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张 溥
从法律视角探讨《威尼斯商人》中的鲍西亚判决
上海 张 溥
法律与跨文化交往是跨越时间的永恒命题,而莎士比亚的传世经典《威尼斯商人》对这一命题作出了形象而深刻的剖析。
在谈对鲍西亚判决的看法之前,我想先谈谈自己对剧作中的两个主要人物——夏洛克和安东尼奥的认识。
按照原著的描述,夏洛克是一个不被威尼斯主流社会所接受的异教徒,一个以发放高利贷为经济来源的犹太人。同名电影的开头,对16世纪末犹太人的生存现状作了这样的描述:“即使在威尼斯这个欧洲最强大最自由的城市,对犹太人的褊狭在当时也是个无法更改的事实。依据法律他们被迫居住在围墙隔离的古老厂房或者贫民窟内。日落之后,大门就会锁上由基督徒来看守;白天,任何犹太人离开贫民区都要戴上一顶表明他们是‘犹太人’身份的红帽子。犹太人被禁止拥有财产,所以他们只能放高利贷,将钱借出收取利息,而这也是违反基督教法律的。”由此可见,犹太人在现实层面与精神层面都遭遇着巨大的困境。夏洛克作为一个在社会的泥淖中挣扎了一生的犹太人,心理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扭曲。这种扭曲并不是他自愿的,而是巨大的社会不公和生存压力造成的。从宏观角度来说,夏洛克并不应该为他的行为负全部的责任。因为如果一个时代本身就赋予了一个民族悲剧的色彩,那么处在这一时代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为这个悲剧埋单。
与夏洛克相反,安东尼奥来自于威尼斯的上层社会,他同时拥有财富与慈悲,他是受人尊敬的商人、为人信任的朋友。他愿意为巴萨尼奥抵押自己的声名与财产,也坚持按照法庭的判决来执行契约。他拥有所有值得赞扬的美德,所以他可以尽情表现他对夏洛克的鄙夷。
安东尼奥的正义是毋庸置疑的,他遵照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履行他应尽的公民义务。他所在的世界与夏洛克所在的世界之间有一条巨大的鸿沟,那是由于宗教信仰与民族差异构成的,然而安东尼奥却把这种差异简单归结为道德层面的分化。在他所处的时代背景下,他对夏洛克最终的“裁决”足够被称为宽容,但是这种宽容是建立在一个本源性的错误之上。
首先,从案件的审理到判决,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安东尼奥与夏洛克签订的协议,但是在剧中并没有对于合约成立合理性的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是不成立的。对于16世纪的威尼斯,要求它拥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显然并不现实,但是至少我们可以对合同本身的效力提出一定的质疑。合同本身是契约精神的一种体现,这种精神必须有强力的法律作为执行的保障。如果合同成立之初就与法律体系本身自相矛盾,后期的保障也就无从谈起。
其次,我想就本案的核心问题展开讨论。扮演为法官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可以剥取安东尼奥的任何一磅肉,只是,如果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及财产来补赎。在原著中,这个聪明而巧妙的判决是一场震撼人心的胜利,它让故事从一个悲剧急转至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正义在曲折的斗争中战胜邪恶,胜利者表现了令人钦佩的宽宥与正直。在文学的欣赏效果上,这种结局无疑是莎士比亚伟大的创造,它传播了一种深刻的赞美与讽刺并存的情感,但是这并不代表这种判决在法律上也是成立的。在这里,问题集中在对于一磅肉的定义上。肉不包括血这种说法,在我看来是并不成立的。肉与血在客观上是不可分离的,所有人在提到肉时,想到的都是动物体的一部分,而不是某种无法通过简易方法得到的不含血的物质。同时,在订立契约时,安东尼奥和巴萨尼奥都曾有过巨大的犹豫,说明他们已经考虑到了违反契约的后果——安东尼奥将被割掉一磅肉,契约双方对“一磅肉”的认识原本并没有偏差。所以我认为,在默认契约合理性的情况下,鲍西亚的判决是不成立的。
