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实与文学虚构

2014-07-02 08:38白春苏
西部学刊 2014年6期
关键词:历史学家客观性怀特

摘要:海登·怀特将历史文本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了历史与文学之间的深层联系。然而这样一种叙事主义历史哲学却遭到了一些历史学家的批判,他们认为怀特消解了历史的真实性,使历史研究虚无化。本文在分析怀特对历史客观性与历史学家主观性、历史事件与历史事实以及历史书写与文学虚构的理解基础上,驳斥了这些批判,认为怀特的史学理论是以史实为基础,自有其维度。

关键词:海登·怀特;历史的真实性;虚构;历史客观性与历史学家主观性

K01

海登·怀特在《元史学》的中译本前言中说,“相信某个实体曾经存在过是一回事,而将它构成为一种特定类型的知识的可能对象完全是另一回事。我相信,这种构成行为既与想象相关,也同样和理性认知有关。这就是为什么我把自己的研究描述为一种构思历史写作的‘诗学而非历史‘哲学的努力”。[1]5他看到了历史与文学之间的深层联系,而这层联系就意味着文学批评范式在历史学中应用的可能。

怀特将“事实”视为建构之物,视为一种话语的虚构,即人工制品。这样的历史观念使他成为众矢之的。有些历史学家认为他抹杀了文学虚构与历史编纂之间的界限,他对历史文本中叙事成分的强调消解了史实根基。然而,怀特是否真如他们所说,将历史、文学与虚构三者等同起来,摧毁了历史事件存在的真实基础?

本文认为,怀特作为一名历史相对主义者并没有将这种相对主义推向极端,是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强调历史书写中无法忽视的文学性和虚构性,同时,他又指出了历史学家在构建历史事实方面自由度的有限性,在选择叙事策略和进行诗性预构的过程中,史学家始终受到美学、道德以及意识形态方面的制约。怀特对历史真实性的探讨建立在对历史客观性与历史学家主观性、历史事件与历史事实以及历史书写与文学虚构的认知上。

一、从历史的客观性谈起

怀特认为,历史学家只能在叙事形式之中而不能在它之外把握历史。纯客观的、透明的、独立于历史学家解释倾向之外的历史是不存在的。尽管如此,他依旧确信:虽然历史无法被重新经历,但它是真正发生过的,或据信真正发生过的。他对历史事件作为确实存在物给予了明确的肯定。但是上述言论也暗示着:因为我们无法直接接触过去事件,所以关于历史的客观性必然存在争议。这一争议首先起因于历史概念本身含义的不清。

黑格尔认为,特殊历史话语的内容(指涉物)并不是发生事件的真实故事,而是公众的现在和过去之间的一种特殊关系。“我们必须假定历史叙述是历史行为和事件同时出现的。家史和宗族传统的兴趣仅局限于家庭和宗教。这种情形所暗示的事件的统一发展过程不是记忆的主体。……正是国家最先描述了这样一种题材,这种题材不仅被应用于历史散文,而且在它自己的生存的进展中也会产生这类历史。”由此,也就导致了历史这个词的含混不清。它“联合了客观方面和主观方面,而且意思是指拉丁文所谓发生的事情本身,又指那发生的事情的历史”,它“包括发生的事情,也同样包括对发生的事情的叙述”。黑格尔说,这种含混不清反映了“一种比纯然外部事件高一级的秩序”。[2]83

怀特指出,关于历史修撰的多数理论讨论都陷入了“历史”概念本身包含的含混之中,而历史研究的任务并不是澄清黑格尔所说的“发生的事情本身”与对“发生的事情的叙述”之含混,相反,研究客体本身必须依赖这种含混性。于是便形成了一个更大的悖论。

正是这种含混性的存在,关于历史客观性的争议着实不少,爱德华·哈勒特·卡尔(Edward Hallett Carr)与杰弗里·埃尔顿(Geoffrey Elton)之间的论战最能说明问题。埃尔顿是传统史学的忠实捍卫者,继承了兰克学派的实证主义以及英国经验主义的传统。他坚持历史学家客观真实地再现历史事件的职责,以及史学自身的独立性,尤其反对跨学科研究。他严厉斥责了卡尔在《什么是历史?》中所表现出的“极端的相对主义”的叙事史学倾向。[3]156与埃尔顿重视史实的史学观念相异,卡尔更重视解释。他坚定地认为,“我们所建立的评判标准和我们所坚持的信念只是部分历史”,并指出所谓职业的规范已经成为“在历史事实的客观性与霸权中近乎神化的信仰”。[4]他反对将历史视为科学的行为,因为在他看来并不存在一种超越历史之外的可评估的标准。只有当历史学家将自身的叙述以及他可能赋予该事件的意义加之在历史事件上,才使其真正成为“历史事实”。因此,卡尔主张将历史视为过去与现在的对话,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在一种动态关系中存在,历史学家有权对他所掌握的历史资料进行选择、组合和摒弃。这与伽达默尔所提出的视域融合相类似,历史学家在处理“历史流传物”时所表现的现在视域与过去视域的融合都体现在当前的历史文本中。历史学家与历史事实相互依存,相互作用以及改变。“所以,关于什么是历史这一问题,我的第一个答案就是,它是一个历史学家与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持续过程,是过去与现在之间无止境的对话。”[5]109

