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平
摘 要: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程中,拉祜族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精神财富—拉祜文化。以云南澜沧先的拉祜族为例,阐述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深入分析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拉祜族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云南省澜沧县
中图分类号:F59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13-0264-04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少数民族文化随着一个民族的诞生而诞生,发展而发展,它涵盖了一个民族的历史演变和社会发展过程,形成了一个民族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在漫长的人类历史进程中,拉祜族在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了独具民族特色的精神财富—拉祜文化。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澜沧县的经济社会确实取得了相当大的发展,但在当前全球化与现代化进程中,大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考察价值和旅游价值的村寨、民居面临着破坏,一些不可再生的民族传统文化资源正面临着日益减少乃至逐渐消亡的危局!因此,如何更好地保护这些民族文化,并继续全面、完整地传承下去,是我们不得不认真面对的一个问题。
一、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的重要性
(一)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有利于推进澜沧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民族文化产业是澜沧县经济发展的战略产业。进入21世纪,澜沧县委、县政府提出了“拉祜文化兴县”的发展战略,把绿色旅游业列为全县战略产业,着力加以培植建设。旅游业是经济文化型的产业。文化是旅游发展的灵魂,旅游是文化发展的依托。旅游产品的竞争力最终体现的是文化的竞争。只有把旅游与文化紧密结合起来,这样的旅游产品才更具生命力。旅游的各要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和体现着对文化的运用,旅游产品的品位高低,反映了策划、规划、开发者对文化的理解。澜沧把特色旅游业作为战略产业之一,也正是以澜沧丰富多样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基础,突出民族风情旅游、生态旅游、茶文化旅游、澜沧江水域风光旅游四大主题,打造一批知名的旅游胜地和旅游品牌,提升澜沧旅游目的地形象。开展拉祜族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对于旅游业的发展能提供“灵魂”支撑,对于文化产业和开发提供素养,也是落实省市县关于“建设民族文化大省”和“建设民族文化特色大市”、“拉祜文化兴县”的重要措施。从长远看,她可以增强拉祜民族的自信心和自豪感,能长期促进澜沧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有利于澜沧县的稳定发展
胡锦涛同志指出:“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一个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是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过去由于我们没有充分地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和作用,所以,很多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的眼前消失了,很多东西也无法可寻了。因此,保护和传承是目前当务之急!我们要弘扬以拉祜族文化为主包容各民族文化特点的拉祜文化,形成各民族文化各展所长、交相辉映的生动局面,积极挖掘和保护开发各种民族民间歌舞、绘画、民歌、传说、民间故事等;研究各民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所表现出来的特有文化;揭示拉祜文化与特色经济之间的关系,揭示特色文化与特色经济相互依存、共同协调发展的内在规律。以春节拜年、“葫芦节”等节日活动为载体,拓宽范围,疏通渠道,提高水平,不断加强各民族之间、各省区之间,甚至于国内外的双边和多民族文化交流,充分利用各种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平台向全市、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宣传拉祜文化,扩大澜沧知名度,铸造拉祜文化品牌,打造世界唯一的拉祜文化歌舞之乡。
(三)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有利于抵御境外不良文化和腐朽文化渗透
