体塑造的拟态环境与现实环境不符,让错误的舆论和片面的舆情占了上风,产生负面的社会影响。

一、对个案过度解读的批评

1、个案往往不具备代表性

西方对于新闻有一个经典的定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纽约太阳报”的编辑主任约翰·伯加特有句名言:“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①这种新闻把关标准指导下的新闻实践很容易让一些看似新奇事物成为大众新闻消费的对象,但我们能够说这些奇异的事件是生活的常态吗?

比如我们每到年关总会碰到诸如有人丢钱有人捡钱的新闻,有些新闻报道称农民工丢钱遭到哄抢,辛苦一年血汗钱几乎被抢光。这些新闻一经报道,很容易引起轩然大波,甚至有的媒体也被读者情绪干扰,或者为了迎合受众心理进行评论解析,动辄上升到社会信任、国民素质、教育水平、制度缺失等层面,这就属于过度解读了。我们能够看到很多丢钱遭到“哄抢”的事件经过报道后失主不仅找回了丢失的钱物,还有的个案中失主收到的钱款比丢失的还多;另外通过百度搜索简单搜索“丢钱归还”的结果就高达近200万条。虽然不是很科学严谨的调查数据,但至少可以说明,丢了钱,不是只有哄抢的情况,还有拾金不昧的情况。过分关注极端个案,就难以让受众感触真实的社会脉搏。

2、过度解读与媒体社会责任格格不入

我们说,新闻就是对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传统的硬新闻也许在现代的传媒行业竞争中受到冲击,但新闻真实、客观的基本要素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应该得到尊重、遵守。上面提到的普通个案上纲上线,为了迎合舆论而成为偏颇的舆情的助推器,显然有悖媒体的社会责任。拉斯韦尔在《传播在社会中的机构与功能》中提出了传播的三个社会功能,包括:监测环境、协调社会和传递遗产。②赖特增加了第四个功能,即娱乐功能。如果从最原始的三功能上看,我们对于个案的过分解读,不仅会提供错误的虚拟环境,无法让受众通过间接经验获知真实社会环境,还会通过给予偏颇的解读破坏社会的凝聚力,使得很多优秀的文化无法弘扬。强调媒体的社会责任不是一味压制媒体的自由,自由与责任并非完全对立,恰恰相反,两者相互依存。只有敢于承担责任,赢得广大读者的信任,才能拥有更强的话语权。

3、过度解读容易引发示范效应

过度关注个案容易引发负面情绪泛滥,对于一些敏感事件的渲染则易引发示范效应,这在近些年的热点舆情案例中屡有发生。

中国新闻出版报曾有文章追问媒体“示范效应”:从3月23日发生在福建南平的血案,到5月12日发生在陕西南郑的校园血案,短短两个月内,我国已连续发生了6起校园血案。……惊人相似的血案频发,是否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带来“示范效应”?③新浪网总编辑的陈彤也多次公开表示,媒体对某些暴力事件(比如恶性凶杀)的报道应该保持克制,避免渲染。《传媒》杂志一期的卷首语更是指出:应慎用媒体的放大作用,媒体对校园血案的及时报道本没有错,但客观上对作案细节的逼真描述,虽然满足了人们的知情权,但某种意义上等于同时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可能让极个别具有反社会人格的人深受“启发”,进而模仿并疯狂报复社会。④

当然会有人反驳,如果不报道,就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报道了则又引起媒介伦理的质疑,那么媒体从业者应当何去何从?要回答这个问题,恐怕首先要从对个案追逐的原因谈起。

二、媒体追逐个案的原因

对个案的过分关注的现象由来已久,显然并非是孤立个案,必定会有一定社会环境的支持,因此,接下来笔者拟从行业竞争现状、新闻价值论说和新闻产生的哲学背景三个层面进行分析。

1、行业竞争让过度报道成为“潜规则”

传统的新闻呈现方式看中事实类信息的陈述,但这种以中立和客观主打的硬新闻在激烈的媒体竞争中劣势渐显,于是不少媒体从业者开始“讲故事”。当然,“讲故事”并没有不好,通过一种受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将想要表达的信息传达出来,某种程度上是对传统新闻的发展延伸。但是“讲故事”的极端情况就是过度渲染,捏造细节,对前因后果进行主观臆测,通过追求刺激的情节来吸引受众注意力,这就是本文要批判的情况了。