在对待历史客观性问题上,保罗·利科认为应该首先对历史的客观性与历史学家的主观性进行区分。在狭义的认识论理解中,客观性是理性思维产生、整理和理解的东西,在自然科学和历史学中都一样。“因此,我从历史那里期待历史能使人类社会的过去通向这种客观性的高度。这并不意味着这种客观性是物理学或生物学的客观性:许多不同等级的客观性,正如有许多理性行为。因此,我们期待历史为客观性的多样化帝国增加一个新的省份。”[6]7保罗·利科所说的“新的省份”实际上就是历史学家研究历史时的主观性。他看到了马克.布洛克在其著作《为历史申辩》中建立的反省历史客观性所需基础的一切东西,其中包括历史观察、批判和历史分析。马克·布洛克认为通过文献来重建的事件、环境及制度就是一种客观行为。历史不再以原原本本地再现过去为目标,重组与重建过去事件取而代之成为一种必然需求。由此,利科认为,历史学家的主观性以解释为途径干预最初的意义,尽管这种价值判断缺乏依据,但是历史的合理性依赖于此。

与利科一样,怀特从不孤立地看待过去,而是将历史学家的主观性作为研究的重要层面。在批判迈克尔·欧克肖特切断过去与现在联系的保守派史学观念时,他这样评述:“任何将过去作为一种‘自身内的结果来研究的人一定要么表现得像一个古物研究者——从现世问题逃到一个纯粹个人化的过去,要么像一个文化恋尸癖——在死人和他在现存世界中找不到的将死价值中找寻。同时代的历史学家不得不建立研究过去的价值,不是作为一种‘自身内的结果,而是作为一种提供现在视角的方法,这些视角有利于解决对我们的时代来说很罕见的问题。”[7]334怀特显然和利科有着很多相契的地方,他也同样敏锐地意识到,首先应该对概念进行区分。

二、历史事实与历史事件之辨析

为了避免历史这一概念的含混性,怀特将其分离成两个层面:研究对象和关于研究对象的话语。这几乎是利科所说的“历史的客观性”和“历史学家的主观性”的另一种形式的表述。在这一划分基础上,怀特比较了“历史事件”和“历史事实”两个概念,批判他消解了史实根基的学者们应该注意到这一部分的重要性。二者的比较直接涉及到怀特所说的真实性与传统史学意义上的真实性的根本不同。

在1995年与马维克的论战以及在2000年与伊格尔斯的论战中,怀特都指出,事件是不能被建构的,我们只能给予全部发生的历史事件以意义,但是事实却相反。“事件的发生是通过文献档案或器物遗迹得到验证,事实则是在思想观念中构成,并且是在想象中比喻地构成,它只存在于思想、话语、语言中。”[8]397怀特强调,历史记录和历史再现就是把事件“事实化”的过程:“事件(或者至少说按照社会和人类顺序而发生的某些事件)发生。人类对于这些事件的反映得以目睹,证实,记录。当这些反应一致认为在某个特定的时间和地点所发生的某件特定的事件产生了某些效果,并且表现出某种因果力量在起作用,那么这一事件就可以加以‘事实化。一旦事实化,那么它就得到了解释。因为将一件事情事实化就是给它命名,给它命名就是给它分类,给它分类就是认识它的‘性质。”[9]