澜沧县是一个边境县,有两个乡与缅甸相连接,边境线长达80.563公里。两国边民在经贸、文化等方面交往频繁,涉外婚姻较多。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为各种文化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机遇和舞台。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西方发达国家也在抓紧利用经济全球化为其文化的对外扩张和渗透服务。中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边疆地区,边疆地区历来是各种文化思潮和民族主义思潮交融、碰撞的敏感地区,是境外文化渗透的前沿地带。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下,西方敌对势力加紧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文化渗透,企图把中国民族地区作为“西化”、“分化”的突破口,这对中国的文化安全和边境稳定构成了威胁。这种现象在我县的少数民族信教群众较多的地方尤为突出 。因此,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能强有力地抵御西方的不良文化和腐朽文化渗透。
(四)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是澜沧民族文化发展的最佳途径
民族文化所受的影响大多来自外部,但直接构成的威胁主要来自内部。当前,澜沧县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尚未充分整合和开发,新兴文化产业和具有特色的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还未形成产业,在汹涌澎湃的竞争中还处于弱势地位。要使澜沧县民族文化得以保护和传承,必须在利用和开发中寻找出路。一方面,加大文化资源向文化产业转化的力度,通过政府、企业、社会的联动推进,改变现有产业结构,形成传统文化产业与新兴文化产业相互促进、整合发展的产业格局;另一方面,通过发展文化产业,使文化资源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唤醒本民族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和觉悟,自觉地去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因此,要大力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只有在发展中科学利用民族文化,才能实现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
二、保护和传承拉祜民族文化面临的问题和困难
澜沧是一个国家级特困县,经济基础比较脆弱,用于文化事业的资金有限,各级文化设施建设难以得到充实、完善,制约着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对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自身的财富认识不足,导致民族文化资源生存空间小,部分民族文化面临失传
澜沧特别的地域孕育了自己独特的民族传统文化。无论是民居建筑、加工工艺,还是口头文学、音乐、歌舞等非物质文化,都具有很鲜明的地方性、民族性、原生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现代科技和文化传媒手段的日新月异,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着破坏和消失。大批具有历史、科学、文化考察价值和旅游价值的村寨、民居面临着破坏。
一是对民族传统文化是国家的财富,也是一个民族自身的财富认识不足。现在许多年轻人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不感兴趣,甚至觉得那是落后的东西,不愿意听本民族的歌,不想参加与之有关的活动,致使少数民族青年中不懂本民族的礼仪、不懂本民族的歌谣者比比皆是。甚至对祖辈传下来的建筑风格也认为是十分落后的东西而弃之。如雪林乡左都佤族大寨,这个经历了480年的寨子,是最具有浓厚佤族历史文化韵味的,285户鸡笼式民居建筑群实属罕见。但是在茅草房改造工作中(国家加大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在处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时终究没有找到两全其美的办法,最终民居历史文化不同程度受到了破坏。
二是民族文化资源生存空间小。边远贫困地区是民族文化资源的富集区,但由于交通不便,民族文化难以得到广泛传播,保护起来比较困难。老艺人大都已不在人世,少数传承者也已年老体衰,生活贫困,其后代靠技艺难以养家糊口,不愿学,后继乏人。再加之现代文化的冲击,造成对民族文化发展空间的掠夺。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民族地区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活方式、消费意识都发生了根本性变化。许多青年外出打工谋生,离开了学习和继承民族传统文化的环境,大部分青年接受了新的价值观念和生活观念。土、石、木房改建为“洋楼”,使民族村落面目全非;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元文化的影响,使人们对民族文化的需求日益淡化,导致民族文化的发展空间日益缩小,学校现代教育的普及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民族文化在当地的传播,年轻一代对传统民族歌舞、乐器、服饰的兴趣越来越淡漠,难以形成传承民族文化的自觉意识,造成民族文化缺乏肥沃的成长土壤,存在濒临枯萎的危险。
