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2014-06-30 09:01
综艺报 2014年7期
关键词:假新闻新闻出版职责

中宣部等九部门将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

日前,中宣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中国记协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牵头建立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对重大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案件要成立联合调查组,多部门协同开展调查。主管主办单位及各新闻单位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及时处理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

通知强调,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制度,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提供有力保障;要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各级新闻出版广电部门、互联网信息内容主管部门、“扫黄打非”部门、记协要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完善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便于公众辨别媒体及记者真伪、查询网站信息;完善媒体评议制度,定期组织社会人士和业界代表对新闻媒体、互联网站和从业人员遵守职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情况进行评议,以有效的社会监督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停播13条广告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停止播出“萱妃珠宝”等13条违规广告的通知》,通知要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中央三台、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等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违规广告。其中涉及“萱妃珠宝”“灵轩金饰”等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以电视栏目的形式变相为现货白银投资做广告宣传的《天生银家》《金银盛世》等,以电视栏目的形式,采用主持人和嘉宾互动的方式,变相为人民币收藏做广告宣传的《华夏鉴藏》等13条广告。

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广电总局关于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和居家购物节目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违规广告。

山东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定”方案出台

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定”方案近日出台,山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挂省版权局牌子)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编制109名,配备局长(省版权局局长)1名、副局长(省版权局副局长)5名,设16个职能处室,取消和下放5项职责,增加2项职责。

取消和下放的5项职责包括:取消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审批;取消图书出版单位等级评估审核职责,相关工作由省出版工作者协会承担;取消报纸、期刊综合质量评估职责,相关工作分别由省报业协会和省期刊协会承担;将市以下部门(单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审批下放设区的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需要取消、下放的其他职责。

增加的职责有2项,包括:承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的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职责;承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下放的只读类光盘设备投产验收工作职责。

湖北省政府发三网融合总体推广方案

2015年底IPTV用户将超150万

湖北省近日发布《湖北省推广三网融合总体方案》,明确湖北省三网融合工作目标。

方案明确,到2015年,实现光纤到楼入户、进乡入村,城区家庭接入能力基本達到20Mbps(兆比特每秒),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4Mbps。县级以上城区广电网络双向改造全部完成。3G网络覆盖全省城乡,4G实现规模商用;县级以上城区的主要公共区域实现无线局域网热点(WIFI)全面覆盖。

方案要求推进双向业务进入,加快融合业务的开发应用。到2015年,湖北全省固定宽带用户数达到1000万户;手机用户数超过5000万户;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CMMB)业务用户超过100万户;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业务超过150万户;数字电视用户超过900万户;高清互动电视业务覆盖能力达到300万户。

方案提出满足人民群众对品种多样、快捷经济的信息和文化服务需求,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人民群众对网络、运营商的选择更多元、更自主,享受的业务形态更多样、内容更丰富、价格更低廉、服务更优良,不断激发新的信息需求,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

江苏初步建成影视节目

集中供片系统

4月1日,江苏省县级广播电视台影视节目集中供片系统初步建成运行。该系统由江苏广电局与江苏总台联合建立,每年分四次向江苏全省64个县级广播电视台免费提供总量约1500集、具有江苏省播映权的电视剧,以解决县级广播电视台影视剧节目正版播出问题。该系统将从今年4月上旬开始向江苏全省县级广播电视台集中供片,以公益性服务为主旨,不收取基层任何费用。

贵阳扶持动漫产业

最高奖励100万

近日,贵阳市出台《关于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鼓励办法》。

《办法》明确,贵阳市科技局将设立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入驻高新区科技大厦的动漫企业及其他数字媒体企业,申报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立项最高可获50万元项目启动资金,入驻科技大厦的动漫企业可获得一年期房租减免奖励,还可免费使用渲染平台。

《办法》对动漫作品也有相应扶持。例如,原创影视动画在省级电视台、中央电视台播出,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原创动漫产品获市级、省级、国家级、国际性重大奖项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原创游戏上线最高可获15万元奖励;动漫产品出口国外、境外除享受市政府出台的当年度外贸出口扶持政策外,还可获得最高40万元奖励。

为支持动漫、数字媒体企业做大做强,贵阳市将放宽动漫、数字媒体企业集团登记条件,对通过国家级动漫、数字媒体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对参加省级、国家级、国际动漫游戏产业展会的企业,还可按其展位费的50%予以补贴。

此外,对自带重大动漫游戏原创题材作品(项目)入驻贵阳市发展且注册资金在300万元以上的动漫数字媒体企业,经评定后给予20万元创业补助;国内外大型知名动漫、数字媒体企业在贵阳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研发机构,实际到位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提交项目合同可一次性给予2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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