具体到历史文本中,可以从编年史和故事的区别来理解事件与事实之间的区别。编年史和故事都表现了材料从尚未被加工的历史文献中被选择出来并进行排列的过程。但是,编年史是由历史领域中的要素被以事件发生时间的顺序排列而组织起来的。按照怀特的说法,编年史不过是史学家把记载的年份中那些特别值得注意的事件写下来,就如同串成一串的珠子,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内在联系。“因为这些记录通常无法说明所记载的事件是怎样发生的,或者此后又如何。他们没有展现从过去的事件所获取历史意义的一般情境。”[10]编年史没有序幕、高潮和结局,所谓的开始只是史学家开始记录事件。所以,它只是一些被放在时间轴上闪闪发光的历史碎片,其中并不包含史学家的动机,也不旨在阐发任何意义。“历史学家总想方设法解释他所描述的事件,他无论如何不能仅仅袒示事件,以此为世界进程的模式而善罢甘休。但这恰是编年史家所为,特别是在其典范,中世纪的编年史家,今日历史学家之前身。编年史家以一种神圣的、不可理喻的救赎计划作为其历史故事的基础。一开始就从肩上卸下论证和解释的包袱。解释被诠释代替。”[11]78

故事是从编年史中组织起来,其方式是把诸事件进一步编排到事情的“场景”或过程的各个组成部分中。通常认为,这种事件有一个可以辨别的开头、中间和结局。也就是说,当一组特定的事件按赋予动机的方式被编码了,提供给读者的就是故事。故事中的每一件事都限制在总体上是推论性的情境中,它从中获得意义,换句话说,事件的历史意义存在于讲述它的由来以及由此得出的结果之中。此时,历史事件仅仅作为一种可能因素存在于无数的故事当中,即在不同的场景里,历史事件只是一个故事的一部分甚至多个故事中的一部分,它因此而成为可以被定义的因素。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它又作为多个故事中唯一不变的因素而凌驾于任何暂时性的历史解释之上。总之,故事的情节化特征使得其内部围绕历史事件形成了一个变动不定的意义场。

柯林武德认为,历史学家首先是讲故事的人,历史感性表现在根据各种未加工的毫无意义的“事实”编造看似真实的故事的能力。历史学家要像侦探一样,能够从眼前零碎的历史记录中运用柯林武德所说的“构成性想象”判断出“可能的情形”。这与康德所说的先验想象作用相似。就像我们即使不能同时感知一个桌子的两面,但确知其存在。柯林武德将历史学家的这种理解力称为对证据中的“故事”或隐藏在“表面”故事之后的“真实”故事的嗅觉。他得出结论说,当历史学家成功地发现隐藏于大量历史材料中的“故事”或“故事”的集合体时,他便对历史材料进行了合理的解释。[12]231

但是在怀特看来,柯林武德的理解并不准确,不是任何历史事件都能构成故事,它们为历史学家提供的是故事要素而非现成的故事本身。没有哪个历史事件本质上就是悲剧,只有从特定角度或将其放置于特殊语境中,悲剧意味才从中浮现出来。因为在其他人眼中,或是换一个情境和角度,这些历史事件可能呈现出喜剧的姿态。怀特曾以马克思的《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为例论证,在不同阶级的眼中,一个社会可以既是一出“滑稽剧”,又可以是一出“悲剧”。历史学家为了抑制或突出一些事件,运用不同的描写手段和策略来组织历史事件从而构成故事。本质上来说,历史状况不是悲剧的、喜剧的或罗曼司的。怀特认为,“如何构造历史状况取决于历史学家将特别的情节结构与赋予特别意义的一组历史事件进行匹配的感性。”[13]177这种情节建构与其说能产生另一个更为全面也更为综合的事实性陈述,不如说它是对事实的阐释。所以,他提出,除非历史是对真实事件的字面再现,也就是编年史式的,否则我们就不能以是否忠实事实本身来对其加以评判。如果它是对真实事件的比喻再现,那么小说原则就是对其真实性的评判标准。但如果它不表明将事实表现为某一特定故事的情节类型是事实本身所固有的,那么我们就将没有基础拿这个特别的陈述与充满其他情节类型的其他叙事性陈述相比较,也没有任何基础来评估它们再现事实的意义。[13]327

怀特始终肯定“事件”的真实性,从这一意义上历史的真实性并没有被消解。但是他同时又认为“事实”是一种建构,即有着不可避免的虚构成分,所以需要明确的是,怀特如何看待历史书写与文学虚构之间的关系。

三、历史书写与文学虚构

怀特将一部历史著作分为三个部分:被发现的内容(部分史实)、被建构的内容(叙事化概念层面)以及诗性比喻预构。他认为历史书写不是一份可以原原本本地对历史事件进行再现的工作,而是史学家有意无意地将事件嵌套进不同的阐释模式。这也就使一系列本无意义可言的事件符号变成了富于因果联系或部分与整体联系等关系模式的历史故事。这并不是历史传奇故事的通常写作模式,而是历史研究的普遍操作方法,所以怀特才将19世纪最富盛名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米什莱、兰克、托克维尔、布克哈特、黑格尔、马克思、尼采、克罗齐——作为分析对象,提取出蕴藏于那些历史巨著中的深层结构,目的就是“确定经典作家的著作中确实出现过的不同历史过程概念的家族特征”,“确定那个时期历史哲学家用来证明史学思想的各不相同的可能理论”。[1]2怀特眼中的事件是碎片化的,史学家的操守不在于对过去的还原,而在于赋予历史碎片以连贯性、合理性。叙事概念层面和诗性比喻预构是史学家通过文学虚构来达到这一目的的手段,也是历史文本风格化形成的原因。