三是部分民族文化面临失传。由于时代的变迁,“人在艺在,人去艺亡”的情况越来越突出,部分体现澜沧特色的文化精品面临着失传的危险。例如,民居,语言、服饰、音乐、歌舞等等,更令人忧心的是人们的民族心理的变异,特别是年青一代的民族心态尤为突出。他们往往对本民族文化往往羞于出口,认为那是“落后”的东西,愚昧的文化,是造成他们贫困的源根。如果我们不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用不了多久,拉祜族的特色文化就像北方某些民族一样将老祖宗开创的精华文化丢弃得无影无踪,后世子孙们对自家悄然逝去的古老文明无迹可寻。如拉祜族叙事长诗《牡帕密帕》是拉祜族文化的载体,也是维系拉祜族精神生活的纽带。2006年5月20日,《牡帕密帕》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酒井乡勐根村老达保寨的李扎戈、李扎倮虽然被列为《牡帕密帕》的传承人,但这些人年岁已高,而村里的年轻人常年外出打工加之受现代文化的冲击,致使这一创世神话的传承与保护也濒临失传,后继乏人。
(二)乡村干部对民族文化建设重视不够,认识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我县农村经济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村民生活条件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村干部对文化建设意识比较淡薄,认识也比较狭义。认为文化是村民个人的事,无非就是看看电视,打打牌。平时只重视抓经济建设,认为只要经济抓上去就行。部分村虽然经济条件较好,由于村干部意识淡薄,至今村里文化设施还是空白,也没有文化队伍。乡、村级文化站、文化室建设速度缓慢,场地简陋,设施奇缺。甚至出现了文化“空白村”。过去基本解决的看书难、看电影难、看戏难的问题又重新突现出来,农村文化的发展十分缓慢,甚至停滞不前。
(三)缺少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经费,传承人的锐减,造成民族传承文化的断层
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一是缺乏传承人的扶持经费,有了传承保护项目的收集、整理,但无法开展传承工作,亟待扶持经费,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目前,现存的传承人只有19人,平均年龄59岁,最大年龄76岁,最小年龄49岁,大多年事已高,随着传承人的辞世,许多优秀传统文化也将随之消失,传承与保护刻不容缓;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设备;三是缺少传承馆站等活动场所;四是缺少保护、保存历史文物的博物馆;五是缺少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经费,使许多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形不成规模、产生不了经济效益。
(四)文化骨干缺少,文化活动单一
由于农村信息比较闭塞,加之人才的流动频繁,部分有一定特长的人都进入城镇或外出务工,常年不在家。有的文化骨干由于年龄较大,已没有能力来做这些工作。现在很多村每年的文化活动只是春节期间跳跳各民族传统的舞蹈,平常几乎没有什么文化活动。另外,由于经济、现代文化和传媒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传承后继无人,有的传统文化已失传,从而使民族文化面临困境。
(五)民族传统文化产业开发的程度低,使许多独具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形不成规模、产生不了经济效益
民族传统文化要有效地被保护、传承,必须要与其他产业,特别是旅游产业相结合,互为依托,互为支撑。如“阿诗玛”的成功是“石林”景区与彝族神话传说的完美结合;丽江的“东巴文化”、“纳西古乐”,它有机地与旅游产业“捆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有盈利的产业链。因此,在旅游项目开发中注重开发了民族传统文化,不仅保护和传承了民族文化,也给旅游业注入了民族文化内涵,提高了它的含金量。澜沧县民族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开发没有与其他产业特别是与旅游业找到最佳的结合点。澜沧境内的拉祜族、布朗族等民族文化也不乏靓点,但由于我县上述的景点景区较少或者说结合不到位,再加之澜沧是个贫困县,在拉祜文化产业的发展中遇到了瓶颈。有许多优秀的民族文化产业得不到开发利用,如民族服饰、民族挂包、民族陶器、民族竹器、民族木器、民族乐器、民族饮食等。其实这些产品都深受国内外宾客的喜爱,部分群众以家庭手工开发,产品远销东南亚。但由于缺少开发资金,形不成规模。
三、加快澜沧县拉祜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对策措施
(一)坚持“拉祜文化兴县”战略,开发拉祜文化旅游产业
2003年,在澜沧县第九次党代会上,“拉祜文化兴县”战略正式提了出来。澜沧县作为全国唯一的拉祜族自治县,加快拉祜族民族文化产业发展是以开发拉祜文化旅游产业为切入点,依托县域文化和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业,为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夯实产业基础。
(二)提高对保护、传承和发展拉祜族民族文化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
民族文化的兴盛,能够增强民族凝聚力和自豪感,推动民族走向繁荣发展。当前要提高对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开发重要性的认识。政府要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利用节庆活动、召开群众会议等时机,对群众广泛进行“爱我文化、兴我民族”教育,通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及优秀文化遗产、并借此广泛唤起全体澜沧人民以自己文化为荣和自豪,使各民族群众提高对保护和传承民族传统文化重要意义的认识,并自觉参与其中,从而形成一股合力为保护、传承拉祜族等各民族文化做出贡献。
(三)认真开展民族文化普查工作,建立档案数据库,做好民族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
