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在与未来

2014-07-14 18:11张承惠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4年12期
关键词:金融产品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

【摘要】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都同样突出。从积极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从发展理念、管理模式,到交易特点、客户群体、新技术运用等方面,都是一次划时代的创新,对金融交易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身处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变革浪潮之中,传统金融机构只有借势而为,加速变革,创新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服务模式和生存模式才能避免被浪潮吞没。对于监管机构来说,也需要调整监管理念,建立起更加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模式。互联网金融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制高点,成为中国后来居上、提升国际金融市场话语权的起点。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金融产品 第三方支付 准入机制 市场话语权

【中图分类号】 F832.2 【文献标识码】A

起于青萍之末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似乎转瞬间便蓬勃发展起来。下起百姓众生,上至中央领导,都对其十分关注。认为是“新一轮互联网泡沫”者有之,认为是“革命性的创新”者有之,认为仅仅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者有之。从各种议论中,我们可以看到观点的巨大差异,感受到人们纠结的心态。仅仅在一年前,主流金融机构还认为互联网金融难成气候,时至今日,就连大银行也开始感受到互联网金融带来的冲击。监管部门则开始密切关注风险,准备对之加以规范。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兴起与背景

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两个范畴。前者是指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代替物理网点和人工服务,办理以往需要通过柜台才能办理的业务,实现金融服务的高效率(如24小时无间断服务、异地服务、多种金融产品综合平台服务等)和低成本(例如手机银行的业务成本仅为柜台的15%)。①而互联网金融,则指非金融机构甚至个人,利用互联网进行各种金融交易;以及金融机构运用互联网的理念和思维方式,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全方位改造,以实现客户关系的无缝对接和深度服务,以及资源使用的最优化。本文讨论的互联网金融主要指后者。

国外互联网金融发端于上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金融业开始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联网实时交易,内部管理网络化、交易结算和资金转移互联网化。以后又逐步发展为在网上销售金融产品、利用数据库技术进行信用评价、产品定价和风险管理等。尽管互联网金融起源于金融业对互联网工具的应用,但是真正给互联网金融带来突飞猛进发展的却是非银行金融机构。上世纪末,以网络运营公司、通讯商、电商等为代表的非金融机构开始利用自身的业务优势涉足金融业务。从第三方支付开始,逐步向网络筹资、网络投资、个人理财服务等领域拓展。特别是2004年以后,众筹、P2P、网络股权交易平台等多种金融交易工具被创造出来,互联网金融进一步向多样化、大众化方向发展。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于第三方支付。2004年12月,前阿里巴巴集团CEO马云创立了首家定位于电子商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支付宝”)。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的背景,则是电子商务在进入21世纪以后的高速发展。2012年电商交易总额达到8万亿,在全球排在第二位,仅次于美国。2013年,电商交易额超过10万亿元②,继续成为新经济的引擎和改变市场格局的重要力量。与此同时,第三方支付得到了快速发展。2010年3月14日,支付宝宣布其用户数正式突破3亿。2010年6月14日,人民银行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给予了第三方支付以合法地位。利用手机将终端设备、互联网、应用提供商以及金融机构联系起来,为用户提供快捷便利的货币支付、缴费等服务,正在成为近两年的新时尚。2011年,中国发生移动业务2.47亿笔,金额0.99万亿元。仅仅两年以后,移动支付业务数量就达到16.74亿笔,金额9.64万亿元。

2006年以后,中国开始从国外引进P2P模式。近两年,P2P活动迅速兴起,影响不断扩大,已经初步形成了一类新型金融业态。2012年末,P2P网络借贷平台超过200家,交易规模约300亿元;2013年末,据估计P2P公司达到上千家,交易规模约1千亿元。③可以肯定的是,P2P在中国的热度超过了任何一个国家,目前仍处于“野蛮生长”阶段。

除了支付和借贷以外,近两年来众筹融资、理财、网络股权平台在中国也开始出现,但无论是交易规模还是社会影响力,均远远比不上前两类。究其原因,非股权众筹面临的问题主要是社会信用度低、道德风险较高。同时,适合众筹的投资项目如音乐、漫画、游戏等在中国总体上还属于小众市场,投资者范围比较狭窄。对于股权众筹来说,一个突出问题是投资者持有的股权难以变现。由于私募股权流通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机制均不够健全,私募股权的流动性很低,而且道德风险一样存在。至于理财,则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度有限的制约。有的重要市场如同业拆借市场、外汇交易市场,非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很难进入,因此互联网机构的理财能力远远差于正规的金融机构。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起步略晚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但已经后来者居上。互联网金融之所以能够在短短几年内就发展出星火燎原之势,一定有特殊的条件和原因。

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互联网技术在中国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大缩短,信息传递和处理的速度大大加快,从而为将金融服务拓展到“长尾市场”创造了条件。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打破现有集中管理模式,推动资源的自我优化配置。追求效率、平等、共享的互联网理念,得以快速吸引公众特别是青年群体,使互联网金融的市场份额快速增加,并开始汇聚成可挑战主流金融业的市场能量。