最后,我想讨论一下本案的最终判决。本案的最后,鲍西亚判决夏洛克失去他全部的财产,因为他作为一个异教徒企图对一个基督徒造成伤害;安东尼奥则给予了夏洛克宽恕:他放弃夏洛克二分之一的财产,只是要求他在去世后把这笔财产留给他的女儿和女婿。我认为,这两种最终判决都存在较为严重的不合理性。在鲍西亚的判决中,夏洛克因为他异教徒的身份而受到了严重的惩罚。对于一个只拥有金钱、没有社会地位与家人的犹太老人来说,夺去他的财富等于夺走他的生命;同时,这个判决是以一种歧视、分化异教徒的法律为基础的,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种法律本身即是对公民的一种伤害。法律是一切行为的准绳,如果它的公正性存在偏差,所有基于它生发出的判决就都是无效的。即使在当时这种判决是被公认为正确的,但它依旧不符合真正的法律原则。
相对于鲍西亚的判决,安东尼奥的判决显然更加人性化,但正是他的判决让我感觉到一种深刻的悲剧意味和一种命运般的残忍。夺去一个守财奴所有的金钱会让他感到痛苦绝望;夺去一个忠诚的教徒的信仰,则是直接将他置于死地。虽然在过去的很多年中,夏洛克都必须带着红色帽子,忍受上流社会对他的唾弃,但至少他还拥有一块心灵的高地,在那里只有神灵,他在那里获得最终的认同与救赎,他可以将他最心底的自我信任寄放在那里。而现在安东尼奥就这样攻陷了他安身立命的本源根基。我相信安东尼奥的本意是希望通过基督教来救赎夏洛克被金钱玷污的灵魂,但是他并不知道,只要夏洛克还是一个犹太人,基督教堂穹顶圣洁的光芒就永远不会普照在他身上。
综合以上三个观点,我认为鲍西亚的判决确实缺乏合理性。
我认为律师在一个案件中的作用,不应该是颠倒黑白,不择手段为己方谋取利益,而是应该对法律进行详细、科学、公正地解释。在这一案件中鲍西亚的潜在角色似乎更倾向于一位律师。但严格地说,我并不认为她符合上述条件。
莎士比亚在刻画鲍西亚这一角色时颇具匠心。因为父亲的遗命,鲍西亚必须将自己的一生幸福交付于那金银铜三只箱子。她没有权利选择自己的丈夫,对于那些慕名而来的男子来说,她是星辰,但更是一道选择题,正确即是拥有,错误即是失去。然而鲍西亚是勇敢的,面对她真正心爱的男人,她不惜违抗父亲的意愿,暗中给予巴萨尼奥提示(按照原书)。为了爱情与个人自由,她可以放弃教条的约束,冲破中世纪对妇女的黑暗禁锢。在文艺复兴后期,这种女性光辉的复兴是罕见而可贵的。
在全剧的高潮,鲍西亚的智慧与勇气散发出最夺目的光芒。法庭是男性的世界,她以自己比刀更锋利的温柔拯救了这个世界。安东尼奥为了他的爱人付出了一切,所以她将用尽全力给予他回报。我想,这个世界上没有比生命更珍贵的回报了。
可是,鲍西亚的一切行为都是因为爱,不是出于纯粹的公平与正义。虽然真正的正义的确站在安东尼奥这边,但是鲍西亚的行为依旧在某些方面违反了法律的深层原则。法官与律师是法律的执行者与解释者,而永远不应该是利用者。一位合格的裁决者不应该将个人的感情过多地带入案件之中,或者说,法庭上的感情应该是一种更具人文关怀的慈悲。鲍西亚是一个善良的少女,我十分希望她的判决能够有更多的对于夏洛克的悲悯,而不是仅仅携带着淬上爱情烈焰的毒药。
毕竟,夏洛克只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就算他心中有无穷的罪恶,那罪恶的种子也不是他自己播种的。从本质上来说,他与所有的犹太人才是威尼斯社会中最根本的受害者。
我尝试单纯用法律的观点来解释整个事件,然而我发现我总会在某些问题的节点上带着个人情感思考问题。我无法掩饰自己对于那个不公平时代的厌恶,我同样无法控制我对夏洛克的同情。我想,生活原本就是秩序与情感的综合体系,将它们绝对割裂,把法律完全划入理性的体系是并不现实的。但我认为,法庭上的感情应该是一种更具人文关怀的慈悲,它关乎人类最根本的自由,而不是个人心中一种单纯的感情冲动。
如果我们跳出威尼斯的时代背景,用人类社会更为普适的价值来考量这个故事,究竟是谁该受到审判呢?是被压榨到心灵扭曲的犹太老人吗?是用正义来约束自己的威尼斯商人吗?是聪慧又奋不顾身的少女吗?是倾家荡产只为追求心上人的痴情男子吗?
应该受到审判的是整个时代,或者说,是所有人类的原罪。没有任何一个个体可以造成社会的不平等。当多数人都纵容着自己心中一点小小的骄傲时,他们对自己在社会格局中的作用茫然无知。所有人都是极其微小的砝码,汇聚在一起时就可以颠覆整架天平。
没有人可以改变时代,但所有人都要对时代道德的改变负责。在夏洛克双膝跪地接受“宽恕”时,历史已经对在场的所有人都作出了它自己的宣判。
最后,话题回到对鲍西亚判决的看法上。虽然她的判决在法律上具有一定的不合理性,但这一判决无疑是文学史上光辉的一笔。综合考量,这一判决在当时的大环境下已经离公正很近,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律思想的巅峰体现。
中世纪的黑暗已经被火把照亮,神治的时代已经过去,法制的时代正在到来。我想,这就是鲍西亚的判决所告诉我们的。
安东尼奥与夏洛克的仇恨纠葛在宣判的时刻归零。
而一切都开始于结束之后。
作 者: 张溥,复旦大学自然科学实验班2013级本科生。
编 辑:赵斌 mzxs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