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博
让我们先看一则统计数据:据一份行业报告显示,英国政府通过高效使用公共大数据的技术,每年可以节省330亿英镑,相当于英国人每人每年节省500英镑(约每人每年节约5000人民币)。如果类似的事情出现在我国,那每年节省的公共开支想必会是一个非常惊人的数字。这则案例,很能代表如今运用大数据带来的好处。可以肯定地说,未来以政府以及电信、教育、医疗、金融、石油石化和电力等行业为重点的大数据应用,将直接拉动整个社会的应用规模。大数据将带来一个始料未及的变革性影响,使数据业务成为各行各业的主营业务,围绕大数据,企业将向分析即服务升级转型,从而改变各行各业的业态。
34年前,未来学家阿尔夫·托夫勒就预言,“如果说IBM的主机拉开了信息化革命的大幕,那么大数据则是第三次浪潮的华彩乐章。”34年后的今天,大数据成为了人们不可忽视的一股浪潮,2013年,更被称为“大数据元年”。现如今,谁拥有了海量的数据资源,谁用活了数据资源,谁就拥有未来。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怎能不把握好机会呢?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治理”和“现代化”连在一起,让人眼前一亮。“治理”这个词跟我们熟悉的“管理”“治国”有一定的联系,但又比这些词更加“高级”,因为它强调的是多元主体进行管理,国家管理者、群众、各种组织和单位都能成为治理的主体,是一种民主的、参与式、互动式的管理,需要多方进行协调。
达到这样的要求,就必须要掌握大数据这一新兴数据处理技术,通过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方方面面的信息资源进行聚合分析,为国家治理提供重要数据基础和决策支撑。在数据处理的同时,这一技术还能达到与微博新媒体的深度融合,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更深层次、更广领域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多元协同治理的新格局。
在对综合数据进行分析的过程中,我们还有可能有新的发现,创造新价值,增强了国家战略制定的前瞻性和先导性。更为重要的是,大数据处理的广泛应用,有利于形成用数据分析、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的治理思维和文化,对于实现“数据治国”具有深远的影响和价值,这无疑创新了社会管理模式,增强了国家治理的能力。
国家治理的主体虽然多元,但是政府依然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开发利用大数据,政府作为公共数据的拥有者,更是不可忽视的一环,潜藏着无限生机与可能。大数据时代,政府做好弄潮儿,必须要转变思想,要完成从数据收集者向数据分析者的转变,从数据管理者向数据提供者的转变,精确感知群众的需求和体验,并进行有效的反馈。
因此,大数据也可以帮助政府实现三大价值,一是建设一个开放的政府;二是可以帮助政府更好地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提升服务水平,建设一个智慧的政府;三是帮助政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更好的政府形象,建设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一个开放、智慧、负责任的政府,也一定能够和群众不仅在实际生活中,而且在互联网这个虚拟世界里形成和谐的互动,创造一个美好的治理环境,势必能够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难怪美国总统奥巴马将大数据称为“未来的石油”,包括美国在内的诸多国家将其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不可否认,我国是数据大国,随着一大批电子政务“金字工程”的深入实施,积累了海量的数据资源,构成了新时期国家治理领域改革和创新潜在的巨大“数据红利”,但数据资源共享协同程度低、技术支撑体系不完善、立法滞后等问题也较为突出,成为数据强国,真正服务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还需付出较多努力。
一是要树立数据意识、数据思维,各级领导要让数据说话,听数据指挥,不再凭感觉、粗放式地决策。马克思说,没有数据的学科不算真正的科学。现在我们倡导科学决策,就是要大量使用数据来决策。
二是由于大数据在地球信息科学、金融、信息技术、物理领域以及关系到重大民生的领域都有广泛应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是国家多行业、多领域的共同任务。所以,政府要以开放的心态,打开数据之墙,让公众可以真切地参与到执政过程中,做到真正的信息公开,科学执政,处理好创新和实效的关系,加大数据方面人才培养的力度,在挖掘大数据的价值,推动大数据的发展上发挥较大作用。
三是学界和产业界要共同支持与鼓励大数据的发展,发现和利用不同关注价值点中的共性,使数据的价值最大化,或者说使隐含的价值被人们逐步认识和挖掘出来,真正发挥大数据的应用价值。
四是要建立健全大数据处理公共服务体系。要紧密围绕数据治国的战略所需,加强大数据处理标准体系建设,建立面向不同类型、涵盖各个领域、不断动态更新的大数据建设标准,为实现各级各类信息系统的网络互连、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奠定数据基础。着力开展典型应用示范,选取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终身教育、智慧交通、公共安全、科技服务等惠及民生的关键领域,率先开展大数据处理服务。通过典型应用示范,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体系,提升大数据的覆盖面和应用水平。
诚然,数据开放是大数据的显著特点之一,但是信息开放是一个复杂问题,有些涉及行业内部竞争,受到商业因素影响,企业不愿意开放;有些涉及个人或者行业本身的隐私或机密,无法开放。在大数据应用的过程中,对互联网用户隐私权和数据的保护,是开放信息时的重要考虑因素,在思考这一问题时,国家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政府应该审慎分析哪些领域的数据能开放,考虑开放共享后数据的管理、数据的质量、数据的隐私和数据的保护等问题。建议可以完善大数据的相关立法,强化电子政务、信息安全、政府信息公开、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同时,加强大数据法制建设中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研究和制定,以此营造大数据处理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促进大数据与国家治理对接的法制化、规范化发展。
面向未来,大数据将激发巨大的内需增量,建设智慧城乡,密切政府和民众的联系,促进民主与社会进步。大数据产业将形成新的增长点,数据业务主营化带来各行各业转型升级。大数据处理是完善国家治理的金矿,借大数据的东风,只要我们克服不愿贡献、不敢共享、不能共享等阻碍政府信息共享的因素,合理规划国家对政府数据共享的财政预算,抓住大数据的机遇,我国就能站在现代化的制高点上,提高信息时代的国际竞争力,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