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与第三方支付有着天然的联系,与财富管理也有着天然的联系(正是支付宝中有大量闲置的周转性资金的管理需求成就了“余额宝”)。在积累了大量客户和交易数据之后,电子商务公司可能比银行等金融机构更了解客户,更有能力用信息技术、数据处理技术(而不是用抵押和担保)来判断和控制风险。另一方面,电子商务也为其他类型的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模板和方法。P2P、众筹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电子商务,只不过这类平台上交易的不是实物而是资金而已。

金融管制的长期存在。中国现有的金融体系尽管是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来的,但却在相当程度上延续了行政性管理的思维。监管部门严格控制市场准入(特别是跨区域的大中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同时对获准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又采取了保护性措施,如存贷利差、尽可能避免市场退出等。这种金融管制一方面抑制了金融机构的竞争动力和创新精神,使得正规金融体系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大量中小企业和“三农”等弱质部门的需求,也不能为技术创新和经济转型提供足够的支持,造成大量的金融服务空白;另一方面也加剧了外部人对金融暴利的渴望。在社会普遍认为金融机构很容易挣大钱的情况下,大家挤破脑袋争相搞金融就成为理性的选择。

需要客观评价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正面作用和负面影响都同样突出。从积极的角度看,互联网金融从发展理念、管理模式,到交易特点、客户群体、新技术运用等方面,都是一次划时代的创新,对金融交易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由其特性所决定,互联网金融一开始就瞄准了被正规金融体系排除在外的群体,将其发展为自己的投资客户和融资客户。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的投融资需求,为解决创新创业融资难问题给出了新的方案。由于将互联网特有的“开放、分享、协同、互动”等理念引入金融交易活动,有效改善了中小微企业的金融生态环境,使金融交易变得更灵活、更便利、更透明,更加大众化。对于优化资金配置,活跃金融市场,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都有着积极作用。就本质而言,互联网金融更适合成为普惠金融的载体。

互联网金融的另一个作用是推动传统金融业加快转型。在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之下形成的以追求规模为特征、重速度轻效益的金融发展模式,已经不能适应经济转型的需要。但是由于长期处于保护和管制之下,我国金融业的创新动力和能力均十分有限,往往满足于既有经营方式而对即将到来的变革时代反应迟钝,难以跳出既定框架去思考和创新。必须用新的思想、新的技术去服务那些没有得到金融服务的企业,这可能是中国未来金融行业发展的巨大前景所在。任何社会,实力最强大的要素通常都不能成为变革的主要推动力,因为其难以承受变革可能带来的无收益风险。互联网金融作为“鲶鱼”,打破了长期靠行政力量维系的平衡,打开了厚重、保守的传统金融领域,给银行业带来了危机感,成为推动中国金融机构体系加快变革的新生力量。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初期阶段,商业银行对第三方支付并不反感,因为第三方支付最终还是要通过银行账户实现资金转移;归拢的闲散资金,最终还是流入了银行。第三方支付的存在,并没有冲击银行的业务,反而给银行带来新的业务增量。但是近两年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绝对刺激了金融业的神经,并已经给银行业带来不适感。首先,由支付宝引申出来的“余额宝”④的客户已经超过8100万人(2014年2月底数据),基金规模也超过了5000亿元(2014年3月中旬数据)。积少成多、存短用长(资产负债期限管理)本是商业银行的“看家本领”。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在通过互联网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有效弥补了前者资金管理能力不足的缺陷之后,便开始成为商业银行的竞争对手,挤压了银行的负债业务空间。数据表明,2011年以来,银行新增存款负增长的月份有9次,其出现频率显著增加(2000年至2010年的11年间,新增存款为负的月份共有10次)。银行存款减少的数量也大幅增加。尽管银行存款负增长受到多种因素影响,但互联网金融肯定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其次,随着P2P规模的扩大以及一些运用互联网技术的小贷公司的成长,这类机构开始进入传统金融领域争夺客户,从资产方给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带来压力;第三,互联网金融通过跨业合作,在显著提高金融服务效率的同时,也对传统金融服务构成了冲击。

从互联网金融的负面影响来看,由于发展过快,也带来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问题。目前P2P网络借贷的风险已经暴露,带来了不小的社会影响,成为新的不稳定因素。根据笔者的调研情况,P2P公司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部分网络借贷平台在设立之初就以金融欺诈、集资后卷款逃走为目的;二是部分网络平台经营者原本就不具备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能力,在大潮中匆匆上马又盲目扩张,导致经营难以为继,最后滑向庞氏骗局;三是违规操作。以高息吸引投资客户、网络平台提供担保、做资金池、过度宣传和公募资金等行为屡屡出现,触犯了现有金融法规;四是高风险经营。例如某投资公司经营的P2P信息平台,在许多地区都设有独立公司用来拓展业务。这些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只有50万元,经手的借贷总额却超过1亿。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很不成熟。相当数量的网络金融服务公司不是在做互联网金融,而是借互联网之名突破金融准入管制,行传统金融业务之实。由于这类金融活动完全不受监管,潜在的风险隐患是客观存在的。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及其影响

