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冬花 柴仓安 (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 810100)
牛羊衣原体病调查分析与检测
顾冬花 柴仓安 (青海省大通县畜牧兽医站 810100)
衣原体病是由鹦鹉热衣原体感染所引起的人兽共患传染病。是专性细胞内寄生的革兰氏阴性病原体,具有极广泛的宿主,可感染多种家畜、家禽,侵袭动物多种组织器官[1]。传播方式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呈地方性流行,本病没有明显的季节性,但以冬春季节较多见,遇降雪、降温等气候突变时母畜流产率显著升高,母牛羊怀孕期都可能发生流产,但以中后期居多,感染牛羊可长期带毒,直至流产无明显症状。牛羊感染后临床以发热、流产和其它繁殖障碍为主要特征,生产性能下降,给畜牧业生产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为了了解大通县牛、羊衣原体病的感染情况,笔者用血清学方法对本省牛、羊衣原体感染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
1.1 材料
1.1.1 待检血清 无菌采集4个养殖场临床健康奶牛血样200份,4个养殖场临床健康绵羊血样200份,分离血清,4℃冰箱保存,备用。
1.1.2 诊断试剂 衣原体标准阴性血清、阳性血清、抗原、稀释液等均购自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
1.1.3 仪器 96孔110V型反应板、微量加样器、微量震荡器、恒温培养箱、稀释槽、一次性枪头等。
1.2 方法
1.2.1 铺板 用多道微量加样器在110V型反应板每孔中加入75μl稀释液。
1.2.2 稀释待检血清 用单道微量加样器取25μl待检血清加入第一孔,呈4 倍递增稀释至第3孔(即1:4、1:16、1:64),并且第3孔弃去25μl,此时孔内液体量仍为75μl,同时设阳性、阴性和空白对照各2孔。
1.2.3 加抗原 每孔加抗原25μl,置微量振荡器上振荡2min,盖上玻璃板,37℃恒温反应2h 后判定结果。
1.2.4 结果判定 对照孔各孔均成立(阳性对照孔的各稀释度完全凝集,阴性对照孔、空白对照孔不发生凝集),则被检血清1:16孔出现“+ +”以上者为阳性;1:4孔出现“+”以下者为阴性;1:4孔“+ +”至1:16孔“+”以下者为可疑。
2.1 奶牛衣原体检测结果
表1 奶牛衣原体检测结果 (%)
2.2 绵羊衣原体检测结果
表2 绵羊衣原体检测结果 (%)
(1)本次调查结果表明大通县牛羊群中存在衣原体病的感染。本次检测牛衣原体病200份,阳性3份,阳性率为1.5%,检测羊衣原体病200份,阳性2份,阳性率为1%。牛场1、2、4号有感染,羊场2、4号有感染,虽然牛、羊衣原体病的感染率相对较低,但牛场和羊场均有不同程度的感染,为了避免该病的进一步蔓延扩散,各养殖场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且提高对衣原体病的防治工作。(2)该病在临床上无明显临床症状,但病畜可长期带毒,畜群生产性能下降,给养殖业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多年来习惯将牛、羊流产归结为由布鲁氏菌感染而引起,并没有对衣原体病引起足够重视,此次调查发现,牛、羊衣原体病血清学存在阳性,说明牛群及羊群中存在衣原体病的感染,并因误判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为此应有计划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对同群奶牛、绵羊进行衣原体病血清学检测,特别是对种畜的检测,对阳性畜及时进行淘汰,避免病原传播,逐步净化畜群。(3)对患病奶牛、绵羊及其流产胎儿、胎衣、排泄物、乳制品等按照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4)加大检测、检疫力度,每年有计划的对养殖场畜禽进行疫病检测,至少一年一次,发现阳性立即隔离淘汰,将疫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引进奶牛、绵羊时,必须加强检疫,以免引进阳性畜,保证畜群健康。
(1)衣原体宿主广泛,因此防控该病必须采取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动物暴露于被衣原体污染的环境,在规模化养殖场,应建立封闭的饲养系统,杜绝其他动物携带病原体侵入,对疑似病例要及时隔离、检疫、检测或淘汰,以清除传染源。(2)加大学习力度。养殖场应聘有专业兽医技术人员,饲养人员不能频繁更换,定期进行培训有关动物疫病防治、消毒、灭菌及无害化处理、病畜隔离等方面的知识,使各养殖场应做到对疫病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的原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及疫病的扩散。(3)加强畜群的饲养管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畜群应给于全价饲料,以提高机体的抵抗力。对圈舍定期清扫、通风、消毒,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对患病畜严格隔离或淘汰,对其污染的圈舍及其用具严格消毒。流产胎儿、胎衣及死亡尸体应深埋或化制,粪便及排泄物应无害化处理。
参考资料
[1] 蔡宝祥. 南京农业大学主编. 家畜传染病学[M]. 第2版. 北京: 农业出版社. 1980.
[2] 中国标准出版社第一编辑室. 动物防疫卷(上)[M]. 北京: 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0.
[3] 张作秀. 格尔木地区牦牛衣原体病的血清学调查[J]. 青海畜牧兽医杂志, 2012, 42(1): 17-18.
S858.26
B
1007-1733(2014)10-0060-02
201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