如果说“讲故事”是想通过改变话语方式来提升媒体自身的竞争力,那么如果所有的媒体都通过夸大其词、过渡渲染来相互竞争,那么这种集体的行为也是对整个新闻行业的戕害。霍布斯曾经描述过一种在自然状态下的竞争,即“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这种情况下对整个共同体有害无益,将之运用到媒体竞争中也是一样。因而,个体的理性超过了集体的理性,当逾矩成为常态,那么规矩也就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2、新闻价值的偏离加剧了过度报道的倾向

我们传统上认为的新闻价值,一般来说包括时效性、重要性、显著性、接近性以及趣味性等几个属性。不少新闻从业者通过打新闻价值的擦边球,刻意选择那些极端反常的、骇人听闻的事实进行报道,这就是新闻从业者本身的素质问题了。

3、新闻产生的哲学基础是这一现象的本原

陈作平教授曾经指出,认识新闻需要认清一些矛盾,其中之一就是客观世界的平淡无奇与新闻世界的求新求异之间的矛盾。⑤新闻来源于生活,新闻是对事实的选择,而新闻世界的运行标准和客观世界不一样,就总体而言,前者求新求异,后者平淡无奇。媒体人的工作就是从平淡无奇中发现新鲜的事情,通过传播使其成为新闻。对于一些新闻价值要素齐全、特征明显的事实来说,成为新闻并非难事,比方很多媒介事件,本身新闻价值极高,甚至与之相关的伴生现象都能够成为媒体人关注的焦点;但更多的事实可能新闻价值本身相对匮乏,传统方式很难挖掘出显著的新意,于是“发现”新闻成为媒体人的主要工作。如果在事实向新闻转化的过程中不能遵循基本的规范和准则,那么上述的现象就会产生,成为漂浮在新闻行业上空的一朵难以消除的乌云。endprint

三、如何避免对个案的过度关注

面对上述的现象和剖析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媒体社会责任的培养。

其实,客观主义所讲的“完全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规律的事实”并不存在,任何事实都是意识化了的事实,也即任何有意义的事实都是人们理解了的事实,而任何被人们理解了的事实又都是被人们“翻译”了的事实。这对新闻从业者认识并传播新闻尤其适用。

我们基本能够从中简化出一个新闻传播的流程:即事实本源——认知为意识——符号化为作品——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整个流程都深刻体现出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

1、对事实世界的认知

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事实世界和新闻事实世界,这是宏观上对事实世界的把握;其次,对认知对象的选择上,就涉及到我们对新闻价值的不同看法;从认知角度上看,不同从业者本身的素养、政治素质、社会环境都会影响到对一个事件的认知;最后从认知能力的提升上看,如何认识事实之间的差异性、关联性,做一个负责的新闻人非常重要。

2、认知后的符号化

当一个客观事件被我们认知后,新闻从业者需要做一个符号化的工作,即成为我们的新闻作品。这就涉及到对叙事角度的选择,用不同框架解释同一事件可以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再者,如何调和新闻实践中的现实矛盾,即客观世界的平淡无奇和新闻世界的求新求异也是重要课题;最后是考察行为动机,即归根结底我们报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事件的更好解决。

3、新闻作品的传播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曾说: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一头担着对事实的认知,一头担着对认知的传播”。因此,新闻作品的传播策略、传播手段不同,差别非常大。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提出新闻传播要“尊重规律”、“把握规律性”、“按照规律办事”。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新闻传媒作为一种系统的、交互的传播行为,还承担着教育民众,也即大众的社会化的任务,这一切都是社会国家赋予我们媒体人的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①任稚犀,《“人咬狗”及反常事物的新闻性》[J].《新闻与写作》,1998(10):36-37

②[美]哈罗德·拉斯韦尔 著,何道宽 译:《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3

③刘璐、左亚娟,《“校园暴力”事件相关评论辨析》[J].《新闻窗》,2010(6):80-81

④辰目,《慎用媒体的放大作用》[J].《传媒》,2010(4)

⑤陈作平:《新闻报道新思路——新闻报道认识论原理及应用》[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⑥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endprint

三、如何避免对个案的过度关注

面对上述的现象和剖析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媒体社会责任的培养。

其实,客观主义所讲的“完全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规律的事实”并不存在,任何事实都是意识化了的事实,也即任何有意义的事实都是人们理解了的事实,而任何被人们理解了的事实又都是被人们“翻译”了的事实。这对新闻从业者认识并传播新闻尤其适用。