预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很困难,因为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快速变化的领域。从现有发展情况来看,未来我国互联网金融可能会朝着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第一,更好地运用数据处理技术和大数据库,改进风险定价、业务流程、交易风险管理等,继续拓展客户群,扩大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力。

第二,加强跨领域、跨行业的合作,包括与数据公司、信用评价机构、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手机支付、出租车公司的合作,取长补短,拓展业务领域和提升服务能力。未来的互联网金融很可能利用其网络优势,向综合金融服务的方向发展。例如支付宝,除支付功能以外,还会拓展资产管理、保险、信贷、证券投资、网络信用卡等多项功能。同时在拓展综合生活服务功能时,也会将金融服务嵌入其中,使各种需求和交易活动更加便利。

第三,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整合势在必行。这种整合既包括建立行业自律组织,设立行业认同的行为规范,如互联网金融交易流程、交易标准、经营指标、统计机制等;也包括市场出清和行业内部的兼并重组。目前在P2P领域,已经出现了行业自律的雏形,部分谋求长远发展的网络借贷机构开始坐在一起制订行业规范。同时随着一批机构的退出,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正在发挥作用。相信在一段时期内,这种整合还将继续。

互联网金融未来的影响可能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互联网金融将继续冲击传统金融机构的领地,给其带来更大的压力。目前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在负债方面感受到冲击,但还主要表现在活期存款领域。根据人民银行的数据,新增活期存款占银行存款的比重近两年已经降到20%左右。目前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影响主要是挤压其利润,因为活期存款的利率低。一旦定期存款也开始流向互联网金融,冲击的就是商业银行的立身之本了。

其次,互联网金融将逐渐改变现有金融结构,但短期内不可能出现颠覆性的改变。很多人认为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最终摆脱金融机构在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主导地位,因为互联网的理念和模式会使资金配置更加直接和自由,大数法则也会降低总体违约率。笔者总体上认同这个判断,但这个过程会比较漫长。金融的本质就是资金中介。金融机构凭借长期经验和专业知识,比其他机构在信息资源、信息处理能力、资金匹配、风险管理等方面更有优势。互联网金融在信息资源和处理方面的潜在能力巨大,但是否真正能取代传统的金融机构,还取决于其能否真正创新风险管理模式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这不仅需要互联网金融的努力,也需要传统金融机构的支持。事实上,目前已经有一些敏锐的金融家开始“触网”并与网络公司展开合作。未来更可能的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在更大范围内和更深的程度上进行相互渗透和融合。但无论是互联网金融战胜传统金融,还是传统金融利用互联网技术提升竞争力占据优势,我们都将得到提高整体金融效率的结果。

第三,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形成的大量信用和交易数据,对于完善征信系统、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有积极的作用。目前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体系在信息数据共享方面还有较大的障碍,特别是作为“非正规军”,互联网金融还不易为政府征信系统、信用评价系统、金融执法机构所接受。但这两个体系的合作和融合是未来的必然趋势。

最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带来新的挑战。在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初期阶段,对很多交易行为的性质都难以界定。加上一些机构往往有意在现有法律法规的灰色地带寻找商机,更加大了金融监管和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难度。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货币的形态发生变化,大量准货币在经济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从而对中央银行的货币调控提出了新课题。

总之,我们已经身处互联网金融引发的变革浪潮之中。传统金融机构只有借势而为,加速变革,创新经营模式、盈利模式、服务模式和生存模式才能避免被浪潮吞没。对于监管机构来说,也需要调整监管理念,建立起更加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模式。如果说中国金融市场由于起步迟等因素而长期落后于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在市场规则制订修订、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缺少主动权的话,互联网金融则有可能成为一个新的制高点,成为中国后来居上、提升国际金融市场话语权的起点。

注释

据统计,国外银行柜台每笔业务交易成本为1.07美元,而手机银行每笔业务交易成本为0.16美元;我国银行柜台业务成本则约为4元/笔,手机银行成本约为0.6元/笔。

数据来源:工信部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董宝青在“第七届中国钢铁物流合作论坛暨2014年西本新干线会员大会”上的发言。

部分数据来自《中国P2P借贷服务业白皮书2013》,部分数据为行业内人士估计。

余额宝是支付宝为用户打造的账户余额增值服务,于2013年6月13日上线。到2014年3月,与余额宝合作的天弘基金规模已经超过5000亿元。

责 编/杨昀赟

张承惠,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金融政策、投资政策、民营企业投融资、资本市场。主要著作有《保险市场开放进程与战略》、《稳步发展金融期权交易 健全我国金融市场机制》(论文)、《找准政策发力点 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论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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