1.强化政府工作行为,建立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运用科学发展观和法律法规手段,积极探索民族文化在现代语境下的传承办法与经验,尽快形成“政府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文化传承人—特色品种”的多层次保护网络。二要建立规划管理机制。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户)普查全县民族文化资源底蕴,建立重要民族文化遗产图文信息库,实现民族文化资源数字化管理。三要建立民族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利用民族节庆以及政府组织各类活动等,加大民族文化精品宣传,全面提升民族文化品牌,促使民族传统艺术得到认同,巩固其在本民族群众中的影响力,增强他们的保护和承续意识。四要建立民族文化利益驱动机制。在完善县级财政投入机制下,在不违背国家金融政策的前提下,按照“谁投入、谁保护、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以经济利益驱动机制,吸引民间资本,投入民族文化保护领域,推进民族文化保护工作。
2.切实加强拉祜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的发掘、保护和传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澜沧县成立了“澜沧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普查领导小组”、“澜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和“保护中心”,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安排了28.8万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经费。对拉祜族、佤族、哈尼族、傣族、布朗族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普查,共普查52个项目,深入12个乡镇、124个自然寨、调查636人次,形成文字档案15万字,拍摄录像资料1 925分钟、图片1 334张,编制出了“澜沧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保护条例”,被列为“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综合试点县”。
3.加快教育传承与发展,夯实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生长土壤
在拉祜族、佤族、哈尼族等民族聚居的地方,由政府出资在全社会公开招聘双语教师,开展双语教学,在不改变教学体制、不影响常规教学秩序的前提下,在教学中加入本民族文化的相关课程,增强少数民族学生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了解,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对本民族自豪感。让民族文化与启蒙教育互相渗透,使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变成下一代自觉行为,切实解决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工作中的“后继乏人”问题,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提供肥沃土壤。
(四)建立拉祜族传统文化传承点,扶持拉祜族传统文化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
澜沧县现有六个拉祜族传统文化传承点,但都是在乡村,信息闭塞,交通不便,传承基础设施不健全,连个像样的传承馆都没有,使传承工作有人无活动场所而无法开展。比如酒井乡老达保村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牡帕密帕》的传承基地,县委、政府已经投入了大量资金修建了弹石公路、柏油路、建了跳歌场、结合茅草房改造工程对民居进行了改造。但是,作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牡帕密帕》的传承基地,至今没有一个传承馆。致使传承工作有人无活动场所而无法开展。因此,建议在扶持拉祜族传统文化传承人的政策上给予配套建立长期补助机制。
(五)加强拉祜族传统文化的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要重视保护和发掘民间艺术人才、乡土人才。开展对民族文化的调查和民间艺人普查,宣传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制定奖励政策,让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到文化旅游发展中来,鼓励他们努力发掘、传承民族文化,使文化旅游真正成为我县全民创业的亮点和特色。
二是建立了以弘扬民族文化为宗旨的民族艺术团,在各民族文化基地组建了业余表演队,实行演出场次补贴,鼓励下基层、多演出和开展多种多样的对外交流演出活动。将民族歌舞表演、民族体育竞技纳入中小学乡土教材,为发现、培养民族文化人才构筑了园地和平台。
三是加大投入,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并制定优秀文化人才奖励办法,鼓励多出精品力作。
四是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借助“外脑”,聘请省、市文化专家到澜沧讲学、交流,帮助培养提高本地民族文化人才。
五是以县文化主管部门为主举办各种层次的民族文化骨干培训班、民族文化理论研讨班,培养各个层次的民族文化传人。
[责任编辑 王晓燕]