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日报社理论评论部主任张凭认为人们无时无刻不生活在文化的空气中,也可能随时随地迷失在文化的丛林里。究竟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文化,就时常让人感到困惑。
什么东西可以称之为文化,或曰构成文化的要素有哪些?用英国人类学家泰勒的话说,文化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习惯。后来人们又不断添加进一些新的要素,如宗教、技术、伦理、价值观、生活方式等。文化作为抽象度极高的集合概念,其每一项大的构成要素又包含许多小的要素。比如,艺术就包括文学、戏剧、音乐、美术、舞蹈等,而文学又可分为中国文学、外国文学、古典文学、现代文学、通俗文学等。正是这些要素构成了文化的具体内容,如果抽去了这些具体内容,文化也就不存在了。
今天,文化的定义有很多。与泰勒持大致相同观点的还有英国社会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等,他们认为文化即知识、信仰、艺术、法律、器物、技术、思想、习惯等。不难看出,他们是从特殊性的角度定义文化的。而美国文化学者贝尔则认为,文化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为人类提供了一套解释系统,是帮助人们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中国学者辜鸿铭认为,文化就是人格。法国政治学家赫利奥特写道,文化就是当我们把一切都忘记后最后剩下的那个东西。
我们不能认为文化只有一种正确解释——这会使文化的丰富性大打折扣,但又必须非常严谨地对待文化,防止把文化当作一个筐,什么东西都往里装,导致文化被泛化、被歧解。后一种情况其实已经出现了,一个表现就是将文化划分为所谓的物质形态、精神形态、制度形态、行为形态。如果将这几种形态都视为文化,世界上还有什么不是文化吗?大米苹果不是文化,高楼大厦不是文化,服装鞋帽也不是文化,它们都有自己概念质的规定性。把这些都当作物质文化,实际上是混淆了人的理念、创意、设计乃至审美意趣与外在的物化形态的区别。它们中间有一个过渡或曰到达彼岸的桥梁,这就是人的劳动。高楼大厦、服装鞋帽是人的物化劳动的结果,其中凝结着文化创造,但不是文化本身。 (摘自《人民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