埃尔顿与J.H.赫克斯特(J.H.Hexter)都不承认叙事是历史学家的必然选择,而怀特则认为叙事是使事件结构化,成为有意义的序列的内在需要。他将历史作品叙事概念化分为三个层面——情节化(伦理层面)、形式论证(认知层面)、意识形态蕴涵(理论层面),每个层面中又各包含四中类型①,它们共同构成一种编纂风格。从这个意义讲,历史学家以某种历史哲学观为指导,像诗人一样去预想历史的展开与范畴,并在其中提供对该历史事件的解释。这三个层面并不是一种一一对应的静止结构,而是动态的组合。尽管它们的排列组合能够衍生出很多种可能性,但是其相互制约性决定了历史编纂不是可以任意混合编排的魔方,仍然有相对模式化的结构。他用一个表格将这种制约关系表示出来:浪漫剧的——形式论的——无政府主义的;悲剧的——机械论的——激进主义的;喜剧的——有机论的——保守主义的;讽刺剧的——情境论的——自由主义的。作为伦理环节的意识形态蕴涵连接了叙事概念化的情节结构和为了确定“科学性”而提供的论证形式。怀特以斯宾格勒与马克思为例:二者都是按悲剧来安排情节,前者受“保守主义的”意识形态驱使而显示出一种人们在历史中被不可摆脱的命运束缚的状态;后者受“激进主义的”意识形态驱使则显示出一种自己可以行动并掌控命运的情况。他们都按照机械论来进行论证,这对于悲剧是合理的,但由于斯宾格勒的叙述由保守主义作为驱动力而在语气中显示出社会妥协性,而马克思则在一种激进主义的推动下语气显得具有英雄气概和好斗情绪。[1]37不同层面和类型的变化导致了斯宾格勒与马克思文本风格的差异。

怀特认为,历史学家对文本更深层次的建构有赖于历史话语的转义,也就是比喻的运用。他将历史话语看作同时具有两个指向的一个符号系统:首先,朝向它刻意描写的一组事件,其次,朝向类的故事形式,为了揭示形式连贯性。这样,一组特定事件就可能按照顺序编排而具有喜剧或悲剧的故事形式。怀特将编排过程中对现象叙述的想象性文学语言的字面义和比喻义两个层次,与历史话语中的事实和阐释两个层面相对应,并提出,话语本身就是事实和意义的实际综合。再现一组事件的解释性效果基本上衍生于它所诉诸的文学描写方法,这些方法就构成了话语的比喻层面,而对于一个事件的简单描写和分析同时也是对其深层或比喻层面进行编码。

根据新古典修辞理论,有四种普通转义:隐喻(以相似性原则为基础),换喻(以临近性原则为基础),提喻(以作为事物整体中各部分之间的同一性为基础)和反讽(以对抗性为基础)。怀特将这四种转义作为比喻的基础结构为我们区分概念化模式提供了基本的范围,这样的分类比所谓的“线性”和“循环”再现所做的传统划分要更为精确和细致。同时,这种区分使我们更清楚地看到了历史话语与虚构叙事之间的相似性和聚敛性。以怀特对提喻的分析为例,“他惟有一颗心”,作为一种提喻,暗示了个体的部分之间的某种关系,个体作为肉体与精神的统一在本质上是定性的,这种性质为所有部分所分有。莱布尼兹的理解模式就是提喻的,他要求以微观-宏观之间的关系作为实在的所有解释与表现范式。在莱布尼兹的史学思想中,它表现为这样一种信念,即一个事件在其总体情景中的表现,是描述该事件的意义及它与整体关系的一种恰当方式。

由此可见,历史书写与文学虚构很难彻底区分彼此。在文学中,“虚构”通常作为一种通用术语,它不能等同于虚假,而是作为一种手法来应用。比如,在小说中,作者不会说谎,因为通过将文本定义为虚构,他或她表明其作品并不一定直接指涉现实世界。因此,文学虚构基于作者与读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文中的叙述和描写可能都是一种更广泛的比喻表达,而并不做一种真实与虚假的判断。“传统虚构写作通过谈及那些读者可以分享的私人经验达到‘真实效果,由此在文本内部获得意义。历史书写则借助于文献材料通过叙述来呈现不为读者所熟知的指涉对象。”[14]5