我们基本能够从中简化出一个新闻传播的流程:即事实本源——认知为意识——符号化为作品——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整个流程都深刻体现出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

1、对事实世界的认知

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事实世界和新闻事实世界,这是宏观上对事实世界的把握;其次,对认知对象的选择上,就涉及到我们对新闻价值的不同看法;从认知角度上看,不同从业者本身的素养、政治素质、社会环境都会影响到对一个事件的认知;最后从认知能力的提升上看,如何认识事实之间的差异性、关联性,做一个负责的新闻人非常重要。

2、认知后的符号化

当一个客观事件被我们认知后,新闻从业者需要做一个符号化的工作,即成为我们的新闻作品。这就涉及到对叙事角度的选择,用不同框架解释同一事件可以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再者,如何调和新闻实践中的现实矛盾,即客观世界的平淡无奇和新闻世界的求新求异也是重要课题;最后是考察行为动机,即归根结底我们报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事件的更好解决。

3、新闻作品的传播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曾说: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一头担着对事实的认知,一头担着对认知的传播”。因此,新闻作品的传播策略、传播手段不同,差别非常大。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提出新闻传播要“尊重规律”、“把握规律性”、“按照规律办事”。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新闻传媒作为一种系统的、交互的传播行为,还承担着教育民众,也即大众的社会化的任务,这一切都是社会国家赋予我们媒体人的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①任稚犀,《“人咬狗”及反常事物的新闻性》[J].《新闻与写作》,1998(10):36-37

②[美]哈罗德·拉斯韦尔 著,何道宽 译:《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3

③刘璐、左亚娟,《“校园暴力”事件相关评论辨析》[J].《新闻窗》,2010(6):80-81

④辰目,《慎用媒体的放大作用》[J].《传媒》,2010(4)

⑤陈作平:《新闻报道新思路——新闻报道认识论原理及应用》[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⑥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责编:周蕾endprint

三、如何避免对个案的过度关注

面对上述的现象和剖析原因,笔者认为关键在于媒体社会责任的培养。

其实,客观主义所讲的“完全独立于人的意识的规律的事实”并不存在,任何事实都是意识化了的事实,也即任何有意义的事实都是人们理解了的事实,而任何被人们理解了的事实又都是被人们“翻译”了的事实。这对新闻从业者认识并传播新闻尤其适用。

我们基本能够从中简化出一个新闻传播的流程:即事实本源——认知为意识——符号化为作品——进行新闻传播活动,整个流程都深刻体现出社会责任的重要作用。

1、对事实世界的认知

我们首先需要认识到两个不同的世界,即事实世界和新闻事实世界,这是宏观上对事实世界的把握;其次,对认知对象的选择上,就涉及到我们对新闻价值的不同看法;从认知角度上看,不同从业者本身的素养、政治素质、社会环境都会影响到对一个事件的认知;最后从认知能力的提升上看,如何认识事实之间的差异性、关联性,做一个负责的新闻人非常重要。

2、认知后的符号化

当一个客观事件被我们认知后,新闻从业者需要做一个符号化的工作,即成为我们的新闻作品。这就涉及到对叙事角度的选择,用不同框架解释同一事件可以带来完全不同的结果;再者,如何调和新闻实践中的现实矛盾,即客观世界的平淡无奇和新闻世界的求新求异也是重要课题;最后是考察行为动机,即归根结底我们报道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事件的更好解决。

3、新闻作品的传播

中国记协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翟惠生曾说:新闻工作者的工作“一头担着对事实的认知,一头担着对认知的传播”。因此,新闻作品的传播策略、传播手段不同,差别非常大。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也多次提出新闻传播要“尊重规律”、“把握规律性”、“按照规律办事”。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新闻传媒作为一种系统的、交互的传播行为,还承担着教育民众,也即大众的社会化的任务,这一切都是社会国家赋予我们媒体人的重要职责。□

参考文献

①任稚犀,《“人咬狗”及反常事物的新闻性》[J].《新闻与写作》,1998(10):36-37

②[美]哈罗德·拉斯韦尔 著,何道宽 译:《社会传播的结构与功能》[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13

③刘璐、左亚娟,《“校园暴力”事件相关评论辨析》[J].《新闻窗》,2010(6):80-81

④辰目,《慎用媒体的放大作用》[J].《传媒》,2010(4)

⑤陈作平:《新闻报道新思路——新闻报道认识论原理及应用》[M].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

⑥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作者: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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