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官司,中国怎么打?

2014-07-16 08:26海天
华声 2014年12期
关键词:海洋法仲裁庭争端

海天

中国外交部4日重申:不接受、不参与菲律宾提起的有关南海仲裁的立场没有改变。此前国际仲裁法庭曾要求中国在12月15日前对菲提出的起诉作出抗辩,而近期越南也数度宣称要将南海问题诉诸国际,中国在南海正面临“法律围堵”的困局。面对领土争端的新局面,战略上的藐视可以一句“不理它”带过,但在具体战术上,中国必须重视对手的想法和行为,以坚决、巧妙的行动去化解它。

“国际法庭”并非司法机构

很多人以为新闻里说到的国际法庭就是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法院(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实际上完全是两码事。这里的“国际法庭”全称是国际仲裁法庭,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来任命成员的仲裁机构。仲裁法庭并非司法机构,成员不固定,法庭适用法律的情况相对要灵活一些,除了适用当事方指定的法律,有时还本着公允及善良等一般法律原则办案。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机制规定了解决争端的四种可供选择的办法,其中包括有国际法院、国际海洋法法庭、一个按照《公约》附件七组建的仲裁庭,以及一个按照《公约》附件八组建的特别仲裁庭。缔约国可自由选择这些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但前提是争议双方能够就仲裁方式达成一致。如果各方没有共识,那么只能按照附件七将争端提交仲裁。

由于菲律宾提交的仲裁请求是单方面的,因此国际海洋法法庭只能依据附件七的规定,成立一个5人仲裁小组接受仲裁请求。根据菲律宾诉中国的先例,如果越南在将来就南海争议诉诸国际仲裁,应当也会由国际海洋法法庭依据《公约》附件七组建仲裁庭接受仲裁请求。

允许缔约国对某些条款做出保留,是很多多边国际条约为了通过和生效时争取足够多国家支持而采取的一项技术性措施。中国在2006年8月25日,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规定,向联合国秘书长提交书面声明,表示“对于《公约》第298条第1款(a)、(b)和(c)项所述的任何争端(即涉及海洋划界、领土争端、军事活动等争端),中国政府不接受《公约》第15部分第2节规定的任何国际司法或仲裁管辖。”有了这项法律认可的声明,没有任何国家可以强迫中国必须出庭应诉。这与是否尊重国际法制扯不上关系。

菲律宾的“官司”能打赢吗

如果仲裁法庭不存在管辖权障碍的话,它极有可能支持菲律宾的一项或多项主张。其中菲方提出的“中国在黄岩岛占领的仅仅是岩礁”、“中国在九段线内的水下设施是非法的”两项主张最有可能获得支持。

其原因在于:仲裁庭一旦认定自己对案件有管辖权,就意味着大多数成员对菲方的一项或多项主张的合理性有了共识,其次,上列的菲方两项主张技术性较强,按照现行海洋法相关条文,易于依靠现代科技在表层面上确定。

国内媒体的报道中,采访的许多专家学者都说,菲律宾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仲裁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也的确是这样的,比起国际法院来说,仲裁机构更为灵活,但是也不可能强制去实施。在菲律宾一案中,虽然国际海洋法法庭成立了仲裁庭,但是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判断仲裁庭对本案究竟有没有管辖权。基于以下三点原因,仲裁庭几乎不可能对这样的案件进行有效的受理和仲裁:1、中方早已声明对此类争端不接受仲裁程序;2、其他的国际协商机制并没有完全失效;3、争端核心问题产生于《公约》生效前。

1月23日,就在菲律宾仲裁声明提交第二天,即有媒体推测,即使仲裁法庭做出对中国不利裁定,北京也会选择不理睬该裁定的做法。即使是菲律宾方面,它也承认会是这样一个结果。或许菲方要的就是这个效果。因为这样会让中国承受巨大国际舆论压力,而菲律宾则可借助国际舆论的力量将其非分和非法的领土主权要求合法化并占据所谓道义的制高点。

南海问题绝不会像菲律宾官员所妄言的,随着仲裁法庭做出裁决而得到和平的和永久的解决。相反,不论结果如何,法庭之后,南海局势因菲方的一己私利而会更加恶化。这就好比一石激起千层浪。1月28日,新加坡《海峡时报》高级记者钟威廉在该报网站发文称,东盟一直与中国共同致力于制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南海行为准则,而马尼拉的最新举动可能影响东盟在南海问题上的中心地位。

一味沉默,中国或陷被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民才在一篇名为《海洋争端强制仲裁程序及我国的应对策略》的文章中提出:仲裁的发起是强制的,单方面的反对也不会终止仲裁,所以中国参与是更好的办法。如果不参与,我国遵守《公约》义务的诚意可能遭到质疑。尽管我国可以拒绝接受不利裁决,但菲律宾无疑将大肆宣扬,将这种裁决作为攻击或拒绝接受我国主张的“权威依据”,甚至成为南海周边国家群起效仿的先例,造成在南海“法律围堵”中国的困局。

这样的担忧并非杞人忧天,日本和越南已多次表示应以国际法解决其与中国的海洋划界问题,如果两国在短期内相继提起针对中国的仲裁请求,中国可能会在海洋法仲裁法庭上成为众矢之的。中国如果坚持缺席此类仲裁,将会丧失影响仲裁结果的宝贵机会。而如果中国积极应诉,则又可能受到不利仲裁结果的约束。比较折中的应对方式是,仅对仲裁法庭的管辖权作有限的抗辩,一旦仲裁进入实质阶段,中国应撤出仲裁并公开否认仲裁法庭的合法性。

此外,中国还可以运用美国在其对外关系中经常使用的其他手段,比如施加压力和制裁。中国对菲律宾的制裁不仅仅限于经济层面,可以动用一切方面资源同时发力,让其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得不偿失。单单贸易一项,中国就能让菲律宾如坐针毡。去年,菲律宾出口了超过65.8亿美元的商品到中国,使得中国大陆成为日本和美国之后的第三大出口市场。此外,菲律宾也出口了44.2亿美元的商品到香港,这两个数字加起来就几乎等于菲律宾出口到日本的商品的总额。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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