有些文学作品是在现实基础上对可能世界的想象,怀特认为历史书写同样具备这样的特点。“如果与历史密切相关的虚构的功能之一是回顾性地解放一些在历史过去中没能实现的可能性,这是由于它的类似历史性。从这一层面上说,虚构的类似过去性变成了埋于真实历史中的可能性的发现者。‘本该如此——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可能性,既包含了‘真实的过去的可能性,又包含了纯虚构的‘非真实的可能性。”[14]18在解决“过去的过去性”问题上,历史和虚构必然要纠缠在一起:历史类似虚构,虚构则类似历史。历史的小说化是用想象提供给我们过去的形象。利科将叙事想象视作历史理解的关键。他认为,没有小说化,我们无法理解历史人物所面临的诸多选择的意义和挑战。虚构既可以创造一种存在的幻觉,又可以创造一种对对象的批判距离,尤其是当该事件离我们太近,或在传统意义上过于可怕的时候。

反而观之,虽然怀特认为文学虚构是历史文本中不能摆脱的成分,但并不意味着历史学家拥有自由发挥的权力。首先,应尊重历史事件本身的真实性,这是不容任意建构的;其次,怀特所分析出的叙事概念化模式和比喻预构,也从美学、道德、认知和意识形态等方面制约着史学家的书写,他以相对固定化的搭配模式来说明历史编撰自身的约制力。以大屠杀事件为例,史学家如果将它建构为喜剧或闹剧,必然遭致人们的反感;而希尔格鲁伯将国防军在东部前线的防御战表现成悲剧,也就意味着他为其故事设定了一个主角,并且是英勇的主角,这无疑触犯了大屠杀事件敏感的道德底线。因此,怀特的史学观点始终是有其维度,并非如一些历史学家所言,是极端的相对主义。

结语

海登·怀特的史学理论彰显了历史与文学之间的融通性,他强调虚构与想象在历史写作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说明历史与文学之间边界的模糊。但也正是因为他对历史话语、历史文本虚构性的强调,从而招致了其他历史学家的质疑。本文力图阐明怀特是在肯定历史事件和历史文本中史实部分的存在的基础上,研究历史的虚构特征。他的努力是为了表明,历史与文学的关系不再像传统史学观念中认为的那样——历史关乎事实,文学关乎虚构,而是在虚构所架设起的桥梁上,二者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融合。我们很难从一部历史著作中完全分离出史实部分,它已和虚构手法、修辞技巧融贯一致,体现为一种编纂风格,从而也就更新了传统上历史真实性的概念。

注释:

①情节化分为浪漫剧、悲剧、喜剧和讽刺剧;形式论证分为形式论、有机论、机械论和情景论;意识形态蕴涵分为保守主义、激进主义、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

参考文献:

[1]海登·怀特.元史学:19世纪欧洲的历史想象[M].陈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

[2]黑格尔.历史哲学讲演录[M].贺麟,王太庆,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3]埃尔顿.历史学的实践[M].刘耀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4]Alun Munslow. Review of the New Edition of What is History?[J].,History in Focus, 2 Autumn 2001,

http://www.history.ac.uk/ihr/Focus/Whatishistory/carr1.html. Jan.23,2011.

[5]E.H.Carr. What is history? [M]. New York: Random House,1961.

[6]保罗·利科.历史与真理.姜志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

[7] Hayden White. The Burden of Historical Studies: A Reply to Dirk Moses[J]. History and Theory 44 , October 2005.

[8] Keith Jenkins. Re-thinking History[M]. Routledge Press, 2003.

[9]谢少波,王逢振.文化研究访谈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0]L·赫尔舍尔.新编年史:一种史学理论的纲要[J].陈新,译.世界哲学,2003,(4).

[11]本雅明.启迪:本雅明文选[M].张旭东,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12] R.Gcollingwood. The Idea of History[M]. Oxford University.Press,1956:231-249.

[13]海登·怀特.后现代历史叙事学[M].陈永国,张万娟,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4]Tropes for the Past-Hayden White and the History/Literature[M]. Edited by Kuisma Korhonen. Debate. Amsterdam and New York: Editions Rodopi B. V.,2006.

作者介绍:白春苏,吉林四平人,南开大学博士。主要从事世界文学研究。

(责任编辑:杨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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